其实,新律师团在上个月接过SRC案上诉后,即曾申请展延审讯,那时已被联邦法院驳回,此时开审在即再次申请展延,否则就退出辩护。
如此一来,法院会否批准?驳回,就没有辩护律师,当天要如何开审?批准,当天也无法开审,因为日期展延;无论如何,纳吉又赢了一局,因为时间上又被拖延了。
今天要谈反贪与朋党主义中心(C4)日前揭露,有关财政部子公司PFI疑被用来向公积金(EPF)和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借贷300亿令吉,再转借给空壳公司推行公共发展和采购项目。
这家较不为人知的PFI,几年前行动党的王建民曾揭发过,可能是当时的1MDB案已闹得沸沸扬扬,这家诡异操作的PFI反而未能引起民众注意(请看《PFI:第二個1MDB等著爆發!》20150529).。
它是政府在2006年成立的GLC,它诡异之处,根据王建民当时揭露,便是政府将联邦土地租给这家公司,然后再向它租回土地,为期15年到2027年,租价总额292亿令吉,平均每年租金20亿。但这之前,政府已经在使用这些土地,而且无需付任何租金,是不是很奇怪?
既然它只是向政府收租,照理应该现金充裕,但当时它却背负了279亿的债务,而根据C4最新调查,目前已达300亿,它的贷款和收入都去了哪里?
再说,这不也是洗黑钱的一种手法吗?1MDB成立初期,也是照这个手法,由政府将土地低价卖给1MDB,后者把土地重新估价,然后宣称公司第一年就赚钱,如此误导人民,当时就被安华打脸(请看《1MDB的账面盈利》201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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