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8 August 2023

控案累累,从何特赦?

网传一份据称是检控官向前总检察长汤姆斯建议撤销纳吉和伊万在IPIC失信案(CBT)的文件。

伊万是纳吉时期的前财政部秘书长,两人在2018年10月被控6项涉及66亿令吉的失信罪,而该份文件志期2019年9月(请看《前财政部秘书长伊万陪同纳吉被控》20181101)。

总检察长伊德鲁斯表示正在调查有关事件。

两人被控挪用财政部、东铁项目、SSER输油管项目、KLIA管理开销以及BR1M援助金等政府资金,以向IPIC提供66亿令吉资金,作为偿还1MDB的债务。

纳吉一直声称没有动用公款替1MDB还债,但控状显示,通过上述项目和名堂,政府的确有替1MDB还债。

文件显示,负责调查IPIC案的检控队向汤姆斯表示,可能无法对纳吉和伊万的6项指控建构强有力的表面罪证。

有没有觉得,一直有所谓内部文件外泄的事件发生,大都与纳吉的案件有关?

这66亿失信案,纳吉两年前提出撤控申请时遭到驳回,上星期(9/8),他再次向总检察署提出申请。伊万则在3年前申请撤控,总检察署没有回复,他再于今年3月提出申请。

在纳吉提出申请后几天,网上就出现了上述的所谓外泄文件,巧到不能再巧。

另一个巧合的是,审理此案的法官,也是审理慕尤丁7项滥权和失信案的贾米尔法官。慕尤丁的4项滥权案刚在3天前获准撤控(请看既已撤控,何来判决?》20230816)。

两人其实曾在去年要求高庭宣判DNAA,即获释但不代表无罪,法官当时驳回了他们的申请(请看失信和追回资金是两回事20230404)。

据知总检察署曾一度考虑撤销两人的控状,因为IPIC今年2月同意支付18亿美元给我国政府(请看《谁还在意1MDB?》20230301)。

但,失信和追回资金不该是两回事吗?要不然,这情况就和高盛答应的赔偿一样,在支付25亿美元给我国后,高盛就以我国已收回足够资金而拒付剩余的14亿美元。

IPIC只是同意,至今,我国也未收到所协议的18亿美元。

顺便一提,纳吉在1MDB案申请撤换法官一事,经过两天双方的陈词后,柯林法官裁决他将继续审理该案。

不过,相信辩方不服,照例会继续提出上诉。

受通缉的卢爱璇在上个月自首后,柯林主动透露,15年前他曾与卢爱璇在同一律师楼共事,辩方律师沙菲宜随后提出退审申请。

沙菲宜在陈词时指出,由于两人曾共事,法官将无法公正地以局外人身份聆听证词,鉴于曾在律师楼合伙的关系,这将使法官在裁决时陷入矛盾及尴尬的困境。

柯林说,与卢爱璇共事期间,不曾处理1MDB课题,该律师楼未曾与1MDB达成任何交易,卢爱璇离职后,两人就未曾联系。

其实那期间,根本就还没有1MDB。

主控官反对退审申请,因为卢爱璇在2008年就已离开该律师楼,而柯林在2014年受委为司法专员;两人是否曾经共事,与此案完全没有任何关联,法官甚至没有必要告知此事,因为这可以在公共记录中找到。

继续谈1MDB案的进展。

1MDB丑闻早在2013年就已曝光,账目也迟迟做不出来,2014年,它还想再向海外借贷49亿美元,但被国行拒绝(请看國陣的B計劃 = 政府的定時炸彈》20130725)。

国行也后知后觉,2009年批准1MDB在沙地石油的10亿美元投资,要到2015年才发现其中7亿美元去了刘特佐的Good Star,而所谓的投资根本就不存在。

洁蒂供证时说,1MDB是以要发展一项大型计划而申请借贷,国行以1MDB已债台高筑、无法提供借贷用途及提供沙地石油投资详情而拒绝。

在国行拒绝后,1MDB表示会向证监会申请批准发售债券,因为债券不需要国行的批准,因此洁蒂也没有跟进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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