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0 February 2023

不能公开的机密

前总检察长阿班迪起诉前首相敦马和政府不合法革除其职务,并要求赔偿223万令吉一案达致庭外和解,但和解条款被列为官方机密,不能对外公开?

这是法律部长阿莎丽娜说的。

因为这是总检察长与阿班迪之间达致的和解,事前并不知情的敦马大感不满,质问阿莎丽娜既然阿班迪公开索赔223万,为何政府的赔偿却被列为机密?他要知道原因,因为阿班迪根本不应该获得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是在去年4月与阿班迪达致庭外和解协议,那时敦马已要求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公开协议内容,并要求后者解释,伊德鲁斯声称已私下答复敦马,但敦马不满意,说这是公共课题,总检察长应该公开解释,让人民知道(请看《沉默不是总检察长的选择》20220510)。

阿班迪当时驳斥敦马,指不关他的事,敦马无权质疑总检察长的决定,因和解条款保密是一般程序,并非不寻常。

敦马有权质疑,因他是第一答辩人,在决定庭外和解时,总检察长理应取得敦马同意才是。

阿莎丽娜是在国会回复行动党议员古拉(M Kulasagaram)的提问,后者要求透露政府支付阿班迪的金额,阿莎丽娜却说这是官方机密。

敦马指政府作出赔偿,等于承认政府有错,但阿班迪在任时存有偏私,而总检察长是不能有所偏袒的。

敦马指的是当年阿班迪拒绝国行对1MDB采取行动,并为SRC和1MDB结案,说没有资金不见,还纳吉清白,瑞士总检察长两度来我国要求助查亦被拒等等事件(请看《一个超级庞氏计划》20161007)。

让我想起当1MDB案爆发,前前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同样被纳吉撤职,如果阿都干尼在希盟上台后向纳吉和政府提告,会不会像阿班迪那样获得庭外和解并赔偿呢?

在达致庭外和解的三个月后,阿班迪摇身一变,代表刘特佐向大马政府提出15亿令吉和解献议,撤销其所有控罪!

刘特佐是何时开始联络上阿班迪,要求后者当他的中间人呢?

曾指1MDB没有资金不见,力挺纳吉清白的阿班迪,如今光明正大地代表刘特佐向政府寻求和解,令人错愕。

蓝卡巴星谴责阿班迪应该劝刘特佐回国自首,而不是当他的说客。他质疑阿班迪是否收了“中介费”,这笔“中介费”是否来自1MDB资金?

刘特佐被追讨37.8亿美元,兑成马币约166亿令吉,而献议仅15亿令吉,10%都不到,政府自然拒绝。

阿班迪表示他仅是安排刘特佐的代表律师与总检察长见面,讨论如何取回“刘特佐被指从1MDB挪用的资金”,声称原本进行得很顺利的谈判,不懂为何遭总检察长取消。

公正党哈山卡林说刘特佐是通缉犯,根本不应和他磋商,还多次与他讨价还价,既然试图与政府谈判,等于承认自己犯罪,如果无罪,就应该回国受审,不是潜逃。

说到阿班迪。其身份一直备受争议,当年前前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被撤职后,纳吉委任他接手,但他是巫统党员,在当年的国庆日庆典,仍毫不避讳地穿着国阵制服出席活动(请看《该换的人,终于都换完了》20160624)。

在裁决纳吉在26亿献金和SRC案“清白”当天,他再获纳吉委任为朝圣基金董事局成员。总检察长兼任朝圣基金局董事?那不存在利益冲突吗(请看《AG兼任Tabung Haji董事,可以咩?》20170127)?

国阵下台,他即受委为巫统最高理事及党纪委会主席;在在证明他一直是巫统资深党员,受委总检察长,用意不言而喻(请看《阿班迪的多元身份》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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