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要提上周三在Jana Wibawa案被提控的柔佛华商,原来是上市公司SHH的股东兼董事经理,但他在被控的前一天辞职,由其女儿代替。
巧到不能再巧的是,该公司地址就座落在慕尤丁的巴莪(Pagoh)国会选区。
既然财政部的Jana Wibawa计划的对象只限于土著商家,这位郑姓华商为何又能参与其中?又或者,他只是nominee,为他人做嫁衣裳?
目前仅有旺赛夫、阿当拉兰和郑姓华商三人被控,反贪会说陆续有来。三人各面对两项控状(阿当共四项),第一项是索贿,第二项是收贿,知道有何不同吗?
以郑姓的情况为例,根据控状,索贿1137万令吉,他实际仅拿到150万,其余贿金可能去了他处或他人。
旺赛夫有一家顾问公司WSA,根据控状,近700万进了WSA的银行户头。这点旺赛夫就不够精明,除非能够证明对方付他“顾问”费,否则就很难解释,这笔钱是从何而来。
在罗斯玛的太阳能案和阿末扎希的签证案,对方都用现金,原因不言而喻。
纳吉的SRC和1MDB等案,资金都直接进了的私人户头,追查起来就相较容易。
记录一下,旺赛夫被控后,一名自称自由研究员(freelance researcher)的沙菲基(Shafiq Abdul Halim)在Tik Tok视频指控反贪会以1000万令吉,贿赂旺赛夫指证慕尤丁贪污,在遭到反贪会逮捕后道歉,说他是听来的。
后来发现,原来他是旺赛夫的助理。他是护主心切,还是枪手?
他说巫统在大选期间也花了很多钱,却未被要求解释该党的资金来源。
对,巫统也是上届政府的一份子,但听他的语气,更像在针对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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