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注意到,哈芝芝等人是在民意党获加入沙盟的第二天宣布集体退党的,为什么当时不即刻宣布加入已是沙盟成员的民意党,而是先宣布成为沙盟直属党员呢?这点叫人不解(请看《沙巴土团党领袖集体跳槽》20221212)。
如果那时就宣布,哈芝芝接管民意党并成为党主席,邦莫达和沙菲益就不会质疑其首长地位而逼宫了,邦莫达继续有官可做,说不定民兴党议员得以入阁,大家皆大欢喜。
至于4名一同退党的国会议员则继续当沙盟直属党员,不会即刻加入民意党,原因很简单,因为国会议员跳槽将抵触反跳槽法,要加入的话,最快也要等到本届国会解散吧!
土团党不满国会议长佐哈里宣布4名议员得以保留他们的议席,扬言兴讼挑战议长的决定,因此,4名议员还是保持低调,避免再节外生枝。
4名议员是否真的如他们本身所声称的,早在去年10月就已退党及成为沙盟直属党员,非在大选后,因此未抵触反跳槽法?
佐哈里指4人在10月成为沙盟直属党员,根据土团党党章第10.2.3条文,一旦加入“其他政党”,他们的党籍便已自动被撤除。
慕尤丁驳斥其说法,指土团党是沙盟的创始者和成员党,不能被诠释为“其他政党”,意味著就算他们成为沙盟直属党员,也不影响他们的党籍。他补充,沙土团党在大选的委任信也清楚列明,该4人是来自土团党的沙盟候选人。
慕尤丁说的有理,否则他也不会批准他们成为代表土团党的候选人。其实,来自土团党的沙盟候选人有5名,1人败选。
议长如何确定他们早在10月间便已退党?逻辑上说不通。
仔细想一想,4人和支持哈芝芝的5名沙巫统州议员的情况是不是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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