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也兼任财长。副财长阿末马斯兰说,法定机构和GLC主席及董事成员的委任都必须谨慎进行,不能仓促。
不知他是替安华作出解释,还是说给阿末扎希听的?
乡村部的政治委任风波未了,阿末扎希又以副首相身份委任一个亲国阵NGO主席拉美士(Ramesh Rao)为他的特别事务官,负责处理印裔事务。
安华之前宣布停止的政治委任包括与部长官职重迭的“特别顾问”等职务,那“特别事务官”算不算政治委任呢?暂时不得知。
我的想法是,与种族有关的事务,是不是应该归团结部负责?
在国盟/国阵政府有个MITRA(印裔社会转型单位),便是团结部负责“为印裔转型”的一个单位,却因闹出“涉嫌滥用公帑”而遭反贪会介入调查。
不知在安华的团结政府是否还保留这个单位,是的话,拉美士的职责就与MITRA重迭了。
说回拉美士,他是一个叫思想与社会关怀组织(PMSP)的NGO主席,也是纳吉夫妇的忠贞份子,当年曾充当蒙女案的“中间人”,移交两万令吉“援助金”给已故巴拉的遗孀姗达米瑟薇(A Santamil Selvi)。她曾指控纳吉夫妇有份谋杀蒙女和巴拉,她为此在记者会上向罗斯玛道歉。
当SRC案法官纳兹兰判处纳吉有罪,他又说纳兹兰是敦马的外孙,警方开档调查,但也不了了之。
然后又出现一宗针对安华的鸡奸指控,一名叫Azim的男子声称他曾在2013年被安华鸡奸了4次,每次付他300令吉,却在两天后改口,说他是被一名NGO主席拉美士欺骗,说只要他作出“牺牲”,他就可以获得一名高级部长的奖赏。
当时有4名内阁高级部长,这么高级部长是谁?身份呼之欲出(请看《Tit for Tat》20200821)。
在阿末扎希宣布拉美士的委任后,槟城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抨击阿末扎希,即委任争议人物拉美士,等同侮辱印裔社群;拉美士没有处理印裔问题的经验,对印裔社群也不利,因他只亲巫统。
拉玛沙米也质疑,此课题应由首相负责,不该由副首相负责。
自团结政府以来,可见阿末扎希独行其是,未真正依据内阁成员决议行事。在宣布拉美士为其特别事务官时他便说道,若没有国阵的30议席,希盟将无法组成政府。
其实,倒过来看,若非希盟,国阵不也无法成为政府吗?
也许他要强调的是,国阵的30席加希盟82席恰恰好112席,正好过半,足以组成政府。
幸好他会说随后有东马政党的加入,让席位增至148席,达到2/3的支持。不然东马政党就要抗议了。
他也透露安华要他成立一个生活成本执行与监督委员会,与相关单位针对生活成本问题进行讨论。
但国家不是已经有一个国家生活成本行动理事会(NACCOL),而且首相已经主持开会过了吗?两者有什么不同呢?希望不要有重迭就好。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