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安华说,他告诉阿末扎希先推迟(postpone)这项委任,以厘清大家对GLC政治委任的混淆。
请注意安华说的是“postpone”,也就是稍后(later on)的意思,不是取消(cancel)。也就是说,等厘清了大家对政治委任的混淆,嘉兹兰仍有可能重新履职。
安华说,大家误会了,我没有说政治人物或国会议员不能受委GLC管理职,但必须有约束条件,同时具备该领域的资格。
他说可能会有政治人物或国会议员被委任,政府将制订所需的专业水平,评估他们过去表现,是否尽忠职守。
这个说法,与之前指示“立即终止所有GLC和GLIC的政治委任”的意思就大不相同了。原本的决议是“选贤与能、唯才是举”,要是可以“不避亲、不避嫌”,这个贤与能的标准,就可以很主观了。
像嘉兹兰。阿末扎希可以说,以他过去当部长和当大马棕油局(MPOB)和Felcra主席的经验与表现,能力绰绰有余,应该没有问题。毕竟安华只说“postpone”,没说“不准”啊。
嘉兹兰去年“推翻”慕尤丁政府有功,但在大选时败给土团党的袁怀绍,阿末扎希安排他重回Felcra,算是补偿。
败选者一样可以获取官职,便是基于同样的原理,不管是GLC或部长职,额满了还可以制造特别顾问职位,在慕尤丁和沙比里时期不是委任了许多其实与相关部长职责重叠的特别顾问吗?再满了还可挂名为大使/特使。
立刻就让我想到受委中东特使的伊党主席哈迪。此特使最特异之处,就是在其任期期间,哈迪从未踏入中东领土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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