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证监会赶紧再发文告,裁定阿占是他自己户头的持有人,证据显示他操作他开设的户头,由他指示从其户头进行买卖及转移股票,因此没有违法。
至于阿占自己承认他让其弟弟借用其户头买股票,所以股票不是他的,并已在第二年把股票转到弟弟户头一事,证监会略过不提。
所以,这样的结论,意即借用他人户头买卖股票是不违法的咯?那证监会要不要建议修改相关的证券法令第25(4)条文呢?证监会要如何挽回投资者尤其是外资对我国股市的信心呢?
沙比里首相这时也发言了。他说,既然证监会已经公布了调查结果,反对党就应该接受证监会的专业决定。
言下之意,好像是反对党在炒作这个课题,但证监会何以一天内给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调查结果?不觉得很可疑吗?
证监会只说根据所收集到的证据,没有提到是否有召见阿占和纳西尔两兄弟,既然阿占拒绝出席国会遴委会的听证会,相信他也不会接受证监会的调查。
首相叫反对党接受证监会的调查结果,看不到这个课题有两个部分,除了借用股票户头,阿占也超额持股,国会反贪特委会(JKMR)主席莱士雅丁认为这应该由公共服务局(JPA)来调查,但为什么至今都没有人说要查这一部分?JPA也没有开声呢?
昨天的国会遴委会听证会因阿占拒绝出席而开不成,尽管如此,遴委会成员梁自坚表示仍会继续调查。
但阿占以影响其起诉吹哨者拉丽达诽谤案而拒绝出席听证会,前议长阿里夫认为,阿占行为如同藐视国会,是很严重的问题,若是觉得会影响庭案,阿占就应该向遴委会提出来,由后者做决定,而不是由自己做决定。
有些逻辑,有些人就是选择不懂。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阿占神聖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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