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5 October 2026

UiTM的3737万令吉失信案

当首相安华提到调查玛拉大学控股(UiTMH)时,还以为他指的是当年玛拉机构在澳洲报假价买贵楼或玛拉电子城的丑闻,原来不是(请看《MARA丑闻在澳洲曝光》20150623及《从一宗偷手机事件说起..........》20150715)。

首相指的是UiTMH。玛拉大学前身是玛拉学院,当时是玛拉机构的子公司,在1999年升格为大学后,其行政管理和拨款改由高教部管理,而UiTMH则是玛拉大学属下的一个商业投资机构。

2023年,UiTMH爆发丑闻,有内部人员投报,UiTMH连年亏损,自2017年以来的累计亏损高达1.6亿令吉,高层挪用资金等,于是,公账会及反贪会先后介入调查。

在首相提及UiTMH丑闻后,公账会主席玛丝艾米雅蒂发文告透露,公账会报告早在2024年就已完成并提呈给国会下议院。根据报告,在2007至2018年期间,UiTM未获得财长的批准下,违规向子公司UiTMH注资及拨款近2.6亿令吉。

随后,反贪会亦根据调查结果透露,UiTMH在2017年投资彭亨一个太阳能项目的资金被滥用,几天后,前CEO阿兹里占(Azlizan Fadzil)因涉嫌挪用该项目逾3737万令吉的资金被控失信罪。

有没有很纳闷,在安华提及调查UiTM时,不到一个星期后,反贪会就将UiTMH前CEO控上法庭,这个速度太快也太有效率了吧。

但如果你有注意事件的时间线:丑闻在2023年爆发,公账会和反贪会在该年介入调查,公账会第二年(2024年)就已将调查报告提呈给国会,反贪会想必也在那年前后完成调查,当时没有任何后续行动,直至首相继朝圣基金和联土局课题后提它,反贪会才迅速采取行动。

听起来有没有觉得熟悉?对了,朝圣基金RCI报告早在2023年就已完成,政府迟至今年7月才正式解密对外公布,并相继对涉案人士控上法庭(请看《安华要顾及巫统的感受》20260727)。

想想,会不会还有其他类似案件,既已完成调查,却迟迟没有对外公布,只等待适当时机?比如说,针对法哈斯、阿占和企业黑帮的调查?

Friday, 2 October 2026

君君 · 臣不臣

森州大臣伊斯迈自相矛盾,既已连同10名行政议员宣布罢黜严端慕力兹同时承认“新王”纳扎鲁丁,仍在三天前(29/9)入宫觐见慕力兹殿下,这不自打嘴巴吗?

根据报道,伊斯迈与严端闭门会谈3小时,双方未达致任何共识,伊斯迈最后从后门离宫,避开媒体。

据称,双方未达成共识,因为伊斯迈大臣不肯承认慕力兹是合法的森州最高统治者。

这我就不明白了,已经在位18年的严端慕力兹,为何需要两个月前才在他面前宣誓效忠的伊斯迈大臣承认他是合法严端?这不本末倒置吗?他若非合法严端,伊斯迈以及10名行政议员为何又需要他的御准及在他面前宣誓?如果慕力兹非合法严端,那他们不也“非法”吗?

10人被炒已颁布在宪,伊斯迈还企图说服严端收回,可能吗?这也太儿戏了吧?

伊斯迈是受阿末扎希“授权”觐见严端的。

阿末扎希表示,森州问题应该留在州内解决,但必须遵循森州宪法、传统习俗及现有法律框架以寻求最佳方案。

说易行难,因为大家各执一词,否则,问题不早就能解决了吗?

阿末扎希本身也曾召见森州25名来自国阵(18)及国盟(7)的州议员,但也只像在勉励他们,叫大家坚守职责,不要被局势影响等等,对解决当前僵局,不见得有任何帮助。

从阿末扎希的谈话,你不知道他的立场,他支持伊斯迈或森州巫统的做法,还是不认同?我觉得,他是默认的,只是不方便说出来吧了。

森州巫统联委会也对当下的发展表示关注了,但也同样模棱两可,强调将以谨慎尊重及负责任的态度看待相关课题,但无意进行干预,呼吁大家成熟对待当前局势,并向森州最高统治者致敬。

网友要森州巫统说清楚,到底是向哪一名“最高统治者”致敬?

网友们当然明知故问,因为森州巫统联委会主席就是加拉鲁丁,当初的“逼宫”行动便是巫统和国盟伊党发起的,慕尤丁证实了这点,更表示土团党在此事件上保持中立。

Thursday, 1 October 2026

联土局的24块黄金地段

上个月谈联土局时,曾提到一宗土地交易弊案。

2014年,位于吉隆坡市中心当时价值高达2.7至3亿令吉的24块黄金地段,竟然神不知鬼不觉,被悄悄转给了一家私人发展商(请看《联土局也一团糟》20260820)。

前天(29/9),联土局旗下FIC机构前CEO再益阿都加里尔(Zaid Abdul Jalil)被控两项欺骗罪,即涉嫌在2014年,就该24块土地的市值以及相关发展项目,欺骗了FIC董事局。

第一项控状指他让董事局相信一家Synergy Promenade(SP)符合受委为相关商业发展项目交付合作伙伴(PDP)总发展商的资格,

第二控状指他明知该24块土地的Firdaus Associates的专业评估市值是6.9亿令吉,却欺骗董事局该专业评估市值为3.3亿令吉,及明知房地产评估服务局(JPPH)并未对相关地段评估,仍让董事局相信JPPH的评估是1.8亿令吉。

上述弊案,其实是在2017年新任主席沙里尔(Shahrir Abdul Samad)上任后被揭发,在报警及展开法律行动后,才将有关土地取回(请看《每一宗丑闻,同一个手法》20180116)。

根据当时报道,联土局没有收到任何付款,割名手续就先完成了。原本的意图是让身为买家以及发展商的SP将土地抵押给银行取得贷款,才从贷款付钱给联土局(请看《联土局“合法”取回土地》20180312)。

结果有没有获得贷款?我找不到这方面的报道,总之联土局以市值的一半价钱将24块黄金地卖掉,但没有收到一分一毫,还失去了土地的拥有权,幸好最后失而复得。

当时并没有人为此案被提控。时任总检察长阿班迪证实收到警方的查案书,但强调警方调查还未完成,而另一边,警方却说等待总检察长的进一步指示。

如今仅FIC前CEO被控,虽说董事局被骗,但时任主席依沙知不知情?

后者已因酒店买贵及索贿案坐牢,反贪会声称曾到监狱向他录供,但未透露他是否涉及(请看《联土局丑闻再起》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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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联土局旗下FIC前CEO再益被控后,反贪会第二天再提控联土局前总监费祖(Faizoull Ahmad)欺骗董事局,隐瞒一封给予Synergy Promenade(SP)的授权书(PA),授权对方转让16块土地,导致该16块土地被转移至SP名下。

昨天的再益在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普通欺诈罪)下被控,今天的费祖则是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及不诚实引诱移交财物)。

你或会很好奇,费祖被控隐瞒授权书的16块土地,是不是再益所涉及的24块土地的部分?

是的,两人的指控都涉及同一地段的土地项目。再益的控状涉及该24块土地商业发展权委任及市值造假的嫌疑,费祖则涉及隐瞒16块土地的授权书。

其实,早在2010至2020年期间,反贪会就对该称为Kuala Lumpur Vertical  City(KLVC)的发展项目展开调查,最后都没有采取行动。今次的逮捕和提控行动,可能就是依据当年的调查展开的。

当年没有采取行动,可能是因为在新主席沙里尔上任后揭发有关事件,发展商最后同意将土地归还给联土局,事件因此获得“圆满”解决。

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根据资料,我猜想是这样的(请看《联土局疑团未解》20180125):

1)SP作为KLVC的发展商/承建商,未启动该项目,需要向银行贷款。

2)发展商没有东西可抵押,联土局便将土地以低于市值的2.7亿令吉“卖给”发展商,授权对方将土地押给银行以取得贷款。

3)这就解释了为何联土局要给发展商PA,如果只是发展该片土地,根本就不需要签署什么PA。

4)贷款数额应该超过2.7亿,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其中2.7亿是要还给联土局作为“交易价”的。

5)当土地成功押给银行后,联土局一直没有收到2.7亿令吉的“卖价”,导致联土局“地财两失”,没有收到“卖”土地的钱,也失去了土地的拥有权。

Wednesday, 30 September 2026

不能只有当二奶的命

前阵子,彭博社报道指阿末扎希和安华两人不和,关系自9月以来急转直下,在内阁会议上几乎完全没有交流,会议因此比以往更早结束。

报道说,这是因为国阵在近期的州选中与希盟竞争,阿末扎希呼吁提早大选,以及反贪会近期调查或提控巫统领袖等等。

阿末扎希当然否认,并强调两人关系一如既往,并无矛盾,内阁会议如常进行,国阵将继续恪守承诺,确保团结政府稳定至任期届满为止。

之后,两人还一同出席公开活动,以行动打破两人不和的传言。

两天前,阿末扎希重复强调,一旦国会解散,国阵就会结束和联合政府的合作关系,因为这是国阵对国家元首的承诺。

他指的是当年国盟慕尤丁拒绝与希盟联合政府时,巫统受邀和希盟合作一事(请看《希盟君子文明,国盟傲慢无礼》20221124)。

他不断如此强调,似乎巴不得国会解散大选尽快到来。

这让我想起在上届大选,他也不断催促时任首相伊斯迈沙比里赶快解散国会举行大选,似对国阵在大选后大胜并单独执政胸有成竹。

那时也是因为国阵在甲柔两州选举胜出,阿末扎希以为能乘胜追击,举行大选并夺回联邦政权,那他就能如愿以偿的当上首相。

但结果就如大家已看到的,国阵仅赢得30议席,若非国盟(74席)拒绝和希盟(82席)联合政府,还真轮不到国阵成为团结政府成员,也轮不到阿末扎希当副首相呢。

这次,阿末扎希不断强调国会解散后,国阵将和希盟分道扬镳,何尝不是希望这次终于能够当上首相。

已经退出行动党的王建民也说了,阿末扎希有可能出任第11任首相。

他的预测是国阵将和国盟合作,并和东马政党结盟。

问题是,伊党可愿意在议席分配上妥协?只怕到最后,首相宝座给了伊党,阿末扎希只能继续当二奶。

Tuesday, 29 September 2026

为纳吉筹款5000万的必要性

罗斯瑪向海内外各界为纳吉筹款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一事表示感激,但也意有所指地表示,自己“终于看清谁才是真正的朋友”。她是在说谁吗?

头两三天,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说,“纳吉团结基金”估计已破200万(请看《重合的时间线》20260923)。

一周后,纳吉女儿诺雅娜说,仅筹获4%,要在短时间内筹获5000万令吉,非常困难。

4%即等于200万,难道说,一周来,基金里的金额都没有增加?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也说,纳吉不要大家为他筹款,但纳吉的现金和资产都被冻结了,当年的26亿令吉,大部分也都已退还给汇款人了。我注意到他已不再坚持说是退还给沙地国王了(请看《纳吉还不许回家》20260924)。

纳吉的大儿子尼扎则说,即使当局解冻父亲的资产,仍然不够缴清5000万令吉的罚款,因为数额实在太大了。

怎会不够?单单在柏威年(Pavilion)“安全屋”搜获的现金,包括外币在内,就有1.2亿令吉了,用这笔现金偿还罚款,剩下还有7000万令吉呢!

那边厢,纳吉女儿诺雅娜才说仅筹到200万令吉,但在短短几天后,阿末扎希突然宣布,至上周末为止(27/9),“纳吉团结基金”已筹得925万令吉,这又来得太快了吧?不知谁突然慷慨解囊呢?

虽然如此,阿末扎希说,这个数字距离5000万令吉的目标仍然很远,因此呼吁大家继续踊跃捐款。

与此同时,继早前针对减刑减罚款的第一次特赦提出上诉,大马律师公会再次入禀法庭,挑战特赦局给予纳吉第二次特赦的决定,及质疑巫统公开筹款助他缴付罚款的必要性。

该公会主席阿南德(Anand Raj)援引陆意清法官在裁决附加谕令“违法”时指出,大马法律并没有居家服刑相关规定,内长赛夫丁也证实这一点,也还没有居家服刑的SOP或指南,更要求特赦局公布有关纳吉两次获得特赦的会议记录等等。

阿南德指出,逾1.14亿令吉现金和部分资产已经归还给纳吉代表律师了,为何还需要为他公开筹款?

这点,就需要总检察长证实了。

Monday, 28 September 2026

伊斯迈大臣死撑到底

森州大臣伊斯迈開記者會,以為他是要為自己和10名行政議員的行為懺悔道歉,因为他们一行11人
被阻觐见“新王”东姑纳扎鲁丁,报道称后者被警方限制行动,所以他们又回頭來要對現任嚴端慕力兹表示效忠,避免被炒嗎?原來不是。

那他要表达什么呢?他说州政府没有废黜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州最高统治者也非由州务大臣或州政府选出,他们只是根据四大酋长的“宣言”(proklamasi)表达州政府的立场。

而当媒体追问为何早前说是“被胁迫签署废黜宣言”时,他却说事过境迁;为何改变立场?他却否认改变立场,说已经没有这回事了(请看《宫廷计 · 第二季》20260909)。

Hmm,这样的答案,你会接受吗?明明做过的事,却说事情已经过去了而当作没这回事。

此外,他也是回应首相安华,因为安华斥责森州行政议会的行为“无礼不文明”,本身根本没有权力或被委托去质疑王室。

如今慕力兹撤除10人官职已正式颁布宪报,伊斯迈应该谢主隆恩,至少他还保住了乌纱帽,但签署废黜宣言,带着10名行政议员打算觐见“新王”不果的他,就算严端慕力兹不炒他,不是他最应该引咎辞职的吗?

这位大臣,也够奇葩的了;他到底效忠谁呢?

他还怪前朝,说这都是前朝造成的。

怎么造成?他说时任大臣也就是阿米努丁没有履行州宪法规定的责任,把烂摊子留给现任政府,如今后者却被描述为和最高统治者对抗,并要联邦政府尊重森州宪法、民选州政府以及森州习俗机构享有的特殊地位。

言下之意,就是州有州宪法,联邦不应插手。

说到这,就不能不提州行政议会早前开除州政府秘书扎菲尔(Zafir Ibrahim)及州法律顾问慕扎玛(Muzalmah Mustapha Kamal)的职务,因为两人在涉及“废黜慕力兹,改立纳扎鲁丁为新严端”的处理方式和立场与州政府存在严重分歧。

但总检察署很快出来打脸,强调根据森州宪法第37条,州秘书和州法律顾问均属联邦公务员,州行政议会或州大臣根本无权暂停或革除两人职务。

与此同时,上议院前主席莱士雅丁在煽动法令下被控。

记得吗,他在森州选举前两天被森州王室以“维护该州君主制度尊严、荣誉与神圣”为由,即日褫夺其两个勋衔,原因是莱士雅丁公开力挺四大酋长推举东姑纳扎鲁丁,并出席后者的“登基”仪式。此外,他也为巫统森州主席加拉鲁丁打抱不平,因为他未被选为森州的新大臣(请看《为他人做嫁衣裳》20260805)。

莱士雅丁也是宏愿党会长。很凑巧,因为土团党告状,两天前,注册局要国盟暂停所有活动及禁止使用“国盟”名称,并在30天内须提呈申辩,否则注册将被撤销。宏愿党是国盟的成员党,可以说是为了取代慕尤丁的土团党(请看《初一到十五》20260925)。

控状指他在今年6月5日公开支持拥立纳扎鲁丁为第12任森州严端(挑战现任严端慕力兹),那么,伊斯迈大臣连同10名行政议员在本月16日宣布端姑慕力兹已被废黜王位,并由端姑纳扎鲁丁接任,岂非也应该在同一煽动法令下被控(请看《王不见王》20260918)?

伊斯迈大臣死撑到底,相信是因为局面已让他进退两难,严端慕力兹谕令他重新提呈一份全新的行政议员名单,他仍坚持原有的10人继续履职,不应被禁。

这次州选,国阵以18席胜出,分别是巫统16马华2席,恰好占森州议席的一半;而原本的行政议员名单由巫统7人马华伊党宏愿党各一人组成。

若要提呈全新名单,伊斯迈大臣只能呈上6名巫统议员人选,何解?

除掉原有的7人及伊斯迈本人剩8人,严端慕力兹不会接受巫统州主席加拉鲁丁和外长末哈山,原因这里不再赘述,所以就剩下6人。

马华也是一样,剩下1人没得选,其余3人,就只能从伊党另3人和宏愿党另2人可选。

也就是说,巫统行政议员将少1人,无法保持原有的7人,伊斯迈只能从伊党宏愿党议员中选。

Friday, 25 September 2026

初一到十五

国盟风波发展至此,其实毫不意外,大家早就预料到了。

被挤出国盟的土团党终于向注册局告状,注册局要国盟在30天内申辩,否则其合法地位将被吊销。

土团党向注册局告什么状?主要包括未获邀请出席讨论森州选举议席分配的最高理事会议、伊党主席哈迪声称土团党已“自动退盟”,及违反了8项党章条规(请看《伊党会再抛弃巫统,像现在抛弃土团党吗?》20260720)。

根据报道,土团党在8月间提交投诉,可能注册局迟迟未有行动,慕尤丁3天前公开向注册局施压,注册局随即指示国盟全面暂停所有活动并禁止使用“国盟”名称,30天内须提呈申辩,否则将面对撤销注册危机。

如果国盟未能在30天内向注册局作出解释,或其解释不被注册局接受,那肯定会在甲州选举给国盟带来负面影响,最起码不能使用国盟旗帜竞选,更不能以国盟名义办竞选活动,成员党们须各别上阵,各自活动。

安华已迫不及待表示,希盟已经与土团党探讨在甲州选举进行合作的可能性,诚信党副主席马夫兹也公开表示不反对,行动党虽未表态,看来土团党重回希盟怀抱,已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所以说,阿兹敏在雪州议会突与大臣阿米鲁丁阿邦阿迪,慕尤丁4罪获撤,不会无缘无故的,稍后如果另外3罪也被撤销,那一点都不奇怪(请看《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20260916)。

甲州选举,希盟若和土团党合作,那还会和国阵“结盟”吗?或者,国阵会选择和国盟合作吗?我觉得两者的几率都不大。因为,从上届选绩来看,甲州国阵或不需要和任何联盟合作。

上届州选,国阵囊括21席(巫统18、马华2及国大党1席)、希盟5席(诚信党1席及行动党4席)和国盟(土团党)2席。

你会注意到,诚信党有1席,所以党副主席马夫兹讲话,公正党0议席。土团党要加盟,无任欢迎。

Thursday, 24 September 2026

纳吉还不许回家

国家元首已在18日御准纳吉居家服刑,但至目前为止,纳吉仍未能“回家”。

总检察长杜苏基说,因为纳吉尚未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那是特赦的先决条件。

其实那只是原因之一,另一原因是,当局还未有个相关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也就是监管机制。

内长赛夫丁第二天就说了,我国还没有居家服刑法令,目前还在拟议中的草案,是为了解决监狱拥挤问题,尤其是针对在狱中等待审讯的被扣者,不包括严重罪案或重罪犯者。

赛夫丁早在2024年宣布,将拟议一个释囚特许计划(PBSL)的居家服刑法案,让服刑4年及以下的囚犯在家服刑。

好巧不巧,之前就已传出纳吉将获居家服刑,难免让人怀疑,赛夫丁所提的法案,根本就是为纳吉量身打造的。

不久,代表律师沙菲宜就入禀高庭,声称有一份来自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附加谕令,御准纳吉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其剩余的6年刑期,但特赦局刻意隐瞒该份附加谕令(请看《纳吉要在家服刑》20240404)。

然后就是长达20个月的诉讼期,直至去年年底,陆意清法官裁定该附加谕令无效,纳吉不能居家服刑(请看《纳吉不能在家服刑》20251222)。

纳吉提出上诉,随后撤回上诉,改为向现任国家元首苏丹伊布拉欣申请第二次特赦,终在本月18日获得批准,条件便是须先缴付法庭裁决的5000万令吉罚款。

于是,又有人提出质疑,既然我国没有居家服刑法令,为何纳吉仍能获批在家服刑?

给出的答案是,那是国家元首依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赋予的绝对特赦权,而且,之前已有先例,通过国家元首的特赦权或监狱的假释程序(parole)提前出狱。

本州的彼得安东尼便是在今年3月获准通过假释提前出狱,返回本州在家服刑,直到2028年3月刑满为止。但其假释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大的注意。

Wednesday, 23 September 2026

重合的时间线

巫统为纳吉众筹,以缴付SRC案的5000万令吉罚款,好让他能尽快居家服刑。

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说,民众踊跃响应,为众筹所设的“纳吉团结基金”每小时增加4至5万令吉,估计已破200万(21/9)。

我约略算来,如果每小时增加5万,假设这个数字每天维持不变,5000万令吉的目标,最少要1000个小时,或42天后才能达到。也就是说,如果单靠捐款的话,纳吉最快也要等到10月尾才能居家服刑,他或家人愿意等那么久吗?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说,纳吉名下绝大部分资产、银行户头及不动产都被政府冻结与执法程序限制,不能动用,暂时无法缴清所要求的5000万罚款,目前正在研究申请部分解冻,或探讨其他筹措罚款方案。

纳吉与其家人肯定不会愿意等到筹款达标,那要等到10月底或更久;但要是通过解冻其资产或银行户头成功缴付罚款,那“纳吉团结基金”是否应该归还给哪些捐款者呢?

我上网查阅,被冻结的现金和资产价值至少10亿,5000万只占了5%,解冻或变卖一小部分来缴付罚款,肯定绰绰有余。

被冻结的现金和资产,包括外币在内的现钞约1.2亿令吉、珠宝估值6.6至8.8亿令吉、567件名牌包包5130万令吉、423块手表7800万令吉以及234副太阳眼镜37万令吉,总值约10亿令吉。

其实还不排除未被当局冻结,可能在海内外或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当然这些我们都不能证明。

税收局还向纳吉父子女追讨2011至2017年期间积欠的税款及罚款,分别是纳吉16.9亿令吉、纳兹夫丁被追讨3760万令吉以及诺雅娜1030万令吉。此外,罗斯玛也曾面对5项未向税收局申报控状,涉案金额710万令吉(请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20241018)。

纳吉子女渴望父亲尽早出狱,他们应该拥有足够能力为父亲缴付罚款,好让父亲尽快在家服刑。

顺带一提,税收局只向纳吉父子女追讨2011至2017年期间的税款,巧合的是,纳吉在2012年委任亲信伊万出任财政部秘书长,同时兼任税收局主席,直至希盟政府上台为止。

有没有发现时间线上微妙的平行重合呢?

Tuesday, 22 September 2026

大臣违昭,该当何罪?

森州宫廷事件反转不断,看得人眼花缭乱。

端姑慕力兹午夜宣布撤销10名行政议员的委任,并谕令大臣重新提呈新的10人名单。

当时就很纳闷,怎么立场反复,一下说被逼迫,一下带着10名行政议员证实端姑慕力兹已被废黜王位的伊斯迈大臣,却没被撤职?他不是最该被开除的第一位吗?还是,因为他说他是被逼的,慕力兹原谅了他?但他接下来的动作,都不像是被逼的啊(请看《王不见王》20260918)!

大臣违昭,该当何罪?伊斯迈竟然拒绝执行严端的谕令,强调撤销行政议员委任不具法律效力,因为严端未先征询大臣意见,因此,现有州行政议会仍合法运作,无需提呈新名单。

伊斯迈说严端炒人违宪,10名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则联署表示,森州行政议员宣布端姑慕力兹被罢黜的行为也违宪,因为他们没有这方面的权力。

10名前主席更指出,伊斯迈大臣签署的罢黜公告,是志期4月19日由四大酋长签署的,但伊斯迈在那时并非大臣,他是在8月州选后才成为大臣的,因此,该公告的效力和合法性存在严重疑问。

说到为何严端只开除10名行政议员,不开除带头“叛君”的大臣,因为那可能导致州议会解散,不得不重新举行选举,而要是巫统再次胜出,又是同班人马,严端会接受他们吗?就算是另一批人,他们在宣誓后就职又宣布严端被罢黜,同样的戏码,岂非没完没了?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伊斯迈大臣原本说他是被逼的,甚至为此两度报警,一夜之间却又带头反严端慕力兹,还理直气壮,表现得有恃无恐,这180度的转变,是因为背后有人或势力在为他撑腰吗?

Monday, 21 September 2026

纳吉或在2028年申请第三次特赦

特赦局将纳吉的特赦申请审议押后,一个星期后,就召开了第二次会议,议程只讨论纳吉的申请。

结果也是大家已经知道的,国家元首御准纳吉居家服完他在SRC案的剩余刑期,即到2028年,先决条件(condition precedent)是他必须先缴付他的5000万令吉罚款。

我们不知道的是,特赦局当初为何抽出居家服刑申请的部分,然后又展延审议,一个星期后再开会,审议及批准的又恰恰是居家服刑的部分?是不是有其他未获批准的申请呢?

居家服刑原本是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附加谕令,但因未经过特赦局而不被法庭接受,与其上诉,纳吉改为向现任国家元首伊布拉欣申请特赦,也就因此有了第二次特赦(请看《纳吉申请第二次特赦的两次大反转》20260911)。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说,纳吉资产、银行户头及产业被冻结,他因此无法单方面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似在为巫统成立“纳吉团结基金”筹募5000万令吉辩护。

更有不明所以的伊党党员竟然责骂希盟政府是高利贷,因为纳吉只贪污4200万令吉,为何罚款5000万,比赃款还多?

蛤,难道他们不知道那是SRC案法官所裁决的罚款,原本是2.1亿令吉,在第一次特赦时获苏丹阿都拉减至5000万,不是希盟政府定的罚款?

至于为何原本是2.1亿?因为根据反贪污和洗钱法令,罚款是赃款的5x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纳吉在SRC案被控收取4200万令吉,5x罚款就是2.1亿令吉,这还不够简单明了吗(请看《纳吉25宗罪的刑罚怎么算?》20251129)?

有读到报道说,服完SRC案的刑期后,纳吉还是得乖乖回去牢狱继续服1MDB案的刑期。在该案,纳吉被判坐牢165年(同时执行则15年)及罚款114亿。

你觉得那真的会发生吗?更何况,1MDB案的刑罚还比SRC案严重?

纳吉已对1MDB案的判决提出上诉,可能也像SRC案那样一直上诉到联邦法院,因此很大可能不会在2028年前获得裁决,届时,纳吉肯定会提出第三次特赦申请,国家元首那时将换成霹雳苏丹纳兹林,他会如何看待纳吉的申请呢?

Friday, 18 September 2026

王不见王

森州宫廷事件出现180度的反转又反转,看得人头晕转向。

森州大臣伊斯迈与行政议会在大马日宣布,端姑慕力兹被废黜王位,由端姑纳扎鲁丁接任,即日起生效。

第二天,总检察署表明,森州大臣与行政议会无权作出这项宣布,认定4月的废黜宣告不符州宪法且无效,直接打脸州政府。

最让人傻眼的是伊斯迈大臣,甫在一周前,他才说他是被胁迫签署废黜宣言的,并两次为此报警,怎么一周后,他却和其10名行政议员一致认定废黜严端慕力兹的宣言合法有效?所以他不是被胁迫的,其10名行政议员也不是被胁迫的(请看《宫廷计 · 第二季》20260909)。

如此一个摇摆不定毫无立场的大臣,是否还有资格当大臣呢?

行政议员们和伊斯迈一样,才在一个多月前,在严端慕力兹面前宣誓就任,并对严端效忠,那场宣誓就任仪式也是无效的咯?那他们是不是都要引咎辞职以举行补选呢?

根据总检察署文告:

1)“废黜宣告”没走法定程序,因此无效;
2)参与签署宣告的四大酋长部分已被撤职,其合法性严重受质疑;
3)习俗事务由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DKU)管辖,法庭无法挑战,州政府亦无权越俎代庖;
4)州行政议会文告“毫无法律效力”,即无权作出罢免统治者的宣布;
5)案件已入禀法庭,法庭已颁布禁令,必须尊重法庭程序。

所以,事件是不是又回到原位,慕力兹仍是森州严端,不可质疑?

另一边,东姑纳扎鲁丁发出“谕令”,终止DKU秘书拉惹诺拉兹里( Raja Norazli Raja Nordin)的职务,腾空DKU秘书处,并将“废黜宣言”刊宪。

但随着总检察署的声明及咨询森州法律顾问的意见后,州政府秘书扎菲尔(Zafir Ibrahim)已确认不颁布宪报,也不执行废黜行动。

明天还会不会再有反转呢?谁也不知道。

Thursday, 17 September 2026

去问杨巧双

伊党质问,是不是有第三方介入,导致前首相纳吉的特赦申请被展延至下一次会议?并要政府交代。

党总秘书达基尤丁说,特赦申请不会无缘无故被展延,除非有特赦局成员或其他利益第三方指示或异议。

法律部长阿莎丽娜回应,说她不负责特赦局事务,要就去问直辖区部长杨巧双。

觉得她这个态度有问题,毕竟是她部门法律事务组(BHEUU)发的文告,声称国家元首已御准展延申请,若非由她负责,为何是由其部门发文告,不是特赦局?如今伊党提出质问,她又知道要问杨巧双?语气就像在责怪杨巧双,好像她(阿莎丽娜)人在现场似的(请看《纳吉申请第二次特赦的两次大反转》20260911)?

其实,纳吉还有案在身,SRC案之后,还有1MDB案等着接续,特赦局为了谨慎审议而押后,没什么大不了,为何说的好像非当下及非放不可?

杨巧双表示,她在当天会议上审阅了律政司的书面意见,本着良知,以国家利益为依归,诚实而坦率地发表了意见,而有关事项的权力与最终决定权属于国家元首。

伊党怎么不知,但因为不敢直接质问陛下,所以找个替罪羊。

却很让人好奇,怎么伊党对纳吉获得赦免与否,比巫统更有兴趣和焦虑?巫统表示尊重国家元首的决定,阿末扎希则表示遗憾,希望纳吉获得最好的结果,没有质疑为何决定会被展延。

一般上,联邦特赦局成员有5至6人,包括国家元首、总检察长、直辖区部长和3名由国家元首委任的非政治背景成员,因此也不能是国州议员,但身份依法保密。

从杨巧双的谈话,可知总检察长杜苏基当天并未出席会议,他只提供了书面意见,因此,当天或只有5人在场,可能加上做记录的BHEUU秘书处代表就6人,这名代表应该是BHEUU总监赞里(Zamri Misman),不会是阿莎丽娜(请看《附加谕令罗生门》20250113)。

无论如何,不管特赦局做了什么决定,阿莎丽娜都不应该把责任推给成员里的任何一个人。

Wednesday, 16 September 2026

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

和阿末扎希的基金案如出一辙,总检察署重施这招,撤控慕尤丁在Jana Wibawa案所面对的3项洗钱和一项滥权罪,向法庭申请DNAA。

辩方顺势要求法庭改为无罪释放,法官诺鲁维娜(Noor Ruwena Md Nurdin)批准辩方申请,当庭宣判慕尤丁无罪(DAA)。

慕尤丁是在3年前被控4项涉及2.33亿的滥权罪,以及3项涉及2亿令吉的洗钱罪,慕尤丁当时曾向法庭申请撤控滥权罪,其实法官贾米尔(Jamil Hussin)当时已批准撤控,并判无罪释放,但控方提出上诉,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谕令发回地庭审理,结果却是控方主动申请撤控一项滥权罪和3项洗钱罪,慕尤丁在这4罪状获判无罪(请看《DNAA方兴未艾》20231005)。

有没有读到你头大?换言之,当初慕尤丁面对的7项控状,3项洗钱和一项滥权获判无罪,仍有3项滥权罪待审。

控方撤控的,是与Bukhary Equity有关的罪状,涉及金额共4亿令吉。该公司由土著富商赛莫达拥有,慕尤丁不否认该党收到的资金大部分来自赛莫达,说那是政治捐款,因后者是他40多年的好友(请看《慕尤丁为党不为自己》20230310)。

至于撤控的原因?总检察署说,“经过整体利益的专业评估,继续推进的话,可能会对其他控罪的策略和证据不利”。

那当初怎么没有考虑这点,还在辩方要求撤控时坚持上诉呢?

总检察署主动撤控与Bukhary有关的4宗罪,法官干脆宣判无罪,还有3宗滥权罪待审。

根据控状,慕尤丁在2020至2021年期间,从两家公司Nepturis和Mamfor及一名Azman Yusoff 获取3300万令吉贿款,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请看《慕尤丁加控一罪》20230313)。

迟些,这3宗滥权罪会不会也像Bukhary的4控状那样获撤?

上个月,慕尤丁猛赞安华恢复RON95津贴上限及提高电子发票门槛,就像前阵子阿兹敏对雪州大臣阿米鲁丁称兄道弟般;当时大家都臆测,土团党是不是要和希盟重修旧好了(请看《安华亡羊补牢?》20260818)。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本就很平常,哪一天发生了,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

Tuesday, 15 September 2026

Al-Rawda为何违约?

朝圣基金前主席阿都阿兹之后,轮到前宗教部长贾米尔被控(请看《朝圣基金前主席阿都阿兹终于被控》20260910)。

先说阿都阿兹的控案,他是在反贪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滥权;有些人不解,以为阿都阿兹私吞了1.9亿令吉,其实是基金投资在Putrajaya Perdana(PPB)30%股权的金额,结果血本无归。

贾米尔则是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资产)下被控,即在2015至2017年期间,3次转移总额8.6亿令吉资金给沙地公司Al-Rawda(请看《轮到首相署前宗教部长》20260902)。

你可能感到不解,根据朝圣基金RCI和第二财长阿米尔的报告,投资Al-Rawda的累计亏损高达18.6亿令吉,而基金预付了15.5亿令吉给对方,为什么这名前部长只被控8.6亿令吉呢(请看《Al-Rawda:为何不索赔?》20260824)?

我觉得8.6亿令吉是因他个人滥用职权直接导致损失的资金部分,15.5亿令吉的余额可能非经他手,而18.6亿令吉则是累计亏损,不能全算进在内。那么,还有6.9亿令吉(15.5-8.6=6.9)的资金由谁负责呢?此人会同样被控吗?

贾米尔为朝圣基金在其任内采用长期租用酒店的做法辩解,说是为了取得更优惠的住宿价格,从而降低朝圣费用,这是为本地朝圣者提供的核心服务。

这不是重点。根据RCI报告,Al-Rawda的投资是在没有银行担保的情况下就直接汇款,没有尽职调查(due deligence),朝圣基金的唯一保障,仅是一张由个人担保的承诺票据(promissory note);而在取得长期租赁权后,又委任对方为酒店的营运方。

根据报告,Al-Rawda是在2019年3月开始违约拖欠租金,希盟政府在该年5月上台,之后催收租金是不是该由基金的新管理层负责呢?

Al-Rawda为何违约?如果如纳吉说的Al-Rawda还存在,它为何拒付租金?难道当初的租赁合约无效?

不过,贾米尔的控状是“不诚实挪用资产”,不是因为没有收到营运租金,所以真实情况是什么,目前难以得知。

还是,Al-Rawda没有收到这笔资金?

Monday, 14 September 2026

来不及爆成爆米花,先吃jagung吧

阿末扎希说,他会向森大臣了解,是谁迫他签的废黜宣言,并表示他不清楚此事,因为他不在现场。

但根据四大酋长强调,伊斯迈没有被胁迫,在聆听他们的讲解后,他是自愿签名的。

根据《海峡时报》报道,阿末扎希、阿斯拉夫和阿莎丽娜当时都在现场见证呢(请看《宫廷计 · 第二季》20260909)。

不过,他们都否认了人在现场。阿斯拉夫更强调,他是全国代表,不在森州的领导层。

就此,森州巫统表示将会对端姑慕力兹殿下的地位宣言争议表态,说这不由任何政党、州政府及个人单方面决定,必须依据森州习俗、统治者特权及州宪法来处理。

有注意到吗,森州巫统含糊其辞,并没有表态对端姑慕力兹效忠?

今年4月,森州爆发了宫廷纷争,14名巫统州议员集体造反,撤回对前大臣阿米努丁的支持,两起事件同时发生,你会相信是巧合的吗(请看《月儿弯弯照九州》20260430)。

问题是,巫统如愿获取政权,但“宫变”并未成功,慕力兹仍是“合法”严端,众议员仍需向他宣誓就任。为保险起见,相信伊斯迈自愿或被指示在东姑纳扎鲁丁面前宣誓多一次,以防万一。当然这些纯属我个人猜测而已。

端姑慕力兹当初不选巫统州主席加拉鲁丁为大臣,原因不言而喻,如今伊斯迈却一臣服事二君,叫他如何接受得了?

伊斯迈若识做的话,觉得他应该体面辞职。

三个月前,加入韩查宏愿党当会长的上议院前主席莱士雅丁因公开力挺四大酋长推举东姑纳扎鲁丁,并出席后者的“登基”仪式,被森州王室褫夺其两个勋衔(请看《慕尤丁大势未去》20260624)。

担任大臣不及两个月的伊斯迈签署废黜宣言,此举等同“叛君”,会不会因此被迫辞职?目前尚不得知。

被逼宫的希盟前大臣阿米努丁在镜头前开心地啃着玉米,说因为来不及爆成爆米花,所以先吃jagung吧!

Friday, 11 September 2026

纳吉申请第二次特赦的两次大反转

纳吉申请第二次特赦?

其实,早在去年2月,消息就传出来了,那还是阿末扎希自己爆出来的消息。

那时候,纳吉申请居家服刑的司法审核案重新发还高庭审理,阿末扎希在接受TV3访问时却说,巫统正在全力为纳吉向国家元首争取全面特赦,是巫统能够做的最后努力(请看《纳吉再申请全面特赦?》20250204)。

言下之意,纳吉是第二次特赦是巫统代为申请的,而且是全面特赦,意思就是完全释放纳吉,连居家服刑都不用。

但不是说特赦申请必须由犯人自己提出申请吗?为何能由政党代劳?

不过,当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被问起时,他说正在考虑,还未行动。可见阿末扎希只是信口开河。

来到了今年4月,《自由今日大马》报道,纳吉已在斋戒月期间提交一份新的赦免申请给直辖区特赦局,副本已送交国家皇宫(请看《纳吉申请第二次特赦?》20260427)。

记得吗,去年12月,当法庭驳回纳吉的居家服刑申请,纳吉提出上诉?原来,纳吉已经撤回上诉,表明“不保留重提上诉的权利”,也应该是在那时候,他就悄悄提出第二次的特赦申请了(请看《纳吉为何撤回居家服刑上诉?》20260429)。

纳吉为何不再上诉,改为申请第二次的赦免?原因很明显,因为他去年底在1MDB案被判坐牢15年,刑期还不可与SRC案同时执行,需等SRC案刑满后接续,及罚款114亿令吉。因此,此时为SRC案申请居家服刑已无甚意义,因为他必须在刑满后为1MDB案继续蹲牢15年。因此,他更迫切该做的,是不是为1MDB案的刑罚申请特赦(请看《纳吉25宗罪的刑罚怎么算?》20251229)?

两天前,突然传来直辖区特赦局将在今天(11/9)开会,除了讨论纳吉的第二次特赦申请,还要讨论是否允许他在家服完他的剩余刑期。

不像在第一次大家静静不敢开声,这次的新闻一出,立刻炸开了锅,引来朝野还有NGO以及大专生等组织的极力反对。

离奇的是,就在会议前夕,也就是昨晚,突又来了个韩剧大反转,居家服刑申请的部分被临时抽出,不在议程里。

这也意味着,不讨论居家服刑申请,特赦局还是会讨论纳吉的第二次特赦申请。

为什么仅抽出居家服刑申请的部分?这里有两个解读。

一是纳吉在SRC的刑期已从12年减至6年,可能明年就刑满可以出狱了,除非纳吉未缴从2.1亿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的罚款,那他就要服刑多一年,所以,还是专注在赦免1MDB案的15年牢狱吧,要不然,纳吉就要老死狱中了。

另一解读是,纳吉申请的是全面赦免,也即是说,一旦获得特赦局的批准,他就可以走出监狱,王者归来,连居家服刑都不用。

特赦局会议原定今早8点开始,却迟迟未见会议结果报道,却出现了第二次韩剧大反转。首相署法律部发布文告(为什么不是特赦局发文告?),国家元首已御准展延纳吉的特赦申请至日后的会议。至于是殿下自己决定押后,还是会议上有人提议,那就不得而知。

此前,巫统与国阵成员已经对希盟议员的反对大表不满,总秘书阿斯拉夫质问,为何安华当年可以,纳吉不可以?

阿斯拉夫当然是明知故问,因为两者性质根本不同,怎可混为一谈?

行动党霹雳副主席阿都阿兹巴里暗示,安华被不公平对待,经历的是“冤狱”,纳吉则是一路上诉到联邦法院,且已获得一次特赦机会,法庭也处理了特赦所衍生出来的问题,因此,这起案件理应告一段落。

还有一点,纳吉还有两三起案件在进行中,是不是每次罪成,就要申请特赦一次呢?如此一来,特赦局和国家元首岂非很不得空?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国家元首颁发委任状予陆意清法官和叶静玉法官。陆意清法官从高庭擢升为上诉庭法官,叶静玉法官从高庭司法专员擢升为高庭法官。

大家对陆意清这个名字是否熟悉?她便是在去年审理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司法复核申请的法官,她裁决附加谕令无效,纳吉因此败诉,不能居家服刑,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还曾口头要求将她换掉呢(请看《纳吉不能在家服刑》20251222)。

一直以来,苏丹伊布拉欣都表示采取严厉打贪的立场,因此,大家认为陛下对纳吉的第二次特赦申请会采取怎样的立场呢?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纳吉的第二次特赦申请

Thursday, 10 September 2026

朝圣基金前主席阿都阿兹终于被控

国阵时期的朝圣基金前主席阿都阿兹被控在12年前利用职权取得
Putrajaya Perdana(PPB)的主席职位,并游说基金董事局成员批准在该公司投资了逾1.9亿令吉,即公司的30%股权。

PPB便是此前提过,朝圣基金14项问题投资,其中7家100%血本无归的公司之一(请看《上面贪很大》20260814)。

与此同时,阿都阿兹与朝圣基金的两名高层再被延扣两天,协助调查基金派息欺诈案。

也就是说,当天阿都阿兹除了在反贪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滥权,也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下接受调查,是两宗不同的案:一个滥权,一个诈骗。

上回谈到PPB案,说它是刘特佐用1MDB汇给沙地石油的资金,通过UBG集团收购的公司,而后将30%股权卖给朝圣基金,价钱正是上述控状里说的1.9亿令吉,这便是为何阿都阿兹得以兼任PPB主席。

朝圣基金收购PPB的条件是公司承诺在一年内重新上市及在2015年取得8600万令吉盈利,两项承诺都未能兑现,朝圣基金于是行使2.1亿令吉的认沽期权(put option),要求对方回购股份,但最终没有收到款项,也就是说,该1.9亿投资全数减值,一分钱都没有拿回。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在PPB和SRC之间的奇妙关系。

长话短说就是,SRC将1.7亿令吉汇入PPB的子公司PPC,说是预付一项“承包发展计划”,然后说该项目取消,真相是该项目根本就不存在。而当朝圣基金以1.9亿令吉收购PPB时,其中1.4亿令吉汇给了SRC,当是替PPB偿还SRC汇给PPB的1.7亿令吉部分,另3,000万令吉则流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请看《朝圣基金和SRC扯上关系》20160204)。

在调查朝圣基金通过PPB和SRC之间的资金流向,反贪会应该会查到流入纳吉私人户头的3000万令吉。

反贪会主席阿都哈林日前透露,不排除会有一名VVIP被控。

他指的是纳吉吗?

Wednesday, 9 September 2026

宫廷计 · 第二季

森州选举过后,随着依斯迈拉欣(Ismail Lasim)向端姑慕力兹殿下宣誓就任大臣,大家以为宫廷事件也就此落幕(请看《为他人做嫁衣裳》20260805)。

没想到,如今第二季却再上演,而且有愈演愈烈趋向,本应是头版头条新闻,由于“风向”未明,媒体只能低调或根本不予报道。因为大报没有报道,我刚从国语小报读到时,还以为是假新闻。

上周六(5/9),森州四大酋长发布一份8月3日签署的废黜宣言,声称已完成最高统治者退位程序。该废黜宣言据称是由森州大臣依斯迈拉欣签署。

他们在一份联合文告表示,他们当天与“新严端”纳扎鲁丁一同在波德申海湾王宫接见伊斯迈,核准其出任森州大臣一职。

也就是说,森州选举在8月1日,伊斯迈2日在端姑慕力兹面前宣誓就任大臣,3日又向“新严端”纳扎鲁丁宣誓就任。

文告强调,四大酋长乃按照《森美兰州1959年州宪法》条文规定,已在今年4月19日签署宣告文书,宣布废黜慕力兹(请看《月儿弯弯照九州》20260430)。

伊斯迈大臣发布文告表示,四大酋长有表达自身观点的权利,州政府继续效忠端姑慕里兹,他也将继续履行州务大臣的职责,但未证实他是否签了废黜宣言。

于是,四大酋长公开了伊斯迈签名的宣言文件“原件”,并有照片为证,强调他当时是在没有受到强迫且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签署,并宣读了宣言内容。

根据森州宪法,四大酋长有权根据特定程序罢黜严端,其中一项程序就是州务大臣签名支持罢黜行动。

昨天(8/9),邻国《海峡时报》报道,包括党主席阿末扎希、秘书长阿斯拉夫和法律部长阿莎丽娜在内的巫统最高领导层,都出席了8月3日与“新严端”纳扎鲁丁的会面,见证伊斯迈在“新严端”面前宣誓就任及签署废黜宣言。

报道说,伊斯迈声称他是在被胁迫的情形下签署宣言的,并为此报警。

蛤,难道他是被人挟持到波德申再宣誓一次的吗?他是被谁胁迫,是四大酋长,还是党领导层?

消息人士也向该报透露,阿末扎希曾在6日主持了一场巫统森美兰州议员会议,会上决定给予伊斯迈三个月时间来解决这场王室纠纷。次日,巫统森州联委会发布一份声明,呼吁成立“特别委员会解决与森美兰母系传统俗法(adat)相关的问题”。

邻国如此劲爆的报道,让巫统非常尴尬,但有没有注意到,伊斯迈没有否认他签了废黜宣言,但他否认党主席阿末扎希涉及,表示本身自始至终支持党主席及全体党领导层,并强调党领导层一贯维护马来统治者制度的崇高地位及君主立宪原则。

为保护自身,伊斯迈不得不那么说,因为身为党主席的阿末扎希,操生死大权,既能让他当州务大臣,当然也能把他撤掉,党主席要是为了顾全大局把他换掉,就像因“逼宫”在州选后被割爱的州主席加拉鲁丁那样,那就不值得了。

但,若如报道说的,党主席给他三个月时间来解决“这场王室纠纷”,才上任大臣一个月的他,岂有这等能力?

目前还未听到阿末扎希等人的回应,但可以预见,他们不会承认,继续对严端慕力兹表示效忠。

至于伊斯迈的报警行动,会不会把已经够糟糕的局面进一步搞砸?

反贪会近日一连串针对朝圣基金和联土局的巫统人马采取逮捕行动,已经把巫统领袖弄得焦头烂额,如今再加上森州宫廷事件,叫彼等情何以堪?

阿末扎希日前针对财政部的拨款发烂渣,不是没有来由的(请看《阿末扎希不忍了!》20260903)。

Tuesday, 8 September 2026

MEIO总监写给美国CIA的信

当年的美国驻马大使有没有向哈迪表示愿助伊党推翻国阵政府?双方说法各异,虽说警方接获投报后将着手调查,但我相信此事仍会不了了之。

不过,倒是有人挖出在当年的第14届大选前夕,隶属首相署的MEIO情报局确曾致函美国CIA,请求美国支持时任首相纳吉的国阵政府,即便国阵仅以简单多数或只赢1席胜出。

大家还记得那位MEIO总监哈莎娜(Hasanah Hamid)吗?509后,警方除了大肆搜查前首相纳吉与夫人罗斯玛的贵重财物外,也在追踪一些重要文件和资金下落,并相信纳吉已将这些文件和资金交给首相署的一名女高官,而警方正在搜查/调查这名女高官,她就是哈莎娜。

根据当时《新海峡》报道,哈莎娜涉嫌在该年4月从吉隆坡国际机场带入1,210万美元现金,充作509大选用途。反贪会怀疑该笔资金关系到1MDB,在逮捕哈莎娜时充公了600万美元现金以及一些令吉现钞,其余数百万美元不知所踪,不知是否已在大选时被花掉了呢(请看《我国的MEIO情报局》20180906)?

哈莎娜是从国外哪里带进来的呢?反贪会没有交代,她在该年10月被控失信1,210万美元政府资金,唯她不认罪,检方却在3年后撤告,哈莎娜获判DNAA,检方表明无意继续提控,哈莎娜再被改判无罪(DAA),难道反贪会无意追查其余610万美元的下落吗?

说回哈莎娜在当年大选前5天写给美国CIA的信,里边将纳吉描述为“亲美盟友”,却数落敦马反西方、反犹太、独裁、打压异议,罔顾人权法治,纯粹为了个人利益才加入反对党等等。

信件曝光后,纳吉表示从未指示哈莎娜致函CIA,但哈莎娜向警方报案,说该信函是机密文件,要求警方彻查泄密者。

哈莎娜没有因为要求美国CIA“干预”我国大选而被对付,因此,哈迪声称美国驻马大使愿助伊党推翻国阵政府一事,就当他自说自爽,警方顶多只会找他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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