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0 September 2026

朝圣基金前主席阿都阿兹终于被控

国阵时期的朝圣基金前主席阿都阿兹被控在12年前利用职权取得
Putrajaya Perdana(PPB)的主席职位,并游说基金董事局成员批准在该公司投资了逾1.9亿令吉,即公司的30%股权。

PPB便是此前提过,朝圣基金14项问题投资,其中7家100%血本无归的公司之一(请看《上面贪很大》20260814)。

与此同时,阿都阿兹与朝圣基金的两名高层再被延扣两天,协助调查基金派息欺诈案。

也就是说,当天阿都阿兹除了在反贪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滥权,也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下接受调查,是两宗不同的案:一个滥权,一个诈骗。

上回谈到PPB案,说它是刘特佐用1MDB汇给沙地石油的资金,通过UBG集团收购的公司,而后将30%股权卖给朝圣基金,价钱正是上述控状里说的1.9亿令吉,这便是为何阿都阿兹得以兼任PPB主席。

朝圣基金收购PPB的条件是公司承诺在一年内重新上市及在2015年取得8600万令吉盈利,两项承诺都未能兑现,朝圣基金于是行使2.1亿令吉的认沽期权(put option),要求对方回购股份,但最终没有收到款项,也就是说,该1.9亿投资全数减值,一份其都没有拿回。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在PPB和SRC之间的奇妙关系。

长话短说就是,SRC将1.7亿令吉汇入PPB的子公司PPC,说是预付一项“承包发展计划”,然后说该项目取消,真相是该项目根本就不存在。而当朝圣基金以1.9亿令吉收购PPB时,其中1.4亿令吉汇给了SRC,当是替PPB偿还SRC汇给PPB的1.7亿令吉部分,另3,000万令吉则流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请看《朝圣基金和SRC扯上关系》20160204)。

在调查朝圣基金通过PPB和SRC之间的资金流向,反贪会应该会查到流入纳吉私人户头的3000万令吉。

反贪会主席阿都哈林日前透露,不排除会有一名VVIP被控。

他指的是纳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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