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爱璇当时是前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至于她是如何被捕,是在海外还是返国自首?这次,警方未予透露,只说是在吉隆坡被捕。
前总警长阿都哈密曾说刘特佐躲在澳门、聂费沙在香港及卢爱璇在深圳。若照警方的说法,她会不会是像纪国添那样回国时在机场被捕(请看《另一回国逝世的离奇事件》20230531)?
卢爱璇在1MDB案扮演什么角色?这就要从头说起。
记得当年的银行大合并时期吗?长话短说,砂拉越的第一银行(UBG)当时被并入了RHB,套现22.3亿令吉,刘特佐后来看中这家现金充裕的公司,在一系列錯綜複雜的買賣交易下,成功收購了UBG,而后再從中套現了2.6億令吉。
卢爱璇和聂费沙当时还是UBG的执行董事,在那时认识了刘特佐,从此扮演着双重角色,同时替后者做事。还有唐敬志,他在1MDB的前身登嘉楼投资机构(TIA)成立的初期就被安排进去了(请看《Project Uganda》20150727)。
前总警长阿都哈密说卢爱璇人在深圳,《砂拉越报告》则说她从1MDB获取1600万美元,2014年以450万美元在美国纽约购置了一套豪华公寓,在逃亡了8年后,终于决定回国自首,愿意配合调查1MDB案。
今年一月,高庭批准控方申请,充公卢爱璇国内的2辆豪华车和22,600令吉现款。
此外,税收局也在今年2月提出诉讼,向卢爱璇追讨240万欠税,同时向唐敬志追讨670万税款。
卢爱璇在1MDB案扮演重要的角色。我们从邻国的相关控案得知,卢爱璇是Tanore金融的主要签署人。Tanore是刘特佐2013年以陈金隆的名义在邻国成立的公司,以转移高盛为1MDB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
高盛共发行了3批债券,总额达65亿美元,据称有27亿被挪用,其中600万美元流入卢爱璇名下一家叫River Dee岸外公司在瑞士Falcon银行的户头(请看《这个世界公平吗?》20161011)。
Falcon又是被阿布扎比IPIC的子公司Aabar收购的银行。也因为1MDB和SRC丑闻爆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撤销了Falcon在该国的银行执照。
还有记得1MDB和沙地石油联营的18.3亿美元投资是如何变成23亿美元的吗?1MDB首任CEO沙鲁在供证时就曾提到卢爱璇,说她如何以复杂的解释方式混淆1MDB董事,叫他们相信该笔投资已经增值,并转为回教Murahaba资金,其实,有关投资毫无价值,因为它并不存在(请看《等到真相大白的一天》20160318)。
纪国添是被发现逾期居留澳门被驱逐回国的,卢爱璇是在何种状况下在吉隆坡被捕?目前不得而知。
从她在1MDB扮演的角色来看,她应会是1MDB案的一名重要的关键证人,应该受到当局的严密保护,而非像纪国添那样在录供后就获释,以防万一。
纪国添在回国三个星期后,据说就中风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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