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也说巴东色海选举应该如期举行,无需另择日期或推迟。
阿莎丽娜是国阵法律局主任,在慕尤丁政府当过副议长和沙比里政府当过首相署法律顾问。
她的论点与我昨天说的一样,即根据选举条例第11(6)条文,选委会只能在投票日前择定新的选举日期,但卡鲁巴耶在16日逝世,而提前投票程序已经在11月7日(邮寄)和15日开始且已完成,已投的票无法撤回,因此展延巴东色海国席选举是不恰当的。
她说法律也没有阐明,投票开始后,还可以重新提名候选人。
故卡鲁巴耶来自公正党,出乎意料之外,该党兼希盟总秘书赛夫丁反而不认同阿莎丽娜说法,他指出不能以提前投票作为选委会不能推迟或不能行使选举条规第11(6)条文下的权力,原则上和法律上都是最不合理和错误的。
长话短说,他希望重新提名和重订投票日就对了。但,有关条文不是说的很清楚吗?他说提前投票不是合法的理由,因为已投的票可以作废,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这样说就有点强词夺理了。
他的理由是,重新提名和投票对所有候选人和政党才公平。言下之意,他认为希盟候选人去世,选民可能因此不会投他。其实未必,选民若投“同情”票,反使希盟得票大增也说不定。
重点是,选委会应该依据条例做出正确决定,不应错误诠释。
条例说“在投票开始前”(before the poll has commenced),选委会必须决定,“提前投票”和“邮寄投票”算不算投票已经开始?算的话,那就不能中止投票并重订提名和投票日了。
后记:选委会宣布在11月24日重新提名,投票日在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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