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敦马的前媒体顾问卡迪加欣说,要取得国家元首特赦,恐怕没那么容易。
他提出三点如下:
1)巫统或国阵未必能像旧时那样大获全胜,可以单独组织政府;
2)在马六甲和柔佛州选取胜不保证可以在大选胜出,因它自2008年以来起就一直流失选票;
3)要撤销他们正在审讯阶段的官司,整个特赦过程将牵涉到总检察署、司法机构、首相、特赦局及国家元首,谈何容易?
不容易,不表示不可能。首先卡迪假设巫统未必能在下届大选胜出,但要是胜出呢?那第一点就不成立了。
第二,卡迪认为巫统/国阵未必能单独组织政府,即是说需要和其他政党结盟,那它就无法己所欲为。但看过去,国阵成员党多不胜数,巫统不也一党独大吗?
卡迪认为不容易,因为要经过重重关卡;但当你是执政党的时候,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卡迪倒有提到,不能拿安华获赦当先例来相提并论,因为安华的“罪行”没有对国家和人民造成负担,不像纳吉在1MDB和SRC案盗窃了数十亿令吉。
总数当然不止数十亿,我就想到,就算真的特赦,那些被盗窃的数百亿赃款,需要先归还给国家吗?
总之结论是,法庭帮寻求特赦,并非不可能,为了恢复自由身,此时不争取,更待何时?
更大的可能是,法庭帮可能根本都不需寻求特赦,只要被判DNAA或NFA,像里扎、马斯兰和哈萨娜等人那样,那就很足够了。
而在已被判罪的SRC案,在做最后上诉的同时,纳吉现在更要求重审,冀望改判无罪,他就可以东山再起。
他在上周末接受CNN访问时说,随着纳兹兰法官被曝拥有100万令吉的不明款项,他重返政坛,不是不可能的事。
反贪会的调查报告已提呈给总检察长,后者至今未有动静,纳吉即指法官“受贿”,难道他已“洞悉”报告内容?纳兹兰应该告他诽谤。
纳吉声称纳兹兰拥有可疑的100万款项,因此他被指控是含有政治动机的。但如我之前提过的,当纳兹兰还在马银行任职时,他怎么预知将来他会成为法官,纳吉将被控,而他将成为SRC案的法官,因此存有利益冲突?
如果纳兹兰户头里真的拥有来历不明的100万款项,那纳吉也要解释他户头里数十亿的款项何来?他也要证明自己的清白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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