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兹兰本身也报警,要求警方调查博客拉惹柏特拉对他的诬告,警方至今没有针对此事公布调查结果或进度,还是因为反贪会调查了所以警方就作罢?这点无可奉告,但觉得应该不是(请看《从哪个角度调查?》20220422)。
纳吉再次入禀法庭申请重审SRC案,声称有证据证明审理SRC案的纳兹兰法官涉及利益冲突。
纳吉辩护律师沙菲宜所指的利益冲突,便是如拉惹柏特拉说的,纳兹兰法官早期曾在马银行任职,对SRC的组建和结构有实际的了解,因此不适宜审理该案。
其实早在拉惹柏特拉的诬告文章出现前,沙菲宜就已申请在SRC案纳入上述针对纳兹兰法官的所谓新证据,但被联邦法院驳回,说与SRC案无关(请看《Nothing To Lose》20220318)。
这次不死心,干脆直接要求法庭重审,若获批准,恐怕又再拖上两三年,届时时局已非同今日了。
沙菲宜申请纳入有关纳兹兰的证据被驳回后,就出现了拉惹柏特拉的博文,但他加多了一段,指纳兹兰在马银行任职时曾收了刘特佐100万令吉,反贪会行动很快,说因为有人投报,所以已经开案调查(请看《刘特佐是先知》20220425)。
如今调查已经结束,报告也已呈给总检察署,何以总检察署迟迟没有动静,反而是纳吉辩护律师沙菲宜向法庭申请重审SRC案?莫非反贪会的报告对纳吉有利?
在进行中的1MDB案,前天(7/6)轮到第19和第20名控方证人出庭。
第19名证人是1MDB前顾问团成员西迪哈山(Mohd Sidek Hassan),他说在出任1MDB顾问的五年期间,他每月领取三万令吉“咨询费”(丑闻爆发后被减至每月一万),从未受邀参与过任何会议,其实什么都不用做。
包括纳吉在内,1MDB顾问团共9名顾问,每人月领三万令吉,9人就27万,一年324万,一笔不小的开销,但什么都不用做,只是挂个名。难怪纳吉相信,现金为王,人人有份。
西迪说,他从未要求纳吉或1MDB委任他当1MDB顾问,而是因为纳吉认为他当政府首席秘书的薪水太低,所以给他数项委任,以增加他的薪水。
是的,西迪那时是政府首席秘书,纳吉后来为调查国行300亿外汇亏损而成立的皇委会便是以他为首,更早期时也担任过调查PKFZ自贸区丑闻的特工队主席。
西迪告诉法庭,据他的了解,1MDB成立是为了成为国阵的政治基金,虽是顾问,他从未过问公司状况,纳吉也从未告诉他,至于丑闻爆发后,他是从报纸得知公司的问题和调查进展。
在1MDB案,纳吉被控挪用23亿令吉,面对25项指控,4项涉及滥权,21项洗黑钱。
第20名证人则是前第二财长胡斯尼。
记得吗,胡斯尼当年辞职时曾引起轰动,因为他不止辞去第二财长职,也一并辞去所有官党职位,包括巫统和国阵总财政以及州与区部主席等职(请看《胡斯尼辞官归故里》20160628)。
他在庭上指出,他当年曾就1MDB的成立尝试警惕纳吉,却被告知“不要插手1MDB事务”,这让他很沮丧。
顺带一提,胡斯尼在SRC案也以控方证人身份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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