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3 October 2010

ETP是NEM的Part 2


ETP是NEM的Part 2吗?

记得当首相提呈他的NEM(新经济模式)的时候,心里也有个困扰。

怎么好像都是理想?It's too good to be true.

要怎么做法,如何进行,如何达到?好像都没有深入去提。

报导说,原来首相提呈的只是Part 1而已,Part 2会稍迟提出。

等啊等,至今都没有看到有NEM的Part 2。

前阵子,有篇报导说,依德利斯呈献的ETP,是延续首相早前提呈的NEM。

那麽这样说起来,ETP就是NEM的Part 2吗?

由于两者都是“理论”居多,我怀疑NEM也是依德利斯替首相策划出来的。

在NEM里,有提到工程将“进行招标让私人界发展,以促进经济投资、扩展和增长”。

昨天,潘俭伟提出质疑,何以“4条新大道工程合约没有进行招标,而是直接将合约颁给指定的公司?”

潘俭伟说:这已违反了纳吉所强调的公开招标制度。

根据报导,4条新收费大道将直接颁给南北大道(PLUS)和国民投资(PNB)。

两者都是官联公司,并非如首相所说的“进行招标让私人界发展”。

PNB只是一家投资机构,没有建路工程经验;也就是说,PNB还是需要另委承包商。

根据The Edge报导,PLUS将获得其中两条大道的特许经营权,PNB则负责另两条大道。

这与政府的私营化政策,岂不背道而驰?

数月前,一家叫Asas Serba的公司向政府献购大道,最近,赛莫达也向政府献议收购南北大道股权。

相信他们对兴建4条大道的消息早就知悉,进而捷足先登。

在我看来,有没有NEM,有没有ETP,不会有甚麽分别,因为国家还是会在NEP上原地踏步。

依德利斯的心血,最后也只是课堂里不会被实用的“实验”而已。

1 comment:

Unknown said...

看了还是摇头...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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