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8 February 2010

政府 • 政党 • 非政府组织


不是说要对付纳西尔吗?

如今尚未见到当局对他采取什么行动,但,也许很多人已经忘记他是谁了。

他就是发表偏激种族言论的首相特别助理。当局说将援引煽动法令对他进行调查。

柏特拉说:他就是事发那个晚上,驾着国产车徐徐经过现场的那位马来男子。

至今,未见当事者出来否认。

当时,支持他言论者包括一位依布拉欣,他是一位国会议员,同时又是一个NGO主席。
这个NGO叫PERKASA(大马土著权威组织),顾名思义,就是要捍卫马来民族的权利。

一名国会议员又是一个NGO的主席,听起来很矛盾。

因为NGO就是非政府组织,这个NGO却由一名政客而且是国会议员来领导,这还可叫NGO吗?

而且政治意味浓重,其中也存在着利益冲突。

之前听过,近来忽然间冒出来的许多NGO,它们并非单纯的NGO,而是有政府或政党或政客的支持与资助,表面上它们是与政府无关的NGO,事实上与政府政党大有关系。

这样的NGO,还可叫NGO吗?

首相说他的“一个大马”要推行“中庸之道”,使我想起林冠英的“中道大马”。

两者殊途同归,让人以为闹双胞。

国阵最近在考虑接纳“直接党籍”成员的当儿,有消息指出,PERKASA可能也被接纳为成员之一。

同样的问题:NGO加入一个政治阵线,是否恰当?

今天在《当今大马》读到,多达76个马来NGO组成了一个协商理事会,这个理事会就叫:马来非政府组织理事会(MPM),宗旨就是捍卫国内马来人与回教权利。

PERKASA自然也在其中,但,Cuepacs也在里面,倒是叫我感到意外。

据我所知,Cuepacs(全国公共及民事职工会)里的成员并非都是马来人,他们也包括华印裔等种族,加入这个仅捍卫马来人与回教徒的组织,是否恰当?

而这个协商理事会的发言人正是PERKASA主席依布拉欣。

依布拉欣说:如果政府想要这些马来NGO的支持,那政府就应该考虑他们的看法和感受。

且不论首相是否认真推行“一个大马”或“中庸之道”,隐约可以感觉,有股强大的“极端”力量,足以对抗首相的“中庸”理念。

Saturday, 27 February 2010

总检察长无畏无私


已故陈志勤医生以前在《星报》有个专栏,叫Without Fear or Favour(无畏无私)。

我很喜欢这个标题,觉得做人就是应该这样,要做到无畏无私,敢怒敢言,这个社会才有公平与正义。

那时正值本州政权更替期间,陈志勤医生写了不少文章,抨击当时的不公事件。

那是在25年前,如今故人已去,物换星移,英雄迟暮,叫人无限唏嘘。

理想与现实未必一样,正邪永远对立,是非颠倒难辨,善恶恒在拔河,但为什么,善往往都处在较弱的一方?

总检察署手操提控大权,想当然必须也无畏无私,正义才得以伸张。

因此,当在《当今大马》读到这样的报导说:由于面对公众压力,总检察署将不提控两名《回教》杂志的记者时,觉得总检察署此举,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作为一个执法公署,岂能典当正义而向压力低头?

而这项压力竟然来自公众(general public)?怎么完全没有听到?

那安华案不也面对庞大的“公众压力”吗?何以总检察署毫不畏惧,照样进行提控?

我不是质疑当局的判断能力,而是当局双重标准的做法,实在是太明显了。

与其同时,《星报》因评论了三位通奸女孩的课题,却被要求做出解释。

凯里最近曾被团员投诉“没做事”,最近开始高调起来。

他为总检察署辩护,说当局此举是为了“平衡(balance out)因阿拉课题而引起的种族与宗教的紧张气氛,及为了不使情况进一步恶化。”

天,如此语无伦次,他可知道他在说什么?

为了“平衡”紧张气氛?根本是“加剧”;不使“恶化”?其实是更“恶化”。

他说:该杂志已得到了教训(learn its lessons),那就足够了。

哇,真的这样就可以?那很多法庭案件,根本都无需提上法庭,就让总检察署自个儿决定就可以了!

该杂志,包括那两名记者,得到了什么教训呢?他没有做出交待。

我反而觉得,当局此举,将使他们以后更有恃无恐。

有些事情,不用做到这样明显的。

有些话,也不要这样昧着良心来说。

我宁可相信,总检察署,也应该是无畏无私的。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index.php/malaysia/54566-khairy-defends-ag-in-al-islam-row-

Thursday, 25 February 2010

沙巴青年沦落都门街头,是自愿还是被骗?


恕我用了这样一个标题,读起来有点残忍,谁会自愿沦落街头?但我真的有这个疑惑。

之前读到数以百计的沙巴青年沦落吉隆坡街头的新闻,当时并不以为然;不是我铁石心肠,而是觉得,真有这么严重吗?这个数字,是不是被夸大了?

今天的新闻报导,却把这个数字提高到400多人。

就是说,沦落在吉隆坡街头的失业沙巴青少年,竟然有400多人!这个数字,的确是非常很严重!

还有一个问题也萦绕在我的脑海,为什么只是沙巴的青少年?相信也有来自他州到都门去找工作的青少年,他们都没有遇到失业问题吗?

州政府说将严正看待有关问题。

前阵子,首长也呼吁他们回来,说亚庇工业区(KKIP)有许多就业机会。

不过,至今似乎未见到有更新的进展,报纸报导的,与当初所报导的并没有两样,只是有关人数已从“数以百计”增至400多人。

这些沦落在都门街头的沙巴青少年,年纪在16至25岁之间,其中一位被访者说他已流浪了4年。

那边厢,数十万的外劳千方百计涌进来工作,这边厢,却有年轻力壮的本地青年失业了4年!

听起来相当难以置信,除非你选工作,否则,情况再怎样坏,总有零工可当吧!何况有手有脚,如何有可能露宿街头那么多年?

就算是回去甘邦耕田,总也好过流落异乡吧!

读到新闻内容时,我想,我大概猜到其中一个原因了。

报导说,有教会组织和NGO提供膳食给这些沙巴青少年们。

“每天早上,他们都会去接近巴士站的教堂,享受免费的早餐和午餐。”

“过后他们就去找朋友,希望找到兼职工作,一些就去找晚上睡觉的地方。”

报导也说,有者患上毒瘾。

听起来像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多过像在积极地找工作。

希望这只是我的误解。

但,天助自助者,如果他们已经适应,也不介意过这样的生活,那不是他们自愿的吗。

觉得很讽刺,数十年前,都是半岛和邻州人民过来“找吃”,许多“乐不思蜀”,最后都在沙巴定居下来。

曾几何时,风水轮流转,轮到沙巴子民到西马找吃,最后却沦落到餐风露宿。

不知这400多人的数据有多可靠,这单单是吉隆坡的数据,其他州呢?如果全部加起来,岂不更多?

先听好消息,再等坏消息


前天,电费部长明明透露说,内阁将在昨天讨论电费起价事宜;到了昨天,部长却改口说:内阁不会宣布调整电费。

不会宣布,不代表电费不会起价。

部长话藏玄机,他说:内阁今天(周三)不会宣布调整电费,可能要等到明天或后天。

当时就觉得诡异,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为什么还要等到明天后天,这样神神秘秘。

今天看报,我终于知道了原因。

我们不是偶有面对这样的情形吗:有件好消息和一件坏消息,你要先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其实,先听哪件都一样,反正两件好坏消息先后都会听到,你不会因为不听而当它没有发生,那是自欺欺人。

就好像朝三暮四的故事,哪个先哪个后,并没有两样,一切只是感觉而已。

好,坏消息是:电费确定起价(还未公布,只是预感)。

那好消息是甚麽?

如果你有打开报纸你就会知道:首相“满面春风”亲口宣布:我国经济成长率终于成功逆转,去年末季取得4.5%增长率,我国经济全面复苏!

我国经济全面复苏了吗?怎么我完全感觉不到?

难怪国行总裁上两个星期就透露了,银行利率将回升。

首相说:这是一项出乎意料的成就。

果真是出乎意料。首相是如何做到的?

首相也很坦诚,他说:经济成长出乎意料,公共领域是主要推手。

公共领域,就是政府的开销了。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已填满5万个政公务员空缺当中的38,495个,另外聘请了11,131名政府机构合约官员,官联公司也制造了10万个培训机会与就业机会。”

我不知以上数据占了多少比例,但众所周知,原本就不很productive的公共领域人力早已臃肿不堪,再吸收上述这些人力,能够带来或增加多少的生产力?

这里提的是公共领域,那私人领域呢?

首相有提到制造业达到5.3%成长率,建筑业成长9.2%,主要是从救市配套和第9大马计划下受益。

你看,还是要靠政府计划来达到成长率。

那些真正的私人领域呢?对不起,无可奉告。

老实说,我真的感觉不到经济有复苏的迹象,我只听到物价随时升涨,一触即发。

好啦,听完好消息,接下来就等着坏消息:电费、油价、消费税、blah blah blah..........

Wednesday, 24 February 2010

电费只起不跌


同一则新闻,不同的标题,会给读者不同的解读。

今早打开中文报,映入眼帘的是这则叫人心惊胆跳的标题:

陈华贵:只涨不降
内阁今决定是否起电费


陈华贵便是掌管电费的部长。

单看标题,会让人以为电费起价,今次乃势在必行。

但,请看《大马局内人》的标题:

Power tariff decision may be put off

这则标题给人的理解是:电费可能不会起价。

但也可解读为:内阁可能不会作出决定。

是不是很有趣?

是记者的理解力不够,还是高官们就是喜欢作出模棱两可的言论,造成记者误解他的话?

每当高官们说“错”话,有时会听到他们怪罪记者,说是记者无中生有乱乱写。

会不会是高官们自己语焉不详?

不过,高官们时常改变立场,朝三暮四,优柔寡断,那也是事实。

有些政策明明已经作出决定了,却往往在最后关头叫停,或改弦易辙。

这个情况,在阿都拉时代开始出现。

当下可说是更愈严重。

以前是阿都拉有这个倾向,现在是几乎每位高官每个部门都受到了影响。

怎么会这样?

是高官举棋不定,还是太多人在做决定,因此无法达到共识?

有太多的政治考量,造成很多政策,未必是以人民的利益,而是个人或政党的利益为出发点。

就算电费今次不起,迟早仍然会起。

之后还有油价。虽然油价部长否认,但市场已言之凿凿,说油价将涨10分。

然后还有消费税。

新一轮的通膨压力,已经在悄悄酝酿。

那亿亿声的救市方案,还未见到效应,今年就想向人民取回去?

讲回正题,电费起不起价,内阁会议後就能揭晓。

最新消息

电费部长表示,内阁今天(周三)不会宣布调整电费,可能明天或后天才公佈。

为什么这样拖拖拉拉?

部长说:因为电费部要先与首相署协调,再对外公布详情。

言外之意,就是内阁已经批准,但要先选吉日,才向人民宣布。

如果没有批准,那就立刻向外公布,何需如此吊人民的瘾?

Tuesday, 23 February 2010

拉沙里:不是愚蠢就是骗!


联邦政府登广告向吉兰丹人民解释:为什么他们的州不能得到石油税(Hasil Petroleum)。

政府花钱登广告向人民解释政策?

记得敦马时代也做过一次,那时是有关新加坡水供的问题。

问题是,有那个必要登广告吗?

官方新闻,媒体求之不得,开个记者招待会就可,何必特别花钱,劳民又伤财?

而且,有关广告只登在马来报纸,难道不想让其他语文读者看麽?非巫裔人民无需知道吗?

要嘛就乾脆登在各大语文报章,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何必这样鬼鬼祟祟?

登的广告讲甚麽?

拉沙里说:该全版广告内容废话连篇!

根据报导,广告内容提的是国阵领袖尤其是首相之前已经提过的,不外是:

岸外三海里的油田,半岛各州政府无权向联邦政府索取石油税。

但是,广告明明就是冲着吉兰丹来的。

因为,半岛的产油州,只有吉兰丹拿不到石油税。

那登加楼呢?

在回教党执政时期,登加楼不也拿不到石油税吗?

取而代之的是由联邦政府替它保管的“慈善”基金。

但当登加楼回到国阵後,联邦又继续付石油税给州政府。

也就是说,只要州政府不是国阵政府,那你就拿不到石油税,联邦国阵政府会帮你用你应得的钱。

该则广告,显示联邦政府的双重标准,根本是在自打嘴巴。

连拉沙里都看不过眼,

他说:广告说的都是废话!不是“愚蠢”就是“骗”!是对人民智慧的“羞辱”。

拉沙里还是财长时,当时的首相敦拉萨指示他草拟《石油发展法令》,成立了国油,并担任国油主席。

当年的安排,理应他最清楚。

所以他说:合约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三海里限制。

如果真有这样限制的话,那登加楼、沙巴和砂拉越岂都不能获得石油税?

广告说:沙巴和砂拉越是在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时所获得的特权,因而享有5%石油税。

且慢,1963年,东马两州已经发现油田了吗?

发现油田,应该是在敦拉萨的时代,不是东姑时代。

广告似乎把年代搞乱了吧?

沙砂两州可要当心,因为,以吉兰丹与登加楼为鉴,一旦转移了州政权,相信联邦国阵就会改口说,今后的石油税,通通要转成“慈善”基金。

Monday, 22 February 2010

华社要懂得感恩?


华社要懂得感恩?

又有人在说这种鸟话。

感恩甚麽?

因为人家给了我们好处,所以我们要感恩。

人家给了我们甚麽好处?

《亚洲》这样写:本州华社各领域能够获得政府关注,有赖於华裔高官领袖们的极力争取,所以华社必须要懂得感恩。

《诗华》这样写:在诸位英明领袖国州议员领导下,华校庙宇拨款也有所增加,今年甚多团体也获州政府报效瑞狮,一些从前未获拨款的学校,今年也在拨款名单中........;因此,他呼吁大家为此感恩。

华校庙宇拨款增加,政府报效瑞狮,我们的华裔领袖,能做的就只是这些吗?

人民要求的,就只是这些鸡皮蒜毛吗?

就只凭这些,就要人民感恩他们吗?

再来,这些领袖是谁选出来的?他们本来就是人民选出来的,不是他们应该向人民感恩吗?

他们有没有为人民做事?有没有为人民服务?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

我指的不是去看看沟渠,去看马路,去亮相捞生团拜而已。

我们的领袖,可以做的,应该不止这些吧!

还有许多国家大事,大家总不能假装没有看到没有听到,至少说说一些正义的话也好。

没有,大家在这里,好像世外桃源,只要发生的事情与我无关,只要给我钱赚,我就要很感恩了!

去年底,此人更把首长捧得与天齐。

他说:我们除了要感谢上天赐福外,也归功首长的英明领导。

这样的话,我读了都会脸红,无地可自容。

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就是有这般奴性。

捧大脚也不用捧到这么出面吧!

商会事件,做了一个最坏的示范,根本是自取其辱,何苦来哉?

我这样写,肯定有人会对号入座。

我的手机又要响了!

Saturday, 20 February 2010

老虎回头是岸?


老虎开道歉发布会,承认他偏离了他所信仰的佛教教义。

虽然我不该有这样的想法,但我小人之心,心想:老虎是不是想用佛教来博取大众的同情心。

恰时,达赖喇嘛正在美国与奥巴马会谈。

报导说:老虎这番谈话,让民众对佛教教义产生兴趣。

老虎的母亲是泰国人,他随同母亲信仰佛教。

他在道歉会上说:“我从小就是一名佛教徒,然而近年来我已偏离我的信仰。”

"People probably don't realize it," he said, "but I was raised a Buddhist, and I actively practiced my faith from childhood until I drifted away from it in recent years."

他说他会重新生活,并遵守佛教的教义。

之前曾读到报导说:一名新闻分析员Brit Hume叫老虎改信基督教,他说:“我认为佛教不像基督教那样,可以给人一个宽恕和赎罪的空间。”

Brit Hume的言论引起了美国佛教徒的不满,认为他的言论对佛教是一种侮辱。

或者Brit Hume忘了,美国名人的性丑闻可说俯拾皆是,可能除了老虎,其余的都是基督徒,对那些涉及性丑闻的名人,Brit Hume又怎么说?

其实,个人的私生活,与宗教无关,主要是看自己的道德修养,不能说某某人这样那样,是因为他的宗教所造成的。

老虎对他家人不忠,这样的例子天下比比皆是,因为他是名人,所以才会如此街知巷闻。

之前我曾说过,身为名人,很多事情,你偷偷地做就没事,一旦被揭发了,你就只好鞠躬下台。

觉得老虎选择公开道歉,是无选择中的选择,因为他还要回到球坛上。

但要如何让公众接受他?我相信他搬出他的信仰,表示他将“改邪归正”,此举将会容易让人接受。

但说这是一种病态而需要接受治疗,我倒感到不解。

一个人的性欲,根本就是与生俱来,只是个人的需求高低不同吧了,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像老虎的情况,其实就是古人说的:饱暖思淫欲。

如果老虎默默无名,无名无利,你认为他的性需求还会那么高,他还会那样到处去偷欢吗?那些艳女会看上他吗?

欲海无边,回头是岸.....

http://national-express-malaysia.blogspot.com/2010/02/tiger-woods-apology-brings-new.html

Friday, 19 February 2010

為甚麼讓卡蒂卡癡癡地等?


以為那三名女穆斯林是虛擬人物,今天看報,在NST卻有她們背對鏡頭的圖文并茂訪談。

有圖為證,原來她們真有其人,不是無中生有的人物。

而且,誰說執鞭刑者全是男性?原來牢里早就有女執鞭刑人了。

如果這樣,那早前說卡蒂卡無法受刑,其中一個理由是因為國家沒有女性執鞭人,不是站不住腳?

而且,卡蒂卡等也等了半年多了,這三位女穆斯林是去年底至今年二月才“自首”的,怎么反而讓她們爬頭了?

是的,報紙說她們是主動“自首”的,“因為她們為自己的通奸行為產生罪惡感。”

三人不約而同去“自首”?這點我又有點生疑。

對不起,我就是生性多疑。

卡蒂卡也很好奇。

她問:三位女子已在本月9日受刑,為什么她還比她們遲,至今仍未受刑?

如果照排的話,不是應該她先上“刑場”的嗎?

為什么要讓卡蒂卡癡癡地等?

所以還是有未解開的疑團。

至于和這三名女子通奸的男子,根據她們的說法,他們也與她們同樣坐牢,至于有沒有受鞭,那就不得而知了。

但陪卡蒂卡一同喝酒的老公又無需提控,還搞到兩人因此離婚?

昨天的媒體報導也引起了律師公會的不滿。

昨天的報導說,當天刑法的時候,有一名來自律師公會的律師在場。

律師公會發文告說:這是子虛烏有的事。

難道報紙亂亂寫?

Thursday, 18 February 2010

通奸不是要处死的吗?


昨天才读到宗教局需让卡蒂卡先觐见苏丹,才决定是否要执行鞭刑的新闻。

今天却又读到,原来在2月9日,已经有三位女穆斯林因通奸罪,而被施予4至6下鞭苔。

哈!原本以为卡蒂卡将成为我国第一位被鞭苔的女性,没想到却给这三名红杏出墙的女穆斯林捷足先登。

但,之前不是说,当局还未决定,是否可以让穆斯林妇女接受鞭刑吗?

这也是卡蒂卡迟迟未能受刑的原因啊!

另外就是因为还没有找到执鞭人,因为监狱的执鞭人目前都是男性,没有女性的执鞭人。

怎么忽然间,还未等到决定,当局就先向三位女穆斯林施予鞭刑?

而且也找到了女执鞭人?

对卡蒂卡饮酒事件,我有一个疑问,至今未见有人提过出来。

根据报导,卡蒂卡是和她先生在公众场所饮酒时被取缔的。

但是,为什么只是卡蒂卡有罪?媒体报导完全未提她的先生是否也一样要受罚?

如果饮酒有罪,那不是夫妻同罪吗?为什么丈夫无需受刑?

三名女穆斯林因通奸罪而被施予鞭刑,也同样引起疑点重重。

饮酒和通奸,哪个罪比较重?当然应该是通奸的罪比较大吧?

卡蒂卡因饮酒而被判罰款5000元兼鞭苔六下,这三名通奸妇女,却也同样只需被鞭打4至6下。

那被鞭4下者,还比卡蒂卡少了两下;太不公平了吧!

根据内长的说法,她们是在2月9日受刑的。

据知,为防受刑者受伤,鞭苔通常不是分几次来施行的吗?

为什么这三名女穆斯林竟然能够在一天内受完4至6次的鞭刑?她们受得了吗?

此外,在回教法里,如果要严厉执行的话,通奸男女不是要一起被处死的吗?

这是我在求学期间,读到一名沙地公主与她私奔男子一起被处死的新闻所得知的。

我不是希望他们都被判死刑,只是纳闷,如果要跟足回教法的话,为什么这三名女穆斯林只是受鞭,不是死刑?

还有与她们通奸的男子呢?他们有没有被定罪?总不能只判女方有罪,而男方得以逍遥法外吧?

请恕我多疑,从内长的谈话,提出三名女穆斯林已经被鞭,似乎只是要证明,我国在对妇女施鞭方面,并没有犹豫不决。

他说:大家不要过于担心鞭打卡蒂卡有违人道,因为当局已经鞭打其他违反回教教义的穆斯林女性了。

我觉得内长此举,已经弄巧反拙了。

因为女穆斯林能不能接受鞭刑的问题都还未解决,当局为何仓促对三名女穆斯林施予鞭刑?

而且部长的理由让人感觉莫名其妙:因为已有别的女性被鞭了,所以卡蒂卡受鞭不再是不人道的。

这是甚麽逻辑?

话虽如此,我怀疑这所谓的三名女穆斯林,可能是不存在的。

为何我这麽说?

那边厢,之前首相都已叫卡蒂卡上诉,以避免受鞭了,这边厢,却又向三名女穆斯林施鞭?

外界又怎么看、怎么想?

我们不是很在意他国的眼光和想法吗?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

Wednesday, 17 February 2010

不是缺乏逻辑思考,就是患了否认症候群


像外国人有所谓的Monday Blue,感觉自己今天有点New Year Blue。

不想做工,还是得强迫自己上班。

打开报纸,觉得大马真是无奇不有,天天都有新闻看。

1。不是绑架,只是抢劫

仙本那离岛被掳走的两人,至今依然没有下落。

警方仍将之列为“抢劫”案,说两人只是“失踪”,不是被“绑架”。

不明白为什么警方对“绑架”一字那么敏感,一直强调那只是一宗抢劫案,不是被kidnap,也不是被abduct。

警方也强调它与菲律宾南部的恐怖组织无关,“纯属商业纠纷”,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问题。

若只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问题,那还不容易办吗?为何至今仍然无法破案?

总之,两人不是被“绑架”,他们因被“抢劫”不遂,所以“失踪”了。

2。潜水艇不能潜水,只是很小的技术问题

无厘头的思考逻辑还不止於此。

防长说:一个大马潜水艇虽然不能潜水,但那只是一个很小的技术性问题,不会影响它的正常操作。

潜水艇当然要能潜进水底才能够操作,既然不能够潜水,它还能够正常操作,难道就让它在海上操作?

总之,一个大马潜水艇面对的只是一个很小的技术性问题,只要想办法把它潜进水底,这个很小的问题就能够解决了。

3。不是发电厂生产过量,只是人民需求量减少

电费酝酿起价,部长说:大马储电量目前高达50%,这是导致国能成本上涨的原因。

储电量过量,那是因为生产过量,那就减少生产量,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不,能源部长说,“这些独立发电厂并没有生产过量的电源,因为它们是依据消费者的需求来生产电源,而全球经济萧条影响电源需求减少,导致国能成本加重。”

老实说,我不知部长在讲甚麽,因为他的话前后矛盾。

既然发电厂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生产电源,既然需求量减少,为什么还会生产过量?

部长说,要把储电量调低一半至25%,至少还要5年时间。

也就是说,不管如何,此次电费起价已成定局,要电费降价,恐怕还要5年後。

Amir Muhammad如果打算出版他的“Malaysian Politicians Say The Darndest Things”第三辑,不妨考虑把这三则无厘头“语录”也收录进去。

Monday, 15 February 2010

做父母的心得


秋凤说月刊缺稿,请我写一篇教子心得。

已经将近一个星期了,老实说,还真的不知从何下笔。

我跟秋凤说:你要我写,岂不是要我自卖自夸?

朋友都说:你们有什么秘诀,把孩子教得又乖又听话。

其实,我们并没有什么秘诀,而是孩子生来就乖就听话,没有让爸妈操心吧了。

当然孩子在外面怎样,是否也像在爸妈面前那么乖,父母就不知道了。

我跟孩子们说,你们做什么,不是为了父母,而是为了自己,所以你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就是因果自负。

要让他们有因果观:你自己造的因,你自己受的果。

时常就在报章看到这样的新闻,孩子在外头做了坏事,父母往往是最后一个知道,也最不相信孩子会做坏事。

做父母的会说:我孩子很乖,他是不会去做那样的坏事的。

事实上,做父母的对孩子的认识有多少呢?他们在外面的行动,所交到的朋友,做父母知道的有多少呢?

不管父母愿不愿意相信,选不选择相信,孩子的确在外面做了坏事。

就像陈凯伦的孩子那样。

可能做父母早就知道了,问题是,父母有没有采取行动去补救,甚至还帮孩子解决他在外面闯下的大祸?

那样子做,父母其实并没有帮到孩子,反而是害了孩子,因为孩子并不知道他错在哪里,心想:反正父母会帮我。所以他继续犯错下去。

或者父母也有采取行动,用劝用骂用打,但是孩子就是不听。

或者他答应改过,但转一个身,他仍然在外头偷偷干做坏事。

我相信言教身教。

我会借用生活上的每个小点滴向孩子解说人生道理,让他们自己领悟、觉悟。

我用说故事的方式让他们爱听,不是说教的方式,我相信他们是有听进去的。

除了言教,我相信自己做父母的,也要有身教;要不然,你自己只会口说,但自己又没有一个好的榜样,你认为孩子会听你信你服你吗?

父母是孩子最佳的良范。

有怎样的父母,就有怎样的孩子。

如果孩子不听话,做父母的责任还是最大。

除了言教身教,还有一个“境教”也很重要。

这是最近在倪名均部落格里读到的。

何谓境教?就是环境的教育。

使我想起孟母三迁的故事。

孩子身处在什么环境,耳濡目染,就会与那个环境的人没有两样。

意思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样。

让孩子在良善的环境长大,让他懂得分辨善恶对错,将来要变坏也比较不容易。

讲到言教身教,倪铭均说:不止要孩子看到听到,还要学习到。

有时为了圆满一些事情,有时会听到人说:事情没有对错,只是角度不同。

觉得在某些方面,对某些事情,尤其是对孩子来说,这样的观点是不适当的。

因为有些事,明明就有对错之分。

当孩子还不懂辨别是非对错的时候,你还灌输这样的看法给他,那他会不会觉得:反正没有对错嘛,那我就去做我爱做的事。

孩子爱做的事,都未必是一定正确的。

做父母能做的,就是在一旁适时给予导正,那孩子才不会走歪。

这是我做父母的一点心得,暂且当作草稿,修正过后再把稿交给秋凤。

Sunday, 14 February 2010

每一天都可以有新年的气氛


昨晚除夕,到四姊家吃团圆饭。

自从父母不在后,我们兄弟姊妹就是一年才这麽难得一次回到祖家,大家聚集在一起。

吃了团圆饭后各自回家,心想,大家都是老的老,走的走,这样的相聚,可能也不会常有了。

昨晚也是这么多年来第一回没到慈济去拜愿。

过去似乎从来没有缺席过,从11时左右开始拜,感恩一年平安地过去,祝福新的一年到来,拜完后刚刚午夜12时,也就是大年初一的第一个时刻。

虽然禁放鞭炮,远处仍然鞭炮烟花声响四起,划破原本寂静的夜空。

因为背痛,无法一跪一拜一起,所以今年没去拜愿,回到家,就爬上床呼呼大睡,却仍然被午夜的鞭炮烟花声响所惊醒。

今天大年初一,一早便到会所帮忙。

大家互道祝福感恩,一片喜气洋洋。

今年的人潮似乎不及往年的多,不知是何原因?

以往人多,感觉非常热闹,这回人少,却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使我想起一首诗:

春有百花秋有月

夏有凉风冬有雪

若无闲事挂心头

便是人间好时节

觉得这首诗写得真是好。

不管甚么季节,都有它的美丽,只要没有“闲事”在心,都是人间的好时节。

可见一切都是唯心造。

诗里提到的“闲事”,使我想起“多管闲事”这句话。

是的,人有烦恼是因为心在作怪,心在作怪是因为“多管闲事”。

那些不关我们的事,我们管它来做甚么?那不就是自寻烦恼吗?

也听人说:日日是好日。

对,只要保持一颗欢喜心,不一定要等到过年,每一天都可以有新年的气氛,每一天都可以感觉像是在过年。

Friday, 12 February 2010

一个不能潜水的一个大马潜水艇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当我坐在办公桌的电脑前读到这则新闻时,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出来。

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一个不能潜水的潜水艇。

这是我们的国防部长阿末查希说的:我们的潜水艇不能够潜水(we were advised that our submarine cannot dive)。

我可以想像,在他的语气中,隐含着几许的无奈。

防长需要为此负责吗?和战斗机引擎一样,那是前朝防长遗留下来的问题。

前朝防长是谁?便是当朝的首相。

报导说,这艘潜水艇耗资逾10亿元马币,但当它在去年从法国开抵我国海域的时候,报导却指它耗资马币32亿元。

它的真正成本是多少?怎么短短一年未到,公布成本竟然缩水了22亿元?

我觉得32亿元这个数字比较可靠,因为根据坊间传说,有家中间公司收了5.4亿元的佣金,如果潜水艇价格只得10亿元,对方怎肯付高达5.4亿元的佣金给中间公司?

让我困惑的是,就像我们买任何产品一样,这艘潜水艇有没有它的保证期(warranty period)?

即是说,在这段保证期内,法国必须确保这艘潜水艇可以下水操作,否则,我们买一个不能够潜水的潜水艇来做甚麽?

报导提到DCNS造船厂为此延长它的保证期,从今年的一月25日延至今年5月。

如果没错,DCNS就是那家法国潜水艇厂,但,为什么保证期那么短?

如果从去年一月24日在法国正式接收的日期开始计算,它的保证期只有一年。

一个成本数十亿元的潜水艇,却只有一年的保证期,这个保证期的确是太短了。

如今还未正式下水就出现问题,如今仅把保证期延多4个月,那万一5月过后还是无法潜水呢?

可以想像,将来的维修费用应该也是不少的。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Thursday, 11 February 2010

至少慰问一下也要吧!


也许年纪大了,虽然还有两天就是农历新年,心里却毫无兴奋的期待。

不像在小时候,总会数着小指头,怪日子怎么过得那么慢。

如今是一日一惊心,蓦然回首,怎么新的一年那么快又来到。

其实,时间并没有加快它的速度,而是自己的心境已老态龙钟,追不上时间的脚步,相对之下,就觉得时间好像过得愈来愈快。

今天看报,两位人质下落依然不明。

报导说,州警察总监拒绝发表谈话。

媒体也没再报导联邦高官针对绑架事件的谈话。

也许他们也没再发言,没话可说,所以无可报导。

如果没错,至今也未闻首相针对掳人事件讲话,也许最近太多课题了,教他忙不过来。

州官们也忙着拜年,未闻他们针对事件说话,也未闻他们有到人质的家里去,至少慰问一下也要吧!

两名人质是表兄弟,叫曾伟中和黎伟秋,山打根人。

曾伟中是本月一日才到那里去工作,黎伟秋也只在那儿做了三个月。

他们的家人说:希望他们能够平安回家过年。

是的,年要到了,当家家都在一家团聚的当儿,有两个人却回不了家,他们要如何过这样的年?

高官还要说:这里是个绝对安全的地方吗?

对曾伟中和黎伟秋和他们的家人来说,听来是多么的刺耳。

这算是普通打劫?不是邻国武装份子干的?

你没有亲眼看到没有亲耳听到,怎么那么肯定?

《光华》的国际版打出了这样的标题:

菲恐怖份子跨境 绑走2大马华人

新闻来源注明是马尼拉。

在我国高官政客还在一味否认的当儿,菲律宾已率先报导,并承认“疑似菲律宾阿布沙耶的恐怖份子,潜入马来西亚一家海藻养殖场,绑走两名华人,并押回菲律宾南部的民答那峨岛”。

苏禄省警长马如宏说:绑匪是驾着螃蟹船押着两名肉票,朝菲律宾最南端的塔威塔威群岛(Tawitawi Islands)方向逃逸。

沙州警察总监却相信枪匪和人质仍然躲在州内,到底是谁的情报比较正确?

我宁可相信前者。

行劫後,还不赶快逃得越远越好,哪有还往内躲的道理,难道想自投罗网?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0/02/10/109.html

Wednesday, 10 February 2010

打劫而已,无关Abu Sayyaf,无关美国警告


今天读报,州警方总监诺拉昔说他相信枪匪人质仍然在沙州境内。

我不知他为何那么肯定,只因为“没有迹象显示他们已经登陆菲律宾”?

如果要以同样的逻辑来推论,当时也没有迹象显示他们进入了沙州海域,要不然,执法单位岂能不察觉到他们?

虽然美国之前已经给予警告,我国似乎嗤之以鼻,并没有提高警觉,否则,这些枪匪如何趁虚而入?

当然,高官们似乎都要与美国的警告撇开关系。

慕以丁就直接否认,说它与美国警告无关。

旅游部长马西迪说,无需担心,那只是一场劳资纠纷。

如果只是劳资纠纷,何需把人掳走?

州警察总监证实说:当天是员工们的发薪日。

如果当天是发薪日,为何枪匪没有抢到钱?

(诗华却报导巨额现款被掠走,同样也不逻辑,既然钱财到手,为何还要把人劫走?显然是当人质。)

来自本州的外长阿尼化说:不是阿布沙耶干的,那只是普通打劫。

既然把人掳走当人质,那还算是普通打劫吗?

本州海域,真的如高官们所说,是绝对安全的吗?

州警察总监说:“我们有三艘警艇在案发地点巡逻,但那里是个珊瑚区,水位太浅,造成我们无法登陆。”

"Police were alerted at 1.30am (Monday). We had three boats patrolling the area but we could not enter as the waters were shallow and it is a coral area."

结果,枪匪就轻易地逃走了。

照警察总监的描述,警艇好像是眼巴巴地看着枪匪们掳着两名人质逃走。

其实,这已不是第一次了,我国真的有必要提升州海域的防卫与保安设备。

不管这些人是不是来自邻国的武装组织份子,他们来去自如,那是不争的事实。

但我们的执法单位却总是后知后觉,事发後还要一味否认。

比较之下,我们的执法效率怎可比这些目中无人的枪匪差一大截?

Tuesday, 9 February 2010

仙本那 Pulau Sebangkat 受到袭击


刚刚上周一,才提到一艘山打根渔船出海被掳的新闻。

昨天在仙本那一个离岛Pulau Sebangkat的海藻养殖场,五名枪匪登岸打劫,并掳走了两人。

上星期的新闻只登在东海岸版一个小小的角落,这次登上了头版头条。

可见当局这次郑重看待此事,警方也开新闻发布会,说警方与其他执法单位已经展开追缉行动。

根据州警察总监透露,枪匪只是要钱,因为拿不出现款,枪匪便把养殖场的经理和主任捉走。

那是不是邻国阿布沙耶组织的杰作?

警方相信是本地人和外来人结伙。

美国发出沙巴离岛的旅游警告,指的是否就是这个?

只是干案者的袭击目标不是度假村游客,而是养殖场的管理人员。

这并不代表下一次也不会是度假村。

沙巴东海岸在短短十天内发生了两宗打劫案,不能排除将会发生第三宗。

行劫者只是一般匪徒、海盗、还是阿布沙耶组织?

当美国刚发出相关警告时,高官们显然不当一回事,指沙巴很安全,是美国无的放矢。

副总警长说:不解美国大使馆为何会发出这样的警告。

国防部长叫游客无需恐慌,因为国家安全部队随时保持戒备。

旅游部长说她已向大使馆了解,美国发出旅游警告并非新鲜事,只是这次较为注意沙巴东部而已。

本地政客又如何说?

来自沙巴的外交部长阿尼化说:外交部将要求美国大使馆出示可靠情报来源的证据。

也是来自沙巴的鄉村區域發展部長沙菲益说:美國大使館若有任何威脅人民安全的情報,应该通知我国。

沙菲益恰巧是仙本那的国会议员,这次他应该出来说话。

因为上一次他作出保证,沙巴东海岸地区是安全的,并说我国一直都在观察沙巴东部的保安情况。

沙巴首长当时也保证:沙巴是个絕對安全、讓人安心觀光的地方。

这次发生打劫掳人事件,人质目前生死未卜,且看高官们这次又会如何说。

Monday, 8 February 2010

卖国贼 乃国家机密


继两台战斗机引擎失窃後,上周四,防长阿末查希再次爆料,说国防部有官员出卖军情给外国大使馆。

但是,部长不忘强调,“卖国者”只是一般普通官员。

当时,首相似乎还未知道此事,因为部长说,他会尽快与首相会面,告知他这件事。

我心想,部长未先向首相报告,反而是先对外报告,程序上似乎不大对。

何况首相还是前防长。

这个卖国事件,是最近才刚发生,还是发生在首相担任防长期间?

如今事隔五天,部长理应已向首相报告,但,首相至今完全未对有关事件作出反应,静得令人感觉出奇。

防长也似乎未严重看待此事,他说:国防部已经向这些“卖国者”给予警告,因为他们不是蓄意的!

可能所出卖的军情也只属一般情报,其严重性不足为虑吧!

否则,这些官员早就应该革职或被告上庭了,但,他们只是被警告了事。

出卖军情,不等同是“叛国”行为吗?在外国,可能早已被当作“间谍”来对付了。

在我国,与盗卖战斗机机器一样,原来只是小事一般。

此次贩卖军情给外国大使馆,与盗卖引擎者都是一般官员,他们可是同一批人?我们不得而知。

但,我对防长如此从轻发落,未表示将采取行动对付这些卖国贼感到不解。

国防部在短短两个月内就发生了两宗失窃案,而且涉及者都是普通官员。

想一想,如果一般官员都这麽容易得逞,那上一层的官员,或最上层的官员呢?他们做甚麽,岂不都可以神不知鬼不觉?

还有,这个胆敢买通我国国防部官员的某外国大使馆有没有被驱赶?防长也没有交代。

最好笑的是,防长说,这案件已被列为国家机密,任何人都不可泄漏详情。

看样子,人民也无法探悉更多,因为此事已经是国家机密。

总之,不想人民知道太多的事,将之列为国家机密就对。

那部长不如乾脆完全不要透露。

但他还是透露一点点,说,涉及泄漏情报人数共超过10人。

国防部竟然养了超过10个以上的卖国贼!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他们竟然只是被警告了事?

这次被卖的只是一般军情,那下次呢?

Sunday, 7 February 2010

活在当下:One Day at a Time


每当身体不适,我就会想起求学时期听过的一首歌,依稀记得里边的歌词这么唱:

One day at a time sweet Jesus
That's all I'm asking from you
Just give me the strength
To do everyday what I have to do

Yesterdays gone sweet Jesus
Tomorrow may never be mine
Help me today, show me the way
One day at a time

它应该是一首教堂圣歌,在那年年终窜入了英国流行榜冠军。

忘了歌手名字,只记得她的穿扮相当老土,就像现在那位苏珊大妈,但比她年轻。

One Day at a Time,是不是“活在当下”的意思?

人生多么美好,真是要好好珍惜活着的每一天,每一个当下,因为,过去了就没有了。

几天前才在面子书上和朋友分享说,每个人都是这个地球上的过客,该走的时候,就是放下的时候。

昨天早上,太太忽然收到刘太的电话,说刘生心脏病突发死了。

刘生和刘太,是我们在环保站认识多年的夫妻。

刘太在电话里说:早上两人去跑步,刘生突然跌倒在地上,回家的时候晕倒在家门前,送进医院后不久就往生了。医生说他是心脏病发。

太太原本要到女儿学校的运动会,之前都没有去过,女儿今年是最后一年,说是要去给她打气。

但人生往往就是事与愿违。

我和太太赶往医院,刘太揭开那块白布,看到刘生一脸安详的躺在那儿,一时悲从中来,不能言语。

刚刚在上个月的环保日,我只是顺口问刘生,要不要参加我们到纳闽的岁末晚会,他一口爽快地答应了,而且还比我们早一天到。

原本以为他是凑巧要去那儿,因他说他在那儿有亲戚,原来他是特别去,以“尽地主之谊”的。

的确,那天他充当了我们的司机,把我们载进载出,真是陪足了我们两天。

我就是在去纳闽之前又闪到了腰,可以想像我上下车的时候有多痛苦。

回到亚庇后两天,刘生还关心地问我的腰怎样了,一定要给医生看等等。

那还是两星期前的事,也是最后一次见到刘生,再见到刘生的时候,他已冷冰冰地躺在那儿。

生命说走就走,真是太突然了。

我们陪刘太到殡仪馆去,办理手续后,再通知几位朋友,我们就轮班陪着刘太和孩子,晚上再去助念。

女儿以为太太有去她的运动会,知道后,当然感到少许的失望。

原本当晚也是要去逛街买年货的,因为去助念,两个孩子只好呆在家。

也借这个机会告诉孩子,人生有许多的无常,很多事情,不是如我们所计划般的一定会实现会如愿。

人要有无常观,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接受,无常要发生的时候,谁也逃不了。

爸妈有一天也会离开,不可能陪孩子们一辈子。

接受无常,当无常来的时候,我们才不会惊慌失措。

孩子们应该会听懂的。

珍惜一家人每一天在一起的宝贵时间。

活在当下,One Day at a Time。

Friday, 5 February 2010

大马的性与政治(2):美男篇 II

不管古今中外,性与政治,好像永远是hand in hand。

古人说:饱暖思淫欲。在政治,当你有了权力,同样也会让你思淫欲。

而对方,自愿者自然投怀送抱,不情愿者可能会畏惧你的权力而乖乖就范。

矛盾的是,往往,也常常,领袖却因为“性”而令自己身败名裂。

奇异的是,在相对开放的西方国家,人民反而更不能容忍领袖搞婚外情或性关系。

相对之下,我国人民在这方面的包容度可说是格外的大方。

当然,凡事还是有例外的。

Sodomy事件进入第三天,案情也愈来愈扑朔迷离,叫人疑幻疑真。

不过,仍然有几件让我百思不解的事,这里暂且记录下来。

一,当初报案时,他说前后被奸了八次,2008年6月26日是最后一次,为什么这次完全略过不提?

二,如果不情愿,为何不立刻开门就走,为何还那么听话?

三,从他的口述,更像是两相情愿,这样子,还可告对方鸡奸吗?他自己不也有罪?

四,两位医生报告都说未能证明被奸,化学局却说在体内发现精液,这是甚麽回事?

五,精液有可能留在一个人的体内那么久吗?

六,既然已经停学,为什么还向当时的副首相申请奖学金?

七,申请奖学金,为何不是到相关的部门,却是直接向副首相申请?

八,有人先前否认见过这个人,后来又承认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关于奖学金,一次就是劝他去报警。

九,为什么他不是即刻去报警,而是被奸了八次之后才去报警?而且是在先见过那个人之后?而且是隔了两天之后?

十,一个60多岁背痛的老头,上得了一个20多岁的年轻小家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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