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0 June 2019

大马的性与政治(18): The Manila Connection

当一支男男性爱短片在社媒传开后第二天,一名自称“Datin R. Usman”者在“RF8 National”的脸书专页声称,经过RF8情报及调查单位的调查结果显示,该短片经过修改,实乃源自菲律宾一出叫《Bakla A'Koy Makendik Ikaw Parin》的男男色情片,片里的两名演员分别是Carlos Reveira和Richard Tarson Duken。

笔者上网搜索,根本没有上述片名的菲律宾色情片,只能找到一名叫Carlos Rivera的歌手,但他是在墨西哥,Richard Tarson Duken更查无此人。

可见那是一则假新闻,但读者哪有那么容易受骗?只要上网搜寻一番就能知道真假了。

而且短片前一天才流传开来,有关当局第二天就能查出结果?这效率也太厉害了吧!

至于有没有这样一个RF8国家调查单位呢?网上也查不到,相信也是造假。

但无巧不成书,根据媒体报道,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总监胡兹(Huzir Mohamed)透露,当哈兹阿兹上周五(14日)在第二国际机场被捕的当晚,他正要上机飞往菲律宾马尼拉。

哈兹要飞去马尼拉干什么?胡兹则没有透露。

《东方日报》则以“独家”引述警方消息,指哈兹是“飞往菲律宾与貌似阿兹敏的菲籍男朋友会合”!

跟着,又传出公正党霹雳州主席,也是安华政治秘书的法哈斯(Farhash Wafa Salvador Rizal Mubarak)自短片流出后就失踪了。

Raja Petra还指他当晚和哈兹一同出现在机场,正准备一同飞往马尼拉法哈斯的菲律宾亲戚家躲起来。

三天后这位法哈斯现身说,他根本没有失踪,他一直都有在国内,哈兹被捕当晚没有和哈兹在一起,他如常工作,行程也与平时无异。

从法哈斯的名字看来,他本身应该也是一名菲裔。

但,为什么有这么接二连三的巧合呢?先是一名“Datin”说短片源自菲律宾,片里的主角是菲律宾演员;哈兹事发后在机场被捕,警方说他要飞去马尼拉;而相信是菲裔的法哈斯却“失联”了几天,正好他又是安华的政治秘书。

除非是经过精心设计,否则怎会出现这么多的巧合呢?

法哈斯现身的时候还说,如果阿兹敏有错就必须辞职,清楚表明本身的立场。为免瓜田李下,安华赶紧出来澄清,应该让警方完成调查。

这位法哈斯也被指在上个月殴打与恐吓一名同事,警方还在调查中。

男男性爱短片的真相到底如何?人民如坠五里雾中,看得眼花缭乱。

我猜想这是有人“里应外合”的杰作,阿兹敏后来说是党内人士所为,否则怎会取得党所有领袖资料及联络号码。

党总秘书赛夫丁回应说,党领袖们的资料和电话号码不是什么秘密,要取得其实不难。

党内两派人马明争暗斗已久,短片促使党分裂愈加明显。今天,公正党党鞭佐哈里出示一本手稿,说有人向安华勒索40万,要将手稿出版成书,书名《为何安华不能当首相》。

这不又与当年有人出版《安华不能当首相的50个理由》如出一辙吗?如今又来?真是没完没了。

佐哈里揭露后,该手稿的作者Yahya Ismail露脸了,他说他不是要勒索,他只是要把该书版权卖给安华,是“谈生意”,不是勒索。

公正党搞分裂,谁是最大既得利益者?相信最后必能水落石出。

看来,这场男男性爱短片风波,比上两次的安华鸡奸案来得精彩。

但为什么每次都是用回同样的戏码?难道不会厌吗?还是因为食色性也,所以屡试不爽?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93762

Wednesday, 19 June 2019

政府在替SRC还债

今天原本轮到已退休的前内阁副秘书长玛兹达(Mazidah Abdul Majid)供证,辩护律师沙菲宜以刚收到两份文件为由,申请明天才盘问玛兹达。

改由财政部投资策略组(Strategic Investment Department)副秘书阿菲达(Afidah Azwa Abdul Aziz)上庭,她是第41名证人。

她说,根据1965年贷款担保(企业组织)法令(Loans Guarantee (Bodies Corporate) Act 1965)第六条文规定,任何GLC若未还清之前由政府担保的贷款,接下来的贷款将不能取得政府的担保,除非获得财长的豁免。

SRC从KWAP获得的第一笔20亿令吉贷款是由时任第二财长胡斯尼签署担保,第二年取得第二笔的20亿令吉贷款,却是由纳吉签保证书。

也就是说,纳吉以财长身份“忠告”KWAP批准SRC取得第二笔贷款,复以财长身份担保KWAP给SRC的贷款。

阿菲达说通常财政部的担保由第二财长签署,为何胡斯尼没有签第二次的担保,原因可能就是因为他拒签。胡斯尼后来也因承受不了1MDB丑闻带来的压力而辞职了(请看《胡斯尼辞官归故里》20160628)。

纳吉身兼财长首相两职本来就充满争议,在SRC案担保自己批准的贷款,而SRC又是财政部的子公司,明显就是一个利益冲突重重的例子,为何内阁成员没有人吭一声呢?

阿菲达说,SRC没有付过KWAP一分钱,作为担保人,政府前后借出三笔总值6.4亿令吉的贷款给SRC,助其偿还拖欠KWAP的贷款。

匪夷所思的是,阿菲达说不确定SRC有没有拿来还给KWAP。真不明白,为什么不是直接还给KWAP?财政部将贷款发给SRC,它又不知用到哪里去了!

阿菲达说当时的财政部秘书长伊万告诉她,SRC无法偿还贷款,是因为存在瑞士银行的户口被冻结了。

但根据伊斯米的供词,瑞士BSI银行的资金数额是15亿令吉,其余25亿令吉又在哪里呢(请看《SRC是1MDB的照办煮碗》20190611)?

阿菲达说,由于SRC无力偿债,政府作为担保人,必须代其偿还拖欠KWAP的债务和利息共达41.5亿令吉,偿还期到2022年。

从SRC流失的资金,岂止流入纳吉私人户口的4,200万令吉,可以说40亿令吉贷款全数消失无踪,财政部才不得不代SRC还债,还要包括利息在内。

所以为何希盟政府说国债破兆,就是因为政府担保许多GLC的贷款,包括SRC和1MDB的贷款,一开始就没有准备要还债,因为知道有政府提供的担保,政府自会代它们还钱。像这类的例子,是不是要纳入为国债的一部分?

Tuesday, 18 June 2019

纳吉就是政府

SRC前主席伊斯米可说是上庭供证最久的证人,本周继续面对辩方的盘问。

上周,辩方指伊斯米的供词前后不一致,因此质疑伊斯米的可信度。

辩方说,伊斯米的书面证词宣称SRC董事局是依照“名誉顾问”纳吉的建议而行事,供证时却说是根据“公司股东”的建议,前后矛盾。

其实并无矛盾。伊斯米不也有说,从聂费沙提供的公司特大会议记录显示,纳吉让自己成为了SRC的“名誉顾问”,而在SRC转至财政部名下后,身兼财长职的纳吉首相也就成为SRC的“唯一股东”,等于持有公司的控制权了吗(请看《SRC转给财政部的真相》20190612)?

也就是说,“名誉顾问”和“公司股东”是同一人。纳吉身兼多职,既是名誉顾问又是唯一股东,同时又是财长也是首相,矛盾的是纳吉的多重身份,并非伊斯米的证词啊!

而且伊斯米也曾表示,当聂费沙向董事局报告“政府”什么什么的时候,他所谓的“政府”,指的就是纳吉(请看《SRC是1MDB的照办煮碗》20190611)。

有关这点,觉得伊斯米并没有矛盾。

辩方律师说,纳吉以名誉顾问身份向公司提出忠告(advice),董事局不一定要接受,伊斯米表示不认同,指纳吉的忠告等同是项指示,他们不曾违反,否则你将面对两种后果,一是被撤职,二是自行辞职。

至于是谁提出将SRC转至财政部?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说是时任首相署EPU部长诺莫哈末(Nor Mohd Yakcop),但伊斯米说他不清楚他在SRC所扮演的实际角色。

诺莫哈末便是在敦马时代负责炒汇的国行副总裁,他的最后官职是国库(Khazanah)副主席,两年前纳吉成立国行炒汇皇委会(RCI),由于矛头指向他,诺莫哈末在听证会结束后悄然辞职(请看《RCI未审先判?》20170920)。

当年的首相署EPU部长职权相等于现在的经济事务部长。在SRC案,纳吉似是通过诺莫哈末以EPU部长身份直接指示聂费沙办事,聂费沙才胆敢绕过董事局,导致很多决策,包括公司向KWAP申请贷款作何用途等,董事局事先都被蒙在鼓里。

倒是觉得伊斯米在某些环节的供词出现矛盾,或是因为事情后来有变,如下:

1)有关首笔20亿令吉贷款,我们知道15亿汇去了瑞士BSI,3亿去了香港宝盛银行,剩余的2亿令吉,原本说是留在公司户口做营运开销,伊斯米后来却改口说,管理层建议要投资信托单位(unit trust),而他则建议作为另一选项,促请管理层也投资在股市的蓝筹股。

2)汇去海外的18亿令吉,伊斯米后来却改口说不确认是不是来自KWAP。其实,若没有向KWAP贷款,SRC可说是空无一文,这么一大笔资金能从何而来?

提到第二笔的20亿令吉贷款,辩方律师指出是被汇入公司另一个户口,跟着在未经董事局批准也不知情下被提走,可说是下落不明。

伊斯米表示,该户口是由聂费沙和沙鲁开设的,董事局完全不知道有该户头的存在。

沙鲁即是1MDB的首任CEO,他也是SRC的其中一名董事成员。

伊斯米也无法解释,为何身为SRC的CEO,聂费沙曾用1MDB的信笺发函。

《The Edge》指出,准备该信的是当时的SRC公司秘书吴玉琴(Goh Gaik Kim),她就是刘特佐的阿姨,是刘特佐母亲吴玉幼(Goh Gaik Ewe)最小的妹妹。吴玉琴当时受委为1MDB公司秘书,在2014年离职,但现在还是TRX城的公司秘书!

刘特佐透过律师回应,Goh Gaik Kim不是他阿姨,与他或刘氏家族成员毫无亲戚关系。

财长林冠英也证实,TRX的公司秘书吴玉琴已否认她是刘特佐的阿姨,两人没有任何亲戚关系。

原来,《The Edge》是引述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在庭上说的,当被问及怎么知道吴玉琴是刘特佐的阿姨,后者却说,他只是“猜测”而已。真是“吹胀”!

辩方在盘问伊斯米时提到刘特佐和1MDB财务执行董事Terence Goh是亲密伙伴,还有聂费沙和执行董事唐敬志(Casey Tang Keng Chee),坚称纳吉被银行职员和刘特佐等这些人士误导,导致纳吉的银行户头在未经他授权的情况下被银行内外的人士操纵。

这点,相信纳吉难以推卸责任,因为是他授权聂费沙管理他的私人户口,除非他能证明他的授权书造假。

Terence Goh和Casey Tang之前都曾提过,他们是1MDB早期的执行董事,还有Jasmine Loo,都是国行通缉的人士(请看《1MDB前传》20190131)。

虽指聂费沙欺瞒董事局行事,伊斯米认为聂费沙可能与前董事苏伯(Suboh Yassin)串谋投资1.4亿令吉在一家南美矿业企业。

苏伯一度潜逃在外,据知在去年大选后回国,并将在SRC案转为证人,受到反贪会的全面保护,相信他的证词会比伊斯米来得更精彩。

据说苏伯目前身患重病,届时能不能出庭还是个问题。

Monday, 17 June 2019

大马的性与政治(17):要是两情相悦

开始写《大马的性与政治》这个系列,刚好是在10年前。

那时候,安华第二次被卷入了性丑闻,一名叫赛夫的年轻人指他在当安华的助理期间被安华鸡奸了八次(请看《大马的性与政治(1):美男篇》20090619)。

经过两年审讯,安华被判无罪,却因控方上诉而被推翻,安华不服而“上”上诉,不果,最后被判入狱五年,直到去年希盟胜出后才获国家元首特赦。

最后一篇系列是写在五年前,那时安华还在“上”上诉期间,受邀到马大校园演讲,但被校方阻止,所以记了下来(请看《大马的性与政治(16):安华有那么可怕吗?》20141028)。

这个系列,五年期间一共写了16篇,以为不会再写了,没想到同样的戏码再次上演,有人上载了一支男男性爱视频,第二天,一名叫哈兹(Haziq Aziz)的年轻人声称自己是视频里的其中一人,另一男主角是经济部长阿兹敏。

哈兹说视频是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的,奇怪的是,他不是叫警方揪出偷拍者的身份,反而话锋一转,却指部长没有资格担任领袖,并要反贪会调查部长涉贪的指控。

就算部长真的涉贪,那与“未经他同意被拍”的性视频何关?这个转折也太突然了。再说,如果他痛恨对方的贪污行为,为何还要和他发生性关系?

而且据他后来自己透露,两人三年来前后还发生了四次呢!既然是“两情相悦”,如今自爆其丑,难道自己没有一点羞耻心吗?

在流传性爱视频的同时,对方也上载一张马银行志银74万美元(310万令吉)的汇款单据,显示UEM集团转账给阿兹敏。

马银行和UEM已分别否认有此事。

马银行指单据非由该银行发出,银行没有单据上的户头号码。

UEM也指单据造假,因其集团并没有在马银行吉隆坡主要分行开户口,更没有单据所显示的银行账号,公司也从未汇款给阿兹敏。

如果单据造假,上载者是何居心?而且还拉银行和UEM集团下水,对证之下,不就很容易穿煲吗?这样的一个手法,也太不高明了。

好笑的是,当性视频传出后,巫统最高理事洛曼即迫不及待地向警方举报,没想到他自己反被警方传召,警方还到他住家搜查,却因拒绝交出手机,且以粗口辱骂警方而被捕。

如果你不记得洛曼是谁,他是纳吉在任时的一名助理,有个在财政部的挂名官职,叫“金融策略通讯总监”(Finance Strategic Communications Director),509大选后,他成了纳吉及家人的发言人,也取代嘉马专门负责举办反希盟政府的集会和示威游行(请看《行动党要将基督教列为官方宗教?》20180713)。

洛曼份外关心此案,让警方起疑,那也难怪。

总警长阿都哈密针对此案发表他的看法。他说,视频中人做什么是他们的私事,上传视频者才是罪魁祸首。

说的也是,这样一个“桥段”早就过时了,人民已经看厌,警方也懒得调查,要查的对象反而应该是上传者。警方调查报案者,那也无可厚非。

因着洛曼和纳吉的关系,媒体也向纳吉追问,后者以不是当事人而拒绝回应。

那自称和阿兹敏搞男男性爱的哈兹又是何许人呢?

他不像赛夫那样寂寂无名,他是一名律师,是原产业副部长三苏伊斯甘达的高级机要秘书,同样来自公正党,还是砂拉越山都望区部的青年团长。

拥有如此一个大好政治前途,是出于什么动机,为何自愿承认是当事人之一?难道只为了某些眼前利益?

根据报道,此人虽在公正党,在509大选前却为来自砂拉越土保党的国阵首相署法律部长南茜助选,希盟胜出后又加入回公正党。

倒很奇怪,这样一个喜欢跳槽者,竟然也可以获得联邦部门“高级机密秘书”高职,令人不解。

哈兹在事发后旷职,也没有请假,三苏副部长宣布即时停职,并给他三天时间作出解释,否则就开除他。

反而是公正党安华表示,哈兹还是党员,不会暂时冻结他的党职,阿兹敏的署理主席职也不受影响,“因为不要干扰到这件事情,以让警方和反贪会进行调查”。

不过,一个自称“1998烈火莫熄元老”(Otai Reformis 1998)组织要求阿兹敏告假,直至有关调查结束为止,“以保障希盟政府名声”。

这个组织同时质疑首相敦马为何持双重标准,当年安华同样被卷入鸡奸和贪污案,敦马采取的举动,与此次却截然不同;这次,敦马却说视频也可以造假。

该组织也促请敦马应该即刻交权,以降低人民的不满。

这个组织的举动,会不会让人生疑?而且,敦马会因此听取他们的劝告吗?很难咯。

Thursday, 13 June 2019

苏克里两次提早退休不寻常

反贪会主席一年后换人,再次闹得沸沸扬扬,原因在于敦马自行委任拉蒂法上任,内阁未被知会,国会特委会事先亦不知情。

虽说这是首相权力,却有违希盟去年竞选宣言时所做的承诺,即反贪会须直接向国会报告,成员的委任亦须得到议会的认证,不是首相。

显然,敦马这次依然独断独行,且以“不愿受到约束”撇开课题,根本是强词夺理。

所以说,首相的权力太大,前朝如此,看来希盟已慢慢步其后尘。

但,削减首相权力,不也是希盟竞选宣言中的承诺吗?

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拉蒂法受委反贪会主席职的争议上,似乎未对苏克里提早离职的因由产生疑问。

网传他是因为涉贪才“被辞职”的。

根据苏克里自己的说法,他是因为“任务完成,已让反贪会走上正轨”而离职,而且,他已团结了所有反贪会官员,民众现在也很支持反贪会。

他透露,其实早在去年,当他受委为反贪会主席时,他就已经告诉敦马,他只要当一年的反贪会主席,他只是坚持他的原则,履行一年后请辞的诺言,让其他人领导反贪会。

若是如此,与其现在才说,他应该当时就表明,只接受一年的任期。

他说他去年答应敦马重返反贪会,是因为要完成一项任务,那便是完成1MDB和SRC案的调查,如今调查已经完成,涉案者相继被告上法庭,所以是他退下的时候。

原来他重返反贪会只是要完成1MDB和SRC的调查。

苏克里的合约原本是在明年五月届满,意即他提早一年解约。

敦马证实苏克里的说法,说苏克里去年一早就萌生去意,要求他(敦马)批准他辞职,因为他就位已经太久。

去年才刚受委,去年就开始萌生去意,原因是就位太久了?这个理由也太牵强了吧!

之前,也就是在前朝,苏克里是反贪会副主席,当年1MDB/SRC案被揭发,纳吉感到“震惊难过”,朝里接连就发生了连串惊天动地的人事大变动,反贪会亦受到了影响。

苏克里与时任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相继辞职或提早退休,另一名副主席慕斯达法则被调任移民局总监,还有不少反贪会官员因“泄露官方机密”被警方扣查(请看《该换的人,终于都换完了》20160624)。

在去年的509大选后,苏克里和阿布卡欣被敦马召回来,苏克里成为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则受委为新成立的国家监管廉正反贪中心(GIACC)主席。

上任后第二天,苏克里即迫不及待召开记者会,透露当年不为人知的秘密,证实1MDB的26亿令吉案和SRC案是真的,还为同僚和自己当时的遭遇流下了男儿泪(请看《1MDB的26亿和SRC案是真的》20180523)。

若说去年他只给自己一年时间以完成他的工作,时间上也太匆促了吧!更何况,SRC案审讯还在开始阶段,1MDB案有待审理,怎可在此时刻就说完成任务,功成身退呢?

不知他的辞职是否因为他去年甫上任即公开爆料,引起某方面的不满?

他说他为了调查1MDB的26亿令吉案和SRC案求见了多名内阁部长,但只有三个人勇于开声,他们是时任副首相慕尤丁、乡村部长沙菲益和第二财长胡斯尼。

他也两度觐见了统治者理事会,但都失望而归。

他也提到有来自北方的“金钱之王”(Cash King MP)的国阵国会议员两次找他,叫他息事宁人,不要追查下去。

他直指反贪会前主席祖基菲里是“叛徒”,他因为不想在他手下做事,所以选择提早退休。

吊诡的是,祖基菲里说苏克里过后WhatsApp向他道歉,他也原谅了他。

苏克里甫上任就大爆料,而且指名道姓,肯定会得罪了一些人。

当然,也有可能因为他对某些人或某些事情不满,所以任期未满就辞职,就像当年他提早退休,是因为不想替前反贪会主席祖基菲里做事,是同样的理由。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92858/%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8%98%87%E5%85%8B%E9%87%8C%E5%85%A9%E6%AC%A1%E6%8F%90%E6%97%A9%E9%80%80%E4%BC%91%E4%B8%8D%E5%B0%8B%E5%B8%B8?fbclid=IwAR0VQbCms9mG4kjujI9W3d8Fn5YdPKkHMliTnb5x8bpK1wzg9ZEYWxvxK7A

Wednesday, 12 June 2019

SRC转给财政部的真相

之前就很困惑,SRC成立时是1MDB的子公司,后来为何无端端转至财政部名下?现在终于知道了答案。

SRC前主席伊斯米供证时透露,根据一份时任首相纳吉签署的特别股东大会(EGM)会议记录,在公司章程加入第117条文,让他自己成为公司的名誉顾问。

在取得了KWAP的首批20亿令吉贷款,SRC即转为财政部子公司,而兼任财长的纳吉,成了SRC的唯一股东,等同间接拥有公司的控制权。

作为SRC名誉顾问,董事局“需适当考虑及实施名誉顾问的劝告,为公司谋取最佳利益”。

问题是,纳吉从未出席SRC任何一次的董事会议,董事局只是通过CEO聂费沙透露公司在该特大通过了增加条款的议案,会议记录则有纳吉的签名。

纳吉的辩护律师哈文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辩说,大家只看到纳吉的签名,实际上纳吉不曾在证人面前签名,所以难以确认特大会议记录的真伪。

那是不是要找专家来鉴定那是否纳吉亲自签的名呢?

如果伊斯米说的属实,那就不难理解,为何要把SRC转至财政部,那样也是财长的纳吉就直接拥有SRC的控制权,可以为所欲为。

虽说纳吉也是1MDB顾问团的主席,毕竟那还是要经过一个由数人组成的顾问团,而在财政部,“纳吉是唯一的股东”,是单一的“名誉顾问”,任何决策,都是自己一个人“揸fit”,权力是不是更大?

伊斯米也是1MDB成立时受委的董事局成员,他供称,当SRC在2011年首次向KWAP申请贷款,那时SRC还是1MDB子公司,1MDB董事当时并不知道KWAP献议以1MDB担保的方式贷款给SRC。

他同意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说的,如果1MDB董事知道有这个选项,就会选择这个贷款方式,而不是由政府提供担保。

其实,哈文德吉星说的并不完全对。根据早前第35名证人,也就是KWAP副总裁阿兹丽达(Azlida Mazna Arshad)的说法,SRC起初申请39.5亿令吉贷款,但KWAP只愿意批准10亿令吉,纳吉却告诉KWAP时任主席旺阿都阿兹(Wan Abdul Aziz),只要20亿令吉就够了。

KWAP投资委员会还是不同意,因为SRC的创立资本只有2令吉,最后还是决定批准20亿令吉,条件是直接贷款给SRC母公司1MDB。

聂费沙却以SRC是1MDB子公司,要求KWAP直接贷款给SRC,由政府提供担保(请看《早在前总检察长宣布纳吉清白时》20190513)。

可见KWAP当时是建议由1MDB贷款,并非要1MDB担保,反而是聂费沙要求KWAP直接贷款给SRC,主动建议由政府做担保。

果然,贷款一到手后,SRC就变成财政部子公司,省却事事要经过1MDB管理层或董事局的麻烦,在财政部,纳吉是SRC的“唯一股东”和“名誉顾问”,没有人可以过问,还有政府提供担保,何乐而不为?

这就是SRC为何从1MDB忽然转至财政部名下的真相。

Tuesday, 11 June 2019

SRC是1MDB的照办煮碗

开斋节过后,SRC案续审。

轮到第39名证人伊斯米伊斯迈(Ismee Ismail)供证。

伊斯米是谁?他当时身兼多职,是1MDB刚成立时的董事局成员,也是朝圣基金的前CEO,又受委回教银行子公司Takaful主席(请看《贯穿Takaful、回教银行、朝圣基金和1MDB的船厂人物》20150515)。

但没想到,原来他也是SRC主席。

他在供证时透露,因为SRC是1MDB子公司,当SRC在2011年成立,他即受委主席,另外四名董事成员包括1MDB首任CEO沙鲁、因此案被反贪会通缉如今已转为证人的苏柏耶欣(Suboh Yassin)、仍被通缉的SRC董事经理/CEO聂费沙和一名Che Abdullah。

伊斯米说,因为不满聂费沙的管理作风,尤其是在公司的账目和财务处理方面,他在三年后(2014年)就辞职了,由Che Abdullah接替。

1MDB/SRC丑闻是在隔年爆发,而在2016年,当前总检察长阿班迪不小心展示SRC的资金流向图,被发现SRC曾在2014年将一笔1.7亿令吉资金汇入一家Putra Perdana户头,而后朝圣基金就收购了这家公司(请看《朝圣基金和SRC扯上关系》20160204)。

也是在那年,国行给朝圣基金的信件曝光,内容指基金面对财困,储备金已呈负数,并不足以派息等等(请看《有钱买地,没钱派息》20160126)。

不久后,伊斯米就悄悄辞掉朝圣基金CEO职,过档到森那美当COO。

言归正传。提到对SRC CEO聂费沙不满,伊斯米解释,与其应向董事局负责,聂费沙更像是向纳吉负责,凡事他都要先请示纳吉并要取得后者的批准,然后就向董事局报告说政府已经给予批准,而他所谓的“政府”,其实是指纳吉。

伊斯米说,纳吉是SRC的“名誉顾问”,聂费沙等于是纳吉和董事局的中间人。

听来很熟悉,纳吉不也是1MDB的顾问团主席吗?在1MDB,时任CEO沙鲁不也听取他的指示,董事局不过是橡皮章吧了!

提到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取得的首20亿令吉贷款,伊斯米透露,纳吉当时指示将18亿令吉汇至海外:15亿汇至在瑞士的BSI银行,3亿至瑞士宝盛银行(Bank Julius Baer)的香港分行,只剩2亿备作公司的营运开销。

伊斯米说,为了确定15亿令吉资金还在瑞士BSI银行,他们曾在2014年远赴瑞士查核,并获银行证实资金还在银行。之前,他被告知该笔资金是要投资在Aabar。

之前只说SRC要投资在蒙古的能源公司,现在却也和Aabar扯上关系了。

这笔资金后来怎样了?伊斯米说董事局曾要求汇回来,但他不确定是否有这么做,因为不久后他就离职了。

不止汇去瑞士BSI的15亿资金去向不明,汇去香港宝盛银行的3亿令吉也同样不知去向。

之前只提到SRC和1MDB同样在BSI的新加坡分行有存款,不正当的交易还害到银行的多名高级职员坐牢/罚款,BSI在新加坡也被令关闭(请看《和Aabar一样,SRC也有岸外分身》20160517)。

我们也从新加坡的BSI案知道,SRC的一些存款被转去了“陈金隆”在新加坡DBS银行的户口。根据该国控状显示,批准转账去“陈金隆”户口的即是聂费沙,SRC的CEO。

聂费沙也是纳吉在阿马户口的授权人,伊斯米说他是SRC和纳吉的中间人,当他汇款进入纳吉的户口时,你认为他会不告诉纳吉吗?

当丑闻爆发后,阿鲁说,因为在新加坡BSI的户头已被冻结,因此存款取不出来;现在才知道,原来SRC有多达15亿马币被汇去了瑞士的BSI。

至于汇去香港的3亿马币,之前也从未报告过,如今才曝光,同样,这笔资金有没有取回来呢?

我们知道了SRC首批取自KWAP的20亿令吉,其中18亿令吉就去了海外,那还有第二笔的20亿令吉呢?

伊斯米说上述15亿令吉原本是要投资在Aabar的。这就奇了,Aabar是IPIC的子公司,是阿布扎比的主权基金,为何要把这么一大笔贷款来的资金投资在另一个国家的主权基金?显然有古怪。

Aabar在英属维京群岛有家假的分身,至少IPIC是那么说,因为1MDB汇款去了这家假公司,IPIC说没有收到。

纯属巧合,在新加坡的BSI案,我们也被告知,原来SRC在英属维京群岛也有一家分身,户头拥有人显示是大马政府,会不会SRC的第二笔20亿马币,被汇去了这家岸外分身?

有没有发现,SRC的modus operandi和1MDB非常相似?可说是照办煮碗,也是后者的缩影版。

1MDB是在2009年将第一笔10亿美元汇给石油沙地,后者再将其中7亿美元汇给Goodstar。

两年后食髓知味,在2011年成立SRC,随即向KWAP取得首批20亿令吉贷款,政府提供担保,然后15亿就汇去了瑞士BSI,说是要投资Aabar,至于汇去香港的3亿马币,说不定还去了某人的户口呢!

Monday, 10 June 2019

苏克里澄清不是被辞职

网上出现谣言,指提早卸任的前反贪会主席苏克里是因为本身涉贪才“被辞职”的。

言者言之凿凿,叫苏克里不得不再次召开记者会澄清,说当去年五月受委时,就已决定只要就职一年吧了。

他说他重返反贪会只为了1MDB和SRC案,没想到这两个首要任务在六个月内就完成了,所以去年12月他在国家监管廉正反贪中心(GIACC)主席阿布卡欣的陪同下向敦马请辞,同时建议让刚约满的移民局总监慕斯达法阿里返回反贪会接手。

慕斯达法之前在反贪会时是第二副主席,在4年前的大逮捕行动期间被调至移民局当总监(请看《MACC祈求阿拉保佑》20150806)。

苏克里说,阿布卡欣后来告诉他,慕斯达法将领导政府刚成立的国家金融罪案中心(NFCC),因此该事也不了了之。

今年三月,他再次向敦马辞呈,并建议擢升内部官员接任,同时推荐了两名人选,但敦马同样没有做任何表示,直到在上星期(4日)觐见最高元首和政府首席秘书后,才知道已经委任了新主席,但不是他建议的人选,而是空降的人权律师拉蒂法。

至于网传他在职期间因为没有对付莎丽扎、希山慕丁和阿末扎希才被辞职,也是不确实的。

他解释,阿末扎希已被控上法庭,莎丽扎老公的养牛案由警方调查,希山慕丁的案件据知并没有开档。

也有谣言指苏克里受贿,所以才让前总检察长阿班迪取回护照,苏克里斥为荒谬,因为护照是移民局的事,怎会涉及到反贪会?而且,那是阿班迪向法庭申请的,根本与反贪会无关。

他也被指收取巫统、回教党和砂土保党领袖的贿赂。苏克里回应说,他在职服务前后33年,没有吃过一分钱,从没拿过政府一分钱,说他贪污滥权,那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说的不无道理,否则敦马去年就不会找他回来当反贪会主席了。

苏克里也在记者会上出示数据,指他自去年领导反贪会以来,国家贪污案定罪率达91%,涉贪而被逮捕的人数将近1,300人,包括30名重要政治人物、13名高官、30名GLC和私人公司的CEO,以及137名专业管理人员。

他补充,反贪会还获得国际调查评论颁发“2018年最具潜能执行力”奖,可见我国的打贪工作获得国际间的认可。

网传谣言,不足为信。同样,苏克里说他打从一开始就只要做一年,也很难令人相信。

若只要做一年的话,他为何接受两年的任期,在去年的记者会上为何没说?可见那时并没有那样的念头。那么,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叫他萌生去意?

苏克里说他去年12月曾去向敦马请辞,那之前发生了什么事?纳吉伊万阿末扎希沙菲宜罗斯玛等人相继被控,或是因为不满有人未被控,所以才要辞职?

在希盟的竞选宣言,阐明反贪会将拥有自主权和独立行政权,直接向国会而非首相报告。是不是因为此诺言迟迟未予落实,引起苏克里的不快?

那苏克里和首相的关系如何?会不会因为两人闹不和?否则,为何苏克里建议的前后三个人选,都不获敦马考虑?

若说苏克里是因为某个原因而求去,我觉得这或就是唯一的原因了。

天,我是不是也成了谣言的散播者?

Monday, 3 June 2019

养牛案:找到新买家

上星期五,政府透过总检察署入禀法庭,向国家养牛公司(NFC)追讨所拖欠的2.54亿令吉贷款。

NFC就是莎丽扎老公莫哈末沙列的养牛公司,它在2008年向政府取得2.5亿令吉低息贷款,以执行第9大马计划下的农业部养牛计划,贷款拖欠至今未付一分钱,养牛中心也成了荒山野岭。

除了NFC本身,沙列,当董事成员的三名子女以及旗下六家家族公司亦被列为答辩人/公司。

如果你忘了莎丽扎是谁,她是国阵时期的联邦妇女部长,也是巫统前妇女组主席,落选后,当过首相纳吉的妇女事务顾问(请看《一个臃肿到快要爆炸的新内阁》20140626)。

根据当年总稽查司报告,NFC管理不当,一塌糊涂(in a mess),向政府贷款2.5亿令吉却被用在购买豪华公寓和其他用途,一家人当董事成员支取高薪,生产不达标等等。

其实,除了2.5亿令吉贷款,政府还另外(免还)拨款7,364万令吉给NFC。

稽查报告也指出,从2.5亿令吉贷款发放了1.8亿令吉,但只有832万令吉真正用在公司营运用途上,另外1.2亿令吉却被滥用在以私人或其他公司名义购买房地产。

拉菲兹当年大爆NFC的丑闻,结果当事人无事,身为吹哨者的拉菲兹却罪名成立(请看《以后,谁还敢做好人?》20180209)。

若非换政府,当事人大概以为这笔贷款两代人都不必还,也不准备还了,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国家却在去年509大选变天。可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欠债还债,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根据《The Edge》报道,NFC累计欠款高达2.54亿令吉,包括利息和逾期罚款在内。

NFC主席沙列表示,NFC愿意配合政府偿还所拖欠的2.54亿令吉贷款,并已致函财长和首相,但未收到任何答复。

他说公司已经找到新买家,新买家有信心恢复和重组NFC,一旦政府同意,新买家将会在三个月内还清拖欠政府的所有欠款,因此,他表示不明白,为何政府还是要向他采取法律行动。。

对他这番说辞有些怀疑,真的有这么好的买家,愿意代付这笔不是小数目的贷款,肯定当中带有什么条件,否则,既然可以解决贷款,何乐不为?为何政府不接受,还要通过法律追讨贷款?

这个新买家是谁?沙列没有透露。

早在2013年的时候,时任第二财长胡斯尼曾透露,一家叫Kirimotonas Agro的公司献议接管国家养牛计划中心,并代替NFC偿还欠款。唯后来又不了了之。

这次的新买家是否就是上次的同样买家?那就不得而知。

所拖欠的2.54亿令吉贷款,近乎一半(1.2亿令吉)被人从公司挪走,新买家会愿意代替偿还这部分贷款?难以令人置信。

土团党国会议员凯鲁丁也吁请财政部采取开放态度,接受有意接管NFC的买家,更何况对方也会偿还有关贷款。

他说有意买家信誉良好,可以永续发展养牛业。

看样子凯鲁丁知道买家背景。农长沙拉胡丁也知道买家,他早前透露,已与对方进行数论谈判,但政府的立场是先偿还贷款后才出售公司。

难道对方的献议是先接管NFC才分期偿还欠款?这样的偿还方式当然不能接受,最起码应该同时进行才合理。

沙列说他在去年11月便已致函首相,即新买家愿意在三个月内付清欠款,是否表示欠款将分三期/三个月还完?

既然对方已经有买家,财政部应该回应说明,为何对方的献议不被接受,以示公平。

Friday, 31 May 2019

无知的人民把他当作英雄来崇拜

SCR案续审,第37名证人再被传召,他便是Ihsan Perdana董事经理三苏。

原来,当1MDB特工队在2015年调查1MDB案的时候,他曾被反贪会延扣五天,获释后,他就到纳吉的住家和他会面,并告知对方有关SRC资金通过Ihsan户头转入他私人户头一事。

他告诉法庭说,纳吉听后感到震惊和难过(terkejut dan sedih),因为他不知是谁汇入那些钱。

虽然纳吉当时感到震惊,三苏说,他并没有叫他向有关当局投报。

那纳吉当天做了什么呢?纳吉不仅没有报警,当天、第二天及接连三个星期还发生了一连串惊天动地,前所未有的人事大变动,包括(请看《天欲其亡,必先令其疯狂》20150729):

1)总检察长阿都甘尼以健康理由被撤职,由阿班迪接任;

2)1MDB特工队宣告解散;

3)副首相慕尤丁被撤职,由阿末扎希接任;

4)乡村部长沙菲益被撤职,沙菲益即是现在的沙巴首长;

5)公账会主席诺加兹兰被调职改当副内长,由哈山接任;

6)另三名公账会成员亦被调任至二正一副部长,包括来自本州即现在的州副首长之一丹高;

7)警察政治部总监Akhil Bulat提早一个月退休,由原任行政部总监的弗兹接任。弗兹便是刚刚退休的前总警长;

8)警察政治部副总监阿都哈密被调职到首相署,他拒绝并申请长假直至退休,他即是现在的总警长(请看《来自布城的人》2015824);

9)反贪会正副主席阿布卡欣和苏克里先后告假,半年后相继辞职或提早退休。苏克里便是现在的反贪会主席;

10)反贪会两名高官巴里和罗海扎亦被调往首相署,两天后戏剧性的调回原职(请看《It's not safe here anymore.........》2015810);

11)反贪会第二副主席慕斯达法阿里调任移民局总监(请看《MACC祈求阿拉保佑》20150806);

12)总检察署官员杰西卡与其子女的永久居留权被撤销并被驱逐出境(请看《调查1MDB殊全家?》2015825);

13)前后10多20名反贪会和国行官员因“泄露官方机密”被警方扣查。

三苏当年获释后就去向纳吉做报告,说纳吉当时听到有数千万令吉来历不明的钱财汇入他的户头而震惊,觉得那不是纳吉“震惊”的原因。

若说纳吉惊慌失措,是他以为万无一失的丑行竟然被查出来了,所以他才会作出上述铲除异己的等等大动作,在一夜之间叫那么多人头落地,从内阁到总检察署到反贪会到国行到武吉阿曼的高层,几乎无一可以幸免。

纳吉曾自辩说他没有隐藏,否则他就不会成立1MDB特工队来调查1MDB。

其实,若找回当年的新闻,纳吉当时只是指示总稽查司安比林审查1MDB账目,然后将其报告交给公账会进行调查。

第二天,时任总警长卡立也宣布成立一个1MDB工作队(task force),至于是他主动成立,还是由纳吉委任?这点卡立没有进一步透露,只说因为拉菲兹报警所以他才要调查,其实报警的是潘俭伟(请看《1MDB耐人寻味的工作队》20150310)。

卡立当时宣布的工作队成员只有总检察长、反贪会主席和他本人,未把国行总裁包括进去。

两周后,时任第二财长胡斯尼却又在国会透露,政府“将”成立一个特工队(special task force),以彻查1MDB,包括其420亿令吉债务。

胡斯尼宣布的特工队成员也不是总检察长、总警长、反贪会主席和国行总裁,而是首相署部长阿都华希、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财政部秘书长伊万和他本人(请看《我国需要一个数学及格的财长》20150326)。

不懂第二财长的特工队有没有真正成立起来,因为过后就没有听到消息了,胡斯尼自己后来也受不了1MDB带给他的压力,加上纳吉也要调他职,他只好自行辞职(请看《胡斯尼辞官归故里》20160628)。

两个月后,反贪会顾问团(MACC Advisory Board)说,当总检察署调查完毕,政府应该成立一个特工队以作深入调查,可见1MDB特工队那时还未真正成立起来(请看《财政部代1MDB现任和前任CEO请假》20150526)。

到了七月,总检察长阿都甘尼才证实,由反贪会、国行和警方组成的特工队已对1MDB展开调查(请看《1MDB特工队真的来真的?》20150708)。

纳吉做梦也没想到,当时只是要查1MDB的420亿令吉贷款,却被意外发现流入他私人户头的26亿令吉和4,200万令吉(请看《查我者,我必查之.........》20150730)。

当三苏获释后去见纳吉,纳吉不可能对他户头里的巨款毫不知情,就算事先不知,他大可质问处理他户头的授权人(mandate holder)聂费沙。后者就是SRC的CEO。

而且知道后,他也没有叫三苏去报警,或询问银行巨款的来历,将那些巨款汇回给原主。

反之,早在那半年前,记得吗,那时东海岸发生大水灾,两夫妇却在美国及较后罗斯玛到欧洲疯狂血拼,刷卡刷爆了数百万美元,兑成马币就是上千万令吉,户头里若沒有这些数字,两夫妇岂敢如此奢侈挥霍(请看《今年國家流年最不利》20141226)?

显然,纳吉对其丑行完全没有悔意,也不感到羞耻,否则他就不会反问malu apa有什么好羞了。

可悲的是,无知的乡民还把他当作英雄来崇拜,不把他的盗贼行为当一回事。如此是非不分,这个国家哪还有什么未来?

Thursday, 30 May 2019

为何选委会前主席无需被查?

上回写到,总检察署在今年二月成立一个仲裁庭(tribunal),调查六名前选委会成员是否在上届大选涉及滥权等不当行为(请看《走得快好世界,就不用被查?》20190204)。

该五人仲裁庭上星期以32决定终止对这六名前选委会成员的聆审,理由是他们都已离职,耗时耗费的审理,也只沦为学术性质,不符合公众和国家利益。 

总检察长汤姆斯对仲裁庭的决定表示失望,认为仲裁庭不应只关心是否耗时耗费,就是因为关乎国家和公众利益才要调查。      

  汤姆斯指出,32票的议决,显示其中两名仲裁员持相反意见。的确,假设再多一人持不同意见,那议决就反过来被推翻,仲裁庭就必须针对该六名前选委会成员进行聆审,这不是很戏剧化吗?

  其实,若觉得无需设庭调查审理,仲裁庭成员当初大可拒绝受委,那总检察署就可另委他人,如今却因质疑耗时耗费及无实际需要而终止审理,是否自相矛盾?

包括前副主席奥斯曼的六名前选委会委员共面对13项选举行为不当的指控,前主席莫哈末哈欣的名字却未在控状名单内

这点很令人不解。如果选委会副主席和其他委员都犯了滥权行为,为何身为主席的哈欣可以置身事外?整个选委会以他为首,既是主席,难道他不必负起最大的责任吗?

消息说,那是因为哈欣在仲裁庭成立之前就已辞职,所以无需面对仲裁庭

选委会前主席可以不必负责任,只因他最早辞职?其他成员比他稍迟辞职所以必须接受调查?这个理由很难令人接受。

六名选委会成员面对的控状包括:

在第六次的选区划分作出不规则选区划分及不公平选区边界划分方式操纵选举、按照种族划分选区边界误导公众,削弱公众对选委会的信心、销毁选委会的选民地址记录、施行不完整的海外邮政投票制度,没有提供足够时间让选民参与、不允许独立选举观察员进行观察和监督等。

根据联邦宪法第1143)及1253)条款,若证明选委会成员在大选前或当天,在筹备和举办大选期间严重行为不当,仲裁庭法官有权革除他们。

仲裁庭主席沈立强因此提出疑问,既然彼等已经辞职,除了学术性,审理已无多大意义。

汤姆斯不表认同,说即然他们是在任期内涉嫌不当行为,不该因为离职就可免于受到对付,仲裁庭除了可以建议革除他们的职务,也可以建议其他适当行动,包括不再享有退休金和其他福利等。

他说,仲裁庭获授权调查的是选委会委员们在投票日之前及当天的行为,当时他们仍然在职未辞职。 就好像一个人失信于公司后离职,他依然需要面对法律的制裁,是同样的道理。

汤姆斯说,当总检察署在去年建议成立仲裁庭以调查选委会所面对的多项指控时,五人即宣布辞职,另一人也在稍后辞职,他认为,他们辞职是蓄意阻扰仲裁庭的调查,以避免被革职的屈辱与随之而带来的后果

这些拿来对付六名成员的理由,其实都可以用在前主席哈欣身上,为什么他没有一并被查只因他辞职得早?汤姆斯需要提出更强有力的说服理由才是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91186/%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7%82%BA%E4%BD%95%E9%81%B8%E5%A7%94%E6%9C%83%E5%89%8D%E4%B8%BB%E5%B8%AD%E7%84%A1%E9%9C%80%E8%A2%AB%E6%9F%A5%EF%BC%9F?fbclid=IwAR0g-Imnu17PC8kvG_k6JGOcphjchUPnKObMQ6UM-PHUDZ3oqfrKiYZzf7g

Wednesday, 29 May 2019

敦马不会撤换马智礼

敦马再次力挺马智礼,说不认为他有任何问题,除了换黑鞋的课题,他也不是种族主义者,至于教长就预科班固打制的言论,敦马说他不过是发表本身的意见,不代表他种族主义。

敦马重复他之前的看法,说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族群发言,其他种族也会那样做,马智礼是为了赢得土著的支持,因为回巫两党利用种族宗教课题争取着土著的支持,土团党若不在种族课题上阐明立场,可能会在下届大选输掉政权(请看《一蹴不就,一届难成》20190521)。

所以之前就觉得,马智礼的教育方针和他的一些言论,是不是有敦马的指示,马智礼只是奉命行事。

看来除了马智礼刚上任时宣布“学生换黑鞋”的决策不获敦马认同外,其他决策都是经过内阁/敦马讨论同意后才对外宣布,马智礼可能只是措辞不当,所以才“乞人憎”。

至于网民联署要求马智礼下台,敦马回应说,他只是说出了事实,因此不会撤换他。

可以理解为何敦马不会换马智礼,土团党在上届大选后只获得13个国席,马智礼是功臣之一,犒赏都来不及了。

的确,敦马甫在两周前土团党的开斋宴上宣布委任马智礼为该党最高理事。

那厢委他当党最高理事,这边若撤除他的教长职,敦马不是自相矛盾吗?

总之,马智礼是敦马的爱将之一,大家休想他被炒。

敦马也已数次表明不会重组内阁,就算要重组,敦马肯定也会从土团党内找人,老实说,你觉得里边有比马智礼更适合的人选吗,包括那些大选后的跳槽者?我看不到啰。若从那些来自巫统的跳槽者选人,相信现在还不是时候,以后就难讲。

所以,就算你再如何不喜欢,因为政治现实,不管是哪个政党或联盟上台,种族政治is forever here to stay。

之前我也说了,希盟宣言的“新马来西亚”承诺,只是行动党一厢情愿的说法吧了,盟党没有反对,毕竟那时做梦也没想到会赢(请看《土团党承接巫统的DNA》20190102)!

是的,土团党复制着巫统的DNA,敦马已不止一次强调他的扶助政策,预科班的固打是小儿科,其他领域的固打,又如何得以废除?

土著承包商要求将ECRL的40%本地工程颁与他们,敦马回应说,政府会继续给予他们特别待遇,虽然还未决定要给多少固打,特别待遇制度还在,包括协商招标(negotiated tender)在内。

敦马已把话说在前头了,不管他人喜不喜欢,希盟还是会沿袭close tender的做法,而这是为了确定赢取土著的支持,不会在下届大选输掉。

诚信党副主席胡桑慕沙认为回巫合作不会长久,安华也不看好,说大选逼近的时候两党就会出现摩擦。

我觉得希盟4党合作可能也不会长久,当初若非为了拉纳吉下台,敦马不可能会愿意和希盟合作,但是,若没有敦马的力量,希盟可能也不会赢得政权,可说是各得其所,实际上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

下届大选,尤其是在议席分配方面会不会顺利?我觉得希盟的摩擦会更多。

所以上回我就提了,土团党若愈来愈像巫统,搞不好行动党将第一个退出希盟,做回反对党,肯定比现在的巫统马华国大党做得更好(请看《土团党让巫统翻身,希盟是国阵变身》20181217)。

有没有那个可能?大家走着瞧。

Monday, 27 May 2019

SSER工程,州政府一无所知

周末的时候,财长林冠英正式宣布,SSER的两项输送管工程,即半岛的MPP和本州的TSGP油气管计划已经终止,目前由总检察署代表政府与中国承包商谈判赔偿额,以及从已支付总额扣除赔偿额后,应退回给SSER的数额。

据报道,有两个承包商,分别为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CPPE)以及寰球工程项目管理(HQPMC)。

在MPP和TSGP的94亿令吉合约,85%成本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取得78.1亿令吉(129亿人民币)的20年贷款,由政府提供担保。

林冠英透露,已发出88%或68.7亿令吉(113.2亿人民币)的贷款。

此外,原来SSER还向本地联昌银行取得12亿令吉周转贷款(revolving credit)。这项贷款原本应在今年7月全额付清,但双方已同意重组,今年只偿还6亿令吉,余额在2020年偿还。

即是说,SSER取得总数90.1亿令吉的贷款(78.1+12=90.1)。

根据林冠英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SSER已针对工程、采购、建设和调式(EPCC)合约与质询工作,支付了83.8亿令吉。

如果中国贷款发放了68.7亿令吉,加上联昌的12亿令吉,合共80.7亿令吉,SSER却已支付了83.8亿令吉,还有3.1亿令吉付款来自哪里呢(83.8-80.7=3.1)?

今年4月,SSER还因被判触犯金融服务法令214(3)与(5)条文六项罪行,总共被罚款1,800万令吉。

如之前所述,SSER的工程和东铁工程几乎如出一辙,即合约是根据时间进度不是根据工程进度付款的。因此,虽然工程进度只有13%,SSER却已支付了88%或83.5亿的工程费用(请看《财政部里的红色档案》20180606)。

林冠英说,所谓完成的13%工程根本无法获得鉴定及确认。

能源部长杨美盈去年过来本州视察的时候不是说吗,TSGP的工程进度连一个输送管都看不到(请看《一个输送管都看不到》20180803)!

除非另有意图,能想出如此一个付款方式的smart Alec,是不是该抓去枪毙算了?

当然,如果你知道SSER的主席是财政部前秘书长伊万,他也是1MDB/大马城/TRX主席,那你也不会感到太意外了。

在他和纳吉双双被控的六项66.4亿令吉失信控状,其中一项即与SSER项目有关。该案要等到明年一月才开审(请看《前财政部秘书长伊万陪同纳吉被控》20181101)。

随着SSER两个项目终止,理应是谁赔谁?

以TSGP工程为例,既已付款35.4亿令吉,余款仅剩下5.2亿令吉,是不是意味着付完余款,工程就可完毕?但工程进度只有13%,是不是可以要求承建商作出赔偿呢?

林冠英说赔偿额将从已支付款项扣除,余额应退回给SSER。但万一已付款项都不够扣除赔偿额,SSER还要倒赔给对方,那还不如完成有关工程还更划算。

东铁不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复工吗?若嫌SSER成本太贵,同样可以重新谈判要求降低成本,会不会更好呢(请看《东铁复工,但本州油气管计划呢?》20190416)?

只怕SSER当初只是被用来“集资”的工具,根本不会有真正的建设余发展,否则哪有可能贷款无需根据工程进度来发放?

当SSER工程被揭发时,前能源部长麦西慕还否认有贷款一事,反而是时任首相署EPU部长阿都拉曼达兰承认有贷款(请看《前朝有没有抵押本州的油气区块?》20180608)。

顺便一提,两人都是来自本州的联邦部长。

现任首长沙菲益对TSGP被终止一事表示不知情,认为不管是推行或中止任何工程,虽然是属于联邦计划,州政府都应该被通知。

那时任首长慕沙对TSGP项目知不知情呢?麦西慕或阿都拉曼当时有没有知会州政府?为何当时本地媒体几乎完全没有提到TSGP工程,难道连一个launching仪式都没有?

Friday, 24 May 2019

非土著生较有钱

内阁宣布保留预科班固打制,唯将学额从现有25,000个增至40,000个,固打制虽未至完全废除,但有更多学额开放给非土著生,民众一般上还可以接受。

毕竟,预科班的固打制度早在前朝就已订下,因着政治上的考量,希盟也不敢大刀阔斧,所以才想出此折衷方案。

真正引发争议的,不是因为内阁保留预科班固打制,而是教长马智礼将“私人界应聘不谙华语土著生”作为“废除预科班固打制”的条件,才掀起轩然大波的。

没想到一波未平,那边厢,敦马又宣布政府将透过巴勒斯坦文化组织(PCOM)提供逾千万令吉奖学金给在我国就读大学的巴勒斯坦学生,再次引起民间不满。

反对党就说,政府有能力提供奖学金给巴勒斯坦学生,显示政府并不缺钱,那就应该先帮助国民,尤其是PTPTN的借贷者,和拉大拨款。

根据《星洲》报道,PCOM是在其举办的斋戒月晚宴上筹获1,147万令吉做奖学金的。

觉得该则报道有误,因其他媒体包括英文媒体报道并没有说那是在晚宴上筹获,而且一个晚上就可以筹得逾千万令吉善款,那也太厉害了吧!

教育部后来澄清,奖学金并非来自政府,而是由国内12所大学直接赞助学生,当中11所为私立大学,只有一所政府大学,同时也列出12所大学名单、赞助额及受赞助的学生人数。

根据名单,该所政府大学是北方大学,仅赞助两名学生,赞助额12.8万令吉。

说回马智礼,懒理他人对他的批评,继续从“华人富裕论”的角度发表谈话,在教育部一个伊斯兰捐书活动上分享他小时候的经历,说他因为家穷,所以常向家境富裕的华人同学借书,尤其是英文书来看,也常和他们用英文交谈。

教长似要证明他早前说的,非土著生较有钱,有能力买课外书来看,所以他们功课较好,可以进入私人学校读书。

教长的种族思维,与前朝领袖没有两样,这不正中反对党下怀吗?希盟大选前的新大马议程承诺,何时才能兑现?

噢,忽然想到,马智礼曾说他有一半的华人血液,他的中文名是他妈妈为他取的。

Thursday, 23 May 2019

如果敦马当教长?

去年509大选后,希盟胜出,敦马本来是自己要兼任教长的,但因引起民间和朝野非议,说希盟宣言承诺“首相不会兼任其他部门尤其是财长职”,最后委任了马智礼当教长(请看《新首长兼任财长不贪污》20180524)。

教长是个重要官职,相信敦马一早就分配好,有意将教长职保留给土团党,但土团党只有14名国会议员,人选不多,因此,在大选前两个月加入土团党的前回教大学助理教授马智礼就被敦马相中了。

在当助理教授时期,马智礼曾发表过pro-回教的言论,有关视频曾传开来,因此当时受委也曾受到反对,唯不了了之。

如今一年过去,马智礼引起的争议不断,让人好奇,如果当初是由敦马自己当教长,还会不会出现这些什么黑鞋等课题呢?这都是马智礼自己的想法,还是敦马“授命”予他的呢?

最近闹得最沸扬的课题,莫过于马智礼将“预科班(Matrikulasi)固打制与不谙华语土著生就业机会”混为一谈,引来恶评如潮。

最先抨击马智礼言论的是槟城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直指他国阵思想,和那些巫统领袖有什么分别?可见不只是华裔社群不认同他。

详情这里就不赘述了,倒是觉得教长有必要跳出框框,纠正一下他的逻辑思维。

1)教长是在一场与理科大学师生对话的活动发表言论,向学生灌输错误的思想,是否恰当?若是他人发表这类种族言论,恐怕已被指为煽动了。

2)教长认为非土著成绩好是因为他们有钱补习、有钱买参考书、有钱读好的学校,所以他们都上国内的私立大学和外国大学。真的吗?

非土著无法挤入国立大学,就是因为固打制,只好读私立大学或外国大学,不是因为有钱,而是因为“再穷不能穷教育”,没有政府的资助,只能“自力更生”,特别勤奋,教长不好本末倒置。

3)预科班是给成绩较不好的土著生就读,好让他们也有机会进大学,不是因为穷也!因此,教长搬出“非土著富有论”是有误导性的,因为成绩较好的穷土著生也能入读先修班考STPM,非因穷才读预科班啊!

4)教长说要扶助B40低收入群,还有M40中收入群,好像这两个收入群都只有一个特定族群,忘了这两个收入群也有非土著。教长不是以为非土著生都生在T20高收入家庭吧!

5)预科班固打制与不谙华语的土著生是两回事,教长却以此为“威胁”,说若要废除预科班的固打制,那就要先确保土著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因不会说华语或“戴头巾”而不受聘。

为免被媒体报道“断章取义”,我听了马智礼的对话视频,发现很多人忽略,教长当时除了提到土著生找不到工作是因为不会说华语,还指“戴头巾”也是因素,这可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那些种族主义分子又会抓紧机会来“声讨”了。

教长是道听途说,还是真的有数据证明,他这样告诉在场学生,制造就业市场对他们的“敌意”的印象,可说是没有一点助益。

与其让学生觉得社会对他们不公,好像自己成了“受害者”,为什么不叫学生多学一种语言,就能提高就业的竞争力啊!

你工作能力好,能为公司增加收入,老板自然愿意聘请你,这完全无关肤色或“戴头巾”,教长不要事事只从种族角度来看事情好不好。

其实倒过来,教长可有想过,政府部门也被土著垄断,非土著只好往私人领域觅职,甚至到海外去发展,无关肤色或贫富与否。

由于受到各界炮轰,教长回应了,却说大家放错了重点,他当时是要表达希盟正带领着国家向“共享繁荣”的愿景迈进。

事实是,他是在最后才稍微提到敦马提出的“共享繁荣”愿景,但之前他都在拿预科班和土著生不谙华语问题相提并论,教长提出如此强词夺理的论点,不能怪引起他族的不满。

Related image其实,教长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自前朝以来的这60多年,各项扶助政策从未停止,为什么教长提的问题还是存在?是不是政策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以目标还没有达成而让扶助政策持续下去,就能改变情况吗?为什么不尝试另一种方法呢?

在“预科班固打制”课题上,是教长自己放错了重点吧!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90276/%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5%99%E9%95%B7%E6%94%BE%E9%8C%AF%E4%BA%86%E9%87%8D%E9%BB%9E

Tuesday, 21 May 2019

一蹴不就,一届难成

预科班学额问题,最近因教长言论而闹得满城风雨。

什么是预科班?相信对很多家长来说相当陌生,可能听也没听过。

它是在1999年由教育部开设的,顾名思义就是让学生进大学前预读的科系班,有点像外国的基础班(Foundation Course),但它的对象是给成绩较不理想进不到先修班的土著生就读的,学费也较廉宜。

政府在2002年开放10%学额给非土著生,意即现有的25,000个学额,有2,500学位保留给非土著生入读。

内阁在上个月决定不废除预科班90:10的固打制配额,但同意增加预科班学额至40,000个。

依据上述固打比例,非土著生配额仅从2,500增加1,500至4,000个学位,但土著生的比例也从22,500增加到36,000学位了,即是说,非土著生的配额在比例上并没有增加。

不过,据说土著生学额一向没有被填满,学额增加后,非土著生反而会更受益。希盟政府是否为增加非土著生学额同时不想触动某族群的敏感神经而出此下策?那就不得而知。

为什么土著生的学额填不满?我想成绩好的土著生不会考虑它,因为他们有更好的选择,成绩差的一般也不会想要升学,所以政府才需要把预科班的入学门槛降低。

反倒是保留给非土著生的固打,却是僧多粥少。

我倒想到一个问题,这突然增加的15,000学额,这些预科班要如何容纳?增建恐怕也来不及,更甭说够不够老师了。

除非,当局预算只会增加1,500非土著生,毕竟现有的土著固打都填不满,所以不会有“爆满”的问题。

不久前,敦马也有谈到预科班这个课题。他说,政府设立预科班的本意,是让表现较差的巫裔生通过“后门”(back door)入读政府大学,政府后来开放给其他种族以增加大学入学率,但仍有人对此“后门”做法表示不满。

敦马言下之意,政府已经增加了预科班学额,包括非土著生的配额,但还是有人不满意。

敦马解释说,政府需要谨慎处理种族课题,漠视马来人的诉求,政府将失去马来人的支持,那希盟可能会输,如果失去华人支持,希盟也可能会输,还有印裔也扮演重要的一角。

可见希盟政府还是有它在种族宗教等课题上的顾虑,有心人士一直在这些课题上挑起民众的敏感神经,教希盟政府优柔寡断,两面不讨好,最近在一些重大决策上U转,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新大马的理想遥不可及,要一蹴可就、一届可成,谈何容易?

Monday, 20 May 2019

汇款不知收款人是谁

有可能吗,汇款给对方前后三次,总额多达4,200万令吉,却不知对方是谁?

这是SRC案第37名证人三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说的。他是Ihsan Perdana公司的董事经理,该公司是SRC履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臂膀公司。

他说,如果他知道阿马的私人户口是属于纳吉的,他绝对不会批准汇款,纳吉也从未针对汇款一事联络过他。

一般上,不管是写支票还是银行转账,除了对方账号,支票或支付单必定也要有账号姓名,避免汇错户口,若只凭账号就把数千万令吉汇给对方,不太冒险了吗?

汇款资料不完整,他大可拒绝汇款,更何况汇款金额不是几百块,而是几千万令吉啊!

三苏解释道,他有要求公司会计部的艾莎卡扎里(Aisha Ghazali)向银行确认账号拥有人的身份,但艾莎回报说银行不允许公开对方身份。

如此说来,阿马岂非当了SRC洗黑钱案的同谋,难怪东窗事发后,银行高层有数人被“退休”,也被国行罚款了几千万令吉,银行乖乖付款了事(请看《1MDB山雨欲来风满楼》20150303 & 《賣Edra價高者得》20151125)。

三苏也要求公司财务董事阿都阿兹(Abdul Aziz)确认收款人姓名,但后者没有回复他。

他说,公司曾经接获三笔神秘汇款,之后他就收到一马人民基金(YR1M)执行长Ung Su Ling的指示,要求将合共4,200万令吉款项汇至阿马的两个账户。

三笔神秘汇款其实来自Gandingan Mentari,分别以4,000万和两笔各500万令吉的数额汇给Ihsan Perdana,这三笔汇款间接又来自SRC。

这是因为KWAP给SRC的40亿令吉贷款是做投资用途,不能用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所以才成立了Ihsan Perdana。

Gandingan Mentari和Ihsan Perdana都是SRC的子公司,够错综复杂吧!早在四年前,《华尔街报》就报道过了(请看《纳吉七亿美元的谜团》20150706)。

那YR1M又扮演什么角色,为何可以指示Ihsan Perdana汇钱,三苏竟要听命于它?

根据上个月大马公司委员会(CCM)助理注册官阿马鲁丁(Mohd Akmaludin Abdulah)的供证,YR1M主席是纳吉本人,董事成员包括1MDB前主席罗丁、一名叫诺丁者,还有一名已去世的阿兹林。

YR1M主席是纳吉,难怪三苏要听命于它。

发现什么问题吗?KWAP贷款40亿令吉给SRC,SRC把部分贷款汇给Gandingan Mentari,后者再汇给Ihsan Perdana,再由YR1M指示汇款进入纳吉的私人户头,以为如此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找不到汇款的源头,但其实,背后的操手都是纳吉一个人。

这与1MDB资金的辗转流向方式很相似呢,根本是如出一辙,若说是出自同一个人的脑袋,那也不出奇。

《华尔街报》也曾提到YR1M,那是当1MDB以23亿马币向云顶收购成本仅4亿令吉的云顶电力(Genting Sanyen),让云顶净赚了19亿令吉,而后云顶种植即捐献了1,000万美元给YR1M(请看《MARA丑闻在澳洲曝光》20150623)。

巧合的是,几年后,云顶再买下了刘特佐被充公的豪华游艇《平静号》,成交价1.26亿美元(约5.14亿令吉)。

YR1M成立宗旨原本是要“通过教育和体育协助贫困人士”,但在第13届大选时,却被注入国阵在槟城一个叫「一馬檳城福利俱樂部」的竞选活动,包括请来江南大叔Psy盛情演出,连刘特佐也出现了,誓要把槟城政权夺回来(请看《江南大叔和刘特佐的那些槟城旧事.............》20151230)。

你会发现,Ihsan Perdana和YR1M成立的宗旨很相像,美其名就是行善济贫的非盈利团体,那样就不必为“亏损”伤脑筋。

最近首相署宗教事务部一个伊斯兰经济发展基金(YaPEIM)丑闻再次曝光,原本是协助孤儿的基金却被前朝滥用。

拉菲兹几年前也曾曝露这起丑闻,却未见当局采取行动(请看《政治献金是“企业社会责任”》20151118)。

前朝的贪腐丑闻写也写不完。看来,下一篇应该写YaPEIM了。

Friday, 17 May 2019

回到国阵时期,你愿意吗?

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又要入禀法庭,申请撤销与SRC相关的2,700万令吉三项洗黑钱控状。

沙菲宜说,因为“这三项加控罪并没有明确罪行(predicate offence),会出现这三项加控罪,是因为控方出现了程序问题,因此辩方将申请撤销控状”。

不是很明白沙菲宜的意思。之前,总检察署原本要将此三项控状与目前在审讯着的七项SRC控状一起联审,却引发辩方抗议,为了不拖延时间,只好另行提控(请看《SRC:纳吉的10宗罪》20190211)。

目前在进行中的SRC案审讯,便是纳吉面对七项洗黑钱和失信等控状,是有关SRC的4,200万令吉流入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头。

三项洗黑钱控状,则是指他从SRC收取2,700万令吉、两次各1,000万令吉汇入其阿马私人户头。

三次汇款总数4,700万令吉,却不知为何今天(17日)过堂时,媒体提到的数额是2,700万令吉,那应该只是第一项的控状。

无论如何,纳吉一共面对42项控状,审讯日期已经排得满满,此案只能排到一年后,即明年六月开审。

如今沙菲宜又要申请撤销控状,恐怕又会拖延到审讯进度,若不获批准,肯定他又像以往那样提出上诉,如此没完没了的拖延下去,只怕到了下届大选,纳吉的42项控状,都还未完全审结。

假设希盟只做一届政府,会不会那时候,新政府上台大发慈悲,将纳吉的42项控状全部撤销,还他一个清白,有没有那样的可能?

拉沙里已经叫巫统做好准备,指一旦安华接任首相,可能会来个闪电大选。

拉沙里是巫统顾问委员会主席,他呼吁巫统应及早与伊党和其他国阵成员党讨论议席分配一事。

然后,这个国家又回到国阵时期,请问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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