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6 May 2019

东西马大不同

纳吉飞到山打根,一下机就直驱巨人超市的食品部,推着装满盒装鸡蛋还有白米食油和kurma枣的手推车,难道他是要带回西马去吗?

当然那只是一场政治秀,谁会相信他平时需要去超市购物?特别飞到东马山打根去买食品,那也太小题大做了吧!

对了,说的就是上周末的山打根补选。

老实说,这场补选的竞选活动,会让人错以为是一场西马补选,因为从来没有见过有那么多西马政党领袖脸孔出现在本州的任何选举活动,乍看之下会错觉人在西马。

看到是纳吉、末哈山、邦莫达以及前议长班迪卡等巫统领袖倾巢出现,你会以为巫统也派了人上阵。

不是,这些巫统领袖都是来为本州团结党(PBS)候选人曾道玲助选的。让人纳闷的是,为何不见团结党领袖在巫统的助选活动上出现,连曾道玲也缺席,难道他们刻意要和巫统划清界线,避免影响胜算?

那就很矛盾了,巫统领袖特别前来为团结党候选人助选造势,却不见团结党领袖和候选人的踪影,这哪像什么助选啊!

纳吉事后说,他是受团结党邀请才过去助选的。既是受到邀请,“主人家”却未出现,那不是很失礼吗?

纳吉或巫统是否受团结党邀请助选,这点无从证实,此次补选,团结党领袖未与巫统同台却是事实,难道那只是纳吉和巫统的一厢情愿?

可以说,巫统和纳吉在沙巴已经成了一个“负资产”(liability),纳吉被1MDB/SRC丑闻缠身,再加上巫伊两党公开合作,引起选民反感不在话下。

沙巴已不再是巫统的定存州,巫统和纳吉这次打错了算盘,这里不是西马,用同样的竞选模式,未必能在东马发挥效应。

此次投票率特低,只得54%,对比509大选的72%,行动党候选人黄诗怡仍得票16,012张,多数票11,521张,把团结党的曾道玲(4,491票)远远抛在后头。

这点,州首长沙菲益居功不少,如林冠英说的,他几乎是挨家挨户地为黄诗怡拜票,尤其是在穆斯林为多的地区,大力为黄诗怡造势。

首长沙菲益在穆斯林区为黄诗怡拉票,等于告诉穆斯林选民,投行动党一票,就是投民兴党政府一票。

倒是团结党本身的竞选活动就失色多了,比巫统的助选活动更差劲,曾道玲近乎被动,未见她积极突出自己,又如何吸引选民投她一票?

老实说,就算不是由曾道玲上阵,改由其他重量级人选或其他反对党领袖上阵,也未必能够改变结果。

山打根传统上是行动党的堡垒,华裔选民占了一半,团结党上世纪90年代曾在此选区赢过一届,之后改由自民党代表国阵上阵曾赢过两届,唯在上届大选败给了行动党。

此次补选,自民党决定不上阵,除了曾在该选区胜出的团结党敢自告奋勇,实在也没有别的反对党有足够的信心上阵。

也是沙巴巫统主席的邦莫达事后说,因为团结党候选人曾道玲的对手用金钱买选票,导致她失去大量马来票。团结党主席麦西慕为此报警要求调查。

邦莫达选前扬言巫统在山打根有近万名党员,他将确保他们把票投给团结党。

事后他说,他只成功叫动3,500名党员投团结党。难道说,其他6,000多名巫统党员,若不是没有出来投票,就是投行动党一票去了?

如果连一半党员都叫不动,邦莫达是不是要引咎辞职啊!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89343/%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D%B1%E8%A5%BF%E9%A6%AC%E5%A4%A7%E4%B8%8D%E5%90%8C

Wednesday, 15 May 2019

可以出境,不准出国

无独有偶。阿末扎希和纳吉律师沙菲宜最近不约而同申请出国但都不获批准。

阿末扎希面对着47项洗钱、失信和贪污控状,涉及金额达1.14亿令吉,不久前申请要在斋戒期间前往麦加朝圣被拒,昨天上诉亦被驳回,法庭认为那不是非做不可的事。

沙菲宜则是申请去澳洲为一宗刑事案当翻译,其申请同样被驳回,法庭认为理由不充足,因申请人的工作只是从旁协助,其律师楼大可派其他律师代表前往处理。

沙菲宜面对950万令吉的4项洗钱和逃税控状。

让我忽然想起,纳吉不也同样被禁出境吗?照理他的护照已被扣留,但在上星期的山打根补选,他却可以飞来沙巴为团结党助选?

早期,西马人飞东马还需要用到护照,但自2006年后就被豁免,只要身份证就可以了。因此,被禁出国者的护照虽被扣留,还是可以用大马卡飞往东马。这就解释了为何纳吉可以飞去东马,未被禁止出境。

沙砂两州保有移民自主权。不过,首长沙菲益表明不会指示移民局发出禁令,所以纳吉可以进出自如。

事实上,纳吉面对的42项洗钱贪污滥权控状比阿末扎希和沙菲宜的控状来得严重,涉及金额是数百亿以上,不是空前也是绝后的记录。

纳吉面对的控状,其实也关系到沙菲宜的950万令吉控状,根据控状,950万是由纳吉支付给他的,支票来自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头。

《砂拉越报告》当时就曾报道,950万是沙菲宜在安华肛交案2.0担任主控官的酬劳,沙菲宜原先否认,说那是他为巫统和国阵打官司的律师费用,后来又改口说那是贷款(loan),不是收入(请看《沙菲宜和他的四宗罪》20180929)。

重点是,两人的控状既有关联,当中会有冲突吗?为了替纳吉辩护,沙菲宜会不会顾虑到,对纳吉有利的辩词,可能会对自己不利,反之亦然?

SRC案未开审前,就开始受到对方千方百计的干扰,不是申请撤案就是申请展延,不然就是申请撤换法官或主控官,总之就是要拖延审讯的进展。

既然声称自己清白,那就让审讯赶快进行,为何还要拖拖拉拉的?

Monday, 13 May 2019

早在前总检察长宣布纳吉清白时

SRC审讯,上周末轮到第35名证人,即KWAP法律与秘书处(Legal and Secretarial Department)副总裁阿兹丽达(Azlida Mazna Arshad)供证。

她说,前财长首相纳吉在2011年催促KWAP迅速批准20亿令吉贷款给SRC。

SRC是在该年6月申请39.5亿令吉贷款,原本KWAP只建议批准最多10亿令吉,后来提高至20亿令吉,因为纳吉通知KWAP主席旺阿都阿兹(Wan Abdul Aziz Wan Abdullah),只要20亿令吉就够了。

她说KWAP投资小组原本不同意贷款20亿令吉给SRC,因为SRC的创立资本只有2令吉,最后还是决定批准20亿令吉,不过是直接贷款给SRC的母公司1MDB。

SRC CEO聂费沙却以SRC是1MDB子公司,而且有政府担保,因此要求KWAP直接贷款给SRC。

这与第29名证人即KWAP前助理副总裁阿米鲁的口供一致(请看《纳吉一人包办》20190507)。

但,阿米鲁供证时说SRC的股东资金为100万令吉,为何阿兹丽达说是两块钱公司呢?

当然这也没有关系,因为有政府提供担保,但根据首相署EPU前署理主任卡玛丽亚(Dr. Kamariah Noruddin)之前透露,EPU批准2,000万令吉拨款给1MDB成立SRC,因此,注入SRC的股东资金为何不是2,000万令吉,为何阿米鲁说只有100万,阿兹丽达却说只有两块钱?

那天说40亿令吉贷款,SRC投资了4,550万美元(约1.9亿令吉)在蒙古煤矿计划,其余38.1亿令吉用去了哪里(请看《有政府担保,KWAP不怕SRC欠债》20190509)?

根据前一天第31名证人马银行助理经理哈丽扎(Halijah Abdul Wahab)供词,SRC在2014年曾汇款1.7亿令吉给Putra Perdana建筑(PPC),通过该公司进行了10多次汇款,包括给Permai Binaraya,后者又汇款2,700万令吉进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头。

六个月后,Putra Perdana建筑汇款1.4亿令吉给SRC,数天后,2,700万令吉也从纳吉户头汇回给Permai Binaraya。

Perrmai Binaraya是Putra Perdana发展(PPD)的子公司,PPC则是Putrajaya Perdana(PP)的子公司,后者则被指是刘特佐所控制的公司。

据报道,PP早在2008年出售给砂拉越UBG公司,在2010年被沙地石油收购,最后在2012年再脱售给Cendana Destini。

这些《砂拉越报告》都有提过,通过错综复杂的买卖交易,刘特佐从UBG的收购脱售最后套现了2.8亿马币(请看《Project Uganda》20150727)。

当时聂费沙和Jasmine Loo等人都还是UBG(第一银行)的执行董事,也曾担任PP董事,后来才过档到SRC为刘特佐做事,两人现在还在受到国行和反贪会的通缉。

之后你还会发现到,朝圣基金也和SRC扯上了关系,前者通过收购PP,将一笔1.4亿令吉汇回给SRC,这笔钱其实就是来自SRC早前汇给PPC的1.7亿令吉,其余3,000万令吉部分,则是比4,200万令吉更早流入纳吉户头的另一笔款项(请看《朝圣基金和SRC扯上关系》20160204)。

这些从SRC消失的资金流向,其实在前总检察长阿班迪当年宣布纳吉清白时“不小心”展示反贪会制作的一个图表时就泄露出来了(请看《此人算术不及格》20160310)。

Thursday, 9 May 2019

有政府担保,KWAP不怕SRC欠债

纳吉的SRC案审讯已经进入第三周。

之前没有写它,因为如果你早期有追踪《华尔街报》和《砂拉越报告》等媒体的爆料,再对照现在证人的供证内容,你会发现,这些媒体早期的爆料并非凭空捏造。

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EPU)前主任卡玛丽亚(Dr Kamariah Noruddin)是SRC案的第28名证人,她透露了一些前所未报道过的案情。

这才知道,原来SRC在成立前,1MDB曾向EPU申请30亿令吉拨款,作为启动SRC的资金。

卡玛丽亚说,申请信是由1MDB时任CEO沙鲁签的,他是1MDB首任CEO,公账会的1MDB调查报告曾建议调查此人,唯当局并未行动。

EPU拒绝30亿令吉的申请,只批准2,000万令吉拨款。

SRC成立后,立即向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申请共40亿令吉贷款。KWAP前官员阿米鲁(Amirul Imran Ahmat)供证,申请信由SRC的CEO聂费沙签署,信上有纳吉的字迹和签名,表示同意KWAP贷款给SRC。

聂费沙便是纳吉在阿马私人户口的授权代理人(mandate holder)(请看《政府担保SRC》20160413)。

阿米鲁说,在处理SRC的贷款申请时,他曾要求对方提供一些支持文件,聂费沙却以未获顾问团主席和首相批准,因而无法提供所需文件,贷款最后是在文件不完整之下获上头批准的,由政府提供担保,担保信由时任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签名。

当1MDB/SRC丑闻爆发,阿末胡斯尼因拒绝被调职而辞去第二财长职,他后来承认,1MDB/SRC案当时给他带来很大的压力(请看《胡斯尼俨如反对党》20161025)。

阿米鲁在庭上表示,鉴于政府愿意提供担保,KWAP曾建议直接贷款给大马政府,再由政府将贷款转给1MDB,但对方以SRC是1MDB子公司并有政府担保,要求KWAP把贷款直接汇给SRC。

在取得40亿令吉贷款后,SRC股权即从1MDB转至财政部机构(MoF Inc),原因不明。

SRC只用了4,550万美元(约1.9亿令吉)投资在蒙古煤矿计划,其余的38.1亿令吉用去了哪里?

所知道的是,根据纳吉所面对的其中七项罪状,有4,200万令吉从SRC辗转流入了纳吉的私人户头(请看《纳吉的七宗罪》20180810)。

后来再加三项洗钱罪状,涉及款项达4,700万令吉(请看《SRC:纳吉的10宗罪》20190211)。

即是说,除了原本的4,200万黑钱从SRC流入纳吉的私人户头,后来发现再有4,700万令吉从SRC流入纳吉的银行户头,纳吉因此总共面对10项涉及SRC的控状,金额达8,900万令吉(4,200+4,700)。

三年前,在邻国BSI银行前理财师Yeo Jiawei的控状提到,SRC在该银行的户头曾被转账1,195万美元(4,803万马币)至“陈金隆”在星展银行的户头。

此外,SRC也在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了一家同名公司,唯名字后面多了一个Limited字样,户头拥有人是大马政府。

听起来似有相识。对了,1MDB的前联营伙伴IPIC的子公司Aabar,不也在BVI拥有一家同名,背后多了一个Limited的公司吗?

成立Aabar BVI的是IPIC的主席和CEO,1MDB曾汇了35亿美元去这家Aabar BVI,IPIC/ Aabar却说没有收到,更否认曾在维京群岛成立这家Aabar公司(请看《和Aabar一样,SRC也有岸外分身》20160517)。

有没有可能,KWAP贷款给SRC的余额,被汇去了SRC在BSI银行以及在BVI岸外银行的户头?

KWAP的CEO Wan Kamaruzaman很镇定,他说无需担心,因为有政府担保,SRC若无能力还债,政府会代还(请看《SRC求售求存》20161031)。

这情况不就与1MDB一样吗?模式就是成立一家GLC举债,债务由政府担保,GLC最后无法还债,就由政府代还,多么的理所当然。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88257/%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C%89%E6%94%BF%E5%BA%9C%E6%93%94%E4%BF%9D-kwap%E4%B8%8D%E6%80%95src%E4%B8%8D%E9%82%84

Wednesday, 8 May 2019

盗贼横行,全民买单

当一个人没有了羞耻心,你会发现他什么事都敢做,什么话都敢说,完全不会脸红。

昨天,总检察长汤姆斯宣布,美国司法部已归还3.2亿美元(13.4亿马币)给我国,预期可以取回17亿美元资产。

此外,新加坡和瑞士也已答应归还来自1MDB赃款的资产。

至于我国,警方正在申请充公纳吉两夫妇等人据称以1MDB资金购买的资产,总值7亿马币。

敦马说,最好能够取回从1MDB挪走的所有70亿美元(约290亿马币)资金。

纳吉却还在牙擦擦,说希盟政府只想从美国取回17亿美元,而国阵前朝政府则是要取回被指从1MDB挪走的45亿美元,这笔钱全数被转移到IPIC了。

这么说,岂非不打自招?但之前他不是一直否认1MDB有资金不见,公司资产高于债务等等等吗?怎么现在还会“更正”说,1MDB消失的资金45亿美元是去了IPIC呢?

他还怪希盟上台后,就取消了与阿布扎比IPIC之间的退款协议。可是,那哪里是什么退款协议,反之,在该协议里,前朝政府承诺在2022年前,代1MDB偿还总额60亿美元给IPIC呢(请看《1MDB还债的钱从哪来?》20171227)!

希盟政府取消协议,是因为不承认有欠IPIC那笔数。

大家应该记得假Aabar事件吧!1MDB将35亿美元寄去了这家假公司,身为Aabar母公司的IPIC自然说没有收到,结果1MDB必须再付一次给IPIC。这有够荒谬吧!

讽刺的是,这家假公司却是IPIC的主席和CEO所开的,所以希盟政府才拒绝再付多一次。

至于10亿美元,则是支付IPIC以中止后者回购股权的便利,这笔资金也同样下落不明,结果1MDB向德意志银行贷款9.75亿美元。

当时的IPIC主席和CEO已因此坐牢。问题是,在汇款去这家假公司的当儿,1MDB是同谋,还是innocent party呢?为何在“东窗事发”后,我国似乎一点都不觉得意外,也没说要把这笔钱讨回来,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反之,还心甘情愿再付多一次给IPIC呢!

纳吉讥笑总检察长只要取回17亿美元,不打自招说那只是被挪走45亿美元的一部分。

实际上,45亿美元只是和IPIC有关的部分,若加上早期投资沙地石油的18.3亿美元,就是63.3亿美元,阿鲁后来说沙地石油的“投资”赚了4.9亿美元利润,加这笔“利润”进去就是68.2亿美元,接近敦马说的70亿美元。

沙地石油的18.3亿美元“投资”其实并不存在,后来还发现其中至少10亿美元被转去了据称是刘特佐的Goodstar公司,国行因此以“虚报用途”为由要1MDB把资金汇回国,阿鲁却说已转换成单位而无法汇回来(请看《我们这么容易受骗》20160526)。

1MDB当时举债420亿马币,当中就有将近290亿马币(70亿美元)被消失掉了,这胆大包天的盗贼行径,却要全民来买单,如此厚颜无耻的盗贼,真罪该万死。

Tuesday, 7 May 2019

纳吉一人包办

1. 读到纳吉的SRC案报道,KWAP前助理总裁阿米鲁(Amirul Imran Ahmat)供证时透露,KWAP批准给SRC共40亿令吉贷款,是在2011年及2012年分两次批准的。

2. SRC在2011年申请39.5亿贷款,KWAP只批准20亿令吉。第二年,SRC再申请另外20亿令吉贷款获得批准,意即KWAP总共贷款40亿令吉给SRC。

3. 在批准第一笔20亿令吉贷款时,就已违反了KWAP的投资政策指南(Investment Policy & Guidelines, IPG),这是因为所批准的贷款数额已超过了公司股本限制(shareholders equity limit)。SRC股东资金只有100万,但贷款高达40亿。

4. 这让我想起1MDB的股东资金也只有100万,几年前,纳吉还以此为荣,说1MDB凭着100万的资金,却能够借得420亿令吉的贷款(请看《1MDB第一位被控洗黑钱的是新加坡人》20160425)。

他那样说,简直是笑死人,也可见他根本不懂经济原理,还说什么Najibnomics。如此不成比例高得离谱的债资比例(debt equity ratio),如果是私人企业,银行根本不会虑借钱给你。1MDB可以借到数百亿令吉的贷款,还不是因为有政府的担保。

显然,他是以1MDB贷款的手段,就是由政府提供担保,通过SRC向KWAP获取贷款。

5. 但是,根据首相署EPU前主任卡玛丽亚的证词,在SRC成立前,1MDB曾向EPU申请30亿令吉拨款,作为成立SRC的资金。

EPU拒绝30亿令吉的拨款,只批准2,000万令吉拨款。

既然如此,注入SRC的股东资金不是应该2,000万令吉吗?为什么阿米鲁说只有100万?其余的1,900万令吉拨款去了哪里呢?

6.  阿米鲁也透露,发放第一笔20亿贷款时,SRC还是1MDB的子公司,发放第二笔20亿贷款时,SRC已转至财政部(Mof Inc)名下。

7. 40亿令吉贷款获政府担保,第二笔贷款的担保信由纳吉以时任首相兼财长身份签署,根据早前报道,第一次的20亿令吉贷款的政府担保信则由时任第二财长胡斯尼签署。

8. 阿米鲁说,从KWAP转至SRC的贷款过程非常仓促,而且是在贷款发放后,政府才发出担保信。

9. 走笔至此,你看到SRC获取KWAP贷款的问题出在哪里吗?且看:

· SRC的贷款申请信函有时任财长首相纳吉表示支持的字迹和签名,KWAP敢不批吗?

· KWAP董事成员和投资委员会成员全由财长委任,原本还有一位国行代表,却在2016年被撤除了(请看《财长首相 金钱权力太大》20150413)。

· KWAP发放贷款给SRC,纳吉以财长首相身份签担保信给KWAP。

等于说,纳吉批准贷款给自己。贷款的申请、批准、发放和担保全都由纳吉一人包办,如此多重身份,明显的利益冲突,很久以前就提过多次了(请看《财长首相仍是同一人》20160505)。

10. 我们也知道,当40亿令吉贷款从KWAP过账到SRC后,其中4,200万辗转从SRC汇入了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头。这就是纳吉目前所面对的控状。

Monday, 6 May 2019

换大臣事件的余波未了

柔佛换大臣事件余波未了,而且愈演愈烈,可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但随着后续事件的发展,换大臣事件的前因后果也愈明朗化,不言而喻矣。

在行政议会重组被点名撤换的玛兹兰,刚于上周受委柔佛土团党主席(请看《州大臣和州党主席是两个人》20190430)。

且慢高兴。虽说失之东隅得之桑榆,如今却传出,这项党中央的委任未获党州领袖的认同,据称26个党区部,就有23个区部要倒玛兹兰,由新任大臣沙鲁丁兼任州主席。

党中央有可能听取州区部领袖的要求吗?沙鲁丁本来就不是党中央的属意人选了,不大可能会接受沙鲁丁也兼任州主席。然而州和中央也不能一直如此对峙下去,这事会如何了结呢?可真是个两难的问题。

玛兹兰在当行政议员时掌管州公共工程基建交通事务,在柔新捷运系统(RTS)地段问题爆发后,玛兹兰透露,该段4.5公顷地段是做RTS用途,是联邦政府计划,不是州政府。

关于这块土地的背景,相信大家都已从媒体报道获悉。

该片地段是联邦政府在武吉查卡(Bukit Chagar)所拥有的五块地段之一。

除了该块土地,另一块与RTS工程有关,位于柔佛海峡的2.4公顷水下土地,也被转入苏丹名下。

敦马指出,若有关土地属于柔佛苏丹,中央政府就必须花钱买回,否则有关土地仍是属于联邦土地。

柔佛苏丹对该地段是用作发展RTS项目表示不知情,因为未曾被告知,并同意免费交出有关地段,条件是RTS计划一定要尽快落实。

根据报道,该地段是在2017年,柔佛苏丹允准修改计划设计两天后,转入苏丹名下的。

此外,希盟政府是否会重启这项前朝遗留下来的计划,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敦马已经表明同意展延六个月,以重新检讨该计划;但他也认为,捷运系统不会完全解决来往柔新的交通问题,“在载客量方面也有所限制”。

因此,如果希盟政府决定搁置或取消RTS计划,苏丹会不会以此为由而拒绝归还有关地段呢?

根据报道,苏丹是在分文未付地契地税之下取得有关土地,既然如此,土地就应该在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情形下归还给联邦政府。

柔佛王储又为此事发声了。他感叹道,苏丹做过许多好事,包括赠送土地和钱财给人民和政府,但都没有受到报道与关注。

跟着他又点名一个叫“卡迪”(Kadir)的人正在密谋要“干掉”柔佛王室(finish us)。

敦马的媒体顾问就是卡迪加欣。

他不点名回应,说在新大马时代,人人可以自由讨论任何议题,包括确保君主不会“自我毁灭”。他问,讨论共同关心的事务,难道是错的吗?

看来,联邦和王室之间的纠纷,不会随着换了大臣就跟着落幕,而且这也引起了柔佛土团党和党中央之间的不和。

甚至有消息透露,有来自“上层”的建议成立一个属于柔佛州的新政党,就好像东马两州拥有州政党那样,连党名都有了,叫“柔佛种族党”(Parti Bangsa Johor)。

届时,不满党中央领导的土团党州领袖,会不会因此加入新政党?

此次柔佛王室与联邦政府的矛盾不是从换大臣事件开始的,更早之前,当联邦决定签署联合国《罗马规约》,就引起柔佛王储强烈反对,反对党也趁此机会发出喧嚣的声音,最后敦马不得不宣布撤签。

周末,由《捍卫穆斯林社区运动》(UMMAH)举办的“捍卫伊斯兰主权”大集会,除了表达马来主权及伊斯兰愈来愈被边缘化的担忧外,也反对政府签署《罗马规约》(政府不是已经撤签了吗?),还有反对英语教数理政策、反对承认独中统考、为消防员阿迪伸张正义,和尊重王权等等等。

就算希盟真的有心要改革,怎不被绑手绑脚?

Thursday, 2 May 2019

Felcra 和 Felda 如出一辙

劳动节当天,传来邦莫达和妻子芝芝被反贪会问话,并将于明天(周五)被控上庭。

邦莫达是来自本州的巫统国会议员,自哈芝芝等人退党并加入土团党后,沙巴巫统只剩下一国一州议员,于是,他也就顺理成章的受委为沙巴巫统的州主席。

邦莫达在国阵时期也是Felcra(联邦土地复兴统一局)主席,根据报道,他将被控在任Felcra主席期间贪污300万令吉,妻子则将被控以教唆罪。

三年前曾写过Felcra这家名字与联土局(Felda)相似的发展局,其实,更早期时,总稽查司就曾指出Felcra出现管理不当及财务问题了,公账会也曾进行调查,并揭发贪污滥权问题,反贪会接着介入调查,却也未对外发表调查结果如何(请看《又不是去市场买菜》20161216)。

根据公账会当时的调查报告,Felcra在未经财政部批准下,连续三年(2010-2012)派发几十万“奖励金”给董事局成员,也传出类似“养牛案”的丑闻疑云,投资1,800万令吉在一个不存在的养牛计划。

然后在2014年,投资1.5亿令吉在信托基金,结果亏损惨重,报道指主席涉嫌误导董事局批准该笔投资。

这也罢了,时任财长首相纳吉又在2015年宣布拨款1,000万令吉给Felcra成立一个信托基金,该局则“每年注入至少500万令吉到该基金”。

还有一个发展项目,和Felda去年发生的土地事件如出一辙,我怀疑是不是出自同一人的主意?

那便是:由Felcra提供土地,一个WZR集团进行发展Menara Felcra,发展成本预计5.5亿令吉,Felcra不用出一分钱,发展商负责融资,结果发展商融资失利,变成Felcra本身需“自掏腰包”近7亿令吉来承建原本可以“免费”获得的楼层,WZR却不必出一分一文。

希盟上台,决定将建未及一半的Felcra项目中止,但这时Felcra已耗资了二亿令吉,还需4亿令吉才能完成。

在国阵期间,Felcra原本还打算上市,像Felda那样,本来预算可在两年内上市,如今换了政府,此计划应该也随着遥遥无期,否则恐怕就变成了Felda 2.0。

邦莫达的控状是否与上述事件有关,到明天就可以揭晓了。

际此山打根补选在即,难免令人联想邦莫达被控是否与此有关。

沙巴巫统宣称主任卡扎里(Ghazalie Ansing)就说,因为沙巴巫统的支持率已经回升,希盟害怕巫统在补选为团结党(PBS)助选,所以先下手为强,摧毁身为沙巴巫统主席的邦莫达形象,以打击巫统的士气。

沙巴巫统支持率回升?对这说法非常怀疑,可能卡扎里看到巫统在西马最近的补选三连胜,所以就这么认为,但也言之过早了吧!

卡扎里也质问希盟为何在没有证据的情形下,重新开档调查一宗陈年旧案。

可见当年反贪会虽有进行调查,但情况就和1MDB一样,被束之高阁,一直到新政府上台,数宗贪污丑闻才被一一揭开,但要将涉案者也一一绳之于法,恐怕会是一条崎岖漫长不见尽头而且随时充满变数的路途。

Tuesday, 30 April 2019

州大臣和州党主席是两个人

一连写了三篇关于柔佛换大臣所引发的土团党内部风波,本来想换话题了,今天土团党事件又有新的发展,就让我在此记录下来。

柔佛大臣换沙鲁丁上任,当时就很纳闷,他是苏丹指定的人选,还是希盟的人选?希盟提呈的名单,里边只有一个人选,还是有三个名字,让苏丹从中选一?这点媒体似未明确提及(请看《换大臣,倒大臣》20190424)。

随着事件的发展,可以肯定的是,沙鲁丁不是希盟或至少不是敦马的属意人选,这也罢了,他和慕尤丁又未依据希盟指示,而将行政议会进行重组,难怪敦马生气得要辞职。

昨天提到,柔佛土团党主席将在开斋节后换人,今天《马来邮报》报道,敦马也已证实,玛兹兰将取代前大臣奥斯曼接任该州土团党主席职。

玛兹兰就是被新大臣撤换的两名行政议员之一,另一位是行动党的陈泓宾,据说他们与王室关系欠佳,所以被点名出局(请看《慕尤丁王命难违》20190426)。

该报说,一般上,州大臣或首长将自动成为州的党主席,显然柔佛这次例外。

玛兹兰目前仍是州土团党财政,沙鲁丁则是州土团党秘书。

被撤行政议员职,他说因为他不属于沙鲁丁的团队,还说现在的行政议会都是慕尤丁的人,导致慕尤丁赶紧否认。

玛兹兰说他不是慕尤丁的人,报道说他比较接近敦马和党最高理事成员卡迪加欣。后者也是敦马的媒体顾问。

虽然玛兹兰从敦马接过“委任状”的照片已在网上传了开来,当事人不愿证实,而取代玛兹兰的新行政议员索里汉却否认玛兹兰将出任州主席职。

当奥斯曼辞去大臣职,玛兹兰是大热门人选,结果却不是他,如今出任州主席,会不会和沙鲁丁产生很多摩擦?

Monday, 29 April 2019

老大老二闹不和?

土团党老大老二闹不和,里边分成了两派?

周末的时候,玛祖基突然“爆料”,说在509选绩出炉后,有“极具影响力”的人物曾献议慕尤丁出任首相职位。

原来,玛祖基是慕尤丁的特别事务官。

他说,虽然其他希盟领袖提名敦马任相,但土团党尚未作出最后决定,许多土团党领袖认为慕尤丁有资格任相,因此问他(玛祖基)慕尤丁对首相职位所持的立场。

咦,希盟不是老早老早就已决定,一旦胜出,正副首相人选将是敦马和旺阿兹莎吗?为什么现在跑出不同的版本?

玛祖基跟着又说,慕尤丁拒绝了任相的建议,因他觉得应该履行承诺,由敦马出任首相。

那位“极具影响力”不想敦马任相的人物是谁?我想已呼之欲出。

但照玛祖基的说法,盟党都一致同意由敦马任相,唯土团党本身建议慕尤丁?这可真是奇事一桩。

敦马知道这回事吗?就算当时不知道,经玛祖基这么一说,现在也应该知道了,不知他会作出怎样的回应?

关于重组柔佛行政议会一事,玛祖基也为慕尤丁辩护说,由于慕尤丁当时身在海外,不知道内阁同意不重组行政议会一事,因为该项决定并未传达给慕尤丁。

而当新大臣沙鲁丁寻求慕尤丁的意见,慕尤丁遂根据州宪法提供一般建议,指大臣有权向王室建议行政议员名单。

这让我想起,为何敦马会在撰文里强调,在马来亚独立时,联邦宪法已“凌驾”了州宪法;原来,他是说给慕尤丁听的,因为慕尤丁认为柔州宪法赋予大臣决定行政议员人选。

玛祖基说,他相信慕尤丁如果一早知道内阁的决定,一定会规劝州大臣遵循。

玛祖基是回应淡宁嘉化,后者指慕尤丁是一名恋权的领袖,设法阻止敦马二度任相。

淡宁嘉化是已故副首相嘉化巴巴的儿子,也是土团党成员。

所以你说,土团党是不是已经分派?

慕尤丁否认土团党分成两派,强调他和敦马关系良好,也未受柔佛委新行政议员课题影响。

第二天却又传出慕尤丁将卸下柔佛土团党州主席职位,新人选将在开斋节后宣布。

斋戒月都还没有开始,现在就说要在开斋节后换人,早不早了点?

爆此料的是刚受委的新行政议员索里汉。但慕尤丁的新闻秘书纠正他说,慕尤丁是柔佛希盟州主席,不是土团党的州主席,柔佛的州主席是前大臣奥斯曼,既然他已不是大臣,主席当然也跟着换人。

但,为何是由身为新行政议员的索里汉宣布此消息?他连慕尤丁是州希盟主席还是州土团党的主席都分不清楚,不是很“瘀”吗?

之前说过,希盟四党,似乎土团党最多问题,大选前后都是。

不久前质疑沙巴的耶稣受难日广告牌“越挂越高”的阿妮娜(Anina Saadudin),即是土团党的前妇女组主席,那时党才成立短短几个月就传出内乱,她也跟着被宣布撤职,据称因为表达对敦马不满(请看《土团党的始乱终弃》20161230)。

我想,假如她还是土团党妇女组主席,她或者就不会作出那样的评论。

之前也说过,土团党党员和领袖,很多都还保留着巫统的DNA,有着对他族信仰上的歧视也不稀奇。

回到党本身的问题,现在都已一箩箩,再分派系的话,万一敦马不在了,岂非更加混乱?

Friday, 26 April 2019

慕尤丁王命难违

前天的猜测果然没错。

原来,敦马只是同意撤换柔佛大臣,但未同意行政议会也一并改组。

据说更引起敦马不满的是,两名来自土团党的新行政议员,索里汉(Mohd Solihan Badri)和托斯林(Tosrin Javanthi),曾是慕尤丁在国阵时期的私人秘书和特别事务官。

难怪会有传言指敦马和慕尤丁因为此事闹不和,敦马在党紧急会议上一度放话要辞首相职,导致慕尤丁要向他道歉云云。

慕尤丁今天却否认行政议员是他的“人”,也否认敦马“要挟”辞职,反问记者,敦马现在不是在中国工作访问吗?

可以想像,新任大臣沙鲁丁的处境维艰,一边不得不听从党的指示,一边又王命难违,撤换原任的两名行政议员,即土团党的玛兹兰(Mazlan Bujang)和行动党的陈泓宾,据说因为与王室的关系欠佳,所以被点名出局。

媒体只报道沙鲁丁因此在党紧急会议上被严厉质问,却未提他如何回应。相信他在做决定前,有请示过也是柔佛希盟主席的慕尤丁,所以才会委任了两位慕尤丁在巫统时期的人。

隔天,敦马在他的部落格撰文,指联邦宪法阐明统治者没有实权,在马来亚独立时,各州属都接受了新宪法,而较早订立的柔佛和登嘉楼州宪法也已无效。

他说每个人都应该要遵从和遵循宪法,否则就等同否定法治,因大马是个民主国家,政府是由人民选出来的。

他补充,统治者是没有行政权力的立宪制君主(constitutional monarch),由选举胜出的政党提名首相(首长或大臣)人选,立宪制君主给予支持(endorse),如果拒绝支持,并提名他自己的人选,胜选的政党就可以在国会提不信任动议拒绝他的人选。

实际上,统治者也不能拒绝胜选政党所提名的首相人选。

有华文报将敦马该段文字译为“执政党可以在国会向元首投不信任票”,其实是翻译错误。敦马的意思是投元首的人选不信任票,因为他不是胜选政党所同意的人选。

国会如何能向元首投不信任票?难道要元首辞职吗?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也让我想起在大臣风波期间,柔佛巫统州主席兼州议会反对党领袖哈斯尼(Hasni Mohamad)竟然说要觐见苏丹,并推荐慕尤丁接任大臣,及建议解散州议会进行重选等等。

哈斯尼的建议匪夷所思,从来只有首相/大臣可以解散国会/州议会,如何可以由反对党提出解散?哈斯尼如此荒谬的建议,莫非以为巫统还是做政府,所以可以向苏丹提出解散州议会的建议?

也幸好苏丹没有接见他,不然就贻笑大方,天下大乱了。

敦马在他的撰文里提到马来亚独立时的联邦宪法,让我想起首相署法律部长刘伟强最近在攸关沙砂地位的修正案时仅寻求修正第1(2)条文却不提砂拉越要求修改的第160条文,是否不想触及马来亚本身也是一个联合邦的地位?

也就是说,我国有两个联邦,即马来亚联邦和大马联邦同时存在。这是我的一个假设。

之前敦马强调,苏丹没有干涉新行政议员的人选,但在其部落文里,说的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今慕尤丁此地无银三百两,让人相信,敦马是因为不满身为柔佛希盟州主席的慕尤丁听从苏丹指令撤换行政议员,借部落文“指桑骂槐”。

毕竟,相信新上任的大臣沙鲁丁不敢自作决定,应该是有请示过慕尤丁才换人。

据报道,慕尤丁在土团党会议时曾经解释,重组行政议员阵容,是为了避免与王室发生冲突。

但他此举,岂非等于向王室屈服?所以他才会在会议上向敦马道歉。

昨天,苏丹很不寻常的提出建议,指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应该常常开会,以商讨和解决两者间的任何分歧。

慕尤丁也一反常态指苏丹应该停止干预州政府事务,还说王室之前处理州务课题的方式,会令人感到不安。

慕尤丁如此直接并点出苏丹干预政务是少见的,也是相当大胆的,可说是前所未有,难道不怕王室因此不悦?

他还建议沙鲁丁安排一次性的三方会议,即州政府、联邦政府和王室一同开会解决问题,“因为身为柔佛子民和内阁部长,让他很为难”。

不是刚说王室不应干预政务课题?现在又建议州与联邦政府和王室开会,那要讨论及解决什么问题呢?

希盟政府将届一周年,如果敦马趁此机会进行内阁重组,会不会有人的官位不保呢?

Thursday, 25 April 2019

成立国会遴选委员会,从头来过

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刘伟强宣布,联邦政府同意成立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以探讨1963年大马协议(MA63)。

他说,国会遴选委员会的主席也会受邀成为内阁大马协议特别委员会的成员。

他也赞赏沙巴州议会几天前通过动议,支持国会提呈联邦宪法第1(2)条文的修正案,并希望砂拉越州议会也会仿效。

两周前,修改宪法第1(2)条文法案因未达到三分二国会议员支持而不获通过。

当天共有138张支持票,虽然没有反对票,但有59名议员弃权,都是来自砂拉越政党联盟(GPS)、国阵和回教党议员。

如果砂拉越GPS所有19名议员当天都改为支持,就有157张支持票,修正案就能通过。

砂拉越是当年三大建国伙伴之一,也是签署MA63的重要一员,没有来自砂拉越的认同与支持,就算修正案获得西马国阵和回教党的支持而获得通过,那也是没有意义的修正案。

其实,砂拉越事先就已表明了拒绝支持修正案的立场,即修正案应该一并寻求修改第160(2)条文,将“联邦”的诠释改为依据1963年的大马协议,而非仍指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请看《弃州复邦,货不对办?》20190405)。

砂拉越这个要求合理,应获郑重考虑,但刘伟强当时的回应是,第160条文在此并不适用,与要修正的第1(2)条文无关,却未深入解释原因。

其实,沙砂反对党议员都曾要求事先经过沙砂州议会以及成立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进行讨论,三方达致共识才提呈修正法案,刘伟强却以不能事先公开修宪内容为由而拒绝。既然没有讨论的余地,最后在国会无法通过,那也是意料中事了。

修正案不获通过,刘伟强当时还赌气说,下次修宪,大概再等60年吧!

几天后,刘伟强又改口说,为回应东马反对党的要求,联邦政府同意成立国会遴选委员会,以让内阁大马协议特别委员会的工作更为完整。

公平起见,这个国会遴选委员会主席,最有可能由一名东马议员担任。

但是,因为修正案不通过才来成立遴选委员会的做法,程序上就显得本末倒置了。

沙巴州议会也是在事后才来通过紧急动议,漏夜通过支持国会再呈联邦修宪案。

老实说,在大马协议议题上,觉得沙州政府未如砂州政府般积极,沙州议会也从未辩论联邦修宪一事,如今忽然紧急动议,好如美梦初醒般后知后觉。

沙州议会也只是通过支持联邦修宪第1(2)条文,仍然没有提到砂拉越所争议的一点,那便是要诠释“联邦”定义的部分,是指1963年成立的大马联邦,而非1957年的马来亚联合邦。

如果刘伟强不打算加入对“联邦”诠释的部分,砂拉越会愿意改为支持吗?砂州政府的立场已经很明确,这部分不修改,砂州政府还是“冇得倾”。

周末的时候,西马一名宪法专家萨沙林(Shad Saleem Faruqi)出席沙巴社会赋权与经济发展(Society Empowerment and Economic Developemnt of Sabah, SEEDS)主办的讲座会上,受询及修宪第1(2)条文时,表示沙砂及马来亚的11个州属地位是不对称的,他提出了几个重点如下:

1)无论大马协议63或联邦宪法,都不存在三邦平等的伙伴地位,但他认同第160条文针对“联邦”的诠释必须修正,以避免混淆。

2)沙砂有本身的立法议会,但在西马没有马来亚的立法议会,而是马来亚11个州有各自的立法议会。

3)马来亚的州苏丹可以成为国家元首,但沙砂的州元首却不能。

4)沙砂拥有本身的特殊地位,如移民及特别拨款等特权。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86388/%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88%90%E7%AB%8B%E5%9C%8B%E6%9C%83%E9%81%B4%E9%81%B8%E5%A7%94%E5%93%A1%E6%9C%83-%E5%BE%9E%E9%A0%AD%E4%BE%86%E9%81%8E?fbclid=IwAR3oFSD7SWxokg18ECHwBK-X7PRiWcIwLOLR9CFUM6ZZ8zTPQDHU69H04sM

Wednesday, 24 April 2019

换大臣,倒大臣

柔佛换大臣事件似已落幕,但疑团未解。

那边厢,霹雳换大臣的传言方兴未艾。

无独有偶,两州大臣都来自土团党。是巧合,还是土团党问题较多?

比如柔佛换大臣事件,有说因王室不喜欢前大臣奥斯曼,又有说他因太亲近王室而两边不讨好。

觉得主要原因还是在几项课题上处理不当,如巴西古当金金河事件,或“自把自为”,如“入侵”新加坡领海,无不叫人目瞪口呆。

除此以外,还闹出了他的博特拉大学学历造假,起初他还极力否认,最后才承认有读但没有毕业而道歉了事。

YB学历造假事件当然不止这一宗,副外长玛祖基也被曝其剑桥文凭不是来自英国剑桥而是美国的“剑桥国际大学”。玛祖基同样来自土团党,但事件后来也不了了之(请看《问题不是剑桥,是诚信》20190214)。

倒霹雳大臣传言,可说是自去年以来就有了。

阿末法伊沙是509大选后土团党在霹雳唯一胜出的候选人,理应轮不到他来当大臣,因此,若说有盟党议员不服,那也不奇怪(请看《倒霹雳大臣的传言真假》20190321)。

阿末法伊沙也不讳言,从他上任以来就有人要推翻他,但他还是大臣,“除非他跌死”。

去年就有“密谋倒大臣”的电话录音传开来,据说那是行动党州议员阿都阿兹巴里的声音。阿都阿兹当然不承认。

但是最近,另一“倒大臣”的录音又出现了,声音还是很像阿都阿兹。

因为霹雳大臣职位保留给土团党,这是希盟的共识,甚至有报道指阿都阿兹为了要当大臣,他不介意“换衣服”,从行动党换去土团党。

是否真有其事?后者答说他没有能力推翻大臣,因为大臣人选是希盟领导层一致决定的,法律也不允许他那么做,他只是队伍里的一员,没有决定权云云。

阿都阿兹是行动党霹雳州副主席,是否因为这样,所以他屡次成为被“靠害”的对象?那就不得而知。

这次的录音内容批评阿末法伊沙大臣时常开会迟到,也一直不出席与霹雳苏丹相关的活动。

针对语音内容的指责,阿末的回应是他太忙。身为一州大臣,总该懂得分辨事情及活动的轻重缓急吧!

再说回柔佛换大臣事件,虽说尘埃落定,最后是沙鲁丁(Sahruddin Jamal)宣誓成为新大臣。

他是柔佛苏丹指定的人选,还是土团党提呈的人选?他是土团党唯一的人选,还是名单里有三个名字,让苏丹从中选一?这点媒体似未真正提及。

随着换了新大臣,州议会也跟着“重组”,有人入局,有人出局。

余波却是,土团党最高理事卡迪加欣质问,根据“一般理解”,只是同意换大臣,但不该重组州议会。

卡迪加欣也是敦马的媒体顾问。他说,土团党为此召开紧急会议,最高理事都100%力挺敦马。

州议会重组,与支持敦马何关?因为那是苏丹接受新大臣时订下的条件。

所以卡迪才说,要遵从法治,没有人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本来就是,在君主立宪制下,像英女皇那样,君王只是个象征性的意义,行政权在民选政府,既然如此,为何还需要三个人选呢?这已不是首次,在其他几个州也曾出现同样情况,这就叫人不明了。

敦马却又强调,苏丹没有干涉新行政议员的人选,并相信那是柔佛希盟做的决定。

柔佛希盟主席是慕尤丁,那就直接找他是问。还是卡迪加欣的意思是,慕尤丁没有先过问敦马就自作主张?但他那样说,会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呢!

Monday, 22 April 2019

纳吉喊停,敦马放行

继宣布东铁复工,时隔一周,也轮到大马城获得重启,这个变化来得太突然也太快了。

敦马上周五(19日)宣布,内阁议决,一度得标的依海中铁(IWH-CREC)财团将再次获得机会,继续推动大马城计划。

但经济部长阿兹敏说法又不一样,他说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因为“获知前朝政府终止原有协议,是考虑到非法报酬”。

阿兹敏说的“非法报酬”,让我想起当时IWH-中铁财团收购大马城60%股权,收购价74.1亿令吉,但中铁向香港交易所汇报的收购价却是52.8亿令吉,价差多达21.3亿令吉,不知是否与此有关(请看《一项减债计划》20151231)?

如果你记得的话,大马城计划不是被希盟执政后中止,而是早在2017年突然被国阵政府中止的(请看《大马城变不成中国城》20170504)。

被中止的原因,传言是因为时任财长首相纳吉有意将大马城计划交给当时中国首富王健林的万达集团进行,没想到胎死腹中,最后只好重新公开招标,装模做样说收到来自海外6至9份的投标书,却迟迟没有公布得标者(请看《大马城的后真相,王健林的滑铁卢?》20171215)。

一般相信,根本就是财政部的一厢情愿,王健林根本就没有意愿,也没有所谓的6至9份的投标,一度传出,最后还是给回IWC-中铁财团,但就是没有了下文(请看《IWCity失而复得大马城?》20171017)。

敦马宣布重启大马城,纳吉不忘再次讥讽希盟政府再度大U转。

纳吉这么说,其实相当具误导性,因为如之前提到,大马城不是希盟执政后搁置,而是两年前被纳吉自己中止的,既然不是被希盟政府搁置的计划,又何来的大U转?

政府“突然”重启大马城计划,相信是与拉菲兹说的为1MDB减债有关。

根据今天《The Edge》报道,政府建议由KWAP和朝圣基金持有的24亿令吉回教债券转为30亿令吉值的大马城股权。

该批回教债券是在2014年发行,为大马城筹集发展资金。

KWAP认购了14亿令吉的1MDB回教债券,朝圣基金则持有约9.2亿令吉债券。将债券转换为股份,将有助减低1MDB的利息负担。

KWAP就是在2012年贷款40亿令吉给SRC的公务员退休基金,当时有4,200万令吉被转入了纳吉的私人户头,实际金额当然还不止,纳吉现在所面控的失信、贪污和洗黑钱罪状即与此有关(请看《纳吉的七宗罪》20180810)。

40亿令吉贷款至今分文未还,据称用于购买一家蒙古煤矿公司,但实际投资额只有4,785万美元(约马币1.8亿),其余38亿令吉去了哪里(请看《反贪会报告:未获SRC两份 26亿一份?》20160120)?

KWAP已延长SRC的贷款付款期,但SRC根本没有偿款能力,相信最后还是要劳烦政府代还给KWAP。

做为资金大挪移的工具之一,朝圣基金更不用说了,本身已自身难保,却还有“能力”购买大马城债券,并从1MDB收购TRX中心的0.63公顷土地(请看《朝圣基金“亏损”卖掉TRX土地?》20180307)。

为了让朝圣基金有能力派息,政府去年年底以脱售资产方式注资199亿令吉给基金,到了今年年底又如何?不能想像。

将债券转换为股份,政府同样不得不出此下策。单单在去年期间,财政部就支付了逾20亿令吉偿还1MDB债务利息,这还未包括本金在内。

纳吉不断针对希盟政府的减债动作说风凉话,他知不知道,这些都是他留下的烂摊子?如今却要敦马来为他抹屁股,果真没有一点羞耻心,才会厚颜无耻问:羞啥bossku?

Thursday, 18 April 2019

沙巴砂拉越不在1957年的马来亚联合邦

政府提呈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修改第1(2)条文一读时,内容依旧将沙巴砂拉越列为联邦州属,结果遭到东马反对党议员的强烈不满。

因为提案只建议在第12)条文寻求将大马州属分成两个部分,即西马11州为第一部分,沙砂两州为第二部分。等于说,沙砂地位依然是大马的联邦「州」属,并没有所谓弃「州」复「邦」之说,反而更加强了沙砂的「州」属地位。

有鉴于此,敦马在国会提呈修正法案二读的时候,加入注明西马11州是「马来亚州属」以及沙巴砂拉越为「婆罗洲州属」(States of Borneo),却仍因无法达到三分二议员的支持而不能通过。

当天,希盟获138张票支持修宪,还欠10张票才能达到修宪所需三分二的门槛,另59议员弃权,无人反对,结果修宪不过关。

根据报道,弃权者都是砂拉越政党联盟(GPS)、国阵和回教党议员。

GPS有18名议员,他们当天若改为支持,就有156张支持票,超逾三分二多数国会议席,修正案就能通过。

当天,砂拉越议员朱乃迪动议,要求先把修正案带上国会遴选委员会,却以60票对136票遭到否决。

朱乃迪的动议,足见弃权的东马议员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他们只是希望能先讨论及达到共识,而非仓促提案。

砂首长阿邦佐哈里表示,砂州之所以反对,是因为修正案只寻求修改1(2)条文,却忽略了160(2)条文,即「联邦」的诠释应依据1963年大马协议,而非指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

换句话说,在联邦宪法里,只有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协议的存在,并没有阐明联邦是指在1963年成立的马来西亚。

之前也曾提问,为何160(2)条文没有跟着修正,毕竟马来亚联合邦已不存在,沙巴砂拉越也不是马来亚联合邦的成员(请看《弃州复邦,货不对办?》20190405)。

不修改第1602)条文,在宪法里,是否意味着沙巴和砂拉越并不属于「联邦」成员?

首相署法律部长刘伟强的解释却是,宪法第160条文在此并不适用,也与要修正的宪法第12)条文无关。

沙巴学者再纳阿查曼(Zainal Ajamain)也这么说,当真如此吗?

进步党主席杨德利不认同,他说,政府提呈的修正案只是要重新强化1957年协议,不是要落实1963年大马协议。

我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总对160(2)条文对「联邦」的诠释感觉不妥。

刘伟强之前也说沙砂将获提升至「邦」的地位,修正法案内容完全没有提及,更没有清楚列出沙巴、砂拉越和马来亚是拥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建国三大伙伴。

如今,砂拉越政治人物认为,修宪是希盟政府精心设计的假动作,是个政治陷阱,本来就知道不会被通过,却欲陷东马反对党议员于不义,仓促提案只是要向人民显示,他们兑现了希盟竞选宣言。

如果事先经过三方面的讨论并达到共识,确定可获所有议员的支持才提案,那通过的机会是不是比较大一点?

觉得敦马在事后的谈话颇欠诚意,他说没有预料到提案得不到三分二议员的支持,他以为所有议员都会投支持票。

至于修宪遭到否决,他说他感觉良好,而砂拉越议员们有他们投票的选择权。

在提呈法案之前,敦马确定了会获得三分二议员的支持吗?若不,为何还要提案?

这,相信只有敦马本身才知道了。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85457/%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B2%99%E7%A0%82%E4%B8%8D%E5%9C%A81957%E5%B9%B4%E7%9A%84%E9%A6%AC%E4%BE%86%E4%BA%9E%E8%81%AF%E5%90%88%E9%82%A6

Tuesday, 16 April 2019

东铁复工,但本州油气管计划呢?

政府重启东铁(ECRL)计划,承建商中国交通建设(CCCC)与负责东铁工程的财政部SPV大马铁道公司(MRL)上周(12日)签署附加协议,重点如下:

1)东铁第一及第二阶段工程成本从原本的655亿令吉减至440亿令吉,削减215亿令吉;每公里成本从9,550万令吉降至6,870万令吉。

2)新路线将经过5个州属及布城,之前只有4州,让更多州属受惠。

3)CCCC同意退还31亿令吉预付款项给我国,其中10亿令吉将在一个月内退还,在扣除工程暂停与展延以及北部路线取消的核实索偿后,余额将在三个月内退还。

4)MRL将与CCCC成立一家持股各半的合资公司,负责东铁铁路的管理、操作及维修,提高技术支援及分担操作风险。亏损各承担一半,盈利MRL则可得80%分红。

5)我国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EXIM)以100%贷款方式进行东铁工程。EXIM提供85%贷款即567亿令吉,但随着成本降低,贷款也将跟着减少,最终金额还在协商中。贷款利率按照原定合约的3.25%(请看《是贷款不是投资的中资》20180820)。

6)本地承包商的参与率将从30%提高到40%。

7)完工日期展延至2026年12月,非先前的2024年6月。

敦马说,政府如果中止东铁计划,就需赔偿中方217.8亿令吉,因此不得不与中方重新谈判,以争取更公平交易(请看《隆新高铁展延,东铁要磋商》20180625)。

为此,美国财经《Forbes》专栏作家Panos Mourdoukoutas经济教授,大力赞赏敦马在与中国重新谈判东铁项目上取得的成功意义重大,因为对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菲律宾等国,我国更有勇气把中国拉回谈判桌,以防掉入“一带一路”的债务陷阱中。

他说,中国在全球各地不断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实际上,它们在经济上并不可行,因为建设成本过高,导致相关国家背负沉重的债务(请看《中方和前朝政府的一“贷”一路》20190117)。

东铁终于有了一个教双方都能接受的进展,但与东铁去年同时被搁置的本州油气输送管工程(TSGP)呢?

敦马的答复是,不会恢复该耗资40.6亿令吉成本的项目。为什么“厚此薄彼”呢?

大家可记得,财长林冠英去年揭露,前朝财政部有多个红色档案,只有特定人士才得以查阅,这些红色档案包括1MDB、东铁,然后还有一个SSER,它又是财政部一手遮天的子公司,负责本州TSGP和半岛的MPP输送管工程(请看《财政部里的红色档案》20180606)。

两个工程成本分别是40.6亿和53.5亿令吉,总数94.1亿令吉,同样也是向中国EXIM银行贷款85%,其余15%则是发售由政府担保的回教债券(SUKUK)。

和东铁一样,贷款是根据时间进度而不是工程进度发放的,两个工程进度只完成了13%,但贷款已支付了88%或82.5亿令吉。

至于本州TSGP部分,工程进度仅完成11.4%,却已付款35.4亿令吉(约87%)(请看《前朝有没有抵押本州的油气区块?》20180608)。

能源部长杨美盈去年8月过来巡视的时候说,TSGP的工程进度“连一个输送管都看不到”。

贷款是直接付予承建商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CPPB),ECRL情况也是一样,贷款直接付给CCCC。

敦马只说不会恢复TSGP工程,没有提到半岛的MPP工程。两者共支付了82.5亿令吉贷款,但工程进度只有13%,意即贷款多付了70.3亿令吉(82.5-12.2=70.3),难道政府不打算把这多付的70.3亿令吉要回来,心甘情愿偿还这笔贷款加利息给EXIM银行吗?

至于中止该项目是不是也要赔偿对方?金额多少?不得而知。

既然已付款35.4亿令吉,TSGP工程的余款只剩5.2亿,是不是意味着付完余款,工程就可完毕?但工程进度只有13%,这35.4亿是付给了CPPB,还是去了哪里呢?若是付予CPPB,是不是可以要求后者作出赔偿呢?

敦马应该对此事件作出更详细的解释,而不是一声“中止”了事。

Friday, 12 April 2019

一个一个大到不能倒

政府通过一家SPV转移了朝圣基金的亏损资产与投资,账面价值约100亿元,再注资199亿元给基金,成功让基金“转亏为盈”,基金也得以宣布为2018年财政年度派息1.25%,让930万名会员受惠(请看《希盟政府变魔术》20190319)。

相对前年的4.5%以及以往高达8%以上的派息率,这无疑是有史以来最低的一次。

但实际上,基金多年管理亏损,自2014年以来就资不抵债,依据《朝圣基金法令》根本不能宣布派息,前国行总裁洁蒂也曾给予忠告,但都被当作耳边风,基于政治考量,还坚持年年派高息。

政府以高于一倍的价钱将朝圣基金的资产与投资“脱售”给这家叫Urusharta Jammah的SPV,很明显的是一项拯救行动。

朝圣基金被人贪污滥权而面对严重亏损,就是因为有着“政府会来搭救”的心态,因为它是为特定族群而成立,政府不会也不可能将之关掉,既然不能关,只好出手拯救。前朝如此,新政府亦不例外。

走笔至此,让我想起敦马不停指责马来人懒惰不上进,只会要求政府扶助,但他还是不放弃为他们提供政府援助(请看《政府输了,种族主义者赢了!》20181210)。

而当希盟连输了两场补选给巫统,经济部长阿兹敏也说,为吸引马来选民的支持,政府需要推动马来议程。他这番话自然引起盟党的反弹,说他走回头路,与国阵无异(请看《新马来西亚=新马来议程?》20190313)。

其实,政府拯救朝圣基金的举动,不也是敦马说的是政府为他们提供的一种援助吗?也是阿兹敏说的马来议程的一部分。

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不管是国阵、希盟或任何联盟做政府都好,无一能够忽略敏感的种族与宗教议题,也是政治上的必然需要。

可能你会说,朝圣基金不是拯救,就算是它也只是个exception。

那你就错了,因为紧接着就轮到联土局(Felda)了,而且后续有来,我可以预见到的还有LTAT、KWAP、玛拉等等等,但除了1MDB,还是朝圣基金和联土局被人幹最大。


昨天,阿兹敏在国会提呈联土局白皮书,宣布政府将以奖掖、贷款与担保方式分段提供62.3亿元,让联土局得以“迈向永续发展”。

其中24亿令吉以贷款方式重组联土局债务,额外21亿令吉则是以拨款方式作为联土局未来15年的债务利息,未来4年拨款10亿令吉通过新科技的农牧活动提升垦殖民收入,另外2亿令吉作为完成联土局第二代的房屋,以及5亿令吉推出“先进资产管理计划”(SPAC),以减轻垦殖民的债务负担等。

你可以察觉到,这是政府对联土局的一项拯救行动,因为和朝圣基金一样,这是另一个“大到不能倒”的基金,同样也有一个特定族群,那便是垦殖民。

但不能怪垦殖民,因错不在他们,和朝圣基金一样,它是在光天化日下被人贪污滥权掉了。

经济学家佐摩就说,联土局是宗“大规模欺诈案”,却以纳税人的钱做为代价。

敦马说这是某个盗贼留下来的烂摊子,却要希盟政府来负责清理。

根据安永(EY)的稽查报告,白皮书列出联土局8项可疑交易如下:

1)在2016年,通过子公司FIC产业以5.05亿美元向A1公司收购印尼Eagle High种植(EHP)的37%股份,比市价贵了3.5倍,实际价值只有1.15亿美元。

问题是,A1公司已将所有EHP股票押给Credit Suisse以取得贷款,一家A2公司则提供3.71亿美元担保给FIC产业,A2公司本身实值只有3.44亿美元。

其实,关于这项收购,早在当年就已引起诟病了,联土局仍然一意孤行,因为有当时财长首相的强力支持(请看《FGV高价展宏图》20160317以及《没有价值的投资》20161227)。

针对这项收购案,原本是要通过上市公司FGV进行的,因未获国行批准,才以FIC产业收购。

不觉羞耻的纳吉还狡辩说,这是一项值得的策略性投资。

2)一家在2007年成立的砂拉越种植公司Dataran Aras,收购价1.48亿令吉,所涵盖土地有54%属于原住民习俗地(NCR),实价只有5,090万令吉。

3)子公司FIC在2013年以8,640万令吉接管亚庇Grand Borneo酒店,当时实价只有7,800万令吉,意即联土局买贵了840万令吉。

4)通过FIC在英国的地产公司FUPSB,在2013年向一家D公司和其姊妹E公司以9,800万英镑购置伦敦Grand Plaza服务式公寓,但两家公司只收到8,370万英镑,意即1,430万英镑失了踪。

此项投资让联土局每年蒙受至少1,982万令吉的亏损。

5)吉隆坡Vertical City(KLVC)是2017年尾,当沙里尔从伊沙接过联土局主席职,不知就里下才“东窗事发”的丑闻。

白皮书表示,F公司在联土局不知情下将土地割名给本身和一家G公司,虽然估价高达6.2亿令吉,但交易价仅有2.7亿令吉,其中10%必须支付给联土局,但联土局分文未得,而其余90%却归F公司所有(请看《没有贪污滥权,只有管理不当》20180105及《公开委托书(PA)内容就能真相大白》20180202)。

6)根据联土局土地采购合约规则,凡超过10万令吉合约须进行公开招标,但其中有19项价值1.2亿令吉的合约,未经联土局及其投资机构董事局批准,通过直接委任方式颁布。

7)2014年,在未获董事局批准下购置伦敦肯辛顿公园豪华酒店(Park City Grand Plaza Kensington),6,000万英镑收购价,1,400万英镑却去了两人手里,15年的摊还期也和联土局的最高10年摊还期有所抵触(请看《反贪会说会有大鱼被捉》20170816)。

隔年估计显示,该酒店实价只有2,600万英镑。

8)FIC环球(FGL)在2014年分别从J公司和K公司购置在伦敦Wembley的两项产业,以做为学生宿舍,并改名为Felda House(FH)和Grand Felda House(GFH)。

FGL是以1,000万英镑向J公司购买FH,J公司在16个月前购买FH的时候,价钱只有435万英镑,溢价2.3x。

GFH的买价是2,400万英镑,但K公司在13天前仅以1,700万英镑买进,净赚了700万英镑。

此外,K公司也充当承包商,以4,850万英镑及8,526万英镑分别为FH和GFH产业进行装修。

阿兹敏说,基于管理不当,导致联土局债务从2007年的12亿令吉飙升到10年后的144亿令吉,增加了1100%。同一时期,联土局资产仅增加了107%,利润却下降了590%,因为转盈为亏。

所以你不要奇怪,为什么国债在过去10年来每年以倍数增长,直至破兆,这些举债得来的资金都去了哪里?不止是1MDB和联土局,还有多少等着曝光的贪污烂账,可怕的是,这些烂账最后都要由你我纳税人来买单。

唉,真是写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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