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1 March 2016

De facto议长阿莎丽娜

还是在26亿课题上。

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说,因为律师公会已入禀法庭申请检讨总检察长阿班迪不提控纳吉决定,所以国会不可再辩论26亿捐款课题。

国会议长班迪卡回应,有这样的事?到底谁是议长?

阿莎丽娜是负责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不是议长,她有权力决定国会可以讨论或辩论的课题吗?

这也是班迪卡感到不满的地方。

大家记得去年,忽然传出班迪卡辞去议长职的事件吗?

当时传言甚嚣尘上,班迪卡原先否认,后来被逼改口承认,因为敦马证实说,班迪卡曾私下见他,确认辞职一事;因此班迪卡不得不承认。

不过,班迪卡说他因为不满他的办公室太小,厕所也长久未修,所以才会生气嚷著要辞职。但是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所以辞职问题不再存在。

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对首相署里有个管理国会事务的部长感到不满,认为国会议长管的就是国会事务,为什么还会有一个国会事务部长。

说的也是,看来应该厘清这位首相署国会事务部长的职权才是,以免与议长的职权重叠或越权。

去年,刚在内阁重组受委国会事务部长的阿莎丽娜就因指反对党不能在国会提呈不信任动议而让班迪卡大动肝火,说除了议长本身,没有人,包括首相在内,可以在动议未被带上国会之前就被否决掉。

这次,阿莎丽娜再次“越权”,指国会不可再辩论26亿捐款课题,再次引起班迪卡不满。

的确,如果不可辩论26亿捐款课题,那连公帐会将提呈给国会的1MDB报告也不可辩论吗?相信里边也会提到26亿捐款和SRC。

这里主要要带出的是,阿莎丽娜的职务,根本是多余的。

她俨然成了班迪卡议长的“上司”,难怪班迪卡会“发烂渣”。

最近,她更成了纳吉首相的国会代言人。

纳吉几乎绝迹国会,凡与财政部有关的提问,都以书面报告,由第二财长或副财长代答,包括1MDB和SRC课题等。

有关首相署或纳吉个人的问题,则由阿莎丽娜代答。

哥宾星也对阿莎丽娜的“越权”表示不满,说她不可擅做决定,议会民主已遭到干扰,国会独立性受侵犯云云。

何况,纳吉是26亿捐款的受益人,他应该亲自出席国会回应相关问题。

当然你我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Friday, 18 March 2016

等到真相大白的一天

投资基金单位(units)却没有经过基金管理(fund manager)?这我还是头一次听到。

唉,这个1MDB,还要欺骗人民多久呢?

记得公司在开曼群岛的23亿美元资金吗?

去年,公司CEO阿鲁说12亿已经赎回国,其余11亿则存在新加坡BSI银行。

(根据去年中总稽查司呈给公帐会的初期报告,存入BSI的的存款是13.8亿元。)。

后来发现,BSI银行根本没有这笔现金,纳吉改口说是一些“纸面资产”,第二财长胡斯尼却说是一些“单位”。

当时我就怀疑赎回国的12亿资金根本就不存在,否则为何没有被拿来还债?

如今我怀疑11亿值的“单位”也不存在,否则为什么竟然没有交予一个基金管理去管理?

这是财政部周二以书面答复潘俭伟提问时露出的马脚。

也证明之前说的都是连篇的废话跟谎言。

废话跟谎言说的多,尤其是人多说法各异,最后一定会被人发现破绽,不如快点从实招来。

既然公司将资金换成了基金单位,必定要通过一个基金管理才有可能办到,否则,这11亿美元值的单位要如何买卖啊?

说到据说存在邻国BSI的11亿美元,纳吉当时解释说不赎回国是为了避免寻求国行的批准。

那笔钱本来就是公司当初投资在沙地石油的部分资金,为什么怕向国行曝光?

身为国家首相又是财长,这样说很有问题。难道那笔钱见不得光?间接承认洗黑钱?

这与我几天前提到财政部成立PFI以取得“预算以外的贷款,以避开国会的审核”,是基于同样不正确的原理。括弧内是公帐会调查PFI报告里这么写的。

到底有没有这11亿美元或整个23亿美元的存在?

我认为它们就藏在阿鲁所显示420亿贷款流向的图表里,分别是存在Aabar的42亿马币(11亿美元)和不知存在哪里可能还在开曼群岛也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的1MDB GIL基金51亿马币(12亿美元)。

既然是让联营伙伴Aabar保管(11亿美元),当然就不再需要经过专业的基金管理人士来管理了。

为什么会变成了所谓的“单位”?我猜是因为它已不值23亿美元,把它说成是单位,那以后就可以说是因为所投资的单位价格剧跌所致。

以上的推理对不对?一旦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就可以知道了。

Thursday, 17 March 2016

FGV高价展宏图

很久没有写FGV了。

今天决定写它,是因为看到它最近又在进行争议性的收购,心里就很好奇,这家亏损的GLC,本身都捉襟见肘,怎么还有和哪来的资金收购其他公司呢?

当年,纳吉首相千方百计将它搞上市,说它将如何如何为国家和垦殖民带来庞大的利益,并将涉及“金钱政治”曾被巫统冻结党籍的伊沙找回来当FGV主席。

结果是,FGV从IPO价格4.45元和最高价5.55元,如今仅是凄凄惨惨的1.47元。

不懂那些向银行贷款认购的垦殖民,要如何还可能是他们平生的第一笔债,还是另有安排?

FGV上市后的表现糟糕,它也是表现最差的种植股。当年上市,它还矢言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种植股,结果在去年被交易所从综指股里除掉。

上市这几年,虽然财务表现差劲,公司还是很积极地到处包括邻国去收购种植公司,除此以外,也在英国购置产业当投资。

如之前说的,不知其资金何来?

说到去海外购买产业,难免令人想到近来曝光的朝圣基金、玛拉和刚刚被揭发的高教部买楼事件,它们都不约而同的“买贵了”,你认为那都是巧合吗?

你会发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在“买贵了”的背后,有人从中赚取可观的回扣,这都是向谁学的呢?大家心知肚明,不用明说了。

这里谈谈公司最近两桩收购事件,一桩是印尼的Eagle High,一桩是中国公司中羚控股(Zhong Ling Nutri-Oil Holdings Ltd)。

根据报道,FGV欲以6.8亿美金,比市场贵三倍的价格(每股775对目前市价270印尼盾),通过30%现金7%发股方式收购Eagle High的37%股权,抵押金10亿元马币,等于收购价约40%,高得不寻常。

(纯属巧合:6.8亿美元恰巧也是纳吉收到的政治捐款数额。)

所幸国行已拒绝了FGV的收购建议。

但公司表示还会继续探讨其他可行方式来投资Eagle High,目前仍在洽谈中,如收购不超过其10%股权,其余由Felda投资(FIC)购入等等。

《砂拉越报告》说,Eagle High的老板Peter Sondakh与纳吉是好友。

至于中羚,却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中国公司。

提到开曼群岛,你我就会想到1MDB。我也是因为1MDB而知道有这样一个开曼群岛。

你一定也像我一样感到奇怪,为什么一家中国公司要跑到老远的离岸去注册?

众所周知,它是全球著名的洗黑钱和逃税天堂。

也许它有本身单纯的原因,就像最近几年,不也有很多中国公司跑来我国上市么?这样想,你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至于它们的表现,股价方面与当初上市的价格比较就相差太远了。

但中羚不同,公司管理层说,看中它的原因是它占据了中国20%的食油市场,它也是全球十大食油生产商之一,在中国赚幅达20%,收购原因是为了开发下游业务,以达业务平衡等等等。

中羚55%股权收购价是马币9.76亿元。

但,潘检伟说,这家公司两年没有公布财报,难道FGV只是根据陈年财报或估计来估值?

交易所已就此向FGV抛出15道问题,包括中羚的盈利保证(Profit Guarantee)等详情。

一些公司资料:公司净利从2011年13.3亿元骤减至去年1.12亿元。

截至去年财政年第三季,公司总现金21亿,总贷款51亿, 净负债33%。

Wednesday, 16 March 2016

高教部也在澳洲买贵楼

去年六月,澳洲媒体揭露,在2013年,我国玛拉(Majlis Amanah Rakyat)在澳洲投资1780万澳元产业,却要求对方将价钱提高至2250万澳元,对方再回扣470万澳元给相关人士。

报导说,因为这些外人的不诚实行为,捣乱了澳洲产业价格。

据说涉及人物是三名大马商人和一名前高级部长。这名前高级部长后来证实是前乡村部长安奴亚慕沙(Annuar Musa),505后,他改受委为玛拉主席。

玛拉是乡村部的一家GLC,成立目的为“训练、协助及提升土著在工商业的教育和知识水平“。

其实,安奴亚的任期已在去年七月届满,玛拉主席位子悬空了好几个月,到了年底,他又悄悄被重新委任当主席,人民也逐渐淡忘了玛拉买贵楼丑闻。

受争议的贵楼叫Dudley House,据说是买来给玛拉在澳洲墨尔本100多位学生住的。

此外,玛拉也以高价购买另外三所在Swanston、Queen Street和Exhibition Street的楼房,总值约8000万澳元。

纳吉曾下令各执法机构进行调查,公帐会反贪会和警方皆异口同声说跟进调查,但也止于雷声大雨点小,因当时大家都忙着查1MDB,因此玛拉案也慢慢不了了之。

安奴亚当时曾经回应说,玛拉的所有投资都必须通过乡村部呈给财政部的经济理事会批准,而纳吉首相是经济理事会的主席。

意思是玛拉在澳洲的投资预先经过首相批准。

可见纳吉对买楼事件是知情的,那为什么还要下令调查?

我想这与他下令调查1MDB的心态是一样的。

昨天,拉菲兹爆料,我国高教部也涉嫌在2013年尾以高价在澳洲柏斯买贵楼。

拉菲兹说,高教部以1027万澳元(约马币3000万)向Miletech收购,而对方在九个月前向Jalwest收购的价格仅650万澳元,意即对方在短短九个月内就赚了377万澳元,利润高达58%。

目前还未读到高教部长伊德里斯祖索(Idris Jusoh)的回应。

这位高教部长,一直大言不惭声称我国拥有全世界最高的教育水平,可以比美牛津和剑桥。

这种话,如果不是事实,最好不要乱讲,以免贻笑大方。

说回高教部在澳洲买贵楼。

有没有注意到,很多事情似乎都是在2013年发生,包括玛拉和高教部在澳洲买楼事件?

而它们的收购手法都如出一辙,便是有人从中赚取相当可观的“回扣”。

高教部买楼原因,也是买来给大马学生住的宿舍(Malaysian Hall)。如同英国伦敦的Malaysian Hall,也是给大马学生聚集的地方。

我不认同政府部门以买楼方式到海外当投资,变得好像在做生意,但里边的官员可有做生意的料,投资的本领?

此举只让有心人士从中牟利,我想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每年总稽查司揭发各部门没完没了的买贵事件,不就是因此而来的吗?

拉菲兹宣称他掌握从中牟利者的身份。

其实总括一句,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吧了!

Monday, 14 March 2016

此人當國行總裁?不適合

上個月中,國行總裁潔蒂兩次高調談論未來總裁人選課題。

第一次在2月16日。她說,為捍衛國家金融與經濟穩定,下任總裁人選不應帶有政治背景,也不應受到任何政治干擾。

第二次在2月23日。當時她再次強調,國行一向獨立運作,從未有政治人物擔任總裁職位。

她還提到1MDB,說希望1MDB的調查能夠在她任期內完成,為“她的接班人留下清白的記錄”。

她透露,國行有個監督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已經根據現有機制推薦最適當的人選。

從她上述說話,可以推斷,國行根據現有機制所推薦的人選不具有任何政治背景,這個人選來自國行內部,如果沒錯,應該就是最具資格的國行副總裁莫哈末伊布拉欣(Muhammad bin Ibrahim)。

但也覺得,潔蒂會發表上述說話,是因為她已知道她的接班人是誰,而這位人物不是國行所推薦的人選,也非來自國行內部,而是一位政治背景濃厚也深具爭論性的人選。

週末的時候,《華爾街報》預先爆料,指潔蒂的接班人叫伊萬(Mohd Irwan Serigar Abdullah)。

我在博里第一次提到他是在去年寫《PFI:第二個1MDB等著爆發!》的時候(29/5)。

PFI也是財政部的一家GLC,裡邊問題重重,也像1MDB一樣虧損連連,可能缺乏報導,因此未受民眾廣泛注意。

公帳會曾在去年調查PFI,結論財政部成立PFI是爲了“讓政府獲取預算以外(off budget)的貸款,以避開國會的審核”。

公帳會的PFI報告不痛不癢,似乎沒有點出財政部成立公司的可疑處,例如為何要將政府土地交給PFI,然後又向PFI租回土地?這不也是“洗黑錢”的一種手法嗎?

這樣的“洗錢”手法將繼續進行到2027年,租價總額292億,即是說,292億的人民錢就將這樣白白流進這家公司。

此外,PFI也向EPF借貸280億。據說前年還有一筆195億貸款,不知這筆貸款有沒有貸成,若有的話,EPF給PFI的貸款總額就高達475億,比1MDB的貸款還高!

(請參閱《政府成立PFI取得不在帳簿的貸款》20150617)

伊萬便是這家PFI的主席。

伊萬的官方身份是財政部秘書長,此外,他還是至少25家GLC和政府基金的主席或董事成員,包括:

1.1MDB顧問董事;

2.內陸稅收局(LHDN)主席;

3.公務員退休金局(KWAP)董事兼投資小組(Investment Panel)主席;

4.公積金局(EPF)董事;

5.朝聖基金局(Tabuing Haji)董事;

6.證監會(Securities Commission)董事。

他是以財政部秘書長身份兼任包括上述GLC和政府基金的主席或董事,還是因為他是納吉的親信?

無論如何,他若從潔蒂接過國行總裁棒子,他是不是應該同時卸下所有25個GLC/基金官位,才不會在利益上出現衝突?

走筆至此,離題一下。

上回提到總檢察長阿班迪受委朝聖基金董事,是因為他將在2月卸任總檢察長職。

如今已經3月了,阿班迪仍然是國家總檢察長,這樣的安排是否恰當?

拉菲茲就提到問題,如果朝聖基金犯法,身為總檢察長又是朝聖基金董事的阿班迪提不提控該基金?

難道阿班迪看不到這個問題?

《華爾街報》預先爆料,目前未聞國行財政部或伊萬本身作出否認。

如果總警長卡立說要抓爆料者/吹哨者,那就意味著《華爾街報》的報導為真。

誰會是爆料者?《華爾街報》說它是引述一名內閣部長和一名資深銀行家。

說伊萬是個爭論性人物,除了他作為主席的PFI運作不明還虧損連連,以他為主席或董事的GLC/政府基金與1MDB課題的糾纏不清,單單這點,就讓人認為此人不適合當國行總裁。

我可以預測,一旦他當上了國行總裁,他可能就會還1MDB清白,立刻批准1MDB之前的所有可疑交易。

相信這就是潔蒂卸任後最不想看到發生的進展。

情況就如阿班迪擔任總檢察長後即“裁決”納吉清白一樣。

提到利益衝突,伊萬身兼KWAP、EPF、朝聖基金等投資基金董事,同時也是1MDB顧問董事,這些基金卻投資/認購1MDB債券/土地,而且以高於市價購買土地,這不是很明顯的利益衝突嗎?

Thursday, 10 March 2016

此人算術不及格

財長首相在國會以書面回答,SRC在2014年匯給Putra Perdana建築的1.7億資金,已因相關全包工程計劃(Turnkey Construction Project)取消而退還給SRC。

但根據總檢察長阿班迪“不小心”公開反貪會製作的一個圖表,Putra Perdana建築僅退還1.4億給SRC;這筆資金來自朝聖基金,當時後者以1.4億元收購Putra Perdana建築股份。

意即Putra Perdana還欠SRC 3000萬沒有還。根據圖表,這筆錢被匯去另一家公司Permai Binaraya,該公司保留300萬,2700萬則流入了納吉在阿馬880號的私人戶口。

之後又有三次匯款進入了906號的私人戶口,分別是1000萬、100萬和500萬。

根據圖表,一共有4300萬元從SRC輾轉流入了納吉的阿馬私人戶口。

財長也說,SRC不知有資金匯入納吉私人戶口,因此,根據國會條例第23(1)(i)條,財政部無需回答任何未經證實只是根據網站報導而提出的問題。

這是不對的,因為總檢察長阿班迪曾親口證實4200萬流入了納吉私人戶口,只是納吉不知道而已。

如今SRC也不知情,那SRC的財務經理是不是該引咎辭職?

26億捐款的流向數字也出現不符。

慕克里說,納吉曾親口透露,國陣在第13屆大選耗費15億,但阿班迪說26億捐款在用了5.7億在大選後,已退還剩餘的20.3億給沙地阿拉伯;數字上有很大的出入。

馬六甲首長依德里斯哈倫承認國陣的確花了15億在大選上,但未必來自26億。

這又與阿班迪說的數字有出入,如果15億大選費用僅5.7億來自26億,那其餘的9.3億又來自哪裡?

由此可見,有人不止不懂財政也不會理財,連最基本的算術也算不好。

Wednesday, 9 March 2016

前登加樓大臣臨時博亂

昨天剛提到登加樓前大臣阿末賽益被換掉一事,跟著就讀到他在州議會提臨時動議,向阿末拉茲夫(Ahmad Razif)投不信任票的新聞。

想也當然,他的動議被州議長莫哈末祖比(Mohd Zubir)駁回。

我猜想,他是不是從慕以丁慕克里等人和反對黨連署得到靈感,希望可以獲得州反對黨支持,協助他奪回大臣位子,而乘機博亂?

上一回,他就是帶了兩名巫統議員宣佈“退黨”,抗議要把大臣位子讓給拉茲夫,卻在短短兩天後就打消原意,乖乖把大臣位子讓出來。

據說他當時要求加入回教黨,並讓回教黨執政,條件是讓他繼續當大臣。

回教黨當然拒絕他這番“好意”。

(請參閱《一場政治鬧劇匆匆下畫》20140515)

這次,看到聯邦反對黨願意為推翻納吉首相而“拔刀相助”,一時興起臨時動議,希望州反對黨也可以助他一臂之力。

登加樓州議會目前是國陣17席對回教黨14加公正黨1席。

阿末聲稱若非議長駁回他的動議,這場“政變”已經成功,因為反對黨同意他提出動議,再加他和另一名巫統議員,整個局面就可以掉轉,變成國陣15對反對黨17(加巫統2)。

而他就可以重作馮婦,繼續當登加樓大臣。

自被迫讓出大臣位以來,阿末賽益就一直忿忿不平,去年他就突然爆1MDB的大料,說他因為拒絕將州應得的石油稅注入新成立的登加樓投資機構(TIA),納吉懷恨在心,才導致他失去了大臣職。

所以TIA才變成了1MDB,“升格”為一家由財長首相直接掌管的GLC,如今也醜聞不斷,不知如何收科?

(請參閱《從TIA變身為1MDB的真相》20150513)

有沒有發現,最近在國內發生的事情,幾乎每件都與1MDB有關,連登加樓大臣事件也是因它而起?

這1MDB,真害這個國家不淺。

阿末賽益爲什麽要對阿末拉茲夫投不信任票呢?

賽益在議會辯論期間指自拉茲夫掌權後,登州屋價即高漲,登州也必須承擔東海岸大道2(LRT2)的9.5億建築費,這理應由私人界或聯邦負責。

但最令他不滿的是,位於甘馬旺的油田,明明是在登加樓海域內,國油也證實了這點,卻被歸彭亨所有。

這又要回到2012年,來自彭亨的納吉首相硬將一塊新發現的油田歸彭亨所有。

(請參閱《登加樓大臣:彭亨新油田是我們的》20121213)

記得嗎,喜歡成立委員會的納吉在那年8月成立了一個「石油收益特別委員會」,以研究如何“以採取公平、透明的方式,將吉蘭丹、彭亨及登嘉樓三州開採石油的收益,以現金支付給這些州屬”。

問題是,彭亨根本也從來就不是一個產油州。

於是,石油稅不叫石油稅而改稱公益金(wang ehsan),納吉宣佈彭亨每年將獲1億元wang ehsan。

那時仍是登州大臣的賽益呱呱叫,彭亨大臣安南理直氣壯回應,說“新油田雖非屬彭亨所有,但聯邦給彭亨州的不是石油稅,而是wang ehsan”。

(請參閱《彭亨大臣:聯邦給我們Wang Ehsan,不是石油稅》20121217)

當時的東馬領袖不知頭尾,竟也嚷著爲什麽僅半島的產油州獲派“現金”,紛紛要求也從公益金分得一杯羹。

如今看回頭,大家可有注意到,當時的納吉就“老謀深算”畢露了。

他真的那麼“聰明”嗎?還是因為他背後有個超厲害的軍師娘?

Tuesday, 8 March 2016

OSA文件可以解密

真是兒戲。

過了三天,總稽查司的1MDB調查報告不再被列為機密文件。

公帳會主席哈山有他的辯解。

他說,總稽查司有權把它列為機密文件,但一旦報告呈上了國會,它就不屬於OSA下的機密文件。

公帳會本來就是要總結總稽查司的報告以向國會報告,如果因為它是機密文件而不可公開,公帳會又如何呈給國會?

哈山說是總稽查司安比林將之列為機密文件的。安比林的工作只是稽查,他可以有這個權力?

而且,這也是有史以來第一份被列為機密的稽查報告。

裡邊有什麽機密到不可告人?當局此舉,豈非更讓人民深信傳媒所報導的都是真實不假?

既然國內外媒體都已鋪天蓋地報導,那還有什麽機密可言?

敦馬直截了當指出,26億捐款案不屬於政府機密,因為納吉是以個人身份接收捐款,因此不受OSA保護。

他也說,國行和反貪會的調查報告,也是針對納吉的個人行為,總檢察長拒絕提告納吉,已破壞我國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他補充,OSA已被用來保護高官和公務員的犯罪行為。

去年底,阿馬銀行遭國行罰款5370萬,讓我想起在數年前,國行也曾同樣對國內貨幣商採取行動,撤銷了他們的執照,原因是他們替國內高官和高官夫人洗黑錢。

當時我就在想,洗黑錢是犯法行為,國行爲什麽不提告這些犯法的高官與夫人?

(請參閱《管制“hawala”,國行有心无力》20101228)

同樣,這次阿馬被罰了半億元,明知故犯的罪犯卻安然無事,你敢擔保他不會重犯嗎?

再沒有人制止,我擔保他會愈做愈大膽愈大單。

針對敦馬與反對黨和公民組織欲“推翻”首相一事,曾收過100萬“撥款”也曾經當過公帳會主席的沙里爾說,要推翻首相不是這樣子,而是有兩種方式。

一是通過黨內最高理事會和代表大會,二是通過國會。

真的嗎?那慕以丁被革副首相職又是怎麼一回事?

最近吉打大臣慕克里被換掉、前年登加樓大臣賽益被換掉,更早在2009年,霹靂大臣尼查被硬硬換掉又是怎麼一回事?

難道州大臣和首相情況不同?

那阿都拉當年也被逼辭掉首相職,敦馬在2003年自願辭職,都沒有通過國會這一環呢!

既有前例,為何這次就必須不一樣?

走筆至此,讀到議長一口氣駁回9道在野黨提出有關1MDB和26億的問題。

先不說議長是否有此權力,如果他照樣拒絕議員辯論公帳會提呈的總稽查司報告,那也不會令人意外。

這與報告被列為機密文件有什麽分別?如此一來,相關報告就可以束之高閣了。

既要證明自己真的清白,爲什麽又那麼害怕報告公諸於世?

Monday, 7 March 2016

為他人作嫁衣裳

朝野領袖和公民組織連署《公民宣言》倒納吉,我樂觀其成,卻也質疑目的是否能夠達成。

它是個奇怪的組合,原本不可能發生;但天下大勢本就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見多即不見怪。

首先,《公民宣言》真正的目的是什麽?只是倒納吉嗎?這是敦馬承認的唯一目的。

那倒了納吉後的下個步驟呢?誰來當首相?

敦馬沒有回答問題,只說先換了首相再說。

慕克里說,換了首相繼續由國陣執政。在野黨同意這點嗎?

若說同意,不覺得哪裡不對勁嗎?若不同意,為何願當敦馬的“傀儡”呢?

敦馬明明就在利用反對黨和公民組織,後者竟也甘願配合。

與其為他人作嫁衣裳,在野黨不如主動一點,而不只是樂於當配角當咖哩啡。

照理在505後,既然取得了比308多的選票,在野黨理應有更好的表現,接著的事實卻背道而馳,回教黨更從內分裂,從此貌合神離。

如今多出了一個誠信黨,仍有公正黨領袖想踏兩船,不願與回教黨切割;外人看去根本是一廂情願,唯當局者依舊在那裡意亂情迷。

沒有回教黨,新的組合到底會有多團結?這就有待時間來證明。

雖說和敦馬聯手是因為大家目的一致,但這幾年民聯又做了什麽呢?竟然要等到敦馬出手才來“配合”?

民聯太弱了!最大原因,是沒有一個強大的反對黨領袖。

說真的阿茲莎並不適當當反對黨領袖,不能因為她是安華妻子而投她同情票,她自己必須展示實力才行。

是的,我們沒有一個強大的反對黨,連反對黨議員本身也不看重自己。

近來國會進行幾項重要法案投票,國陣議員缺席也罷,反對黨議員卻也缺席不理,當被責問的時候,竟有反對黨議員回應說:反正出不出席都無濟於事。

有這樣的心態,難怪反對黨強大不起來。

再來談個不是假設的問題吧!

一旦倒吉成功,誰來當首相?

由副首相阿末扎希擔正?他比納吉糟糕。

由慕以丁回歸接任?有可能嗎?他在裡邊已經是眾叛親離,他是不是要先把現有的巫統內閣成員全部炒掉,因為他們一致支持炒他在先?那剩下來的內閣人選,可能就寥寥無幾。

如敦馬重複說過的,國陣已沒有人才,人才都在反對黨。

那慕以丁是不是要考慮從反對黨選人?那又會變成什麽樣的內閣?聯合政府嗎?

若是聯合政府,哪還輪到慕以丁當首相?

要解決這個問題,是不是應該重新大選?執意要國陣繼續執政的敦馬,我不認為他會同意大選,因為他知道國陣勝選的機會不大。

納吉地位也不會因為《公民宣言》而動搖,他大可繼續做他的首相,只要他晚上睡得著覺。

他也不會提早大選,因為他也同樣知道勝選的機會不大。

記得上一次大選,他是如何拖延又拖延,直至五年任期期滿後仍不願宣佈解散國會?所以我覺得這次他又會照辦煮碗。

做了這些分析,我不覺得《公民宣言》會帶來什麽改變,唯有等到下屆大選,但最快也要等到2018年後,而且前提是下屆大選必須公開公正公平地舉行,沒有幽靈選民也沒有買票。

選民要無畏無懼也要擦亮眼,輸的一方不能乘機博亂,可能嗎?

Friday, 4 March 2016

不可告人的機密

總稽查司報告在OSA法令下被列為官方機密文件,是前所未有過的事情。

這次,總稽查司呈交給公帳會的1MDB終期稽查報告(final report)卻被列為機密文件。

裡邊有什麽驚人不可告人的秘密,竟然不能公開?連公帳會成員也不可將報告帶走,那他們只能在國會里讀報告嗎?

總稽查司在去年七月公佈的初期報告(preliminary report)是1MDB稽查報告的上半部,為何未被同樣列為機密文件?

是誰將報告列為機密文件?總稽查司安比林本人?不大可能。

是公帳會主席哈山阿里芬?有可能,但那也可能是來自上頭的指令。

這位自嘲“找吃”的公帳會主席,上周自行宣佈將公帳會開會日期延後,說是因為很多公帳會成員不在國內,結果卻被發現,原來是他自己跑到國外去。

但他都還沒有讀到總稽查司報告的內容,為何就先不讓它曝光?

林吉祥質問,是不是總檢察長幹的好事?

公帳會是國會的調查單位,理應只能向國會報告,那總檢察長(假設是他,或任何其他單位)有什麽權力將總稽查司要提呈給公帳會的報告列為機密文件?

總稽查司也是個獨立單位,誰有權力干涉他的調查?

當然你會說,其實這個國家根本就沒有了民主的三權分立機制,反而是一人獨大、一人獨裁。

不是嗎?看看最近前總檢察長被革職,總檢察署反貪會警方高層人員紛紛被調職被革職,你還相信民主制度嗎?

如果是清白的,爲什麽會發生那麼多的人事變動,人頭落地?

被列為機密的稽查報告,既為機密文件,那還可以在國會呈現議員們還可以在國會里展開辯論/討論嗎?難道國會在這方面也沒有了特權?

公帳會不是單由國陣議員組成的,爲什麽至今未聞其他成員對此莫名其妙的限制發聲?

1MDB的稽查報告,機密不機密,其實都沒什麽分別,1MDB很多原本不為人知的秘密,不是早就街知巷聞,天下皆知了嗎?

尤其是最近,不止是《華爾街報》,幾乎全球各國大報天天都在輪流在報導1MDB醜聞。

今天又讀到兩篇來自《經濟學人》的報導。

如果我是當事人,我早就羞愧得躲起來不敢見人了!

Thursday, 3 March 2016

不是7億、不是10億,是美元40億.......

《華爾街報》週一報導:1MDB資金輾轉存入納吉在阿馬的私人戶頭超過10億美元,比之前所報的6.8億美元(馬幣26億)還多。

有網友重貼英國報《The Guardian》在一月30日的報導,標題《瑞士調查當局指大馬國有公司被偷了40億美元》(Swiss investigators say US$4bn stolen from Malaysian state-owned companies)。

40億美元,這個數字大得比7億或10億美元驚人。

瑞士總檢察長麥克勞伯(Michael Lauber)說,證據顯示,有人從大馬國有企業私吞了這些資金,部份資金轉入了多個由大馬前官員及阿聯酋前與現任官員持有的瑞士銀行帳戶。

這些資金原本是供大馬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用途。

相關瑞士銀行戶頭已被當局凍結。

麥克勞伯說,將會把這些“重大證據”交予大馬總檢察署,并要求大馬政府與相關公司配合,為雙方提供更多的協助調查。

我國總檢察長阿班迪回應說,將會採取所有步驟跟進與配合。

瑞士總檢察署是在去年8月開檔調查涉嫌貪污、洗黑錢和刑事罪的兩名前1MDB高層以及一些不明人士(persons unknown)。

《砂拉越報告》說,這兩名前1MDB高層便是國行在“通緝”中的50歲男子Casey Tang Keng Chee和42歲女子盧愛璇(Jasmine Loo Ai Swan)。.

“不明人士”包括劉特佐和納吉等人。

阿聯酋官員則是已被開除的Aabar主席Khadem Al-Qubaisi和Aabar CEO兼Falcon銀行主席Mohamed Badawy al-Husseiny。

雖然大馬總檢察長阿班迪應諾將與瑞士總檢察長麥克勞伯配合,不認為麥克將會從我國取得任何進展。

瑞士調查是在去年8月開始調查,那時已經開始與我國聯絡,麥克希望我國給予配合,其實就是暗示我國並沒有提供協助。

其中原因不言而喻。更何況阿班迪已經做了結論,他會重新“開檔”配合瑞士方面的調查嗎?

剛剛讀到新聞說,明天將提呈給的公帳會調查報告將在OSA法令下列為機密文件呢!

即是說,包括你我在內的普羅百姓將不會知道公帳會報告內容。

當然如果有人“洩密”,那又另當別論。

倒是很好奇,瑞士當局如何算出有高達40億美元從我國的GLC“失竊”。

這40億美元不止是從1MDB“失竊”,注意到瑞士總檢察署的文告說的的“Malaysian state-owned companies”,所以不止是一家公司。

我想到除了1MDB,至少另一家是SRC。因為在新加坡被凍結的銀行戶口,也包括SRC的戶頭在內。

記得SRC向退休基金(KWAP)貸款40億馬幣,僅2.5億投資在蒙古,但納吉並沒有交待其餘37.5億的用途嗎?

馬幣37.5億,等於當時約10億美金。

除此以外,從阿魯去年公佈1MDB的420億貸款去處,最接近瑞士總檢察長所提的40億美元資金,便是貸款“投資”的154億馬幣,兌成美元恰好等於40億!

這154億馬幣分成三個項目:

1. Brazen Sky 61億(16億美元)
2. Aabar 42億(11億美元)
3. GIL基金  51億(13億美元)
154億(40億美元)

Brazen Sky是1MDB在開曼群島註冊的一家公司。

Aabar即是1MDB的投資夥伴。

GIL是什麽基金?阿魯沒有解釋。報導指這筆資金存在Aabar的Falcon香港分行。

不覺得奇怪嗎?公司舉了這麼一大筆債卻沒有注明實際用途,反而“投資”在自己的子公司和夥伴的公司。

這154億元也不是小數目,它占了公司貸款總額420億的四成,這些投資的回酬率多少?會多過貸款利息嗎?夠不夠還每年約20-30億的利息啊?

根本不可能,更別說母本了。

更有可能,目前實際存額已不足154億。

Aabar的42億(11億美元)資金,是存在真正的Aabar公司本身,還是一家註冊在英屬維京島的假冒Aabar公司呢?

這也值得懷疑。因為真正由阿布扎比持有的Aabar公司全名叫Aabar Investments PJS,而冒牌的Aabar全名則叫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多了Ltd一字。

再補充一點。

瑞士當局透露,在2009至2013年期間,發現共有4宗挪用資金行為,涉及公司包括SRC、沙地石油、雲頂/丹絨和ADMIC(Abu Dhabi Malaysia Investment Company)。

SRC原本是1MDB的子公司,後來卻變成一家財政部的GLC。

現在已家喻戶曉的沙地石油,和1MDB聯營但又不需出一分錢,反而由1MDB出資10億美元,但其中7億美元卻去了劉特佐的公司Good Star。

ADMIC是Aabar和1MDB的聯營公司。

至於雲頂,記得在505過後,曾爆出雲頂財報有一筆離奇的1000萬美元(當時馬幣約3100萬)開銷嗎?難道這筆錢也去了瑞士的銀行戶頭?

丹絨是阿南達的公司,涉及款項不詳。公司至今也保持緘默,沒有做出任何澄清。

505之前,1MDB分別向雲頂和丹絨收購電力廠。

1MDB財務出現問題後,阿南達還借了20億給公司還利息,償還期15個月,如今應該已經到期,就不知1MDB有沒有還錢給他?

http://www.theguardian.com/world/2016/jan/30/swiss-investigators-say-us4bn-stolen-from-malaysian-state-owned-companies

Wednesday, 2 March 2016

提告《華爾街報》還清白

《華爾街報》再次爆料,這次指納吉私人銀行戶頭曾存入逾10億美元,比之前所報的6.8億美元(馬幣26億)還多。

報導指匯款不是來自沙地阿拉伯,大部份款項其實來自1MDB。

1MDB很快作出否認,說公司不曾匯款入納吉的私人戶頭,指責《華爾街報》只是在重複未經證實的錯誤指控。

關於這10億美元,其實《砂拉越報告》曾經提過。

1.早在去年,《砂拉越報告》就曾提到,除了7億美元“獻金”,還有兩筆(暫時)為數不明來自沙地阿拉伯和杜拜的獻金,因為納吉的私人戶頭不止有7億美元存款,在505大選前,存款曾一度超出10億美元。

(請參閱拙稿《神秘捐款又去了新加坡》17/8/2015)

2.今年一月間,《砂拉越報告》再次提到,涉及款項不是26億而是逾40億。馬幣40億兌成美元即約10億美元。

(請參閱《反貪會報告:為何SRC兩份 26億一份?》20/1/2016)

3.《華爾街報》說,這筆錢是在2011至2012年就匯入納吉戶頭。根據《The Edge》早前報導,從2009至2011年之間,1MDB在與石油沙地聯營的18.3億美元投資,Good Star共收到了9.7億美元。

(請參閱《四仙過海 各顯神通》15/10/2015)

18.3億即是國行要1MDB遣返回來的資金,因為“已經偏離原有的用途”。

但阿魯說18.3億元資金在還債還利後,只剩下9.4億“基金單位”,這筆“基金單位”已賣給了Aabar,唯Aabar展延支付現金給公司。

Aabar沒有“還錢”給1MDB,最大的可能,我想是因為這批“基金單位”已被用來做為IPIC/Aabar收購1MDB資產減債的部份。

有沒有想過,為何IPIC需要這麼做?至目前為止,雙方的資產交換協議,似乎還沒有看到任何進展。

而根據報導,1MDB第一次注入沙地石油的10億美元資金,其中7億去了Good Star。

接著再注資8.3億美元,《砂拉越報告》說,其中3.3億分四次(0.3+0.65+1.1+1.25 =3.3)去了Good Star。

如果這樣,公司應該剩下8億資金((10-7)+(8.3-3.3)=8)而不是阿魯說已換成“基金單位”的9.4億。

Good Star通過沙地石油從1MDB前後總共收了11.9億美元,是不是大部份資金,也就是報導所提的10億美元,後來都進了納吉在阿馬的私人銀行戶頭?

http://www.sarawakreport.org/2015/04/further-usd330-million-went-straight-to-jho-lows-good-star-from-1mdb-new-exclusive/

還有一點不明,沙地政府明明已經澄清7億美元不是政治獻金,而是一項私人投資,何以我國當局仍然堅稱是來自沙地的捐款?還說該報涉及陰謀倒納吉。

《水落石未出》12/02/2016)

但,如果是私人投資,首相納吉為何將人家大部份的投資給回人家?

既然人家有心要來投資我國,高興都還來不及,為何將人家的資金退回去?那可真奇怪呢!

《華爾街報》不斷重複爆1MDB和納吉的料,納吉應該提告該報,以還本身的清白。

Tuesday, 1 March 2016

國油動用儲備金/借錢派息?

三月油價如下:
RON95 RM1.60 (-0.15)
RON97 RM1.95 (-0.10)
Diesel RM1.35 (保持)

國際油價在二月尾攀回30美元水平,以為政府會借此機會保持二月油價,結果兩個RON分別降價15分和10分,有點出乎意料。

上個月提到,以國際油價30美元計算,我國油價應該分別降至1.16(RON95)和
1.37(RON97)才對,可見目前的1.60(RON95)和1.95(RON97)還是算貴了。

在90年代,當國際油價跌到20幾30美元的時候,我國油價每公升也曾低至90分至1元左右。不知大家還記不記得?

這樣說,你就會同意現在的1.60和1.95元還是算貴了。

當然那時候的國債和開銷也沒有像今天的天文數字般驚人。

那時也不是沒有經濟醜聞,像土著銀行和國行炒匯醜聞就是在那時發生的,但和現在的規模和數量比較,以前的醜聞就變得小兒科了。

言歸正傳。

上個月的國際油價水平保持在25至30美元,月底才攀越30美元水平。

其實政府可以以油價在月底回升為藉口而不調降油價,我以小人心猜想可能因為砂拉越州選在即,政府欲乘此機會調降油價以收買砂州民心。

今次肯讓RON95一次調降15分,已算是格外開恩了。1.60元,應該是政府自實行浮動制以來,RON95最低的水平呢!

雖然柴油此次沒有降價,上個月的柴油卻一次降了25分至1.35元呢!與RON95價差足足40分呢!

不懂當局怎麼算(反正它也不會告訴你),我覺得這個差距也實在太多了。去年的時候,柴油和RON95不是差不多同樣價錢嗎?

我純粹猜測:可能發現上個月的柴油價格算“錯”了,所以今次乾脆就讓柴油保持原價吧!

我也相信,三月將是國內零售油價最低的水平,下個月,或等砂拉越州選過後,國內油價又會回升了。

昨天也是國油的業績匯報會,重要數據方面,全年營業額下滑25%至2477億,淨利跌56%至208億,末季虧損仍達30億。

日產量提高3%至229萬桶,但平均油價下跌了47%至44美元,資本投資也跟著下降9%至647億。

國油未來4年將削減500億開銷,或每年平均125億元。

今年油價將以每桶30美元為標準,如此一來,國油今年將無法賺取足夠營運現金以應付資本開銷和政府股息。

國油去年派260億股息給政府,經過與政府協商,今年派息將減39%至160億。

國油CEO旺祖基菲里說,國油可能將從儲備金或借貸來支付。其儲備金目前有1367億。

說到動用儲備金派息,聽起來很熟悉,你猜對了,不久前國行不是警告朝聖基金其負債已超過資產,不可動用儲備金派息嗎?

我也曾質疑為何朝聖基金派息能夠比一般基金高,不止朝聖基金,政府的土著信託基金股息不也比其他基金高嗎?

難道它們投資有道?也比一般專業基金本事?

那也未必,它們能夠派息比人高,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它們有政府擔保,二是它們可能動用資金派息,就如朝聖基金動用儲備金派息。

其實,龐氏計劃(Ponzi Scheme)就是根據這個原理操作。

如今國油竟然也可能要動用到儲備金甚至借錢派息給政府,國行可會也勸告國油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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