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7 November 2012

衛長和萊納斯:看誰在說真話

稀土原料已經運至,萊納斯隨時投入運作,稀土廢料將如何處置?至今似未有個定案,除非當局已做了個不欲人知的決定。

首先,當局規定萊納斯必須把廢料運回澳洲,後來發現,萊納斯僅將申請書呈給澳洲輻射防護和核安全機構,相信未獲批准,萊納斯因此改口說將把廢料運往印尼或泰國。

但相信印尼泰國亦不接受,今天讀到倪可敏透露,萊納斯聲明獲得當局批准,可以短期和長期將廢料儲存在國內。

也就是說,萊納斯現在根本不必為將廢料安置處煩惱,因為當局已經允許將廢料儲存在國內。

但,衛長不是口口聲聲表示,萊納斯必須把稀土廢料運出國外嗎?

衛長當時還說,萊納斯不必浪費時間在國內尋找廢料儲存槽。

何以如今又前後矛盾,前言不對後語?

爲了確定倪可敏說的是否屬實,我上網去找相關報導。

根據澳洲廣播電臺(ABC)網站報導,萊納斯首席執行員(CEO)Nicholas Curtis說,將稀土副產品運回澳洲已經不是他們的計劃,因為他們認為運去泰國或印尼會比較便宜。

這是我自己猜想的:可能後來他們又改變計劃,因為他們發現,如果把副產品留在大馬境內是最便宜的。

因為這位CEO跟著又說,“萊納斯已經獲得准證,可以在短期和長期把廢料儲存在大馬....。”

這可是從來沒有在大馬媒體報導過的呢,這下,我們的衛長要如何為人民解說?

http://www.radioaustralia.net.au/international/radio/program/asia-pacific/lynas-determined-to-proceed-with-rare-earths-processing-plant/1048614

所以我一直覺得,政府在稀土課題上對人民有所隱瞞,政府早就批准萊納斯來馬設廠,甚至給予12年的免稅優惠,否則,哪有先建廠後批准這回事?

難道政府部門里沒有人懂得經濟學里「社會成本」(social cost)這部份嗎?

設立稀土廠的「社會成本」便是,當地居民必須承擔稀土廢料所可能引發的輻射風險。這個成本,你要如何quantify它?

稀土問題國會特別委員會(PSC)當時還辯說:給萊納斯12年免稅優惠是很正常的做法,因為那是爲了吸引外資才提供的獎勵。

很明顯的,在做「成本收益分析」(cost benefit analysis)的時候,當局完全忽略了有「社會成本」這個東西。

還是,唯利是圖,當局根本就沒有做過任何所謂的「成本收益分析」?

也不懂得何謂「成本收益分析」?不然就不會弄到今天難以收拾的這個地步。

直至昨天,衛長還拍胸口保證,若有證據足以證明稀土廠危害人民健康,他會是第一個站出來反對的人。

甚至在昨天,他還重複說:內閣已經表明把含有輻射的稀土廢料運出我國。

這與萊納斯CEO說的“獲得准證將廢料儲存在大馬”,完全是一個天一個地。

到底誰說的才是正確?

衛長必須和萊納斯CEO對質,才知道誰說真話。

Monday, 26 November 2012

首相看不到稀土哪裡有害

若說聽取民意,看見數以萬計人民走上街頭支持百里長征,難道政府還視若無睹、充耳不聞嗎?

我之前的懷疑不是無的放矢,那便是,政府早就批准了萊納斯來馬設廠,但礙於人民反對聲音太強,不得不制訂一些設廠條件,以“合理”地發出所謂的臨時執照給萊納斯。

所謂的臨時執照,給我的印象,只是做戲給人民看,萊納斯最後還是得以將稀土運進口。

其中一個條件,也是廖忠萊不斷強調的,是萊納斯必須把廢料運回澳洲。

根據報導,萊納斯只將申請書交給澳洲輻射防護和核安全機構而已,但并未獲得任何答复或保證。

這樣就算符合條件了嗎?

假設澳洲拒絕接受將稀土廢料運回國,那所謂的臨時執照是否就因此取消?

而最新的消息是,萊納斯已不考慮將廢料運回澳洲,而是打算運往印尼或泰國。

問題是,印尼泰國已經答應了嗎?若未答應,所謂的臨時執照是否還生效?還是應該revoke?

但萊納斯已把10個集裝箱稀土運進來了啊!是不是要原封不動的將稀土送回去?澳洲更不會接受了!

只要用邏輯思考,既然澳洲都不允許在自家的土地上設廠,它哪會接受將稀土廢料送回國?

那時候,這些稀土廢料該如何處理?

我也讀到首相納吉的無奈,他說:針對萊納斯課題,國內出現理性和情緒兩極化,有人利用民眾情緒,結果科學證據與事實被忽略。

可惜首相沒有舉出有哪些被忽略掉的科學證據與事實,那才可以叫人信服。

首相說:請拿出有害證據。

難道首相不知道,這並不是國家第一次設立稀土廠?

20年前,日本的亞洲稀土廠就曾在霹靂紅坭山開廠。只要看看該地有沒有受到有毒廢料污染,對當地人民帶來什麽傷害,就可以知道稀土究竟有沒有害。

所以我說,國家領袖的環保意識有必要加以提升,不要說一套做一套。

Friday, 23 November 2012

AES是爲了挽救人民的生命


說是朝野議員皆反對,但在週三的投票,國會以80對49通過推行自動執法系統(AES)計劃。

國陣議員投票率58%,民聯65%。

就算所有75位民聯議員傾巢而出,也無濟於事,因為還輸國陣5票。

政府要推行AES的理由堂而皇之,就是如交長江作漢所說的,爲了挽救公路上的人命。

他甚至援引憲法,說政府有責任保護每位公民的性命。

聽起來好像已經有點語無倫次。

保護每位公民的性命,確保每位公民的安全,本來就是政府天經地義的責任,否則,人民選來做什麽?

但,這並不表示可將AES的落實合理化啊!

在保護每位公民的性命和確保每位公民安全這部份,每下愈況的治安,又怎麼說呢?

當然交長可以說那不關他的事,要問就問內長去。

內長當然會說那只是人民的感覺(perception)而已,治安其實并沒有惡化,國家其實仍然很安全。

交長口口聲聲以保護公民性命為由,他卻忽略了公民拒絕AES的理由。

他知不知道,不是因為公民不愛惜的性命,而是對AES的公正執法和效率不具信心?

交長否認之前所說的,政府並沒有將AES執法權外包給該兩家公司,因為JPJ才有權力開罰單。

兩家公司只是負責進行安裝和維修工作。

交長說政府沒有承擔任何經費,所有經費由兩家公司自己承擔。

政府既不付錢給承包商,兩家公司如何取得收入?

就是如先前說的,根據罰單數量來抽傭,即罰單愈多,承包商的抽傭率就愈高。

如此的抽傭方式,是不是罰單開得愈多愈好?

而且兩家公司只有5年的營運權,5年後,一切設備及營運權就歸政府所有。

這樣一來,兩家公司是不是必須要在這5年內回本?

不止要回本,還要有利潤,不然不是白做?

何況所有的事前成本開銷都由公司本身承擔,政府沒有先墊。

這樣的安排有點“反常”;假設有了AES,人民個個奉公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兩家公司豈不做虧本生意?承包商不可能沒有想到這點吧?

時間就是金錢,難怪交長連六個月的適應期都不考慮,承包商不也要吃飯嗎?

Thursday, 22 November 2012

關中是一所私立國中


有誰還要狡辯關中是所華文獨中嗎?

教長慕以丁已再次強調,這次是在國會里說得一清二楚:因為獨中沒有根據國家教育課程進行教學,所以政府不會再開放華文獨中的申請。

好,那麼請問最近剛獲批准的關中是所華文獨中還是私立中學?

上個月,納吉才說,關中學生“必須”報考SPM,他們也“可以”報考UEC。

廖忠萊卻否認關中學生“必須”報考SPM,堅持它是一所獨中,所以是“必須”報考UEC。

後來他才改口說:因為是雙軌制,所以他們也“必須”考SPM。

那何者為先呢?

不是要咬文嚼字,既然是要白紙黑字,那當然要理清楚。

又不是猜燈謎,否則50年或百年後再來費疑猜,誰能夠證明批文里的真正意思,其實不是那樣的意思,而是當年首相納吉或廖忠萊等華裔部長們的意思?

但是,教長慕以丁再次證實他之前所說的,政府不會再批准新獨中,言下之意,所批的關中當然不是一所獨中,那我們的華裔領袖也不要再強辯它是獨中了吧!

再辯下去,尷尬的是自己。

教長已經說的再清楚不過了,華社也不需要再邊辦學邊厘清邊爭取了。

但是,我不能同意教長不批獨中的理由。

他的理由是因為獨中沒有根據1996年教育法令所制定的國家教育課程進行教學。

他說華文獨中報考UEC,所以教育部不會再批准華文獨中的申辦。

依他這個理由,那國內的其他私立學校或國際學校,它們也沒有根據國家的教育課程辦學和考試,而是根據海外其他國家的教育課程辦學和考試,那它們是不是也不該獲得教育部的批准?

隨著教長慕以丁在國會里正式厘清,真相也一下大白了。

那便是,政府所批辦的關中是一所私立國中,唯一例外的是它可以報考UEC。

大家可以停止指鹿為馬了。

你孩子幾個A?


今天讀到新加坡教長王瑞傑說:不公佈全國狀元和優秀生名單,不單止是爲了減輕家長和學生壓力,而是要從更宏觀的角度去看待教育的目的。

反觀我們這裡,UPSR成績放榜後,報紙上都在顯著版位報導各校成績及格率和刊登小狀元們的大頭照,還占了頗大的篇幅。

肯定的,當初中高中獨中成績相繼放榜時,情況也會是一樣。

不是說這樣不好,只是有個困惑,這樣子做,會不會養成學校家長孩子們一個功利的比較心態?

我沒有這方面的專業,我純粹是從一名家長的角度來看教育。

我只要我的孩子開開心心地讀書,對我來說,分數或成績只是要知道他們的進度或程度,不是爲了與別人比較和計較。

但在每次有成績放榜後,一定會聽到家長之間在互相比較:我孩子幾個A,你孩子又幾個A;不覺得這樣很無聊嗎?

孩子聽了會怎樣?考得A多的就有優越感,考得A少的就產生自卑感。

在這裡提出疑問,也不是要針對學校或任何人。

也許我們這裡缺乏的,就是如新加坡教長說的,從一個宏觀的角度去看待教育課題。

分數只是一時的,未必代表孩子將來的成就。

不是有句話「小時了了、大未必佳」嗎?

而且,之前也有聽過,爲了避免“製造名校效應”,造成學校間的學生人數不平衡,教育部並不允許學校向媒體透露學生成績嗎?

也的確,有幾年似乎低調了許多,但近年來,媒體似乎又高調報導各校成績,近來更變本加厲起來。

到底有沒有這樣的必要呢?

或者就如我之前說的,教育部每換一個教長就換一個政策,教育部現在似乎也傾向於報導學生的優異成績,尤其是全A人數及學校。

可能教育部受了KPI評估的影響,學校或學生成績有所進步,也可以算進教育部的KPI評估吧!

新聞就這樣寫:“今年的考試成績,是過去四年來表現最好的一次。”

教育部的KPI,是不是也一定要比往年高,甚至最高?

也因此,各校只是上行下效、有樣學樣,不可怪。

Wednesday, 21 November 2012

讀三或六個月的預備班,剩下六到九個月做什麽?


身兼教長的副首相慕以丁說:視學生的能力,小學畢業生可以用三或六個月時間讀預備班。

預備班就是大家習慣說的橋班,在我那個時代是讓華巫淡小學生轉讀英文中學時而設的,現在是給從淡華小學生轉去國中而設。

但在建議中的「教育大藍圖」,華淡小從2014年起,四年級起採用國小的國語課本,到了2017年就取消預備班,直接進入中學。

不懂印裔家長對此建議有何反應,華裔家長,也包括教育人士在內,都表示了反對聲音。

爲什麽呢?

首先,要華淡小學生到了四年級忽然改用國小國語課本,會不會弄巧反拙?因為跟不上反而導致國語水準下降?

再加上廢除了預備班,他們到了國中,是否更加追不上呢?

我可以想像教長的“如意算盤”是這樣的:華淡小學生的國語水平因為從四年級開始採用國小課本而得以提升,那他們就不用讀預備班直接進入國中,還省了一年,那不是一舉兩得嗎?

但事實真會如此嗎?沒實行不知道。

但華裔不那麼認為,因為不是每個學生的讀書能力都一樣,不一定可以適應從四年級起改用國小課本。

如果保留預備班,至少學生們還可以有一年的適應期。

難怪聽說,明年報讀獨中的學生大幅增加,是不是就是因為怕了政府朝令夕改的教育制度?

但教長慕以丁就是創意無限,爲了兩全其美,他忽然想到讓那些能力不足的學生,只要讀三至六個月的預備班就好了。

好,那就請問,讀了三至六個月預備班後,這些學生是在什麽時候加入初中一班呢?

我國新學期都在一月開課,這些預備班學生,一就是在三或六月當插班生,二就需等到隔年一月新學年開始的時候才入學。

所以問題還是來了,既然國語水準都跟不上了,還在三或六月當插班生,那又如何趕上?

若是等到明年一月才入學,那讀完預備班後接下來的六到九個月,這些學生要幹什麼?

相信教長完全沒有想到這些問題吧?

Tuesday, 20 November 2012

從「養牛案」到「政治獻金」

忽然想到,王賽芝“升級”當婦女家庭社會發展部門“顧問”,這樣一來,她的階級不是高過身兼婦女部長的首相納吉嗎?

話說回頭,雖然反貪會為莎麗扎洗脫指控,卻無法洗脫人民對「養牛案」的想法。

既然同住在一個屋簷下,若說完全不知道枕邊人和自己親生的孩子在幹什麼,不關心老公孩子的事業,那是很難令人信服的。

何況自己當時還是國家婦女家庭社會發展部門的首長,對自己家庭的丈夫孩子卻不聞不問,自己不是失責了嗎?

天下之大,就是無奇不有,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且是在這個萬能國,那也不會感到稀奇了。

說到「養牛案」,今天在《大馬局內人》讀到關於拉菲茲申請撤銷“抵觸銀行法令”控狀的報導。

不過很奇怪,其他媒體卻沒有相關報導。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criminal-charges-negate-bafia-shield-rafizi-trial-told/

大家還記得吧,拉菲茲針對「養牛案」爆料,理應在吹哨人法令下受到保護,如今卻被莎麗扎老公以銀行法令(BAFIA)提控。

上回我就質疑了,這不是很自相矛盾嗎?

如果吹哨者不能受到保護,那有關法令豈非形同虛設?

又或者,犯罪者以另一個法令告回吹哨者,那以後誰還敢當吹哨者?犯罪者豈非繼續逍遙法外,永遠無法無天?

前陣子,納茲里指拉菲茲因為將資料外泄,因此違反吹哨者法令,指他不是吹哨者(whistle blower),而是吹喇叭者(trumpet blower)。

根據納茲里的說法,舉報者必須滿足兩項基本保密條件:對個人資料、住址、職業與告密內容等保密。

他說,吹哨者法令不能保護違例者。

不過,大家都知道,納茲里對拉菲茲有所不滿,因為後者爆料,指納茲里涉利益衝突,因其兒子所駕駛的名車,乃屬沙巴商人謝天福所有。

謝天福,4年前在香港攜帶4000萬元出境被扣,當時他被認為是慕沙的代理人;事過四年,納茲里才澄清說那4000萬元非慕沙個人所有,而是謝天福要給沙巴巫統的政治獻金。

拉菲茲即刻爆料,不止納茲里兒子駕駛謝天福的名車,納茲里還曾和謝天福一同到杜拜旅遊。

納茲里是首相署的「法律」部長,既然有了這樣的“背景”,由他來為謝天福和慕沙“脫罪”,當然是100%的不恰當。

這情況,不就和當年的「林甘案」如出一轍嗎?納茲里怎麼還明知故犯呢?

又說離題了。

這也難怪,因為這些事件都是千絲萬縷糾纏交錯在一起,談到一件就不能不連想到另一件。
其實剛才要談的是今天在《大馬局內人》讀到的報導。

在拉菲茲申請撤銷案上,其律師說,一個人只要被控以刑事罪,那他就不能在銀行法令下尋求保密。

An individual automatically loses his right to banking confidentiality once he is charged with committing a criminal offence.

也就是說,犯刑事罪者就不能躲在銀行法令下要求保密,更何況此案涉及公款和公眾利益,民眾有知情權。

「養牛案」未了,拉菲茲卻未放棄追蹤沙巴4000萬元政治獻金案。

拉菲茲的大無畏精神令人敬佩,但我也很擔心他的個人安全。

莎麗扎以巫統婦女組主席身份主持官方婦女活動


最近看到莎麗扎常上電視,出席一些官方婦女活動,心裡就很納悶,她不是卸下婦女部長職,“無官一身輕”了嗎?那她是以什麽身份出席那些活動呢?

原來她是以巫統婦女組主席身份出席這些活動的。

真的是不明白,既然反貪會已為她洗脫指控,說她沒有涉及「養牛案」,那首相為何不將婦女部長職位歸還給她,自己還要身兼三職,包括這個給他帶來尷尬的婦女部長職呢?

那邊廂,莎麗扎卻改以巫統婦女主席的身份出席/主持與國內婦女家庭社會發展有關的官方活動,大談婦孺與家庭政策,這樣子做究竟恰不恰當呢?

原本以為,首相可能覺得,反正大選就快要到了,那倒不如等到大選過後再來妥善安排部長們的職位。

但今天看到王賽芝的情況又非如此。

王賽芝恰巧是莎麗扎在婦女部時的副手,就是婦女家庭社會發展部副部長。

她剛因上議員任期屆滿而卸任,今天改由能源副部長諾麗亞接棒當婦女副部長。

說是卸任,其實是“升級”,因為王賽芝現在改當婦女家庭社會發展部門的“顧問”。

覺得這樣的安排好有趣。

前陣子,屆滿或落選部長/副部長大都受委出任官聯公司主席或出國當大使,最近卻就乾脆在該部門內直接“升級”當「顧問」。

可能是我孤陋寡聞吧,之前,從沒聽過政府部門需要一位官委顧問,或讓“前”部長當顧問這回事,這應該是頭一遭吧!

阿都拉時代,則是在首相署製造官位給這些“前”部長級人物,造成與原本部門的職責重疊。

莎麗扎當年落選後,阿都拉為她在首相署內製造一個回教婦女部門即是一例。

能源副部長諾麗亞改當婦女副部長,那她留下的能源副部長空缺又由誰來當呢?這點媒體沒有進一步報導。

總之,首相迫不及待為婦女部委任一位新副部長,反而不急著為正部長這個位子找一名女性來做,似乎有點不合常理。

可以預見,莎麗扎將繼續以巫統婦女組主席的身份出席,或陪同首相夫人參加各種有關婦孺課題的官方活動,一直到大選為止。

至於恰不恰當、合不合理?

可能有人會說,反正在這個國家,政黨就是政府,政府就是政黨,兩無分別,何必執著在她是代表政府還是巫統?

那就讓大家自己去下判斷吧!

Monday, 19 November 2012

一個失序的城市(6):缺乏完善計劃的達邁路


座落在達邁的第三家醫院就快要建好了,至今,尚未聽到當局要如何解決該處嚴重失控的交通問題。

之前就曾提問,該處地窄人稠,是否適合在該處建醫院?

一家已經嫌多,當局為何會允許三家醫院都先後集中在該處?難道不知道該地的交通已經夠繁忙了嗎?尤其是在每天上下班及上下學的時段,該處交通嚴重阻塞的情況就可想而知。

記得之前當局開了一條路,好讓車子可以從達邁路轉進金麟園路抄捷徑到哥隆邦嗎?

利用這條捷徑的車輛已愈來愈多了。

在達邁路和通往金麟園的十字路口,由於從路陽轉進金麟園路口的車子流動量大幅增加,而來自里卡士的車輛因為須讓來自路陽的車輛先轉進金麟園路,造成這些來自里卡士的車輛大部份時間都在大排長龍。

而轉進金麟園路的車輛也時常大排長龍,何解?因為兩家醫院的入口,都是從金麟園路轉進去,而這兩家醫院的入口,離開十字路口的交通圈分別不及30米和50米。

於是,你可以想像,只要有車子要轉入其中一家醫院的入口,後面的車子也就無法往前移動。

明知前面已經動彈不得,一些司機還是要往前擠,結果車子就是塞到交通圈的路口去。

一些司機就是怕吃虧似的,自己明明不能往前進,但他就是要把別人的路口也塞住。

是的,我們的公民意識,就是缺少了一份禮讓精神。

這個城市,仿佛都是嚴重缺乏泊車的空間,醫院更不例外。

於是,整條金麟園路的兩旁,永遠都泊滿了車子。

原本就不寬闊的雙向單線道路,被迫成了單線單行道。

在這交通繁重的達邁和金麟園十字路口,是不是時候應該改裝交通燈了呢?

不改裝交通燈,也應該畫上黃線吧!

Friday, 16 November 2012

來屆大選重啟「首長輪任制」?


最近,有人提出恢復「首長輪任制」,其實也不令人感覺意外。

提出這建議的是民統根地咬區部主席,他也是冰谷區州議員。

大家如果記得,當年爲了爭取嘉達山杜順和華裔選票,敦馬向州民承諾,一旦由國陣執政,即在沙巴實施「首長輪任制」,由馬來人、嘉達山和華人輪任首長職,兩年一任。

這個承諾果然發生作用,1994年州選後,原本團結黨以25對23席再度執政,卻因眾叛親離而將州政權拱讓,改由國陣執政。

敦馬也兌現其諾言,先由巫統沙加蘭開始,讓州內三大民族領袖輪流擔任首長職。

東博是輪任制的首輪嘉達山領袖代表,但他并沒有完成其兩年制,因在1999年州選後,雖然國陣繼續執政,首長卻改由來自巫統的奧蘇擔任。

東博僅當了10個月的首長,在1999年大選後飛到半島改當聯邦部長至今。

其實,就算如此,州選後的首長職仍應該繼續由嘉達山代表擔任,不知為何當時的嘉達山領袖沒有為此爭取,時隔13年後重提此課題,似已太遲。

而且,嘉達山領袖在2003年還有第二次當首長的機會,不知為何當時又白白錯過。

那是當章家杰從奧蘇接任首長兩年後,原本又輪到嘉達山領袖來擔任,卻因一些不為外人所知的因素下,改由慕沙接棒。

巫統和團結黨一直都不贊同「首長輪任制」,巫統認為本身是國陣最大黨,因此,首長人選來自巫統乃合情合理。

團結黨的理由更不言而喻,就是因為有此「首長輪任制」的承諾,導致百林當年痛失苦守九年的江山。

也因如此,輪任制也只實行了九年,這九年期間,沙巴出現了七位首長。

2004年的州選首次配合全國大選同步舉行,那是阿都拉從敦馬接過首相職後的首次大選,國陣取得前所未有的大勝,沙巴也不例外。

「首長輪任制」也因而被中止,從此改由巫統領袖無限期的擔任首長,也就是慕沙,至今也恰好是九年。

大家也幾乎都忘了有「首長輪任制」這回事,這次由國陣成員黨之一的民統提出,以繼續當年未完成的任期,似也名正言順。

針對此,慕沙也不能說“拒絕”,否則就顯示自己的“戀權”,只能說“有得商量”,但“應該先在國陣內部提出討論後才向外公佈”才是。

到底「首長輪任制」行不行得通?“輪任”還是“不輪任”,大家只要拿過去18年來,在國陣的政權下,首九年(有輪任制)的政績和後九年(無輪任制)的政績來對比一下,相信大家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我覺得是各有利弊,也不是說輪任制度本身好不好,最重要的是在人選本身。

不是時常說要選賢與能嗎?

如果爲了實行輪任制而勉強選人,那也不是一件好事。

倒過來,如果讓首長無限期的擔任下去,那濫權事件就很容易出現。

回顧過去50年來,的確也是如此。

沙巴爲什麽會有所謂的“九年鐘擺效應”?說穿了也不會讓人驚訝。

幾乎每屆政府上臺,頭一屆必有所表現,但在次屆連任後,貪腐現象就開始顯現出來,不管是權力上或思想上的,無一例外。

不就有句話說:「權力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嗎?

那位民統州議員提出恢復「首長輪任制」也罷,他還建議採取4-4-2制來輪任。

何謂4-4-2制?

根據報導,就是將原本各族兩年一次的輪任,改由馬來人和嘉達山首長各任四年,但到了華人首長則只能當兩年。

嘩,這是什麽制度?這是什麽邏輯?

憑什麼馬來人嘉達山人可以當首長四年,輪到了華人,卻只能擔任兩年?

難道華人選票對這位民統州議員來說再也不重要?

還是華人在國陣這個大家庭里也可有可無?

這樣講,好像自己也種族主義起來,問題是,如果對方從種族角度來看待事情,你是否也要從他的同一個角度來看問題?

是的,已經50年了,這個國家,還是從種族與宗教角度來看待事情,這很可悲啊!

Wednesday, 14 November 2012

若重奪雪州,黑風洞就禁建公寓.....


黑風洞旁建29層高樓事件之進展,真是荒謬之極。

昨天,首相向該地居民開出條件,只要國陣在來屆大選重奪雪州政權,就取消黑風洞豪華公寓計劃。

今天讀到劉天球回應說:雪州政府早就已向發展商發出“停工令”。

你看,何須等到國陣奪回雪州政權?民聯州政權現在就可以指示停建。

倒很想知道,首相知道此公寓計劃,是在當年國陣時期所批下來的嗎?

發展商是被視為首相概念股的上市公司Dolmite,地址就在黑風洞附近。

報導說,計劃早在2006年就已提出申請,2007年獲州政府批准。

根據劉天球指出,所批准的計劃除了爭議中的29層豪華公寓,其實還包括另一座25層公寓、以及8層辦公樓、6層停車場和4層店屋。

2007年,那不是基爾還當雪州大臣的時候嗎?爲什麽當時沒有人提出反對聲音呢?

為什麽要隔了5年後,國大黨才來出聲?

而且是由前國大黨主席也是前工程部長三美威魯率領300人,包括黑風洞管理委員會成員,在該地進行示威。

三美威魯的“突然”出現,不覺得很令人意外嗎?我以為他已被派到印度去當大使了。

是因為大選快到了,純粹爲了撈取選票?

否則,自從納吉上臺,每年屠妖節都到黑風洞去一趟,爲什麽都沒有人向他提出這項課題,一直到現在?

向人民開條件,一向是納吉的拿手好戲,不是嗎?

但請看當地市議會主席的談話:

“(當年)市議會基於多方面的考量,同時8個主要的相關部門,除了環境局給予支持及同意下,於2007年批准並發出發展准證。

由於環境局並不是決定此項發展計劃的主要部門,儘管環境局當時表示不支持這項計劃,但並不影響發展准證的發出。”

可見那可不是一項倉促的決定,而是經過8個主要部門所集體批准的。

環境局基於建築物與石灰山的距離太接近,因此不批准該計劃。

我覺得這個理由非常合理,但,當局還是選擇發出准證,“因為環境局不是主要的決定部門”。

政府根本就不注重環保,不止在此發展計劃上,其他對環境帶來影響的發展計劃也是一樣,就“因為環境局不是主要的決定部門”。

山埃採金、稀土、石化、核能等計劃,不都是這樣嗎?

所以我一直說,有必要提高政府官員們的環保意識。

Monday, 12 November 2012

不是不願讀,而是不得其門而入


有時我想,國家教育,是否應該交給專業的教育工作者去做?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換一個教長,就改一個政策,叫家長孩子們無可適從。

所謂百年樹人,教育畢竟是千秋大業,不應該僅憑從政者的喜惡,或幾時靈機一動又塗塗改改,苦的是家長和孩子們。

這些年來,我國教育政策就是這樣的朝令夕改,不見得我們的教育水平又有所提升。

試想想,一個政府已經如此,假設換了政府,豈非就要徹底來個改頭換面?

上周,我們創意無限的教長,也是我們的副首相突發奇想,說爲了提升學校理科生的比例,考慮以扣稅方式讓家長鼓勵他們的孩子念理科。

對這個國家,我只能說很失望。

你看,我國政治人物的政治水準,就能夠這樣,人民的素質,又如何提升?

教長爲什麽會提出這麼荒謬的建議?

原來,今年報考SPM的理科生,只占了20%的比例,比教育部所訂下的60%相差太遠。

教長說:除了家長獲得扣稅優惠,學生還能享有獎學金和免費課本。

他希望這樣子做,到了2014年,理科生人數就能增加到30%。

他還說,根據報告,學生不熱衷理科的原因是“實驗室設備不全,缺少師長鼓勵以及師資短缺”。

事實真是如此嗎?

據我所知,不是學生不熱衷於讀理科,而是欲讀卻不得其門而人。

眾所周知,一向來,學生都是比較難進理科班,必須是精英中的精英才能獲選。

我讀書的時候是如此,到了我孩子的時代還是這樣。

當年我因為轉校,從鄉下轉去城市,學校把理科班的學額留給本校生,我這個外來生就只能進入文科B班。

中三成績最好的讀理科,次好的讀文科A班,三等好的讀文科B班。

我的成績屬於“最好”,但因為是外來生,只能和那些較差的本校生混在一起。

那是在70年代,40年後,只有成績最好的學生才能讀理科的情況并沒有改變。

最近,太太的一位朋友也是費盡唇舌,才成功讓她的女兒明年就讀理科班。

所以,究竟是理科班難進,還是學生本身不屑讀理科?這兩極現況必須先厘清才好下判斷。

以扣稅獎金免費課本給理科生做獎勵,對文科生更不公平。

讓專業的教育工作者來想法子吧,至少,他們可以先去除掉政治上的考量。

Friday, 9 November 2012

金鳳凰究竟含不含有害人體抗生素?


金鳳凰產品能不能食用?真的被搞糊塗了。

根據砂拉越獸醫局幾天前的化驗報告,金鳳凰產品含有過量氯霉素(Chloramphenicol)抗生素。

砂拉越獸醫局還說,這種抗生素,通常只適用在狗貓等家畜身上,不適合人類。

但根據衛長昨天透露,衛生部食品安全組在化驗31份樣本結果,金鳳凰產品不含氯霉素(Chloramphenicol)抗生素。

那身為一名消費者來說,金鳳凰產品,究竟能不能食用呢?

我能不能做這樣一個結論:既然是在東馬發現金鳳凰產品有不適合人類用的抗生素,那沙砂東馬兩州人民最好不要食用;而既然衛生部在半島沒有在金鳳凰產品發現抗生素,那半島人民就繼續安全食用吧?

但,砂拉越獸醫局所發現抗生素的產品,可是從西馬巴生進口的呢!

當時爲什麽沒有即時指示商店將金鳳凰產品下架,直至進一步確認為止?

覺得衛生部在處理事情的方式上,真的有待提升。

根據報告,當不利新聞一出時,全國已經禁售。

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我看到超級市場仍然照賣不誤。

衛生部的指示也很奇怪,因為根據新聞報導,雖然“禁售”,但金鳳凰食品工廠仍可繼續操作。

不是應該即刻切斷產品的源頭,就是其加工廠嗎?

剛讀到新聞時,原本並不以為然,禽畜被打針,乃眾所周知的事,因此,當新聞報告金鳳凰產品被發現含有抗生素,並不特別令人驚訝。

因為若說完全沒有抗生素,那反而要讓人懷疑。

可是,衛生部的化驗結果,卻是“完全不含”抗生素,那有可能嗎?

令人驚訝的是,爲什麽東馬獸醫局和西馬衛生部食品安全組的化驗結果,卻可以如此南轅北轍?

衛長廖忠萊也表示不懂,爲什麽獸醫局的報告與其部門的化驗結果不同。

他也質疑,砂拉越獸醫局是在8月針對金鳳凰產品進行化驗,爲什麽要遲至11月才公佈化驗報告內容。

這點,砂拉越獸醫局有必要向公眾解釋一下。

Thursday, 8 November 2012

環保和發展,只能選其一?


環保與發展,兩者不能並行?

記得當年的林敬益部長來到本州,在馬廖盆地(Maliau Basin)森林保留區課題上,問了州民一個殘酷的問題:要猴子還是要發展?

這個保留區,原本已被列為一級森林保留地,但最後究竟有沒有保留下來?我不知道,因為後來媒體就沒有報導了。

只記得森林局總監有一回承認:州政府批准在馬廖盆地緩衝區繼續進行伐木活動。

他說:伐木雖然會帶來破壞,卻是到一個可以接受的程度。

什麽叫可以接受的程度?這可是很主觀的。

忽然想起這件事情來,是因為在報紙讀到這位森林局總監,這幾天在一個「婆羅洲心臟計劃」國際大會上致辭時,自詡為「森林塔利班」。

他說,他不惜以强硬態度和採取積極行動去捍衛和保護州內森林不會繼續遭到非法伐木活動的威脅。

他說一個多月前當威廉王子夫婦到來沙巴參觀丹農谷(Danum Valley)時,他也是那樣告訴威廉王子。

我腦里浮起了一個疑問:如果真是以強硬態度和積極行動去捍衛和保護州內森林區,爲什麽還會允許在這些保留區進行伐木活動,“到一個可以接受的程度”?那不是很矛盾嗎?

聽起來令人感覺可笑可歎也很可悲。

政府官員的環保意識,真的有必要再給予提高,而不是聽他們說一套做一套,貽笑大方。

還記得幾年前,也是鬧得滿城風雨的煤電廠課題嗎?

原本要建在拿篤的煤電廠,由於受到拿篤居民的反對,當局遂建議移到山打根,沒想到山打根居民也反對,最後又建議搬回拿篤去。

最無厘頭的是首相也來插一腳,提出將煤電廠建在拿篤聯土局(Felda)的墾殖區里。

他的理由是:聯土局墾殖區屬於聯邦土地,當地居民沒有反對的理由。

他知不知道拿篤墾殖區的土地,是州政府當年慷慨“捐出來”給墾殖民去做耕種的?

不是給聯邦政府去建煤電廠或其他用途的啊!

連這種基本知識都不懂,我身為這個國家老百姓之一,聽了悲切之極。

後來,在各方包括環保和民間組織不斷反對之下,州政府終於宣佈停建。

沒想到時隔幾年,那天才從報章知悉,原來州政府如今是以天然氣發電廠代替煤電廠,地點仍在原地。

問題是,根據報導,這個天然氣發電廠計劃在該處“抽沙填海及築路伸進海面一公里,摧毀大片紅樹林和五千噸珊瑚之餘,工地污染直接排入海面”

這樣的環境污染與破壞,與建煤電廠所帶來的環境破壞,恐怕有過而無不及。

環保協會問得好,這個代替煤電廠的天然氣發電廠計劃,其「環境衝擊評估」是否已通過批准呢?

說到這,不禁讓我想到在金馬利正進行得如火如荼的天然氣終站興建計劃,是否也有通過「環境衝擊評估」呢?

那天經過該區,一路上風光明媚,美麗的海岸綫,如果是在國外,可能已被發展成為一個旅遊區。

如今卻將成為一個石油和天然氣計劃中心,希望與砂拉越美里鎮比美。

可能就是因為如此吧,所以沒有聽到金馬利石油天然氣終站興建計劃的反對聲。

是的,環保和發展,是否只能選其一?

不過,和半島人民比起來,我們還不至於太差吧!

在半島,已經遭到其他國家拒絕的工業活動,我國卻照收不誤。

山埃、稀土、化石、核能....。

不止照單全收,還要給予免稅獎掖對方。

代價是什麽?代價是賠上了人民的健康和生命。

利令智昏,令高官們無法作出理智的決定,不顧人民安危。

環保意識,不是光靠說而已。

首相在海外,說國家將致力節能減碳,往環保工藝邁進。

首相還說,國家將研究水力發電,然後探討其他如太陽能的再生能源。

這是三年前在法國說的。

事實看來卻是另外一回事。

這幾年,未見國家在再生能源課題上做了什麽探討動作,反而還提供免稅等獎掖給油氣業者,非要等到油盡燈滅才願罷休。

是的,我國位在赤道,也有許多大小河流,爲什麽不往水力太陽能甚至風力等再生能源去探討可行性?

環保與發展,兩者不能並行,非要取其一不可?

Wednesday, 7 November 2012

Stag-bull股市與綜指背道而馳


近來股市有個怪現象,便是綜指屢破新高,如果沒錯至今記錄是1672點。

但綜指揚升,與市場的低迷買氣毫不相襯,綜指與市場,根本就像是兩個世界。

兩者背道而馳。

如果資金都在往外流,那是誰在撐著股市的綜指?

可能就與國債往內舉債一樣,綜指就靠國內基金來托高吧!

雖說綜指屢破新高,如果你就結論告訴人家說這是牛市,恐怕要笑死人。

經濟有所謂的stagnation(停滯)或stagflation(滯漲),我想股市也一樣會有所謂的stag-bull,姑且叫它「滯牛」吧!

先注明一下,stag-bull是自創新字,不知來日會不會收入Oxford詞典里?一笑!

股市怪現象,除了綜指屢創新高而市場水盡鵝飛,新股上市股價亦屢探新低。

之前跟大家討論的Astro,前天再破新低至2.61。

真擔心Astro雇員和以為執到寶的Astro訂戶們,他們會不會有受騙的感覺?

還有那些MITI的土著股份呢?不要告訴我待會兒又要找EPF來幫他們救市。

今年最大上市股便是聯土局的FGV,這幾天再次面對重重賣壓,今天做最低4.60元,比起九月最低4.57不遠,跌回上市價4.55元,可能也是遲早的事情。

上一回,就找了EPF來托市,這一回,恐怕又要EPF出馬。

上回有說到,爲了減少墾殖民的虧損,聯土局同意接管墾殖民的銀行貸款。

報導說,墾殖民每個月只需攤還50元給聯土局,不計利息,為期5年。

5年後又怎樣?報導沒有說。

我大約算來,每名墾殖民貸款4,000元,五年後也只還了3,000元,剩餘的1,000元如何解決?難道由聯土局注銷?

就算聯土局不計利息,FGV股價不跌破發售價4.55元,墾殖民還是有所虧損。

因為當初銀行提供貸款的時候,向每位墾殖民申請者收取200元的處理費(processing fee)。

假設有100,000名墾殖民申請貸款,銀行就淨賺了2千萬,成了最大的贏家。

其實,墾殖民只申請區區4,000元,認購800股FGV,銀行卻收取200元處理費,這費用占貸款的5%,太高了吧!

Tuesday, 6 November 2012

現代的孩子看不懂繁體字?

環保站送來了幾捆兒童讀物,覺得丟掉好可惜,拿給學校老師,看是否能夠放在圖書館或分送給學生們。

老師看了看說:繁體字,學生們看不懂呢!

我愕了一下,接過來看,果然是繁體字。

眾所周知,台灣出版的書都用繁體,大陸的書則用簡體。

雖然孩子們在學校里學的是簡體字,但,真的會看不懂繁體嗎?

可能是我先入為主吧,總覺得繁體字比簡體字好看,尤其是寫書法,看到學生們用簡體寫書法,總覺得哪裡缺一撇或哪裡少一劃,總之就是不好看。

不懂爲什麽大馬當年要改用簡體。

就算如此,從繁入簡,總有跡可循,不會變到哪裡去,怎會看不懂?

像我的孩子,讀大陸版台灣版都沒問題啊!

雖然他們在學校也同樣學簡體,但孩子也同意繁體比簡體字美。

當年中國為何會改用簡體字?如果沒錯,理由是繁體字太多筆劃,人民花太多時間在寫字上,怕會追不上新潮流新時代。

當時甚至有高官建議將漢字羅馬化呢!就是用英文字母來代替。

這樣的建議,真是不可思議。

幸好最後沒有實行,否則現在大家看到的大陸書,很有可能不再是方塊字,而是以ABC拼出來的華語字呢!

例如「華語」就要寫成「HuaYu」,「中國」就要寫「ZhongGuo」。很離譜是不是?

其實,現在大家都普遍用電腦了,很少寫字,繁體簡體與否應該都不成課題了。

當然“電腦化”也有它的缺點,比如說,因為少寫字了,覺得自己現在寫的字就很難看。

提到電腦字,以前用「中文之星」,發現很多繁體字都找不到。

例如「頭髮」的“髮”,打出來就變成「頭發」。

現在改用「搜狗」,才把「頭髮」的“髮”找回來。

姓名方面,「鍾楚紅」的“鍾”,很多人還是打成「時鐘」的“鐘”。

「杜乾煥」的“乾”(qian),報紙時常錯打成“干”(gan),變成「杜干煥」,連讀音都變了。

杜乾煥先生為何沒有去信向報紙抗議呢?

過年時,也曾看到報紙將「春滿乾坤」寫成「春滿干坤」。

爲什麽我比較喜歡用繁體?因為覺得繁體字較有意思,它是象形字,也較有美感。

就拿「國」字來說吧!

那天讀到一篇文章(練乙錚:唯有去「國」方可中國),把「中國」兩字詮釋得很好。

作者說:「中」是中庸、中正,不偏頗;「國」是疆界包圍着地域(「或」與「域」古字相通),有守護意義,提供一種安全感覺。可是,共產黨不講中庸,「中」字變成「以我為中心」;在其專政性格底下,「國」即疆界裏只有一個王。

但在簡體字,「國」變成了「国」。

原本的簡體「國」字裏面只有一個王,後來「王」字多了一點變「玉」。

那多出來的一點,代表著老百姓。

覺得有點不解,中國即然是共產黨國家,應該是「以民為主」,怎會同意將「國」字里的“或”字換成「王」字,而人民卻只以那一個小“點”做代表?

Monday, 5 November 2012

百層高樓變128層高樓


以為百層高樓計劃早已擱置。

因為在七月間,當首相宣佈將國際金融區改名敦拉薩中心(TRX)時,隻字未提百層高樓的進展。

大家如果記得,當納吉接任首相職位時,在ETP計劃下同時公佈三項超級巨型大計劃,便是在吉隆坡建造國際金融區、大馬城和被稱為獨立遺產大廈(Merdeka Heritage)的百層高樓。

九月間,卻讀到國投否認百層高樓將增建的傳聞/新聞。

當時的傳聞是說這耗資50億的百層高樓將增建20樓至120層樓。

國投回應說,百層高樓只是將高度從原本509公尺調高至600公尺,那是爲了興建尖塔,100層數保持不變。

言猶在耳,聯邦部長儂吉上周卻在國會透露,百層高樓的總高度,不是之前宣佈的100層,而是高達118層。

部長說,由於國投尚未符合六項條件,因此興建百層高樓計劃申請未獲市政廳批准。

即是說,國投的確已將百層高樓的樓數增加到118層,只是有待市政廳批准。

既然如此,國投當初又何必否認?

而且市政廳早在今年5月17日就“批准”增建118層高的大厦了,國投為何否認?

聯邦部長說,國投已符合了5項條件,唯第6項未獲解決。

第6項就是:

6. 解決所涉及的私人土地及政府土地的徵用問題。

據說,實際高度還不止118層樓,因為還要增加10樓高的“尖塔”或“天綫”,因此,高樓的實際高度將達到128層樓高。

聽起來真是匪夷所思。

國投也否認將徵地來擴建道路。

這是否意味著,國投將無法符合第6項條件,百層高樓計劃將因此告吹?

問題是,交通已經夠擁擠,辦公樓有供過於求現象的吉隆坡,是否需要像這些的超級巨型計劃?

就是包括TRX、大馬城和這百層高樓在內?

當初說百層高樓建築成本將達50億,但我敢100%肯定,就算層數保持在100層,屆時50億元將不夠用,更何況如今證實將增建至118層再加10層高的“天綫”?

若以比例計算,成本至少將增加20%至60億元,若把通膨率也算進去,最後成本將增倍至100億元。

我暈了!

相比之下,高162層的阿拉法塔造價也只需46億馬幣。

當然,眾所周知,我國成本一向都比人家高,而且不是固定價,它還會隨計劃進度愈升愈高。

至今我仍不明白國投為何要建這毫無意義的百層高樓。

若說要爭全球第一高,和杜拜的阿拉法塔比起來,「獨立遺產」大廈根本望塵莫及。

但我相信那也不是國投的意思。

記得當初是由首相宣佈要建的嗎?

由於引起惡評,首相才說是國投的計劃,政府沒有花一分錢。

這,你相信嗎?

Friday, 2 November 2012

大選日期 很容易猜


覺得預測大選日期這個玩意很不好玩,尤其是屆期愈來愈近了,就算猜不中亦差不遠矣。

還是有很多人樂此不疲,尤其是民聯領袖們。

幾天前,就讀到林吉祥說,年底大選的可能性有40%,明年初大選的可能性有60%。

我讀了哈哈大笑,覺得林吉祥這樣子預測,當然是100%中的。

何解?各位請看,2012年只剩下11月和12月,納吉最遲需在明年三月宣佈解散國會,明年大選的可能性就唯有落在一二三月里。

以前讀書的時候,在數學課學到了“或然率”(probability)。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當你往空中擲一枚硬幣的時候(toss a coin),你拿到“頭”還是“字”的或然率,皆是一半一半,各50%。

這樣子說大家應該明白吧!

林吉祥爲什麽說年底大選的可能性是40%而明年初是60%呢?

因為今年只剩下兩個月,而明年有三個月的可能性,一共五個月,以“或然率”算,每個月的或然率是0.2,那今年底(兩個月)和明年頭(三個月)的或然率當然是0.4對0.6,就是40%和60%啊!

所以我說這樣的預測一點都不好玩,不懂爲什麽林吉祥那麼喜歡預測大選。

解散國會是首相獨有的權力,他要幾時大選,總之是在上回大選日算起的五年內。

愈接近這個deadline,當然你的猜中率就愈高。

當然首相他可以故意和你捉迷藏,他偏偏不要在你估計的日期解散國會,故意讓你猜不中,你又能怎樣?

不過有個事實就是,日期愈迫近,首相就愈沒有什麽黃道吉日可選。

上個月,英國《經濟學人》就報導說,首相納吉錯過了舉行大選的良辰美景,那就是在今年年初。

這點我認同,之前我也曾提過,因為那時首相不是在大派糖果嗎?

問題是,種種不利國陣的醜聞一直連續不斷,叫首相難以作出宣佈。

也可以這麼說,對國陣有利的大選日子稍縱即逝,或一直沒有出現。

這或就是首相無法決定大選日子的原因。

矛盾的是,日子愈迫近,對首相就愈不利,因為可供首相選擇的日期就愈來愈少了。

老實說,我都有點替首相緊張。

http://www.economist.com/node/21564248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index.php?option=com_k2&view=item&id=29463:&Itemid=202

Wednesday, 31 October 2012

彭亨發現新油田?

記得我曾提過嗎?

半島只有兩個產油州:登加樓和吉蘭丹。

首相在八月宣佈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以“採取公平透明方式,研究如何將吉蘭丹、彭亨及登嘉樓開採石油的收益,以現金支付給這些州屬”。

當時我就納悶,彭亨從來不是一個產油州,爲什麽會包括在裏面?

如今真相終於大白,原來國油在彭亨大約160公里的岸外發現了新油田。

可見當首相宣佈成立特別委員會的時候,就知道彭亨岸外發現新油田這回事,否則他不會無端端把彭亨包括進去。

可以說,特別委員會的成立,根本是為彭亨而成立的。

但,不知爲什麽,我還是質疑這新油田的地點,它真的是座落在彭亨岸外嗎?

根據報導,這個新油田座落在Bertam油田PM307區。

這是由首相昨天親自公佈的好消息。

他說,估計新油田的每日生產量可達1.75萬至2萬桶。

但我想起首相說過,油田必須座落在產油州的3海里(約5.6公里)水域內,該產油州才有權要求石油稅。

這便是聯邦拒絕付石油稅給吉蘭丹的理由。

但,彭亨所發現的油田,卻座落在160公里外呀!

這點首相沒有否認,他說那個區域是屬於聯邦的權限。

因此,他說:我們會把石油收益的5%用現金付給彭亨。

而且數額也算好了,首相說,大約是1億元。

彭亨大臣當然開心,他說:有了一億元,彭亨不會再有赤字了。

慢著,當初首相給予特別委員會六個月的時間去探討去研究。

從八月算起,時間只過了三個月,難道這個委員會效率特別高,只需一半的時間,就做出了建議?

(讓我想起差不多同一時間宣佈成立以調查本州外來移民的皇委會,至今究竟成立了沒有?或投入了工作沒有?對這相信大家都一無所知。)

這個石油特別委員會所探得的結果是什麽呢?似乎還沒有公佈呢!

從首相的語氣,這個委員會探討研究的結果,似乎就是:用現金來支付有關的5%石油稅。

這不與之前首相所宣稱的一樣嗎?那又何必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來探討研究?因為首相早就做了決定啊!

Tuesday, 30 October 2012

獨中國中化,華小國小化

首相說,丹中學生“必須”報考SPM,他們也“可以”報考統考;還說這是一個有創意的解決方案,一個雙贏的局面。

注意到首相的用字嗎?SPM是“必須”報考的,而統考是“可以”報考的。即是說,前者是compulsory,一定要考;後者是optional,可考可不考。

如果是獨中,不應該是統考“必須”報考,SPM是“可以”選擇的嗎?

既然這樣,丹中還能算是獨中嗎?

當然我們理解首相的“苦衷”,如慕以丁所說的,政府是不可能批建一所新獨中的。

所以才有了這樣一個折中的做法,如首相說的,以取得雙贏的局面。

那我們就接受丹中不是獨中的事實,不要硬硬指鹿為馬,因為它只能算是一所私立中學。

奇怪的是,廖忠萊卻否認丹中學生“必須”報考SPM這項事實。這可是首相親口說的呢!

那麼是誰說的話算數?首相還是廖忠萊?

丹中還需要邊建邊爭取或邊厘清嗎?

落成後,丹中學生到底是“必須”考SPM還是UEC?

與其到時才來確定,不如現在就來厘清,白紙黑字,口說無憑。

否則此例一開,政府以後會不會也指示所有私立中學,包括獨中在內,所有學生都“必須”考SPM,而其他考試,包括統考在內,則是屬於“optional”的考試。

在《教育大藍圖》的初步報告,教育部欲華淡小採用國小國語課本,說是要提升華淡小的國語水平。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假設丹中如馬華領袖說的是所獨中,那強制獨中生須考SPM的做法,與華淡小採用國小課本的做法異曲同工?

總括一句,就是要將國家教育最終完全統一化單元化。

如果丹中是獨中國中化的始俑,那華小採用國小國語課本,不也是華小國小化的前奏嗎?

也許我這樣說很強詞奪理,但這也反映了政府的所作所為,不能給人民帶來信心。

我也是人民之一啊!

雖然我也認為,華裔學生的適應能力一向很強,但問題不在這裡。

記得當年政府把國語列為必及格科嗎?連敦馬後來都不得不承認,華校生的國語考得比馬來學生好。

問題是,教育部是否太過強調國語的重要性了?

比如說,國語節數將從目前的每週180分鐘增加到270分鐘,然後學校還可為學生每週5小時的增加額外國語課,那就使國語節數高達570分鐘。

你說教育部這樣的建議是不是瘋了?

每週180分鐘(3小時)我都嫌多了,如今還要增至270分鐘(4.5小時)再加5小時補習。

需要花這麼多時間在國語課上嗎?

爲什麽不撥多一些時間在其他課程,包括英語課程在內?

然後,爲什麽是四年級?小學生們在四年級忽然改用國小國語課本,可適應得了?

我也不認同自民黨彭育明說的,華裔因為“自己的得失感和民族執著而妨礙孩子加強學習的能力”。

彭育明是沙巴自民黨的副主席。

首先,華淡小採用國小國語課本就能加強孩子的學習能力嗎?這只是一個假設,只怕是弄巧反拙。

再來,他說“大馬華人有責任把國語學好,國語絕對是團結我國各族的重要橋樑,有助於建立國人對大馬民族的認知感”。

讓我一時錯覺,以為是敦馬在說話,或說這話的人是鄭全行還是邱家金。

拜託,他說得好像大馬華人拒絕讓孩子們學國語。

沒有人拒絕學國語,華族只是不認同將華淡小採用與國小一樣的國語課本。

這點彭育明要弄清楚後才好開口說話啊!

Monday, 29 October 2012

若非人為,難道是act of God?


幾乎每年國家稽查報告出爐後,總稽查司安比林必會接受媒體訪問,今年亦不例外。

今年他說,政府部門多年來屢犯的財務管理弱點,皆擺脫不了人為因素(human factor)。

覺得他說這句話好奇怪,說是「財務管理弱點」已算是客氣話,說白了就是官吏「公開貪腐行為」。

這種腐敗行為,當然是人為,不然是神使鬼差不成?難道是act of God?

報告出爐後,高官照例對外說會深入調查并對相關人士採取相關行動,後來深入調查如何,有沒有採取相關行動?相關人士有沒有被對付?人民皆一無所知。

到了明年,輪到別的部門「財務管理弱點」被揭發,至於先前被揭發的部門,大家又忘得一乾二淨了。

不能苟同安比林對國債攀至新高之看法。

他說,政府向國內舉債,以減少匯率風險和成本。

爲什麽向國內舉債會減少匯率風險?

那是怕馬幣走弱,對馬幣沒有信心嗎?

如果預見馬幣走強,那就應該向外舉債。

更令人擔心的是,安比林說,政府向國內舉債,主要對象是EPF。

去年的國債總額4561.2億,其中有多少來自EPF?安比林沒有透露。

再把那些由政府擔保向EPF舉債的GLC數額算進去,人民擔憂恐怕又要加一層。

向內舉債就不用擔心嗎?政府沒有匯率風險,雇員卻須承當EPF不付高息的風險。

走筆至此,雇員看到真相了嗎?

那便是,羊毛來自羊身上,政府派錢派上了癮,這些錢從何來?原來還是來自雇員自己的身上。

安比林只給政府部門和機構整體表現打60分分數,若是許子根的KPI,又不知打多少分?

高官到底對稽查報告有多認真?

從蔡細歷的談話就可知一二。

他說國家稽查報告不會影響人民對政府的支持率,否則國陣早在50年前已經倒台。

有這樣的領袖心態,國陣還能如何進步?你說。

Thursday, 25 October 2012

Astro表現今年第五差


怎麼搞的?今年三大上市股FGV、IHH和Astro,表現最差的,竟是上週五重作馮婦的Astro?

財經版說:它是今年來首日上市表現第五差的“新”股。

難免叫人質疑,它的IPO價值是否被高估了。

相比之下,FGV發售價4.55元,溢價1元至5.55元最高,一度跌至4.57元最低,目前保持在4.70元。雖然將來走勢如何難料,至少也還未跌破價。

IHH發售價2.85元,最高3.29元,最低也有3.01元。

唯Astro表現最不濟,上市當天漲至最高3.11元,第二天就撐不住而跌破了發售價,甚至跌至2.70元後才回彈。

其實,上市當天我也質疑了,因為之前就有說機構投資者認購率超額30倍,公眾的認購率又超額7、8倍。

但是,很多認購者都獲得股票,幾乎有買必中,並不會那麼難哩!難道所謂的超額只是給人一個假象?

而且,上市當天,看到拋售者多過購買者,那些超額的認購者,爲什麽未在上市當天踴躍搶購呢?這不也是奇事一樁嗎?

幸好在星期三(T+3)那天,Astro獲得支撐才止跌回升,那又是什麽一回事呢?

記得我提過貿工部(MITI)批准的土著部份嗎?土著股份多達7.2億股。

據說MITI批准的土著股份獲得CIMB等銀行的100%貸款,當股價節節敗退的時候,銀行是不是要margin call?

這樣子跌下去怎麼得了?原本要扶助的土著股權,反而害了他們?

我想,T+3後來的購興,應該是來自一些大戶,以免這些土著股份被逼倉。

之前也說過了,Astro重新上市,有70%是大股東獻售,並非爲了公司籌資。

記得Astro兩年前才私有化嗎?短短兩年後又尋求上市,用意何在?

Maxis如此,Armada也是,都是同一個老闆,樂此不疲,難道這不可疑嗎?證監會卻照批不誤。

此外,由於票據龐大,基礎投資者(Cornerstone Investors)的部份股票是沒有鎖定期限制的,就是說,這些投資者可以隨時拋售手裡股票。

基礎投資者的股份是4.3億股,假設一半可以立即套現,那就是驚人的2.15億股湧入市場。

可見Astro還會繼續面對賣壓,大家無需急著進場。

Wednesday, 24 October 2012

財赤· 預算案· 石油稅


首長上周五公佈州財政預算案時,報告今年的石油稅收可達9.4億,比原定目標7.7億來得高。

明年的石油稅收預算是10.3億。

這顯示了早前所提的過去40年來72億石油稅收總額,雖然平均起來每年僅得1.8億,大部份是在近年油價飆漲時所取得的。

2007年:3.65億

2008年:7.51億

2009年:7.43億

2010年:8.27億

2011年:8.31億

假設石油稅是20%而非5%,那只要把上述數字乘以4就是應得的數額,40年來就是288億而非區區的72億;而今年的石油稅收應該是37.6億不是9.4億,明年則達41.2億不是10.3億。

與近年聯邦每年從國油獲得數百億元的稅收比較,覺得這40億左右的石油稅並不過分。

就算把四個產油州加起來(假設四州稅收都一樣,其實登加樓吉蘭丹產量較少),那也不過是40X4=160億,國油絕對有能力付得起,只是聯邦方面的油氣收入將因此減少。

這或也是為何聯邦不肯增加石油稅給產油州的原因。

不止不增加,還以岸外海域為由拒絕付稅給吉蘭丹。

當登加樓非由國陣執政的時候,也以同樣理由扣押登州的油稅。

數月前,首相成立了一個特別委員會,說要檢討當下的石油稅機制。

沙砂兩州朝野領袖聽了,紛紛質疑何以東馬沒有份,還要求首相應該把沙巴砂拉越也包括在內。

我則不以為然,因為從納吉宣佈成立這個委員會時的談話,我相信這個委員會並非要"提高"現有的石油稅,反而是要以另外一種方式來付“稅”給產油州。

首相說:“以現金方式付給這些產油州”。

這另外一個方式,可能對產油州更加不利,就像吉蘭丹被對待那樣。

最令人懷疑的是,彭亨並非產油州,為何也是來自彭亨的納吉竟把它也算進去?

說離題了,說回本州明年預算案。

與聯邦一樣,州預算亦出現多年財政赤字,今年達2.7億(原訂3.5億),明年財赤預算2.6億。

試想想,如果提高石油稅至20%,那州預算不止不會出現財赤,今年反而還會出現可觀的34.9億盈餘(37.6-2.7),明年盈餘則可達38.6億(41.2-2.6)。

油氣是不可再生資源,國油更曾警告國內油氣蘊藏量將在未來30年內耗盡。

既然如此,州與聯邦有必要檢討目前的石油稅率。

但不是以上述的“另外一種方式”取代。

而是應該提高油氣方面的稅率,同時限制開採量,那才是長遠之計。

矛盾的是,政府卻提供各種優惠和獎掖,包括10年免稅給油氣業者。

這個計劃叫環球貿易獎掖計劃(GIFT),之前已經提過。

一旦國家油氣資源耗盡,富了這些業者,國家還剩下什麽?

5%石油稅收已經太低了,政府還要提供優惠獎掖給業者,真讓人懷疑國家領袖們的mentality。

也不明白為何州領袖們可以在過去40年來如此安於現狀。

覺得把石油稅提高至20%是合理的。

這20%稅率,其實比商業稅還來得低呢!

以前年輕氣盛


以前年輕氣盛,常為別人打抱不平,卻也容易為事情生氣。

現在年紀已不小,本該開始修身養性,爲什麽還是容易生氣?

其實也不算是生氣,只是有時會為一些人事問題所困擾,因而常掛心上,想著該如何去解決它,進而胡思亂想。

是的,我喜歡解決問題,不喜歡製造問題。

卻發現人往往喜歡為問題而無中生有,喜歡把問題提出來,但對你提出的解決方法,似乎不感興趣。

專家說人要有同理心,要時時站在對方的立場,為對方設身處地:如果我是他,身在那樣的處境,我會怎麼做。

但是僅有同理心也不行,因為如果自己是對方,身在那樣的處境,我一定會主動去把事情做好,而不是等別人來替我解決。

對方未必會那麼想。

有些人就是帶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在做事,或者是反正會有人來做。

有些人什麽都不做,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噢,這樣講,又似乎很自我自大了!

是的,就是因為很多人都太自我自大了,所以這個社會才會產生許多問題。

人都是看不到自己的,包括自己在內。

眾人皆醉我獨醒,還是眾人皆醒而我獨醉?

有時也會感到困惑,難道我來錯了地方,或者這裡其實并不適宜我?

可能別人看我也是那樣,那我就沒有資格去講別人。

那我就要好好自我檢討。

回顧以往,仔細分析,發現當我生氣的時候,原來往往只是基於這其中一個原因:

1. 因為對方不聽勸告,結果意外的事情果真發生了;

2. 自己太容易相信對方所說,反而上了對方的當。

最近,這兩件事都不約而同地相繼發生了。

是的,當你看見了問題,而不想問題發生,對方卻不聽你的,還是一意孤行,結果事情發生了,這值不值得你生氣?

如果是你,你會生氣嗎?

如果當時聽話,事情原該可以避免的。

爲什麽就是不聽話?是覺得自己對,還是面子放不下?

雖然我的看法證明正確,別人選擇不聽,我不怪他,只能怪我自己的德行不夠。

但我爲什麽那麼容易相信對方?

第一次對方可能是無心的,爲什麽卻還是一而再再而三?

一個人的本來面目,難道其他人都看不見嗎?

信己無私,信他有愛?

如果這就是善解包容,這樣的善解包容,反而害了其他人,不也害了對方繼續造業嗎?

Tuesday, 23 October 2012

黃金買賣計劃沒有回購保證


黃金買賣真的這麼好做?

國行的警惕名單再增加三家至90家。

那爲什麽至今只有三、四家被查封?

查封黃金買賣公司,國行昨天發佈跟進文告。

國行“假設”說:如果案件被帶上法庭,查封資產將由法庭決定去向;投資者可做第三方索償訴訟(third party claim),取回資金或金條。

國行也說:“這些公司資產和資金,跟投資者的資金不對稱。”

也就是說,這些公司的liabilities多過assets。

那些投資者的資金去了哪裡呢?

若是這樣,就算拿回投資的話,最多也只能以pro rata的方式取回,不至血本無歸已經要偷笑了。

但是,要取回本身的投資,卻要等“法庭審結案件後”,當局才提供如何入稟訴訟的資料。

那是要多少年後的時間?

國行說:調查時間取決於案件的數量和複雜程度。

那恐怕是左三年右三年。

而且“涉及國際層面”。

難道大部份的黃金/資金已被偷度海外?所以公司資產和投資者資金不對稱?

國行也承認這些公司已“無法持續營運”、“投資者得到的回酬並非來自真實的黃金交易,而是來自投入計劃的新資金”。

也是我早先說的「龐氏計劃」。

而根據市面報導,覺得此「黃金投資計劃」比「龐氏計劃」更勝一籌。

就是它的2-3%每月回酬,除了來自下綫投入的資金,其實也是來自投資者本身。

公司以貴過市價20-30%的黃金價格賣給投資者,相比之下,區區的每月2-3%利息又算什麽?根本是羊毛出自羊身上。

公司與投資者合約又有這麼一個clause:便是公司不保證回購黃金。No buy back guarantee。
既有白紙黑字的協議,投資者能夠強制公司買回他們的金塊嗎?

國行也指出,取締行動是爲了避免投資者利益受損。

我認為,投資者的利益早就受損了。

貪利受騙,這又能怪誰?

Monday, 22 October 2012

誰應該被起訴,誰應該獲得賠償?


大家都知道,EPF是我國最大的投資基金。

一直以為EPF就像一般投資基金那樣,只買公司股份當股東(shareholder),不會直接參與公司的管理層(management)。

過去我曾那樣寫。其實,投資基金不就應該如此嗎?

畢竟,EPF只懂資金管理,并沒有公司行政管理的經驗。

總稽查司這次在報告里也那樣說。

原來早自80年代,EPF就積極參與了一些聯營計劃,直接做起生意來。

這次的稽查報告就揭露了一個EPF和馬建屋(MBSB)的房屋聯營計劃。

既然是“揭露”,當然是有不當的地方。

這個計劃如何不當?

根據報導,在該房屋聯營計劃下,MBSB委任自己的子公司為承包商,卻因無法如期完工,EPF決定要和對方解約。

在這樣的情形下,是誰應該被起訴,是誰應該獲得賠償?

你會覺得是MBSB或其子公司被訴,EPF獲得賠償吧!

情形恰恰相反,MBSB及其子公司沒有訴,EPF反而還要賠償對方846萬元。

這又是怎樣的一個爛合約?

不止政府合約如此,連EPF也做了這樣一個利人不利己的合約?

稽查報告說,因為合約里沒有注明可賠償EPF,既然EPF要解約,所以要賠償對方。

這是什麽話?EPF要解約,是因為對方交不出貨來啊!那不是應該由對方賠償EPF嗎?

通常的購屋合約,不都有注明發展商一旦無法依約交盤,每天要罰多少錢的嗎?

爲什麽EPF卻在倒貼人家?難道EPF嫌錢太多嗎?但這些都是雇員們的錢呢!

除了846萬元賠償,報告說:由於MBSB延遲提出工程索償,EPF也延遲批准,導致還要額外繳付470萬元的利息。

即是說,EPF需白白付給對方846+470=1316萬元,自己卻什麽也沒得到!

還是要重複一句:這些都是雇員們辛辛苦苦的血汗錢。

Friday, 19 October 2012

AES是一門執法生意


交通部最近啟動的自動執法系統(AES),引起朝野官民不少的抗議聲。

報導說,單單從9月23日至30日的初期階段,僅在14個地區安裝的電眼就拍到了6萬張違規照,而這只是超速駕駛和闖紅燈而已。

試想想,一旦全國實施起來,這個數字不是很可觀?如果每張罰款300元的話,整年下來可夠還預算案的全年開支呢!

原本覺得,實行AES的原意正確,就是可以減少民眾危險駕駛,讓大家奉公守法。

但當讀到報導說,政府沒有出資推行這項系統,而是由兩家私人公司承包外包開罰單,我就發現問題所在了。

政府以抽傭方式給兩家公司做開罰單的工作,讓我把“瓜分”公式抄錄如下:

首500萬張有效罰單,承包公司每張可獲16元,得8000萬元;

次500萬張,可抽至2.7億元;

超過1000萬張以外,每張可抽7.5%;

餘款歸政府。

嘩!如此將執法商業化,把開罰單當成一門生意來做,恰當嗎?

對承包公司來說,當然是罰單開得愈多愈好,因為它就愈多進賬。

那政府的原意是什麽?是要鼓勵公眾多遵守交通規則,還是讓承包公司從中牟利?

此外,如同許多政府工程一樣,有關招標不是在公開的情形下進行的。

政府一直掛在口上的透明度在哪裡?

根據交通部在國會的書面回答,兩家承包公司Ates和Beta Tegap在AES的總投資額是7.17億,而兩家公司的系統供應商Jenoptik和Redfledx的合約僅注明3.12億元,為何會出現4.05億的差額?

更讓人不解的是,原來這兩家公司在陳廣才時代就已經獲頒這單生意了。

但在那時候,國會都還沒有通過AES系統,何以交通部可以先斬後奏?

而且,那已是多少年前的事?時隔如今,是否應該要重新招標?

Thursday, 18 October 2012

40年來石油稅總額僅得72億?


一直想知道國家四個產油州每年獲取5%石油稅額的資料,卻不知從何下手,因為各產油州、財政部還是國油本身,似乎從未公佈過這方面的數據。

例如本州每年獲取多少石油稅收?不止州民,相信州官也一無所知。

倒是記得在吉蘭丹向國油追討所拖欠的石油稅課題上,曾提到每年最少達8億。

爲什麽要追討?因為聯邦拒絕付稅給吉蘭丹,只願以慈善金代替。

昨天讀到新聞,說沙巴在過去40年來,僅獲取了72億石油稅收。

這是兼任財長的首相數天前在國會里透露的。

我懷疑他給錯了數據。

72億平均起來,每年僅取得1.8億?太少了吧?

(羅斯瑪的PERMATA學前教育,在明年的預算案就獲得了12億元撥款!)

我國有四個產油州,單單東馬就貢獻約454%石油和64%天然氣,如果吉蘭丹每年應取得8億稅收,那本州應得的怎止這麼少?

如果5%僅得1.8億,那要求提高至20%,也不過7.2億元,那也不會很過分吧!

當然必須聲明這只是一個平均數據,不排除早年的稅收會比較低,但因為沒有實際數字,只好以平均法來算。

以總數算的話,如果5%稅收等於72億,那過去40年從本州出口的油氣總值僅達1440億(72/5%)而已。

我覺得這個數字不實際,也被低估了。

單單以國油過去三年來每年派予聯邦政府的股息就高達300億元左右,平均每年1.8億的石油稅,根本是微不足道的。

針對民聯允諾一旦執政,就將石油稅從5%提高至20%一事,國油已經預先放話了,說那將降低國油利潤,進而減低國油繳給(聯邦)政府的所得稅和股息。

當然國油這番話是說給聯邦聽的,但對國油來說並沒有什麽分別,繳給產油州的石油稅增加了,那繳給聯邦所得稅和股息自然減少。但實際上,聯邦政府仍將取得最大的部份。

從5%增至20%的石油稅,其實僅將占以數千億元計營業額的不及0.1%,根本是小巫見大巫。

何以盛產石油棕油以及早年木材等豐富天然資源的一個州屬,40年後仍是全國最窮的一州?

只是這一點,州與聯邦領袖就欠州民一個誠懇的解釋。

Wednesday, 17 October 2012

這是最窮的一州,也是最富有的一州

總稽查司報告終於在星期一與大家見面了,比納茲里答應在預算案的兩個星期後還遲了三天。

今天讀到新聞,原來稽查報告早在七月就做好了,那爲什麽要拖到10月才出爐?難道真是不要讓它搶了預算案的“焦點”那麼簡單?

如所預料,照例是“一般”超支超額超貴超浪費各類部門匪夷所思的開銷,年年如此,50年來亦如此,100年後不死都還會繼續在發生,這就是大馬公民的一個共業,實在懶得一提。

去年有些部門的東西被“買貴”了幾千幾百倍。

是的,不是嚇你,這些部門官員與世隔絕,沒有做功課,不知市面的行情,所以才會買到比市場貴了百倍千倍以上的器材。

今年他們沒有買貴,因為不捨得把舊器材丟掉,於是就一直地維修又維修,結果維修費卻比器材原價貴了72倍!

我說的就是那臺價值738元的打印機,維修費卻花了53,525元!

說來慚愧,這件糗事就發生在本州的拿篤醫院!

衛生部的解釋是:因為這些舊款打印機的硬件已經難在市場上買到,因此必須向生產商或代理商直接訂購,所以增加了保養成本。

但53,525元?可以買72部全新的打印機呢!

而且現在科技日新月異,科技產品愈來愈便宜,買一部全新的打印機,可能都不需要738元,爲什麽不考慮買一部新的呢?

這點衛生部就沒有深入解釋了。

昨天大家有讀到報導,說砂拉越是最有錢的一州,儲備金高達184.6億元,比前年增加27.5億元。

據說,其首長的私人財富還不止這個數額呢!

至於儲備金排名第二的州,就比排名第一的砂拉越差得遠了,僅得區區26.6億,是砂拉越的14.4%,望塵莫及。

但你怎樣也想不到,這個儲備金亞軍州,竟然也來自東馬。

不錯,東馬只有沙巴砂拉越兩個州,排名第二的就是沙巴!

夠不夠矛盾呢?沙巴是全國最窮的一州,但是州政府的儲備金,在全國竟然排名第二。

雖然如此,實際上卻比前年的28.2億少了1.6億,意即跌了5.7%。

(噢,那4000萬元政治獻金,是否來自這裡呢?)

排名第三第四的,就是我上回預測的兩個民聯州:雪州(19.4億)和檳城(11.3億)。

但是,既然沙巴有這麼高的儲備金,爲什麽不多加利用去造福州民,存起來幹什麼呢?

至於財政盈餘方面,兩個民聯州都破了億,分別取得1.81億(雪州)和1.38億(檳城)。

這樣的客觀數據才能取信於人,而不是那些自吹自擂的轉型數據。

沙巴在盈餘方面就遜色多了,僅取得402萬。

(噢,那4000萬元政治獻金,是否來自這裡呢?)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了《雙城記》開頭的這麼一段:

這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壞的時代;是智慧的時代,也是愚蠢的時代;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懷疑的年代......

我看我還可以加多一句:這是最窮的一州,也是最富有的一州....送給我生於斯長於斯,這塊風下之泥土。

Tuesday, 16 October 2012

所謂的成功,只是財富上的成功


博友說得對,在這裡,也有不少像《富爸爸》作者那樣的老闆,他們成立公司做生意,一旦破產,至多也只是公司破產,絲毫不影響自己。

自己照樣住洋樓駕賓士,天天打高爾夫,出入五星級場所,生活還是過得好好的。

倒是不明白,爲什麽Learning Annex行銷公司不是和Kiyosaki本人簽約,而是和他的公司Rich Global LLC簽,雖然行銷公司贏了官司,Kiyosaki將公司申請破產,結果行銷公司仍然拿不到一分錢。

Kiyosaki和《富爸爸》的另一半作者Sharon Lechter之前的官司,難道沒有引以為戒?

是的,《富爸爸》其實有兩位作者,但風頭都給Kiyosaki一個人搶盡了。

原本就不覺得《富爸爸》好看的我,經此一事,更不覺得《富爸爸》是我要學習的對象。

所以你看,現代人多注重的是包裝,連書本也是一樣,要靠包裝行銷才會熱賣。

試想想,如果沒有《富爸爸》的另一半作者替他完稿,後由市場公司替他行銷,安排他上名嘴電視和作巡迴演講等等,有誰會認識這位《富爸爸》?

沒有行銷和包裝,他現在可能還是一個籍籍無名的《窮爸爸》呢!《富爸爸》也不會成為一本暢銷書了。

想當年,不知為何,可能因為經濟不景氣吧!朋友間忽然掀起了一股「成功學」風,大家都在討論/炫耀認識哪些成功激勵大師,讀過哪幾本成功激勵書,或以上過哪些成功激勵課程為榮。

我也是在那時候才知道陳安之和Anthony Robbins等激勵講師的,當然也包括了《富爸爸》。

記得朋友還說要到台灣去聽幾千元一場的陳安之演講。

可能我比較鈍吧,讀了這些激勵講師的書和聽了他們的錄音帶,好像都激勵不了我。

因為我實在找不出他們成功的秘訣,除了只是吸引觀眾去聽他們的演講或讀者買他們的書。

他們的所謂的成功,只是財富上的成功。

就算是財富上的成功,我認為,至少應該是他們如何成功創業,如何從他們的創業中賺他們的第一桶金。

但,這些激勵講師的“發達”,似乎都只是從寫書和演講賺來的。

試問有多少人能夠像他們那樣會講話?

就算很會講話,又能夠吸引多少人來聽你演講或買你的書?

就像我昨天說的小故事:你要知道成功的秘訣嗎?你只要寄錢給他,他就告訴你如何成功,那就是學他那樣叫人寄錢給你......。

愈多人寄錢給你,你就愈有錢。

聽起來像不像金字塔的作業方式?

說到金字塔,近來的風聲好像又靜了下來。

轉眼過了兩個星期,國行的調查進度如何了?爲什麽忽然從媒體報導完全消失了?

說離題了,就此打住。

Monday, 15 October 2012

富爸爸 窮爸爸 破產爸爸


10多年前,朋友借我一本《富爸爸,窮爸爸》,叫我無論如何一定要看,因為它是一本暢銷書。

老實說,我看得非常乏味,既然朋友說是暢銷書,心想一定有它暢銷的理由,結果看了大約三分一還是四分一,就看不下去了。

當時我還一面看一面想,這樣的一本書怎樣會成為暢銷書?

我看的是英文版本,我不認為是我的英文水準有問題,因為後來看到中文本,我也翻不下去。

看不下去,記得是因為他只一直在重複他的描寫,看了幾章,都還沒有進入正題,似乎要吊你的癮。

或許是因為我只看了前面幾章,正文是在後頁,所以沒有讀到書本的精華。

此外,覺得他寫得毫無真實感,他把故事寫得太神奇了,神奇得讓我覺得他筆下的兩位爸爸,根本是不存在的,而是他自己幻想出來的。

最大的矛盾是他自己透露的。

他並不是靠他那位富爸爸致富,他是因為寫了那本書後才發達的。

有趣的是,據他說,該本書的草稿被他塞在抽屜里多年,有天不知在怎樣的情況下被他的一位朋友發現而驚為天“書”,替他完成了後半部,就是後來成了家喻戶曉的《富爸爸窮爸爸》。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故事,便是有人登廣告說找到一個成功的秘訣,你只要寄多少錢給他,他就會告訴你如何成功。

結果有人寄錢給他,他也告訴了對方成功的秘訣,那就是學他登廣告,叫人寄錢給他.......。

覺得《富爸爸窮爸爸》作者的成功,不也是一樣嗎?

但,有多少人因為讀了他這本書而致富呢?

而原本和他一起完成這本書的女作者Sharon Lechter,如果沒有記錯她是一名會計師,兩人後來拆夥,還打了一場官司。

可以說,如果沒有這位會計師,就沒有《富爸爸》這本書。

我甚至覺得,真正的操刀者是這名會計師,《富爸爸》只是提供一個概念而已。

這次,《富爸爸窮爸爸》又打官司,根據報導,這次是替他推廣《富爸爸窮爸爸》的行銷公司Learning Annex,他因沒有按合約支付傭金給對方,結果法庭判他敗訴,要賠償2400萬美元給對方。

爲了避免還這筆賠償,他索性將他的公司申請破產。

所以,破產的是《富爸爸》作者羅伯特清崎(Robert Kiyosaki)的公司Rich Global LLC,不是作者本身,大家不要混淆。

老實說,這位《富爸爸》作者不是我學習的對象,所以當年我也沒有讀完這本書。

4000萬元政治獻金的疑問


覺得納茲里在這起事件上幫了倒忙,答非所問,也讓人民心生更多的疑問。

上周,他在國會透露,總檢察署已經確認,在香港機場被扣查的1600萬新幣現金(4000萬馬幣),與本州首長慕沙無關,那是屬於沙巴巫統的政治獻金。

報導說沙巴商人謝天福涉嫌洗黑钱,他在被扣問的時候說這筆錢是屬於沙巴首長慕沙的。

就算這筆錢換了主人,難道就不算是洗黑錢嗎?

納茲里也說:這起案件不含任何貪污成份在內。

那你就要解釋,這筆錢從何而來啊!

如果是政治獻金,那就應該大大方方的通過合法途徑將錢匯進沙巴巫統的銀行戶頭,爲什麽要鬼鬼祟祟地從香港用現金偷渡進來我國?

而且,商人謝天福與沙巴巫統是什麽關係?如果錢是屬於沙巴巫統的,爲什麽謝天福要說謊,告訴香港說是沙巴首長慕沙的?

還要經過漫長的4年調查後,才發現原來與首長無關?

這段時間,也拖得太長了吧?

與首長無關,卻與沙巴巫統有關,但慕沙可是沙巴巫統的主席呢!那也太耐人尋味了吧!

與沙巴巫統有關,就不含貪污成份在內嗎?

這位謝天福,又如何與沙巴巫統扯上關係?

首相無動於衷的反應,那才讓人吃驚。

無動於衷也罷,他還拒絕透露獻金的來源。

意思就是,其實首相他知道這筆錢的來歷,但他就是不肯透露。

為何拒絕透露?這點就足以給人民無限的想像空間。

這可不是幾千幾萬元的獻金,而是數目龐大的4000萬!

州的一筆政治獻金已經這麼多,想想如果不止這一筆,還有很多未知的獻金。

若再把其他州或者總部的政治獻金全部加起來,數目可真的很可觀呢!

如果是光明正大,爲什麽拒絕透露獻金的來源呢?

首相不是對貪污“深惡痛絕”的嗎?如果他是認真的,爲什麽對此4000萬元獻金卻表現得漠不關心?

這樣一個態度,相信沙巴國陣將為此而失去不少選票。

首長原先也否認認識被指為他的親信的謝天福,在出現他與謝天福的合照後,他又改口否認和他有生意上的來往。

從這起事件,可以看到領袖們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到底到了什麽程度。

Friday, 12 October 2012

Astro IPO:非首次公開獻售


Astro重新上市活動,兩個月前已經寫過。

下個星期,它就要與大家重新見面了。

但別忘了,此Astro已非彼Astro。

和Maxis一樣,兩者都是在玩下市又上市的遊戲。

阿南達將海外業務拆開,重新上市後的Astro/Maxis,僅包含大馬業務而已。

因此,你現在所買的Maxis/Astro,都已不是當年的Maxis/Astro。

但是,有多少人會真正去細讀它的招股書內容呢?

當讀到《南洋》報導說:Astro的首次公開獻售(IPO),就覺得很矛盾。

眾所周知,這並非Astro的首個IPO,因為它是第二次上市,說它是IPO,恰當嗎?

但是,每家尋求上市的公司招股書都是這樣叫的。

也許,如果是第二次上市的,就應該把前面的Initial(首次)字眼拿掉,只稱Public Offer(公開獻售),就不會有誤導性了。

這次Astro公開獻售15.18億普通股,僅有4.74億是新股,其餘是由大股東獻售10.44億股。

Astro每股售價3元,預計籌集46億,大股東就進帳了32億。

也就是說,將近70%的IPO所得並非為公司籌資,而是直接進入大股東如阿南達的口袋。

報導也說,Astro的IPO獲得投資者的熱烈反應,機構投資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s)認購率超額30倍。

機構投資者不包括“基礎投資者”(Cornerstone Investors)和貿工部(MITI)批准的土著投資者部份。

基礎投資者部份是28.3%股權,土著部份則高達47.5%。

我大約算來,所公開獻售的15.18億股是這樣分配的:機構投資者2.3億股、基礎投資者4.3億股、土著投資者7.2億股、公眾則獲分配1.38億股。

有沒有發現這些數據相當有趣?

說是公開發售(Publi Offer),實際上公開讓民眾認購的,只1.38億股,僅占IPO總額的9%而已。

再除掉機構投資者(它們的幾率也比民眾大),其餘的都是私下分配好的。

如此說來,那還可以叫公開發售嗎?

而且,何以土著配額不是最低的30%,而是47.5%,將近一半呢?

講到此,大家會發現近來出現一個新名詞,便是“基礎投資者”,如果沒錯,應該是當FGV和IHH先後尋求掛牌上市才有的。

而FGV和IHH乃今年以來規模最大和次大的上市計劃,Astro則排第三。

爲什麽要有這些cornerstone投資者?顧名思義,就是確定這些IPO有買家,所以先找來這些cornerstone買家,擔保他們可以獲得股票。

這些民眾散戶,是不是永遠要靠邊站?

Thursday, 11 October 2012

既可指示大馬彩撥款“獨中”,何不指示教育部修正批文?


前天讀到納吉“指示”大馬彩撥出200萬元,作為關丹新批“獨中”的建校基金,覺得不可思議。

大家還記得大馬彩的來龍去脈嗎?

去年,不是有14名富商宣佈收購大馬彩,共資21億向阿南達收購大馬彩,以“設立一個慈善基金供國內華淡教育用途”嗎?

報導說阿南達後來捐了一億出來,因此實際買價只是20億元。

這14名富商以林國泰為首。

但,要把14名數一數二的富商湊合在一起,可不簡單呢!

誰會有那樣的本事?

原先就很奇怪,爲什麽是由首相代替大馬彩作出撥款宣佈?

讀了上述新聞報導,讓我多少瞭解了真相。

這個大馬彩基金,應該就是納吉的idea。

就好如成立一個大馬發展機構(1MDB)那樣,這個大馬彩,應該是1MDB的“華淡版”吧?

既是納吉的idea,大馬彩基金的開支,想必也需聽命於首相,因此,任何撥款都由首相說了算。

就好如撥款給關丹新批的“獨中”本身,它是不是“獨中”,是不是也由首相說了算?

因為首相說,它除了政府考試以外,也會考取統考。

雖然沒有白紙黑字指它是所獨中,批文怎麼看,至多也只是一所“私立國中”,但既然有首相口頭決定,大家好像也接受它是所“獨中”。

矛盾的是,如果它真是一所名符其實的“獨中”,那還需由首相作口頭決定嗎?

而且,這樣的口頭決定,可以保證100年不變嗎?

口說無憑,畢竟納吉不可能做100年的首相。

100年後,誰又還記得納吉100年前所作的保證?

如果納吉真有誠意的話,那他應該像指示大馬彩基金撥款那樣,同時也指示教育部立刻修正有關批文。

不要再說甚麼一邊建校一邊爭取,聽來好像在委曲求全,沒什麽尊嚴。

敦馬不是說華社喜歡在大選屆臨時提出諸多訴求嗎?為何在爭取一所獨中課題上,我們又那麼容易妥協呢?

Wednesday, 10 October 2012

GIFT:油氣業者獲得最好的禮物


上周已告訴大家首相如何在明年的預算案“成功”減赤。

秘訣就是把經濟成長率訂在5%。

這是首相自己“不小心”漏了口風爆出來的。

但,亞洲開發銀行預測我國明年的經濟成長率維持在4.6%。

今天讀到報導,IMF在其《世界經濟展望》報告中,預測我國明年僅能成長4.7%。

如果這兩家機構的預測都比我國首相準,那我國明年赤字可能不跌反升。

是的,當明年總開支有增無減(別忘了政府還有習慣性的到了明年又通過「附加供應法案」尋求也是數以億計的額外撥款),還有國債再創新高(若把政府擔保的債務也算進去,比重更加可怕),Budget里不見“開源”也不見“節流”,財長如何還有本事減赤?真是叫人歎為觀止。

原來,財長只是以一貫的虛擬數字來達到減赤的目的,但,這樣的花樣,你能夠瞞人民多久呢?

我國需要一個全職專業的財政部長,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的一人兼任三職,財政部淪為一個派錢機關,我國已經入不敷出了16年,我們到底還可以撐多久呢?

依德里斯曾經預測說:可以撐到2019年。

後來在同僚的施壓下,他自己推翻了自己先前“國家破產”的預測。

其實,我國現在狀況,其實離2019年也不遠了。

但,高官們仍然好整以暇,說不用怕,國家經濟狀況好得很。

依德里斯不是告訴過人民,政府已經不堪負荷,終有一天,所有的消費津貼必須取消;終有一天,必須落實消費稅。

我發現,那些獲得政府補貼的統制品,美其名是爲了人民利益著想,受益最多的,其實是壟斷市場的朋黨業者。

若要提倡一個真正的自由市場,我同意取消所有的津貼,但政府必須開放市場,讓大家在一個公開環境下公平競爭,那才是真正爲了人民利益著想。

昨天再讀有關預算案的報導,讀到原來政府去年通過了一個叫GIFT(Global Incentive For Trading)的環球貿易獎掖計劃。

英文縮寫叫GIFT,對朋黨們來說,果然真是最好的禮物。

在這個計劃下,政府原本提供3%稅務優惠給油氣業者(Oil & Gas Sector),在明年的預算案,已改為首三年100%免稅。

除了油氣業,其他原產品,包括農業、精緻原料、元金屬和化學工業也享有上述優惠。

此外,爲了協助私人界參與油氣領域,政府還推出各項稅務獎掖和非稅務特別獎掖,包括協助徵地和財務援助,還可獲得10年100%扣稅、豁免預扣稅和印花稅。

讀到這裡,大家不覺得政府在這方面的政策立場自相矛盾嗎?

之前不是告訴人民說,油價只會逐漸上漲,汽油補貼必須取消,因為國家油藏量至多只剩下20年?

若是這樣,我接受減少汽油補貼直至完全取消。

但轉一個身,政府卻鼓勵私人界參與油氣領域,甚至提供10年免稅等優惠。

這樣一來,政府是要殺雞取卵,加速國家油氣業提早告終,還是爲了開拓新領域?

這邊取消人民補貼,那邊卻給油氣業者長達10年的免稅優惠,這豈不等於劫貧濟富?

政府的立場到底在哪裡?

是照顧平民老百姓,還是財大氣粗的朋黨財團們?

我看不用等20年,我國很快就會從一個石油出口國,提早變為凈入口國了。

Tuesday, 9 October 2012

敦馬恢復記憶


這可說是一宗奇案。

說它奇,是因為當事人說他沒有受騙,控狀卻指他受騙。

說的就是PKFZ“林良實欺騙內閣”案,說的就是敦馬。

敦馬還說,一位警官告訴他,如果警方先聆聽了他的口供,那林良實就不會被提控了。

我早就說過,敦馬聰明過人,誰能騙得了他?

所以敦馬昨天說,在當年的PKFZ土地交易案,他并沒有被當時的交長林良實欺騙或誤導。

今天他又說,林良實為人老實,他是不會欺騙政府的。

敦馬還稱讚林良實,說他當交長當得很稱職,尤其是在處理PKFZ事件上。

從敦馬的供詞,他表達得很清楚,便是在PKFZ購地事件上,林良實并沒有在土地價格上蓄意欺騙或誤導他和其他內閣成員。

也沒有一位內閣成員或政府官員說他和內閣曾被欺騙。

這些他都記得很清楚。

當然不要忘了,敦馬是辯方證人。

這就是奇怪的地方了,控方既要證明內閣(包括敦馬)被騙,那就應該讓敦馬和其他內閣成員當控方證人才對。

但是,除了敦馬以外,另一位當時的內閣成員,也就是前旅遊部長阿都卡迪,也是辯方的證人。

他也表示林良實是一位有誠信的人,同樣不曾認為他有欺騙過內閣。

不知還有哪些當時的內閣成員需要出庭作證?

如果每位內閣成員都說沒有受騙,那大家豈不都在浪費時間?

肯定總有覺得受騙的內閣成員吧,否則林良實怎會無端端被控?

難道總檢察署的事前功課沒有做好?

林良實是如何騙法?

根據控狀,在內閣批准PKFZ購買價值10.8億(每平方尺25元)的土地時,他刻意隱瞞將被徵收7.5%的年利率,或7.2億的“額外收費”。

為何利息將近是購價的一倍?

那是因為政府後來決定以10年至15年的時間來攤還。

Monday, 8 October 2012

黃金買賣的“六宗罪”,沒一宗有關黃金買賣


再談黃金投資計劃。

說國行的行動來得太遲,一點沒錯。

原來,進行有關黃金投資計劃的公司,比我想像中的還多。

其實,早在幾年前,就曾有投資者向國行投訴過有關對黃金買賣的懷疑。

國行當時的答覆是:「金銀買賣不在國行的管制範圍內,國行沒有發出營業執照給任何公司。」

“We would like to inform you that buying and selling gold or silver is not under the purview of Bank Negara Malaysia (the Bank), thus the Bank does not issue any license to any company who wish to conduct such activities.”

副財長林祥才上周也還這樣說:「財政部無意立法管制黃金買賣,黃金是自由交易的金屬,目前世界各國都沒有立法管制黃金買賣,我國很難、也沒意思這么做。財政部只能與國行透過教育方式,提高民眾對黃金投資計劃的警覺意識。」

顯而易見,這些黃金投資公司就是利用當局“沒有立法管制”的漏洞,趁近年來黃金價格大漲期間,如雨後春筍到處林立。

那爲什麽國行忽然又採取行動呢?

根據報導,國行不是因為對方非法進行黃金買賣,而是懷疑對方涉嫌多達“六宗罪”而展開調查。

這“六宗罪”分别是:非法收取存款、洗黑錢、逃稅與避稅、提供虛假資料、無執照委任代理及未能提交法定文件。

有沒有發現,這“六宗罪”,沒有一宗與黃金買賣本身有關?

國行僅從以上六個角度去調查被查封的黃金買賣公司,不管調查結果如何,我覺得仍未能真正解答那樣的黃金投資方式,到底是不是個“龐氏騙局”,還是正當的黃金投資?

從林祥才的談話,就可知道政府也沒有意願要去管制這類黃金買賣方式。

可以預見,就算在這次的風波或調查結束後,此類的投資買賣(不一定是黃金)又會以另外一種形式崛起。

利之所在,民眾必也忘了之前的教訓,還是會蜂擁而至,把全副身家都投進去。

的而且確,有關公司曾在數年前被調查過,調查結果如何,好像不了了之,而後,公司卻以另一家相似的名字重現,營業至今。

可以說,早在幾年前,國行就知道有關公司(雖然名稱不同)的存在了,但就是以“金銀買賣不在國行的管制範圍內”,而置之不理。

是不是有礙於對方有重量級人物在背後撐腰而不敢採取行動?那就不得而知了。

但,爲什麽遲至今日才忽然採取行動?

根據媒體報導,有兩則傳聞:

有說是因為銀行眼紅,向國行投訴,因為銀行流失了很多存款,都改為投資黃金去了。

也有說是因為背後人物意見不合,其中一方向國行投訴施壓云云。

想想有多少“投資者”因此受害?但你能怪他們咎由自取嗎?

所以我說國行的行動來得太遲。

Friday, 5 October 2012

快速致富的黃金投資計劃


黃金投資計劃,由來已久。

大概在10多20年前,就已引起了一股熱潮。

後來似乎銷聲匿跡了一段時候,沒想到近來又悄悄地興起,應該是與黃金價格近來高漲有關。

也可能一直以來都有類似的快速致富計劃,只是自己孤陋寡聞而已。

說回20年前,一位工程師朋友忽然打電話給我,問我有沒有興趣投資黃金。

他指的黃金投資,當然不是單純的黃金買賣,而是當時人們幾近瘋狂的快速致富黃金投資。

當時也給他說得有點心動,心想,連他也投資,應該不會是騙人的玩意。

後來研究了它的運作方式,發現它與一般的快速致富計劃無異,也就是所謂的金字塔行銷方式,就拒絕了朋友的好意。

是的,在那個時候,除了黃金投資外,還有各式各樣的快速致富計劃,它們的運作方式,其實就是和在美國發生的龐氏計劃(Ponzi Scheme)一模一樣,一旦倒塌,只有在最上綫的參與者賺到錢,最下綫的參與者則血本無歸。

爲取得參與者的信任,策劃者通常會找來一些拿督級人物、名門望族,甚至是皇室成員來當他們的董事或顧問。

剛開始時,參與者必會獲得他們的高回酬,那也是引君入甕的一個手法,以吸引參與者放入更多的資金,或遊說親友們也一起加入。

這樣的一個快速致富計劃,并沒有涉及實際的投資,那他們的回酬何來?

根據龐氏計劃,便是一直要不斷地吸引新投資者加入,新加入的下綫資金便拿來支付上綫投資者,依此類推,但一旦資金流入不足,無法找到新投資者加入時,整個“投資計劃”就不得不宣告失敗,損失最大的,便是最下綫和注入最多金錢的投資者。

以黃金投資計劃為例,價錢高過市價,它的上漲空間能有多高?

但,利令智昏,奇高的回酬率,令投資者失去了清醒思考的能力。

明知那是一個“騙局”,爲什麽還是有那麼多人自願上鉤?

說穿了,其實都是一個“貪”字在作祟。

當局者迷,這些投資者卻怪國行斷了他們的財路。

一旦泡沫爆破,那時他們可能又怪國行沒有及早採取行動了。

其實,我覺得國行應該在更早的時候就採取行動,這個時候,受害群更大。

這些投資者,也許他們就是抱著的一個僥倖的心態,應該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

美國的龐氏騙局,難道還不夠引以為戒嗎?

走筆至此,讓我想到近來股市所掀起的炒風,不也有異曲同工之妙嗎?

同樣是找來“名門望族”當招牌,讓股友們追之若鶩;卻在把股價一層接一層地炒起後,又在沒有跡象的情形下忽然迅速拋售,先前公佈的“投資計劃”亦宣告流產。

不也有許多股友因而輸得焦頭爛額嗎?

Thursday, 4 October 2012

看到首相如何成功減赤......


都說首相喜歡玩數字遊戲,每幾個月就來個ETP匯報會,以數據公告百姓,說國家又取得了多少百千多少萬億來自海內外的投資,製造了多少千多少萬的就業機會。

那些只止於紙上談兵,其實,民生素質並未因這些ETP數據而提升,人民日子還是照過,這些ETP數據,好似與人民完全無關。

前陣子,不是有則報導說,本地大學畢業生失業情況在惡化,有4萬人半年內還未找到工作。

這個數據,去年是32,000人。

報導說,去年有22萬人名大學畢業生。

(有這麼多嗎?)

以比例來算,就業率僅得八成?

即是說,每5位大學畢業生,便有一位失業?

他們怎麼不爭取ETP所制造的就業機會呢?

再說,國家不是要成為一個高收入國嗎?如果ETP真的提升了人民的收入,那還用每年派發兩次的援助金給他們嗎?

今天還讀到一位部長解釋,爲什麽政府也要派錢給國內青年,“因為看到他們吃飯只是“湯撈飯”而已”。

怎麼會呢?不是說ETP有多成功嗎?

好了,我也不要在雞蛋里挑骨頭了。

說回明年財政預算案。

這幾天來,生性多疑的我一直有個疑惑,政府總開銷明明又比去年增加了,國債破了5000億也再創新高了,未見也是財長的首相宣佈如何增加收入,反而繼續瘋狂派錢,這些錢從哪來?

還減所得稅,又未宣佈落實消費稅(過了大選才宣佈嗎?)。

吊詭的是,首相竟有辦法將赤字從4.5%減至4%,雖然只是預測,但他是如何辦到?

我想了幾天,今天看到他在Google+解答網民的問題時,我才恍然大悟,讓我看到了破綻。

和其他官員們一樣,首相也一直強調這不是“大選預算案”。

這樣講,與“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說法沒有兩樣。

那麼多的糖果,敢說不是爲了大選嗎?誰會相信?

那是題外話。

我要告訴大家的是,我是從首相的一段話,看到他是如何巧妙地“成功”減赤。

他說,「這是一份負責任的預算案,因為我們減少了赤字。如果赤字增加了,我或許能夠接受“這是大選預算案”的說法。」

爲什麽他要特別強調“赤字減少了”,甚而引以為傲?

跟著,我又讀到他說,“雖然赤字下降,但國債依然持高;不過,只要國家經濟成長維持在5%,就可抑制國債比例,不會突破GDP的55%。”

哈!這就讓我想到了,如果你知道赤字的算法,你就瞭解首相是如何將赤字從4.5%減至4%了。

赤字的巴仙率,是以財赤的具體數字占GDP的比重來算的,因此,只要國家經濟成長增加,赤字的巴仙率(%)自然就下降。

所以納吉會說,只要國家經濟成長率維持在5%,國債比例就不會突破55%。

同樣的,赤字就得以下調至4%。

聽起來會不會很混淆?

簡單來說,它的formula就是:deficit/GDP。所以如果GDP愈大,赤字就愈小。

納吉沒有說的是,假設國家經濟成長沒有達到5%,那國債就會突破55%,赤字也無法達致4%了。

我國經濟成長有本事達到5%嗎?

今天讀到亞洲開發銀行(ADB)上調我國的經濟成長率,從4%調至4.6%,離納吉的5%還差0.4%呢!

誰的比較準?我寧可保持悲觀。

我覺得這5%成長率是無法達到的,而且根據拉菲兹爆料,大馬統計局今年更改了計算GDP的基準年(base year),從2000年改至2005年,因此,5%的成長預測頓使GDP增長600億。

所以根據上面的formula,GDP愈大,赤字就愈小,這就是為何納吉得以預測明年赤字將減至4%,那是因為統計局換了統計GDP的base year。

我一直懷疑我國高官,真正有理財觀念的人才實在不多。

幾乎每年都聽到有高官們說:這是歷年來最好的一次預算案。

根據這個邏輯,國家的財政預算案是不是必定一年比一年好?但真的嗎?

像前婦女部長莎麗扎更貽笑大方,說這是個平衡預算案(Balanced Budget)。

Balanced Budget的意思是:收入剛好夠cover開支,即是零和預算。

我們這個國家連續16年來都是入不敷出的赤字,怎會是個Balanced Budget?

還有一點讓我不解的是,大家還記得羅斯瑪的學前教育計劃(PERMATA)嗎?

我不知她是以什麽身份來負責這個計劃,她既不是民選議員,也不是上議員,但這個由她負責的計劃,每年都有政府撥款,而且為數不少。

第一年是1億元,第二年是1.1億,今年突然跳了10倍,是驚人的12億!

我不知政府究竟如何落實這個學前教育計劃,國內的幼稚園或托兒所等,不是都由私人辦而且又收費的嗎?爲什麽政府的撥款這麼多?

1億元我都嫌多,政府明年竟然要動用到12億來辦學前教育?有沒有報大數?

關於這點,難道在野黨沒有發現這筆數嗎?

Wednesday, 3 October 2012

公務員 有了花紅要免稅


我國公務員果然得償所願,納吉在預算案里公佈,“為感謝公務員們的貢獻”,他們將獲得一個月半的花紅,是歷年來最高,難道他們今年表現特別好?

公務員職工會主席奧瑪奧斯曼也不忘向政府歌功頌德一番,說這證明了政府理財有方。

在感激涕零的當兒,可別忘了所許下的承諾,便是自動每天多做半小時,早上下午各多做15分鐘。

至於這會不會提高他們的工作效率,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首相對公務員們有求必應,原因最明顯不過。

這140萬名公務員,等於來屆140萬張選票,如果他們都知恩圖報的話,當然是投國陣一票。

公務員受益的并不止花紅,還有削減的1%個人所得稅和次輪一大馬援助金等,他們自然也有份。

可以說,此次預算案,受益最多的是這些公務員。

這麼多年來,對公務員來說,從預算案受益,這恐怕是最豐盛的一次。

但,這些公務員仍未知足,未提的每天多做半小時不說,卻還得寸進尺地要求政府,所得的這些花紅不用還所得稅。

首相不是宣佈削減1%所得稅了嗎?難道這些公務員收入很高,竟然還要求花紅免稅?

爲了表示公平,那倒不如宣佈所有受薪人士的花紅都一律免稅,憑什麼僅公務員有此優待?

難道國內受薪人士對國家的貢獻就不大嗎?

首相會不會再滿足公務員的要求?且拭目以待。

今次那麼容易就得到了甜頭,到了下下屆大選,不管誰做政府,不排除這些公務員再照辦煮碗,向政府提出諸多要求,這140萬張選票,到時可能已不止140萬張,政府要不要entertain他們?

既然有了先例,政府哪敢不應?

你看,連民聯都不敢得罪這些公務員,原先說一旦執政就要將國內公務員人數減半,現在已改口說不會減少他們的人數,不止不減少,還說要為他們加薪呢!

Tuesday, 2 October 2012

減少白糖津貼,明年還是現在?

非常不明白,首相在明年預算案里僅宣佈減少白糖津貼每公斤20分,并沒有說白糖也跟著起價啊!

如我昨天說的,是因為白糖成本降了(所以津貼跟著減少),還是成本沒降,但因為津貼減少,所以糖價也要跟著調漲?

這點,首相完全沒有提到,大家就先入為主地以為,既然津貼減少20分,那糖價自然也跟著起20分。

好吧,那是從明年一月起開始漲價,還是立即呢?

這點大家就有點混淆了。

一些報紙的報導說:首相宣佈從9月29日起減少白糖津貼。

但照理來說,既然是明年的預算案,那當然是從明年一月才開始起價,對嗎?

如果是即日,那就不該在提呈明年預算案的時候宣佈。

難道首相連這點都不懂?

雜貨商聯合會說,已經接獲廠家通知,“即日起調高白糖零售價”。

乾糧進出口商會則抨擊廠家,是否可以“擅自調整統製品價格”。

消費副部長陳蓮花似乎也不很清楚,只叫商家自行承擔減少津貼後的成本,不要趁機抬高食品價格。

其實,她應該叫壟斷廠家吸收才是。

再說,她也沒有搞清楚,究竟是不是成本降了,政府才減少津貼?

我這樣問,是因為我想到了今年年初,政府宣佈增加白糖津貼,恰恰也是每公斤20分,說是因為白糖成本升了。

潘儉偉卻揭露,那段期間的國際糖價並沒有漲,不止沒漲,還下滑了21%!

於是,相關部門趕緊改口說,因為國家簽署長期白糖供應合約,所以當時白糖價格下跌,並不影響已簽訂的合約價格。

但,白糖不是“私營化”了嗎?廠家簽訂白糖價格“失誤”,本來就虧盈自負,又關政府什麽事?

所以我一直說我們已被誤導了,所謂的津貼,其實是在津貼朋黨廠家,并非我們這些消費百姓。

爲了將減少白糖津貼這個動作合理化,當局說是爲了人民的健康著想。

奇怪,之前爲什麽不那麼說?

那就乾脆將白糖津貼完全取消,不要再將它列為統制品,讓市場自行去制訂它的價格好了。

Monday, 1 October 2012

不是Bajet,是Belanjawan


記得好多年前,“預算案”在國語里原本是被稱為Belanjawan的,應該是在阿都拉時代,才被改稱Bajet。

Bajet,明顯的是從英文字Budget翻譯過來的。

那也無可厚非,國語字原本很多都是從外語借來的,近來更大量地翻用英文字。

不過,覺得Bajet這個字用得比較貼切,因為,Belanjawan是開銷的意思,但預算案並不止預算開銷,當然也要預算收入從何來,那樣才不會失算,不會入不敷出啊!

但是很奇怪,沒有列舉理由,財政部去年又棄用Bajet這個字,將預算案的國語名稱又改回Belanjawan。

我心想,政府只會想著開銷,到處派錢,卻不知收入何來,難怪赤字年年高居不下,開銷再創新高,國債再創新高,這個國家想不破產都幾難。

行政開銷高占總開銷的80%,這些開銷都是有去無還的,國家可要付出多大的代價?我難以想像。

尤其是人民,如今嘗到的是甜頭,將來的苦果,那才是叫人擔心的。

還說要減赤?你有看到哪個開銷有減少到嗎?

以為靠著國油收入就可以坐吃山空?

是的,財政部將預算案改回舊名Belanjawan,的確也改得傳神。

因為它根本不能算是一個預算(Budget),它只能算是一個整年開銷清單(Belanjawan)而已。

放著國家經濟大事不管,卻只想著派錢買民心。

看到報紙的預算案報導,爲什麽給我的感覺是:這個國家快沒有明天了。

就像一個敗家子,非把家産敗光才心甘。

不然就是,這個政府肯定瘋了,派錢派到走火入魔。

但看到唯一減少開支部份,那便是削減白糖津貼,每公斤20分。

但,削減白糖津貼,是因為白糖成本調降,還是真的是爲了人民的健康?

記得今年年頭,政府宣佈調高白糖津貼,恰恰也是每公斤20分,但,那時的白糖零售價並未因此調低,當局說是因為成本上漲。

所以當時我說,政府是在津貼人民還是朋黨?

畢竟,既然白糖已經私營化,公司也有盈利,爲什麽還要尋求政府津貼?

所以我是贊同將白糖津貼取消的,不僅如此,還要開放白糖市場,不要僅讓一家朋黨壟斷,那時候,說不定糖價還會比現在便宜。

其他的,實在懶得數,改天心血來潮再慢慢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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