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4 December 2014

不可過問1MDB

在上星期五的博里提到:副財長馬斯蘭說1MDB在開曼群島的70億元“投資”,有一半已經贖了回來,其餘一半將在年底贖回。

當時就質疑副財長這番話。果然,前天就讀到1MDB主席羅丁(Lodin Wok)的文告,解釋若將這筆錢贖回來,公司將面對現在匯市波動的風險。

那這筆錢究竟是帶回來了沒有?希望馬斯蘭和羅丁能同時澄清一下。

但是,羅丁不贖回的原因是站不住腳的,如公正黨黃基全說的,趁馬幣現在疲弱,將錢運回來是有著數的,因為馬幣貶值,換成馬幣的數額變得更多。

黃基全舉例,1MDB是在2012年9月將錢移到開曼群島,當時馬幣兌美元是3.07,以目前3.48計算,1MDB已經從每一美元賺取41分。

當然也別忘了這筆錢是舉債得來的,到了償還期的時候,1MDB還是得以美元還債。

羅丁因此說,除了當初政府提供的100萬元資金,1MDB其餘資金不是來自納稅人的。

言下之意,1MDB因此無需向人民負責,人民也無權過問。

當真如此嗎?但公司如今債臺高築,一旦還不起的話,是不是由人民買單?別忘了財政部提供的“支持信”。

若非有政府的“支持”,誰會願意借錢給一家資本只有100萬而債務卻已超逾420億元的公司?

至於為何通過高盛借“高利貸”,羅丁則沒有提到。

報導也說納吉首相上週六與敦馬會面,向敦馬解釋1MDB的債務情況。敦馬有沒有接受首相的解說?且看他會不會繼續對1MDB抨擊就知道。

身為1MDB的顧問主席,首相有責任向人民交代成立1MDB的目的是什麽。

如敦馬說的,成立1MDB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順便一提這位羅丁的背景:

他曾是軍人基金局(LTAT)總裁和Boustead副主席,兩者持有Perimekar的20%股權。而Perimekar的大老闆則是涉及蒙女案的阿都拉薩巴金達。Perimekar當政府中介,當年向法國購入兩艘Scorpene潛水艇,導致蒙女枉死。

沒有殺人兇手的蒙女案,至今沉冤未雪。

羅丁也是阿芬銀行董事,是當年Perimekar的貸款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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