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2 April 2010

活在一个乱世末法的时代

当初被当成抢劫不是绑架的掳人案,事隔两个月後,警方才援引绑架法令进行调查。

虽然邻国媒体早就报导,人质已被掳至当地,本州警方仍说枪匪人质还躲在州内,因为“没有迹象显示他们已经登陆菲律宾”。

事隔两个月後,才愿证实人质已被掳至菲律宾。

而根据今天的媒体报导,被掳第二天已被带到菲律宾去。

这便是我国的办事效率。

事隔两个月,说老实话,相信很多人都几乎忘记了有这回事。

是的,活在乱世末法的时代,不幸事件接踵而来,人民根本无法去一一消化。

所以不要怪人民善忘,记住了又怎样?领袖无能,人民又如何作出改变?

无法理解,为何警方当初那么在意,不愿承认它是绑架案,说它“不是被kidnap,也不是被abduct”,说两人只是“失踪”。

甚至刻意强调它与菲律宾恐怖组织无关。

旅游部长更指那只是雇主和雇员间的纠纷。

来自本州的联邦外长也说那是普通打劫,与阿布沙耶叛军无关。

如此不负责任,不懂说这些话的高官们是不是应该引咎辞职?

人质的家属已经对警方完全失去信心,自己到邻国去,私下想方设法把亲人救出来。

想当时,绑架案是在美国发出旅游警告後不久发生的,可能因为如此,当局打死都不肯承认,就是不要证实美国的旅游警告不是无的放矢。

慕以丁就说它与美国警告无关。

讽刺的是,被绑架的不是美国游客,而是本地员工。

绑匪们狮子开大口,要求5,000万元赎金。

根据报告,家属“透过在菲律宾的商业伙伴和谈判员协助斟酌,并相信2人能在不久後平安获释”。

呜呼!我国高官与执法单位颜面何存?

5 comments:

你来我往 said...

他们有颜面的咩?
你听谁说的?

· 康華 · said...

你来我往,

连人类基本的尊严都不要乎?

Chu Kong Ming (朱刚明) said...

唉!

大佬 said...

大马官员最常讲那句jaga imej。

· 康華 · said...

刚明兄,呜!

大佬,mana ada im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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