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5 September 2012

Ingens:決定不賣


如果沒有看報,真不知道原來綜指昨天創下新高1655。

但,爲什麽市場好像無動於衷?靜悄悄地,不驚動一花一草?

如果你問,有哪些藍籌股帶起了綜指?相信沒有人能答得出。

老實說,有誰還在投資股市?除了小貓兩三隻,相信就只有官聯基金和炒家們。

官聯基金撐著綜指,炒家輪流將炒股推高,就這樣而已。

今天想談一談靈通方案(Ingens)這只股。

此股價格一個月前僅12分,之後逐漸上揚,價量飆升,一度作價最高51分。

經過一個多月的炒作,期間接獲交易所三次的不尋常交易(UMA)質詢,公司照例答覆不知情,直至上週末,其商業夥伴Ninetology表示有意以每股55分向靈通4大股東收購39.44%股權。

55分價格,是上個月股價的4.6X,有這樣好的價格,機會難逢,如果是我,我可能都不會三思。

叫人意外的是,靈通大股東卻嗤之以鼻,叫人百思不解。

問題是,靈通是否真的值得55分?

不過,Ninetology的獻購有個條件,便是4大股東都必須同意同時賣股,缺一不可。

這樣的條件,好像有點刁難。

55分,是去年其最低股價5.5分的10倍。

既然可以賺取去年市價的10倍溢價,為何不賣?

靈通4大股東卻很“理智”地拒絕了對方的獻議。

缺一不可,既然其中兩位拒絕了,那有關獻議自然就自動取消了。

其實,靈通股東大可當時就立即作答,無需故作神秘地訂在今天下午開記者會以回應獻議。

既然如此隆重其事,想必是令人“鼓舞”的答覆。

但,答案是出乎意料之外的“拒絕”,可能會大跌許多投資者的眼鏡。

其實,對更多的投資者來說,這樣的“答案”也不叫人感到意外。

因為,自從達到51分價位後,靈通便一直下跌,今天作價最低20.5分,相信逐漸就會跌回原本的12分價位。

如果真的值得那個價錢,在Ninetology宣佈獻議價後,靈通股價早就應該來個回應,飆到55分才對。

但,股價不起反跌,就證明其中有古怪。

你看,連市場都不相信,這樣的獻議如何成行?

如果是真的,靈通4大股東哪還需要遲疑?應該在對方“反悔”之前趕快答應啊!

其實,靈通只是眾多被炒家相中的炒股之一,交易所除了發出UMA等例行公事外,似乎也沒採取什麽實際行動來遏制炒風。

或許交易所就是需要這種炒作現象,來引起散戶對股市的興趣。

但,如此狼來了的故事,難道散戶會一再的上當嗎?

Tuesday, 4 September 2012

亞洲石油中心(APH)好如PKFZ的翻版


今天在財經版讀到這則新聞,標題【亞洲石油中心(Asia Petroleum Hub)主要承包商ZAQ訴睦興旺(Muhibbah)和聯昌(CIMB)】。

睦興旺是上市公司,是APH計劃的二手承包商之一。

聯昌則是當年提供14億貸款以發展APH的銀行。

因此,心裡就很納悶,欠錢未還的是前者,不是應該由睦興旺和聯昌提告前者嗎?爲什麽會變成前者提告睦興旺和聯昌呢?

讀了新聞內容,才知道原來睦興旺在今年一月曾參與聯昌的接管計劃,但聯昌在六月中止了該接管計劃,因此,ZAQ便向兩者尋求損失賠償。

很奇怪是不是?

可能很多人對亞洲石油中心計劃不很熟悉,它是位於柔佛的一個油氣儲藏計劃,如今已演變成政府另一個超級超支的虧損計劃。

這些年來,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PKFZ上,其實,這可以說是PKFZ的另一個翻版。

長話短說,聯昌是在2006年提供一項總額14億元的貸款(bridging loan)給APH,為期三年。

但有關工程無法在三年內完成,雖然貸款已支完,但工程計劃只完成64%。

反之,它還要求額外成本20億,意即比原本預算超支2.43X。

做為二手承包商的睦興旺透露,截至2010年底,該公司被拖欠3.7億元。

詳情請參閱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8799.html。

據說聯昌和睦興旺原本要以債務轉股權方式接管APH,但未獲得所有債權人贊成。

因此,有關接管與重組計劃也因而告吹。

問題是,主要承包商可以因此提告其融資銀行和原本有意參與接管和重組計劃的二手承包商嗎?

那它所欠的14億貸款,包括利息在內,還有拖欠二手承包商的債款,又該如何還呢?

http://nanyang.com/node/474597?tid=462

Monday, 3 September 2012

納茲里:受害者年齡影響判決

針對最近兩宗「強姦未成年少女簽保守行」的法庭判決,首相署“法律”部長納茲里所發表的看法,未能讓人認同。

根據《星洲》報導,他說: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肯定有罪,但是受害者的年齡將對判刑有所影響。

他還舉例說:“如果有兩名未成年受害者,一人15歲6個月,另一人只有7歲,15歲的少女可能或多或少有點你情我願,但7歲的女孩肯定是被迫的,因為她根本不懂何為性愛。”

因此,他說:根據不同的事實情況,刑罰也會有所不同。

不敢相信這些話竟然出自一位“法律”部長的口。

言下之意,上述兩宗案例,納茲里不認為判決有錯,因為兩位受害者分別是13歲和14歲,不是7歲。

未成年就是未成年,那是屬於法定強姦(statutory rape),難道還要看受害者的年齡,刑罰就不一樣嗎?

那真是荒謬之極。

在第一宗,被告是名保齡球州手,法官是基於雙方你情我願,而因為這名保齡球州手擁有“光明前途”,判他監禁“不符公眾利益”,故判他簽保守行5年。

在第二宗,法官也是基於雙方你情我願,而被告“沒有犯罪記錄,受教育不高,15歲就出來社會工作”,因而判他簽保守行3年。

這樣的判決,會讓人誤以為:只要被告“前途光明”,或受教育不高,犯下強姦罪是可以原諒的。

這樣子下去,社會治安與秩序真是不亂都假。

所以,家有未成年少女的父母,怎會放心他們的女兒?

要好好的管教你們的女兒,叫她們不要隨便聽信男生的甜言蜜語,因為法律再也無法保護她們。

不能拿“未成年”來做理由,因為最後吃虧的還是她們。

納茲里也說,這些(刑罰)都不能當作案例(precedent),因為它們有不同的事實情況。

但是,兩宗判決在短短兩個星期內發生,不排除第二宗的法官乃以第一宗判決作precedent,而做出同樣的判決。

其實,過去也曾有過同樣的“法定強姦”案,被告獲得輕判的案例。

大家只要上網去找一找,都可以找得到。

這次會特別引人矚目,是因為第一宗被告是森美蘭保齡球州手,而法官顧慮到他有“光明的前途”,所以引起嘩然。

記得前年,更一連發生幾宗童婚事件,包括回教法庭允許14歲女童嫁給23歲青年,以及11歲女童父親將女兒嫁給一個41歲中年,這中年人又將自己的10歲女兒嫁出去等等案例。

因此,納茲里不可說它們都是個別案件,相信類似事件都一直在發生,只是沒有被揭發,或被帶上法庭而已。

http://www.sinchew.com.my/node/259670?tid=1

Thursday, 30 August 2012

森那美有意分拆業務


昨天閒著沒事,在自己的部落格里按來按去,意外發現有很多博友的留言都被藏到Spam里去,之前竟然沒有發現。

這些留言,從去年三月到兩天前的都有,自動跑到Spam去,不見天日。

怎麼會這樣呢?

其中一則留言是一位叫Imenwe的博友留下的,他是針對我去年這個時候寫的一篇博文。

標題《森那美不務正業?》,內容是關於森那美高價收購E&O一事。

當時我要點出的是,當初大合併的目的,是要打造全球最大的棕油集團,何以現在又收購E&O以“擴大產業發展業務”?這似乎已乖離了當初合併的宗旨。

舊事重提,當年進行大合併的八家上市公司分別是森那美(Sime Darby)、金希望(Golden Hope)、牙直利(Guthrie)、森聯合產業(Sime Property)、森工程(Sime Engginering)、文德甲(Mentakab)、牙直利膠園(Guthrie Ropel)及高原與低原(High & Low),合併成一家Synergy Drive(SD),但在合併成功後,Synergy Drive又改名為Sime Darby。

老實說,覺得當時合併的過程與改名一事有點吊詭,為何不乾脆一開始就說:由森那美收購/合併其餘七家公司?

那就直截了當,無需繞一個大圈,由Synergy Drive又變回森那美。

Imenwe博友可能不喜歡我用的標題,第一次留言時說我“說森那美不務正業太過分,簡直是開玩笑”。

我的回覆如下:

“這裡所谓的正業,是指棕油業。

當初成立Synergy Drive的宗旨,是要成立全球最大的棕油上市公司,但後來顯示,它仍然是家综合公司。故题。”

Imenwe顯然不接受我的答覆,隔天又留言,但是第二則留言沒有見光,昨天才從Spam發現。

從第二次的留言,可見Imenwe還是沒有get到我的point。

我當然知道森那美除了棕油業還有其他業務,我只是要點出,當年進行大合併時,政府對外說過要將SD打造成全球最大的棕油集團,為何後來還是變回一家綜合集團。

寫到這裡,覺得自己好婆媽。

雖然時隔一年,覺得還是要向Imenwe澄清。

可能我詞不達意,讓他誤解我的文章,所以我也要負責一下。

也很湊巧,昨天是森那美的財報匯報會。

在匯報會上,其總裁兼CEO巴基沙烈透露,旗下業務分拆上市計劃可能延至2014年進行。

旗下業務,分別有種植、產業和汽車業務。

這我就有點不明了,為何當初進行大合併時,不把這些非種植領域的業務就直接拆開來呢?

為何要等到7、8年後又來進行分拆工作,耗時耗力也耗財?

至於高價收購E&O一事,巴基以還在法庭審理當中而不作答。

以下是Imenwe的留言:

“拜托!森那美一共有6项核心业务。这包括种植,产业发展,工业,能源,保健和汽车销售。

IOI也是种植公司,难道它就没有向产业进军了?

它在Puchong发展产业为公司带来了多少利润?看看它2011年第四季的财报吧!

http://www.ioigroup.com/Investor/Quarterly_Report_1106.pdf 产业站了毛利的15.51%。

连郭糖王的丰益集团也打算在中国大陆的二三线城市发展产业。

http://www1.investalks.com/forum/viewthread.php?tid=461&rpid=364927&ordertype=0&page=23#pid364927

麻烦搂主上森那美的官网看看森那美置地是什么样的公司。它在高档住宅区发展商中科可是举足轻重的哦!

以种植股而言森那美有那么多的地皮,用当中的一部分发展产业也无可厚非啊!而且高档产业发展的Pofit Margin比种植业高很多。还有森那美很多年以前就是产业发展商了。它要扩大产业环节也无可厚非啊!

有哪个公司没有分散风险?总不可能吊在一棵树上死吧!看看上面的IOI& 丰益集团,它们的规模都和森那美所差无几但他们还不是进军了产业发展?现在CPO价格高,不代表以后它能长久保持在这个水平。日后森那美的净利因为CPO价格低迷而下降了楼主是不是要谴责它呢?

以森那美旗下的森那美置地的表现它要收购其它产业公司来扩大自己在产业领域的发展绝对是在干正事。

最后要强调的是种植公司进军产业是很正常的因为它们有大量的地皮。对森那美而言产业发展本来就是它们不可缺少的核心领域,绝对不是什么不务正业。当然56%的溢价真的很难让人相信他们这次的收购能够为森那美带来利益。相反楼主无视了森那美置地的存在才是没有做功课的表现。如果楼主是谴责森那美以高价收购E&O的话我一点意见也没有。”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1/08/blog-post_31.html

Wednesday, 29 August 2012

新加坡改寫東馬歷史


馬來西亞幾時成立?至今多少周年?近年來一直是個爭議。

尤其是在本州,州政府跟隨聯邦說法,說是在8月31日獨立,至今是55周年。

然而更多人,包括在野黨在內,認為馬來西亞是在9月16日成立,從1963年算起,今年是49周年。

砂拉越有沒有這樣的爭議?

有次看到RTM1播報砂拉越新聞時,記得那時接近國慶,播報員後面牆上寫著的獨立年份,是從1963年算起,不是1957年。

但是,讀到今年那裡的州級慶典在詩巫的新聞,卻又變成“大馬獨立55周年慶”。

看來,只要大家沒有達成共識的一天,這個爭議將年復一年的沒完沒了。

今天在網上繼續看到有人在此課題上爭論,有個論點值得商榷。

他說,正確的大馬日是1965年8月9日,因為在這一天,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成為一個獨立國家,因此另一個新馬來西亞在這一天誕生。

他說這是一個重要的歷史,因為這一天,沙砂領袖將兩州政權拱手給了巫統。

這位網友沒有深入解釋:沙砂領袖如何將兩州政權給了巫統(不是聯邦),也許他的意思是,兩州領袖從此聽命於巫統領袖。

但,個人不能苟同,因為新加坡脫離了大馬,應該將那一天(8月9日)定為新大馬日的說法。

那天其實是新加坡的國慶日,如果大馬也將那一天訂為大馬日,那不是很奇怪嗎?

不過,之前倒是有人提過,隨著新加坡脫離,原本成立馬來西亞的原則與精神已不復再。

的而且確,從某個角度看,缺乏了新加坡政治權力上的制衡,在馬來亞半島領袖的眼中,沙砂兩州的政治權力顯然已被大幅削弱。

不怪東馬人為何會有所謂的“反聯邦情緒”,感覺上,沙巴砂拉越這兩個區塊,尤其是在發展上,似被聯邦領袖有意無意中忽略了。

為何會這樣?

原本沙巴、砂拉越、新加坡和馬來亞半島的身份應該是四個地位平等的“立國夥伴”,大家平起平坐,失去了新加坡這一角,等同三缺一,沙巴砂拉越和半島的關係,逐漸演變成“主僕關係”。

可以說,新加坡改寫馬來西亞歷史,也導致沙砂兩州地位直綫滑落。

也可以說,新加坡間接改寫了東馬兩州的歷史。

說難聽一點,沙砂兩州之前是英國的殖民地,如今換成是半島的殖民地,地位還是一樣。

當年是共同成立馬來西亞,如今卻被後人當成是沙砂“加入”馬來西亞,而非“共同成立”馬來西亞。

這一觀念上的“扭曲”,地位懸殊就差很多。

當然這也不能完全怪罪聯邦領袖,州領袖自我矮化,在很多課題上不敢爭取、無力爭取、無心爭取、無能爭取,也要負上一個很大的責任。

更要命的是,納吉還將沙砂兩州當成是聯邦的“定存”,這個蔑稱,相信沙砂州民一點都不喜歡。

Tuesday, 28 August 2012

有條件的《反跳槽法》

《反跳槽法令》或《挺跳槽法令》?

今天在《亞洲時報》讀到兩則關於《反跳槽法令》的新聞。

單看兩則標題,可能會讓你一頭霧水。

標題說:

東博贊成制定反跳槽法
條件是跳槽議員可在補選上陣

第二標題是:

進步黨認應制定反跳槽法
唯有關議員應可參選

身為讀者的我讀了兩則標題的反應就是:既然贊同反跳槽法令,爲什麽又認同跳槽議員可以參選,那不是自相矛盾了嗎?

讀了新聞內容,才知道贊同者的意思是:議員可以跳槽,但他應該同時辭去他的議席,雖然如此,那并不阻止他參與補選或在下屆選舉上陣。

這樣說來,那不應該叫“反跳槽法令”(anti-hopping law),而應該叫“有條件的跳槽法令”(conditional hopping law)才對。不是嗎?

《反跳槽法令》原意是在阻止議員跳槽,但,從過去的例子看來,“跳槽”這事件可以是兩方面的,情勢所逼,有時候它也會對己方有利。

既然如此,朝野皆不願自斷利益,不約而同認同制訂有條件的跳槽法,那也情有可原。

但,我不認同一些政客所說的,此舉違反憲法的“結社自由”條文。

他們指的是憲法第10條: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

Article 10: Freedom of Speech, Assembly and Association

第10條文下還有第10(1)-(4)條,主要是解釋人民有這三項的自由權力。

恕我在此班門弄斧,或者我的理解能力不夠,我反復讀了幾遍,都不覺得哪裡有提到議員可以自由跳槽的權力。

根據那些指“反跳槽”違憲的政客們的意思,“反跳槽”違憲,因為那就是阻止議員結社的自由。

那不是兩回事嗎?

你當然可以自由選擇你要加入的政黨(結社),但那應該是在大選之前,否則你就是欺騙了投你一票的選民。

如果你在選民選了你後選擇跳槽,那公平起見,你應該辭職,參加補選,再一次面對選民,讓選民做決定,那才對得起選民。

但,話又說回來,既然你有意跳槽,那為何不選擇在大選前,而要在大選後?

還不是爲了利益所在?

老實說,這樣的議員,還值得選民支持嗎?

我相信我不會。

http://www.rsog.com.my/media/558.pdf

議長說破產YB還是國會議員


剛剛在《星報》讀到:議長班迪卡阿敏說,已被宣判破產的納閩國會議員尤索夫馬哈將保留其議員資格,因為他(班迪卡)沒有接到有關他破產的通知。

班迪卡說,他只從媒體得知這件事情,但他需要有關當局的證實。

他說,他相信尤索夫必會設法解決這件事情。

尤索夫是在本月7日被納閩高庭宣判破產,破產通告經在14日見報,今天已經是28日,何以報窮局不是在第一時間,反而至今未能以書面通知國會議長?那就不得而知了。

如我昨天提的,如果國會議長一直沒有收到有關破產通知,那尤索夫馬哈的國會議員職是否就可以一直當下去,直至國會解散為止?

從法庭宣佈破產至今已經三個星期,理應由法庭還是報窮司通知國會?

無論是誰,也太沒有效率了吧。

無論如何,且看這位YB會不會在九月的國會出現。

http://thestar.com.my/news/story.asp?file=/2012/8/28/nation/20120828104256&sec=nation

Monday, 27 August 2012

國會議員破產需由議長做決定?


今天讀到的新聞,是沙巴選委會主席針對納閩國會議員被判破產一事發言。

首先很不解,納閩早在哈里士時代就拱手讓給聯邦發展去了,它現在是聯邦直轄區,早已不屬於沙巴。

為何不是聯邦選委會主席,而是由沙巴選委會主席針對納閩國會議員的身份給意見?

然後,這位州選委會主席竟說,這位破產YB目前依然是納閩區的國會議員,直至國會議長作出決定為止。

我以為一旦法庭宣佈破產,破產者的所有資產就應該從那天完全被凍結;何以這位YB的破產地位還要等國會議長決定後才生效?

國會議長的權力會比法庭大嗎?

上星期,國會議長班迪卡受詢時則說,他還未收到納閩YB破產的通知。

如果議長一直未收到有關通知,或不作出任何決定,那是不是表示,這位國會議員可以一直當下去?

總有一個期限的吧?

更荒謬的是,當被問及這位國會議員可否在來屆大選上陣時,州選委會主席竟然說:這是由國陣和巫統來決定。

我覺得他應該給一個更正確和更肯定的答案,那便是,破產者根本不可參選。

不是嗎?一個錢財道德有問題的人,他如何可以當人民的代議士?

他自己的品格都有問題了,他還能夠有什麽說服力?他又如何能夠為人民爭取什麽?

根據報導,這位納閩國會議員是因拖欠及無法償還1600萬貸款而被判破產。

有關project後來由納閩機構接管。

這其中有沒有利益衝突呢?

因為這位YB也身兼納閩機構主席。

除此之外,他也是國陣納閩區主席、巫統納閩區部宣傳主任和多家官聯機構董事。

可惜媒體沒有深入報導,這1600萬是在他成為國會議員之前還是之後,以及是如何欠下的。

如果是在之前,難道國陣沒有先查清楚他的背景嗎?

如果是在之後,他是否利用他當YB的身份而取得貸款呢?

我也意外發現,貸款給這位YB的是我以前待過的那家銀行。

覺得這家銀行在處理貸款方面比以前專業多了。

記得以前,這些所謂的政治貸款,當這些YB仍然在朝得意時,銀行都不敢向對方採取行動,往往要等到對方“下臺”後,銀行才敢向對方要求還錢。

很多時候,等到對方下臺,那都已經太遲了。

而這次,銀行敢向一名仍然在朝的YB採取行動,甚至申請判對方入窮籍,可以有兩個意思。

一是這位YB可能已經“失寵”了。

二是銀行辦事不再受到政治上的影響。

這是一個有趣的YB破產故事,無獨有三,納閩前兩任國會議員也曾被判入窮籍或面對CBT。

讓我們耐心等看後事如何。

Friday, 24 August 2012

ATM爆竊:銀行咎由自取


曾幾何時,銀行開始外包(outsourced)ATM進款的工作給保安公司?

也許你不覺得有什麽不妥,但在我那個年代,ATM的進款工作是由銀行的chief cashier自己做的。

何謂進款工作?就是當ATM里的紙鈔快提完前,由銀行的cashier負責定時填補的工作。

畢竟事關錢財,在進款的當兒,還需要有兩位officers在場監督及簽名。

但不知道從幾時開始,銀行竟然將這樣嚴謹的工作放心交給保安公司去做。

據說這樣可以減少銀行開支。

二是有什麽差錯,保安公司會負責。

但恰當嗎?

每當我到ATM提款,看到那樣的情景,所心生的疑問。

比如說,這些保安員的專業素質,銀行可會放心?

還是,銀行就是抱著一個心態,反正出了問題有保險會賠嘛!

最近讀到半島接二連三發生ATM爆竊案,有者甚至動用炸藥來炸,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以前的ATM爆竊案,多是發生在銀行範圍內;最近的爆竊案,卻多是安置在購物中心內的ATM。

我心裡想,應該是對ATM系統或銀行操作熟悉者,才會打ATM的主意。

果然,警方後來抓到了幾位嫌犯,都是保安公司里的保安人員和保安公司的技術人員。

警方說,他們是“利用職務便利,掌握銀行資料,包括閉路電視是否有操作、如何在不觸動警鈴系統下撬開ATM”等等。

由此可見,銀行將ATM進款的工作交給保安公司去做,是否太大意了?

這就等同將銀行的保安系統曝露給外人,這太危險了吧!

所以,這些ATM爆竊案,是不是銀行本身咎由自取?

將錢財事務外包給保安人員去做,不就等同引狼入室嗎?

既然知道了這些爆竊案的因由,是不是還要外包呢?

國行或者應該插手此事,銀行也不好唯利是圖了。

Thursday, 23 August 2012

石油稅課題的劇情需要


時勢所逼,沙砂兩州首長不得不對石油稅課題表態,但相信也是基於被動的多。

這是我的看法。

如我昨天說的,從他們對媒體的對答看來,兩人對此課題敷衍了事,並不是很熱衷。

所以我相信,此課題最後也將不了了之。

若非遇上大選,爲了應付反對黨的窮追猛打,相信慕沙也不會改變立場。

說他改變立場,是因為之前他根本就不認同反對黨一直要求的將現有的石油稅從5%提高至20%。

記得他說:聯邦給本州的撥款已經夠多,所以不必要求提高石油稅。

如今“改變”立場,也是爲了劇情需要。

話雖如此,州國陣成員也紛紛改變立場。

百林說: 爭取更多石油稅一直是團結黨的立場。

沙巫統女青團也插口說:有必要重新檢討石油稅,好讓州民受惠。

那以前爲什麽不提呢?

劇情所需,我看慕沙只好把戲繼續演下去。

納吉當初宣佈成立半島東海岸產油州的特別委員會時,由於“語焉不詳”,未料到會引起沙砂兩州的誤解。

看來首相也不得不將錯就錯,配合地把這齣戲好好演下去。

敦馬:魔鬼好過天使?


口多言必失,敦馬也不能例外。

最近他不斷發言,重複叫人民支持國陣,其著急程度,相信首相納吉都沒有他那麼急。

覺得他愈來愈語無倫次,顛倒是非黑白。

記得不久前,他說反對黨輸不起,如果反對黨輸了下屆大選,肯定製造更多暴亂。

聶阿茲立刻回他:反對黨輸了12次大選,從來沒有製造過什麽暴動。

兩周前,他又大言不慚說,沙巴外來移民來了這麼久,又是回教徒又會說國語也奉行馬來人習俗,他們當公民是天經地義的事。

這是什麽話?還虧他當過我國首相。

照他這個邏輯,那我們不如就大開方便之門,讓鄰國人民不必再偷偷摸摸,大可以名正言順地進來我國當公民。

看數據,沙巴人口增長幅度最高最快時期是在80至90年代之間,也就是團結黨贏取州政權那段時期。

聽敦馬的語氣,他似乎對沙巴人口在這段時期激增的來龍去脈瞭如指掌,剛成立的皇委會,第一個要盤問的,應該是他。

昨天,他又在他的部落格發表偉論,題目叫《CHANGE》。

他說民聯的“改變”口號是抄自奧巴馬在2008年競選總統時的主題,但4年過去了,奧巴馬并沒有兌現他“改變”的承諾。

不懂奧巴馬哪裡得罪他了?還是他本來就有的“反美”情緒在作祟?

接著他就繼續抨擊他的眼中釘安華,說他在當年的金融風暴期間將國家經濟弄得非常糟糕。

最後,他就以一句“Better the devil you know than the angel you don’t”做結束。

中文媒體將這句話譯成:“熟悉的魔鬼比陌生的天使更好。”

當讀到這段,我就忍不住哈哈大笑出來。

敦馬大概是氣昏了頭了,現在他竟然將國陣比喻為魔鬼,而民聯是天使。

這豈不等於承認國陣不如民聯?

不懂他有沒有發現自己失言?

相信他的原意是叫人民投生不如投熟,但引用了這樣一句,不就等於承認國陣不好嗎?

其實,敦馬自己的確也承認過國陣不如民聯,讓我從3月28日的《星洲》報導照抄如下:

“前首相敦馬哈迪指出,由於巫統數十年來的“傳統”是禁止有才華、有能力的人入黨,造成巫統今天面對沒有人才、缺乏領導人的局面。

因此,為了應付來屆大選,他認為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應該選賢與能,選擇有才華、有才干、廉潔的候選人上陣,即使他們是是空降部隊,或非巫統黨員。”

敦馬這樣講,不知是否悔不當初?

難怪他那麼心急,但他拿魔鬼(國陣)和天使(民聯)來做比喻,畢竟還是不恰當吧。

敦馬指的是什麽“傳統”?就是朋黨的作業方式。

既然都在結黨營私,又如何能夠招攬人才進來?沒有趕盡殺絕都已經很感謝了。

所以人才都去了反對黨,以前我就有了這個感歎。

大家不妨看看,民聯是不是都人才濟濟?

敦馬筆下的民聯這個“天使”,其實對人民來說已不算“陌生”。

我覺得,敦馬這樣講,反而會弄巧反拙,因為人民會這樣想:既然“魔鬼”都做了那麼多年了,爲什麽不讓“天使”做做看?

所以,就是要改變。

http://chedet.cc/blog/?p=823http://chedet.cc/blog/?p=823

Wednesday, 22 August 2012

石油稅:沙砂兩州也來湊熱鬧


肯定的,除了「非法移民」將成為本州今次大選的主要/重要課題,另一主要/重要課題將是「石油稅」。

兩周前,首相宣佈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以研究如何將半島三個東海岸州的“石油收益以現金支付給這些州屬”。

那時我還質疑,爲什麽不是產油州的彭亨也包括在內?

別忘了首相本身來自彭亨。

後來在《大馬局內人》讀到,原來委員會也要鑒定其他有資格獲取石油錢的東海岸州。

東海岸有多少個州?除了吉蘭丹和登加樓,就是彭亨了。

相信首相當時的意願,是以其他方式來取代現有的石油稅,不讓吉蘭丹獲取石油稅,就是讓現有的公益金方式“合理化”,然後順水推舟地把彭亨也包括在內。

否則,既有現有的石油稅,為何還要多此一舉?

但首相忽略了東馬兩個產油州。

所以有東馬議員質問,爲什麽東馬兩州沒有份?

這恐怕是納吉所始料未及的。

當然東馬的要求不一樣,沙砂兩州一直要求將現有的石油稅從5%提高至20%。

而首相要“檢討”的是將吉蘭丹和登加樓的石油稅名正言順地改成公益金,然後讓彭亨也分得一杯羹。

週末的時候,讀到來自半島媒體報導說,砂拉越首長透露,該州政府將與聯邦政府重新檢討石油稅課題。

但後來讀到古晉馬新社報導時,又好像不是那麼一回事。

根據馬新社報導,泰益是回應記者的提問而做出回答。

他說“較合適的管道,是諮詢首相納吉的意見,其本身則不願發言”。

聽泰益的語氣,他都說讓首相做決定,根本沒有意願要求檢討石油稅。

但媒體的報導出來,卻變成砂州政府將與聯邦政府重新檢討現有石油稅。

然後,本州首長在問及同樣課題時,只說州與聯邦將以開明態度商討石油稅課題。

但是,我覺得他只是在敷衍記者的提問,感覺不到他在此課題上的熱誠。

倒是覺得在野黨會趁勢追擊此課題,尤其是在來屆大選將之“政治化”。

“政治化”,是最近政客愛提的三個字;凡有甚麼課題被放大,這些政客就怪對方將課題“政治化”。

覺得這樣的怪責真莫名其妙。

就算“政治化”又怎樣?在這個國度,有太多不能解決的問題,不將之“政治化”,這些政客們會正視它們嗎?

好了,雖然沙砂兩州的首長似乎不愛觸及“石油稅”課題,有意無意欲將它淡化,相信在野黨必會在此課題上大做文章。

首相又有頭痛課題要解決了。

Friday, 17 August 2012

114A條文:作法自斃


首相指示內閣檢討114A條文,檢討結果,內閣一致認為無需修正?

新聞部長萊士反而指正記者說,首相不是指示內閣檢討(review),首相只是要求內閣討論(discuss)有關條文。

所以,萊士說,內閣進行了冗長討論,最終決定是政府決策正確,所以政府不會再修正有關法案。

其實萊士也不需玩弄文字,不管是檢討還是討論,總之政府不會再修改就是了。

如果大家還不知什麽是114A條文的話,讓我照抄如下:

它是《1950馬來西亞證據法令》兩項修正條文的第二項,它針對涉嫌在互聯網上發佈煽動性、誹謗性或污蔑性內容的人士。

長話短說,假設別人進入你的電腦或在你的部落格留下上述評論,你將被認定有罪,除非你可以證明你的清白。

就是你將“先被推定有罪直至證明清白”(presumed 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

這樣一個本末倒置的惡法,對“被害者”來說,公平嗎?

可以預見,喜歡上網的大馬人將活在白色恐懼中。

恐懼甚麼?就是怕被人家陷害。

當然你可以說這個國家本來就有很多本末倒置是非顛倒黑白不分的案例。

如最近拉菲茲因「養牛案」被告,也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我國就充斥著許多類似的“惡法”,不知道這些人有一天會不會“作法自斃”?

那麼多惡法,爲什麽114A條文特別凸顯出來?

那是因為獨立新聞中心(CIJ)指114A條文箝制網絡自由,因此發起了“網絡中斷日”(Internet blackout day)運動,呼籲大家在14日那天將自己的推特或面子書的頭像轉成黑色,或使用CIJ提供的圖像。

但,許多網友誤會了,以為既然是blackout,那就要在那天停止所有網上活動,不推特不寫博也不上面子書。

當時就感到很奇怪,停止所有網上活動,那豈不等於屈服於114A條文?

正當的做法,不是應該上得更頻繁,讓網上交通癱瘓才是嗎?

果然,後來才看到有人在面子書做了澄清,說大家誤解了CIJ的意思了。

說回萊士的辯解,他說當此法案在四月間提上國會時,是經過“政府和在野黨進行了4個小時討論”後才通過的。

在這裡,他只說了一半的實話。

大家記得那時候,納茲里將國會里的電子鐘停頓在11.59pm,只爲了讓國會“合法”地一口氣通過八項法案嗎?

這《證據法令》里的114A條文就是其中一項了。

試問在那樣的情形下,YB們如何能夠詳細地去深入討論每項法案?

萊士說的4個小時討論時間,不止是討論這114A條文,而是當天的所有八項法案啊!

蔡細歷指責反對黨議員當時爲什麽不在國會里反對,甚至沒有要求投票表决。

不過,就算反對黨在國會里反對或投票表决,相信也於事無補。

當時共有37位國陣議員和17位民聯議員出席這場午夜議會。

也就是說,只有54位國會議員出席,這個超低的出席率,只有24%。

想一想是不是很可怕?僅有這54位議員通過了這八項足以影響民生的法案。

我大約算來,國陣議員的出席率27%,民聯23%。

雖是五十步和一百步之差,國陣議員出席率還比民聯議員好一點。

這點民聯議員就做得不夠,既然人數比人少,像這種事關重大的議會,是不是更應該傾巢而出?

這方面,民聯理應可以做得更好。

Thursday, 16 August 2012

Astro重新上市


我應該是料事如神。

兩年前,當Astro下市的時候,我就預料了它會再重新申請上市,就像Maxis和Armada那樣。

其實我也不是料事如神。

我能夠預測得那麼準,是因為這些都是阿南達的公司。

阿南達食髓知味,看來他特別喜歡玩上市下市又上市的遊戲。

之前他將Armada/Maxis先後下市又上市,把投資者弄得團團轉,從此樂此不疲。

讓我在此再做個預測,繼Astro之後,下個將重新上市的,不是Measat便是丹絨。

這兩家也是阿南達的公司,也是在兩年前同時下市。

公司需要資金就尋求上市,賺了錢又申請下市,這樣的做法道德嗎?

當時交易所主席被問及此事還說:上市下市是很平常的市場活動。

但對投資者公平嗎?

似乎沒有一篇報導質問:爲什麽才下市不久如今又要上市?

覺得交易所或證監會應該制訂這期間的年限。

比如說,5年內不得申請重新上市。

老實說,大馬股市并沒有多少值得投資的股項。

賺錢公司原本就不需要上市。

近來不是有很多才上市不久的公司因虧損連連而除牌嗎?

我懷疑它們都是帳目作假才得以上市,否則怎會一上市就虧損?

這點,交易所和證監會必須負上責任。

曾讀過一篇報導說,可做投資(investable)的股項只占市場的20%。

意即只有200多股而已,是真正的投資股。

那其餘的800多股呢?不是乏人問津,就是被炒得不亦樂乎。

那些被除牌的,更不計其數。

好了,這趟阿南達需要用錢,又要將Astro上市。

而且據說這將是今年來第三大上市活動,籌資47億。

第一和第二大,便是這一兩個月來相繼上市的FGV和IHH。

不過,根據分析報導,收費電視領域市場已到達飽和點,加上競爭者的加入,增長潛能有限。

爲吸引投資者認購,公司制定75%高股息政策。

買不買由你。

Wednesday, 15 August 2012

GTP路線圖2.0來到沙巴


那天和大家談起,將在全國巡迴展示的政府轉型計劃(GTP)路線圖2.0,終於來到了沙巴。

報紙圖片顯示,巡迴展現場人潮不算少,相信都是陪同高官前來的公僕。

老實說,這些只能算是陪太子讀書前來的官員,他們本身對這GTP的瞭解又有多少?

又有多少民眾會有興趣去看這種枯燥無味的展覽?

我也是今早看報才知道的。

去到現場,民眾看到的是什麽?

只是許多花花綠綠的圖片和數據展示。

這些數據和圖片,又代表了什麽?

依德里斯要告訴大家的是,政府各部門這半年來的KPI有沒有達標。

不用說,各部門的KPI表現良好。

但,有必要以巡迴展來告訴人民嗎?

而且有需要辦得這麼密嗎?

年頭已經辦了一次巡迴展,這次是第二回,所以後面加了個2.0。

或者說,有需要辦這樣的一個巡迴展嗎?

每次這樣一個全國巡迴,開銷就要花去1000多萬。

政府已經入不敷出,還要勞民傷財,這算甚麼嘛,公僕心態還不是在原地踏步?

政府做得好不好,人民是感覺得到的,根本不需要以數據或圖片來說服人民,說政府KPI表現很好。

這根本就像老黃賣瓜自賣自誇嘛!

依德里斯在做匯報時,就好如在做ETP匯報時那樣,只說將來將來要怎樣會怎樣,都是一些未
落實的計劃,說一旦落實,本州就會有多少地區多少人民受惠。

這些原本就是政府責任的計劃,有甚麼好展示的?不如等做到了再來報告不遲吧。

覺得讀到的一段最可笑,讓我實錄如下:

“在防範罪案方面,他說,在推行防範罪案方面的措施後,沙巴州將會有超過300萬人受惠.....。”

沙巴人口當下300多萬人,照依德里斯這個邏輯,沙巴目前根本沒有防範罪案措施,所以所有的300萬沙巴人都沒有安全感,要等到防範罪案措施落實後,所有300萬人口才不用在惶恐中過活。

依德里斯這段話,算不算是黑色幽默?

Tuesday, 14 August 2012

沙巴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避重就輕

首相周末過來沙巴公布成立調查沙巴非法移民的皇委會要調查甚麼?

根據《星洲》/《辣手網》報導,皇委會八項職權範疇如下:

1.調查沙巴州獲得藍色身份證或公民權的非法移民人數。

2.調查對非法移民發出藍色身份證或公民權是否合法。

3.調查非法獲得藍色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公民權的非法移民是否已登記為選民。

4.有關當局的行動是否符合標準作業程序(SOP),同時探討任何預防有關問題衍生的對策。

5.深入探討并證明有關非法移民或公民權事件,並且考量國際指標,同時對現有政策提出改進建議。

6.調查沙巴人口增長原因;并將之分類為:沙洲原本子民(遲報生者)、外勞(包括家眷)、非法移民(包括家眷)以及难民,同時也研究他們對選民機制的影響。

7.調查對外國人發出公民權及身份證對沙巴社會帶來的影響。

8.調查無國籍者取得身份證及公民權的人數。

雖說是八項,兩大範圍也只是:

1. 調查非法移民人數。

2. 調查非法移民成為大馬公民/選民的人數。

看來首相還是只注重在數據上,只要調查人數。

知道了這些人數又怎樣?政府的下一步打算怎麼做?

恕我才疏學淺,我對第4和第5項不知所云。

請問當局的什麽行動?什麽SOP?什麽國際指標?要深入證明什麽?現有政策又是什麽?

不覺得第4第5項很抽象,含糊不清嗎?

本州的移民人數,其實大家都有了個概念。

便是根據統計局的數據,有近乎三分一左右。

爲什麽沒有調查誰是幕後黑手,并將之繩之以法呢?

那才是調查的重點啊!

否則,調查到了原因又怎樣?當局打算採取什麽行動?如何解決當下的問題?這些都沒有提到。

更奇怪的是,調查對象也包括那些住在深山地區沒有報生紙的原住民。

明明要調查的是外來的非法移民,如今卻把原住民也包括在內,豈不“混淆視聽”?

那不是兩回事嗎?怎可混為一談?

也因為這樣,來自本州,也是巫統副主席的聯邦鄉村部長沙菲宜竟說:成立皇委會是“爲了讓符合資格者取得公民權”。

如此說起來,成立皇委會的目的豈非弄巧反拙,本來是要制止非法移民成為公民,反讓他們取得成為公民的藉口/理由?

也是來自沙巴的聯邦原產品部長東博則說:向背後的始作俑者採取法律行動是法庭權力,不是皇委會的職權。

那皇委會可不可以鑒定誰是背後的始作俑者,然後建議當局向這些叛國賊採取行動呢?

可見成立了皇委會,也只能避重就輕的做數據上的調查,僅爲了向州民交待了事。

非法移民氾濫,皇委會的調查,對這已成的定局,是無濟於事的。

既然如此,浪費無謂的人力財力做無謂的調查來做什麽?

當然,有人對皇委會的成立歌功頌德,卻未能對無關痛癢的調查範疇表示意見。

更有人又搬出了感恩論,說要州民感恩首相,終於成立皇委會以解決非法移民問題。

真的就能一勞永逸解決非法移民問題嗎?我看不出有什麽跡象。

更看不出首相成立皇委會的誠意。

Monday, 13 August 2012

E&O情未了


E&O故事未結束?還有part 2?

上周五下午,發現久無動靜的E&O忽然價量大漲,一度甚至漲停板。

接著就在《大馬局內人》網站讀到新聞說,新官上任不久的證監會主席藍吉星推翻之前調查小組的決定,便是森那美如今需向E&O作出全面獻購。

當時就很狐疑,既有如此重大事件要公佈,E&O和森那美是否應該先暫停交易,等消息公佈後再恢復交易?

但,報導言之鑿鑿,叫人半信半疑。

報導說消息來自官方,并有另一消息來源作證。

但是,證監會在收市後卻做出否認,說證監會對E&O的立場保持不變。

大家如果忘記了E&O故事的來龍去脈,長話短說,就是森那美當時以每股2.3元超出市價>60%的價錢向E&O大股東收購了30%股權。

為何森那美要以高出市場價格收購E&O?

森那美加上大股東股權,理應觸及強制性全面收購(MGO),便是需以同樣價格收購其餘股權。

問題是,也是證監會前主席查麗娜丈夫的E&O主席之前也買進了公司股票,引起局內人交易疑雲。

在市場壓力下,證監會成立了一個調查委員會,結果是:森那美無需作出MGO,也就是說,查麗娜丈夫將無法從中受益。

順得哥情失嫂意,這項決定引起其他小股東不滿,因為他們也無法從中受益。

一名鄰國投資者因此告上法庭,如今還未作出審決。

既然如此,那這次的MGO謠言,又是誰放出來的?

很簡單,只要問《大馬局內人》是誰提供的“官方消息”,和“另一消息”的來源就知道了。

顯然的,有人趁這次股價飆漲時脫售了手裡的股票。

倒有興趣知道,查麗娜老公手裡的股票賣了沒有?他是在這次賣掉,還是早早就已脫售?

卻有注意到其他大股東在上月尾購入了不少股票,他們如果在上週五脫售的話,肯定賺了一大筆。

這其中有沒有涉及內綫交易呢?這是交易所/證監會所需要調查的。

也不排除故事還會有part 3,就是法庭判決。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sc-to-order-sime-general-offer-for-eo-say-sources/

Thursday, 9 August 2012

石油稅:首相要完成先父遺願


讀到“敦馬抨擊沙巴外來移民課題被政治化”的報導,叫我覺得好滑稽。

敦馬知不知道他在說什麽?

這本來就是一個具有政治目的的政治陰謀。

眾所周知,本州馬來人口原本不多,如果不是爲了增加本州馬來人口,敦馬會讓這些非法移民湧入并取得公民權嗎?

而增加本州馬來人口的目的,還不是爲了提高國陣大選的勝算?

敦馬還扭曲了一項事實,說這些外來移民已在本州居住了幾十年以上。

當然現在算回頭,部份的確已經住了幾十年,也在本州生了好多代。

他沒有說的是,這些外來移民是偷渡進來的,他們不需住上幾十年,就能取得大馬卡。

所以你看,罵別人是種族主義者,自己才是典型的種族主義者。

只有一個種族主義者,才容納不了他人,而一直要強迫別人跟他改教改語言,好與他同族同教同母語。

今天不談這些,今天要談另一個荒謬課題。

首相署部長納茲里說:首相成立特別石油委員會,是爲了完成其先父遺願,以現金支付石油税給吉蘭丹、彭亨及登嘉樓,一勞永逸解決石油稅的問題。

但當問及吉蘭丹從2002年就開始向聯邦追討石油稅,為何政府在10年後才考慮歸還石油稅給吉蘭丹時,納茲里就無法回答,叫媒體自己去問首相。

其實,媒體應該追問另兩個問題:

1. 彭亨不是產油州,爲什麽也包括在內?

2. 登加樓原先也獲得石油稅,爲什麽在回教黨贏取州政權後,就不再獲得石油稅?

其實,我覺得問題原本就不存在,因為根據1974年石油法令,國油須從石油所得收入繳付5%給各產油州,包括東馬兩州在內。

如果有問題,爲什麽登加樓在落入回教黨前還能夠獲取石油稅?

登加樓308後再由國陣獲得政權,登加樓也重新獲得有關收益,據知卻被轉為1MDB資金,那是題外話。

還有沙砂兩州也根據石油法令取得石油收益,為何也沒有問題?

(至於沙巴政權在落入團結黨期間,國油有沒有停付石油稅,則無從考查。)

問題會出現,是因為首相納吉自己詮釋說,如果油井是在該州離岸三海哩外開採,該州就不能追討有關稅款。

石油法令究竟有沒有這樣指明呢?

我相信沒有。

拉沙里是當年石油法令的起草人之一,他也是國油前主席,因此,此事他應該最清楚。

他也一直強調,根據石油法令,吉蘭丹有權取得石油稅。

針對首相成立特別委員會以探討此事,今天讀到報導說,他願意就此事提供意見。

他說,石油稅是國油和各產油州的事,并沒有涉及聯邦,只要國油願意付款,問題就可以解決。

那為何國油不付款給吉蘭丹?為何聯邦要插手?那可要問國油和聯邦政府才知道了。

我還想看看,假設來屆大選,沙巴再次落入非國陣手裡,而國陣還是贏了聯邦,那國陣會不會以對付吉蘭丹的手段來對付沙巴,指示國油停付石油稅給沙巴?

這是一個假設性問題,但不排除它會發生。

Wednesday, 8 August 2012

敦馬會害國陣失掉沙巴


敦馬不打自招,說沙巴人口劇增,是因為本州外來移民有資格成為我國公民。

他說:這些人和他們的後代在沙巴住了幾十年,而且會說馬來話,爲什麽不可以成為我國公民?

敦馬昨天在他的部落格那樣子寫,標題《The Race Factor》。

他還說:不像有許多人不會說馬來話,但他們還是取得了公民權。

既然敦馬已經這樣說,看來,首相納吉宣佈已久但至今還未成立的本州外勞移民調查皇委會,也可以宣告取消了。

就如我之前說的,其實大家都知道了答案,就算皇委會調查有了結果,政府的後續行動是什麽?

還不是把調查報告束之高閣,當是向州民做了交代了事。

敦馬這樣一說,我敢斷定,納吉遲遲不敢成立皇委會,問題就在敦馬。

因為,調查本州人口劇增問題,就等於你在調查敦馬。

當年簽發身份證給外來移民的計劃,不就叫做敦馬計劃(Project M)嗎?

這根本就是明目張膽的叛國行為,但有誰敢向當事人採取行動?

警方不也收到了好幾份報案書嗎?警方也沒有採取行動。

這一回,不知敦馬說出這番話,到底是在幫納吉,還是在幫倒忙?

一言興邦、一言滅國。

敦馬這番話,很有可能叫國陣在下屆大選失掉沙巴。

可悲的是,敦馬不覺得他這番見解有什麽不妥。

他強調這些人符合我國憲法對馬來人的定義,便是:會說馬來話、信奉回教、行馬來人習俗,所以他們是馬來人。

這根本是強詞奪理嘛!

根據他這番邏輯,那我們乾脆打開大門,讓鄰國凡是會說馬來話的回教徒都進來當公民好了。

記得他曾叫國內印裔放棄祖籍當馬來人嗎?

這次他又老調重彈,說就是因為有很多人不願放棄他們的祖籍,所以我國政黨還是以種族為本。

敦馬真是老懵懂了,我國的種族政黨不都是在國陣里嗎?

反而是民聯的成員黨才真正以多元展現。

就算是回教黨也是個宗教政黨,不是種族政黨。

很多人一直要標榜回教黨是個極端政黨,但看近來雙方表現,表現更極端的,反而是巫統和土權。

敦馬很在意自己是不是馬來人,其實,他才是最極端的種族主義者。

如果他不認同種族主義,為何還當土權的顧問?

敦馬還想恐嚇人民,說民聯若贏了下屆大選,必會導致國家大亂。

如果真的大亂,背後黑手肯定不是民聯。

很簡單嘛,民聯如果贏了大選,哪有必要製造混亂?

308後,民聯州哪有亂?

但大家不妨回想本州在1985年,當人民黨在一夜之間輸掉了政權,是誰在民間製造恐慌?

在經過發生一連串爆炸事件後,警方實施了戒嚴時間。

當時當副首相的慕沙,後來和敦馬意見起了分歧。

相信與當年發生的沙巴事件不無關係。

報導說首相這個週末會來亞庇,主要是要和州領袖討論成立皇委會的“權限”。

敦馬這樣口不擇言,會不會打亂首相的計劃?

州民原本就對皇委會遲遲不見人影而不滿,如今敦馬不打自招,豈不更讓州民感到厭惡?

這塊定存州,可能也不會再讓聯邦如此消費下去了。

沙巴有個九年定律上回失效,今回會否重現?

國陣在308大選大意失去三分二優勢,但靠東馬勉强保住逾半江山,這回又如何?

看來,今屆大選愈多不知數,選績也愈增添變數了。

http://chedet.cc/blog/?p=813#more-813

Tuesday, 7 August 2012

建國政黨才可決定國慶主題?


都說現代政治人物政黨政府分不清,今天又讀到實例一則。

這次輪到首相署部長納茲里。

他說:只有國陣成員黨如巫統馬華和國大黨才有權力決定國慶主題,因為它們都是當年爭取我國獨立的政黨;而回教黨和行動黨當年沒有爭取獨立,所以它們沒有權力決定國慶主題。

納茲里這番理論似是而非。

首先,暫且不論誰是當年的建國功臣,這段歷史本身就具有爭論性。

我倒想到,假設民聯贏了下屆大選,若如納茲里說的它們不是當年爭取國家獨立的功臣所以沒有權力決定國慶主題,那明年的國慶主題不是沒有著落?

可見納茲里這番理論是很荒謬的。

理應政府才有權力訂下國慶主題,不是政黨。

就算過去幾十年來都是由國陣制訂國慶主題,它也是以政府的身份來制訂主題,不是國陣身份。這點納茲里應該厘清楚。

否則萬一國陣失去下屆政權,難道民聯政府就不能制訂主題了嗎?

其實,如我上回說的,民聯大可以在自己執政的州屬自訂主題,那也沒什麽問題。

不懂其他國家到底有沒有每年都訂一個國慶主題?

英美等國有沒有?好像沒有聽說過。

我覺得沒有那個必要,那畢竟只是一個口號,并沒有什麽實際意義。

實際行動,實際成果,那才有意義。

今年的主題「一諾千金」,究竟要告訴人民什麽?

是諾言即將兌現,或已兌現?政府又給了人民什麽承諾?

從這空洞的口號,我無法解讀什麽東西出來。

前首相阿都拉不認為今年的主題有什麽不妥。

新聞部長萊士也不覺得不妥。

倒是前新聞部長阿都卡迪最一針見血;他說:國陣已把國慶當成自己的“家産”。

阿都卡迪不再是國陣成員,所以他會那樣說。

是的,當局者迷,唯有當自己從裡邊抽身出來,你才可以把事情看得更清楚。

否則,你就唯有永遠感情用事下去。

不止國慶主題被人罵,今年的國慶logo也被指不倫不類,此外,主題歌內容也大有問題。

在據說是由萊士填詞的「一諾千金」歌曲里,竟然有這麼一句:“承諾已兌現,如今要感恩”。

你看,我們的部長就是喜歡來什麽“感恩論”,好像人民永遠都在欠他們。

慕以丁如此,萊士也一樣。

這不是一個民選政府嗎?既是民選,那到底是誰應該向誰道感恩呢?

部長千萬不好本末倒置、主僕不分啊!

Monday, 6 August 2012

州民當心石油稅變公益金


阿都拉時代,就注意到政府成立委員會之多,多到教人不知成立為何、進度如何,多到無影無蹤。

到了納吉時代,覺得還有過而無不及。

相信有些成立等同虛設,只爲了安撫民心。

好如以國家首席秘書莫哈末西迪為首,宣佈成立已快三年的PKFZ超級特工隊,如今連莫哈末西迪都退休去了,但報告都沒有見到一份。

還有就是年頭宣佈“要”成立以調查沙巴非法移民的皇委會,如今已經是八月了,但進度也只得個“講”字。

只聞樓梯響,未見人下來。

高官每回的解釋是:政府還在討論這皇委會的“職權”範圍。

意思就是這個皇委會要調查什麽,可以調查什麽,應該調查什麽。

做一個決定,爲什麽會那麼困難呢?這個“討論”,也未免太久了吧!

上星期就讀到一篇報導,說爲什麽這皇委會久久無法成立,是因為還在“毀滅”證據。

認真去想一想,這個說法不無道理。

你沒有理由成立一個委員會來調查自己。

高官的公信力,可見一斑。

我對這“皇委會”不抱任何期望,因為我相信,就算皇委會“終於”成立,相信也查不出什麽結果來。

人口報告早就透露,沙巴人口從1963年的40萬人增至目前的300多萬人,增長率是驚人的650%!

外來移民人口高占全州人口三分一。

這還不包括那些已經通過非法/合法途徑成為我國公民的外來人和他們的後代,那已是一個不可扭轉的事實。

今天再看到關於吉蘭丹不能獲取石油稅(oil royalty)的報導,讓我恍悟,爲什麽首相一直說沙巴是聯邦的定存。

聯邦政府不讓吉蘭丹獲得其應得的石油稅,已經是個老課題。

週末的時候,首相宣佈政府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以“採取公平、透明的方式,研究如何將吉蘭丹、彭亨及登嘉樓三州開採石油的收益,以現金支付給這些州屬”。

(彭亨有產油咩?沒聽說過。)

長話短說,原本這些產油州應從國油獲取5%石油稅,但在回教黨執政吉蘭丹和登加樓時,聯邦國陣就指示國油停止支付給這些產油州。

不知道納吉的根據是甚麼,他的辯解是,凡在三海哩(nautical mile)外開採的石油就不屬於該州所有,而吉蘭丹登加樓的石油開採都在三海哩外,因此,它們沒有資格從石油受益獲取稅收。

其實,油田大都蘊藏在深海里,肯定都在三海哩外,相信沙砂兩州亦不例外。

與其支付石油稅,聯邦國陣只愿支付公益金(wang ehsan)給它們。

眾所周知,登加樓已重回國陣,在州蘇丹的同意下,該州石油稅收已成為了成立1MDB的資本。

唯吉蘭丹一直無法獲得其應得的石油稅。

若非大選在即,恐怕首相也不會同意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來處理這項課題。

但,從報導顯示,政府仍然執意以wang ehsan方式“撥款”給吉蘭丹政府,相信該州政府也不會接受。

石油稅和wang ehsan有甚麼分別?從報導得知,前者是完全撥給州政府,後者卻是通過各部門來分發撥款。

登加樓在回教黨執政期間,這些撥款就被联邦拿去花在季候風杯帆船赛、水晶回教堂和文明回教主题公園等奢華開支。

爲什麽我要提及此事?

因為本州反對黨似乎錯解了首相欲派“現金”給半島東海岸產油州的意圖,質問為何沙巴沒份。

本州一直說要提高應得的石油稅從5%至20%云云,其實,首相正是欲以“現金”來取代石油稅。

除非是我誤解,雖然首相針對的是半島東海岸的州屬,萬一他也拿來運用在東馬兩州,那不等同於取消石油稅?

那時候,別說20%或5%,東馬兩州最後恐怕連1%都拿不到,通通轉為wang ehsan。

州民不好再隔岸觀火,州領袖也不要再視而不見,應該是積極為州民做些甚麼事的時候了。

Thursday, 2 August 2012

蝙蝠俠:The Dark Knight Rises


本來要看的是《Ice Age 4: Continental Drift》,顧名思義,講的是原本相連的陸地如何分裂成地球現在五大洲七大洋的樣子;但兒子吵著要看《蝙蝠俠》,所以最後還是看了《蝙蝠俠》。

其實《蝙蝠俠》戲名也不叫《蝙蝠俠》,叫《The Dark Knight Rises》,中文譯名是《黎明升起》。

爲什麽叫《黎明升起》?我覺得應該叫《黑俠再起》比較恰當;片尾蝙蝠俠做回普通人Bruce Wayne,和變為女友的貓女在意大利街頭嘆咖啡。相信片名要帶出的是這個意思。

原本以為這部戲也像《蜘蛛俠》那樣把故事從頭拍起,看了報導,才知道這已經是到了第三集,也就是2005年版本的終結篇。

所以有些情節看得不怎麼明白,因為與頭兩部的劇情有關。

不怎麼喜歡《蝙蝠俠》,所以頭兩部我都沒看。

第一集叫《Batman Begins》,第二部叫《The Dark Knight》。

不喜歡看,是因為我之前看過80年代的版本,整場戲都是陰沉黑暗的,看到蝙蝠俠鬱鬱寡歡,總是深鎖著眉頭,看得人很沉重。

那時演蝙蝠俠的是Michael Keaton,還有Jack Nicholson演的Joker。

這次的蝙蝠俠由Christian Bale演,長得有點像Tom Crusie。

許多年前看過他演的《Prestige》,以為那是第一次看他的戲,後來看到報導,原來他在80年代Stephen Spielberg的《Empire of the Sun》當過童星。

難怪演技那麼好,演蝙蝠俠也比Michael Keaton演得好。

這部《蝙蝠俠》也沒有Michael Keaton那部來得“黑暗”。

我以為蝙蝠俠是在晚上才穿著他的蝙蝠衣出現的,但在這部戲里,蝙蝠俠竟然也在大白天穿著蝙蝠衣,叫人好生奇怪。

蝙蝠不是在白天睡覺,晚上才出來的嗎?

總覺得蝙蝠俠穿不穿蝙蝠衣,也沒甚麼分別,一它又不能飛,二它笨重無比,穿了它,反而礙手礙腳。

在這部戲里,看到蝙蝠俠不穿蝙蝠衣,打得還更敏捷。

我也發覺,這也不像我心目中的蝙蝠俠。

其實故事內容倒像是一般的英雄故事,主角也不一定是蝙蝠俠,他也可以是占士邦、超人,或其他的英雄或武俠人物,都不會影響到整個故事主線。

所以蝙蝠俠在戲里就說了,只要有他的精神,蝙蝠俠只是一個名字,他可以是任何人(大意)。

是的,原本的英雄人物,都是不老不死的。

但在這第三集里的蝙蝠俠,開頭就拿著一根拐杖,已經是垂垂老矣,哪裡像蝙蝠俠?

可見英雄也是會老的。

但,鏡頭一轉,他又飛簷走壁,那就比較難令人信服。

壞人佔領交易所的片段也很不實際,我覺得有點搞笑。

首先,導演不是不知道,現今這個科技時代,所有交易都在綫上進行,哪裡需要“親身”去交易所?壞人只要進到蝙蝠俠的戶頭,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進行交易呀!

可以說這是這部戲里的敗筆。

再吹毛求疵的話,就是發覺警察們被困在地下道長達90天,出來的時候怎麼個個還是衣著光鮮的?

戲裡的商界女強人,最後竟是大反派,來得有點突然,說服力不夠,也很勉強,最後只有草草死去。

蝙蝠俠的管家負氣離家,沒有理由在蝙蝠俠“死後”才出現在他墓前,蝙蝠俠面對困難的時候,他不是早該回來了嗎?

這部戲的人物太多,一度讓我覺得主角不是蝙蝠俠,倒像是那位有點東方臉孔的年輕警察。

這位年輕警察也是孤兒出身,最後透露出他的名字叫羅賓,不就是漫畫里蝙蝠俠的夥伴嗎?似乎也為下一部戲留下了伏筆。

也因為人物太多,有些交待得不是很清楚。

《蜘蛛俠》帶出人性本善,壞人原本也是好人。

那《蝙蝠俠》要帶出什麽呢?我覺得就是“面具”。

蝙蝠俠原本是富商,戴上面具後就成了蝙蝠俠。

戲裡的壞人Bane也是戴著面具,讓你看不到他的真面目。

當然“面具”也可以是無形的。

戲里的商界女強人,原來是最大的反派。

我們平時見人,是否也戴著“面具”呢?

這又說得離題了。

Wednesday, 1 August 2012

這個國家,愈來愈像Gotham City

上周去看了《蝙蝠俠》,本來有滿腹心得要寫(其實是想挑骨頭),但回來後就讀到好多時事課題,叫我不吐不快。

在這個萬能國,每天都有好多事情發生,每天寫一篇,根本寫不完。

當然這些事情的發生也不關我事,我這樣天天寫也無濟於事。

其實我已經放棄很多課題不寫了,包括那些反復發生久懸未決當局沒有誠意處理解決的問題。

像「養牛案」,反貪會的調查結果是“莎麗扎沒有涉案”。

既然沒有涉案,那正常發展是不是給回她部長職位做/坐?

爲什麽至今還是由首相兼任這個婦女職?

納吉不覺得“委屈”與“尷尬”嗎?

當然法庭案件還未審結,但我相信她的先生最後也將相安無事。

倒是此案的其中一位吹哨者拉菲茲卻因而在金融法令(BAFIA)下被告。

上回我就問過,在這樣的情形下,吹哨者如果不能夠獲得保護,那以後誰還敢當吹哨者?

好如我明明知道對方幹著不法勾當,但因為他受到了法令的保護,那犯法的變成是我。

而當他受到法令的保護,你怎能說他幹的是不法勾當呢?

夠矛盾嗎?

這個國家就是這樣充滿了矛盾和不平,涉案者往往得以在法外逍遙快活,“犯罪”的反而是大義凜然的告發者。

所以我說人才都在民聯,執政者如此趕盡殺絕,難怪無法吸引人才入陣,這不也是人才外流的另一實例嗎?

我也不明白,在這非常時刻,執政者應該多做些好事來累積功德,多為自己加分才是,爲什麽所做所為仍是令人不齒的“壞”事,那不盡是在為自己扣分嗎?

扣到最後,我不知留在人民腦海里的印象,到底還剩多少分?

看來,執政者已經孤注一擲,已不打算為自己留下什麽好名聲了。

諷刺的是,依德里斯還要到全國巡迴,去展示他的政府轉型計劃(GTP)2.0。

這叫什麽轉型?愈轉愈退步,愈轉愈不行。

順帶一提,滙豐銀行最近不是因為在多國洗黑錢而被罰以億億聲的罰款嗎?

那滙豐能不能掉頭來反訴那些揭發它洗黑錢的吹哨者?

沒有,其CEO還為銀行發生這樣的事,“對營運金融監管不力感到既可恥又難堪”。

知恥近乎勇,這個國家早已不知“恥”為何物。

可見這個國家已經變得黑白不分,不懂辨別是非,對錯顛倒。

如果你是活在這樣的一個顛倒環境里,就算你是站在正義的那一邊,你的對,也會被說成錯。

這個國家,你還能抱有多少希望?

更可悲的是,還看到有人自甘墮落,自願同流合污、為非作歹。

這個國家,愈來愈像《蝙蝠俠》里的Gotham City。

Gotham City就是一個罪惡城。

當罪惡成為一個正常(norm)現象的時候,人們不再覺得它是罪惡的。

反而是那些不願共犯者,卻變成是不正常的。

但我還是相信因緣果報。

多行不義必自斃,到了最後,好如基督教說的在審判日,在佛教就是時辰到了,他們自會得到他們罪有的應得。

Tuesday, 31 July 2012

吉隆坡國際金融區(KLIFD)改名叫敦拉薩交易中心(TRX)


昨天在網上讀到敦拉薩交易中心(TRX)的標題時,還以為它與交易所有關。

今天讀報導內容,才知道它便是前年首相所公佈的吉隆坡國際金融區(KLIFD)易名。

改名叫Tun Razak Exchange,顯然就是爲了紀念納吉先父敦拉薩。

將來還會造一座大馬城(Bandar Malaysia),就在現在叫TRX的KLIFD旁邊,是給那些在TRX上班的金融家居住,然後每天搭捷運到TRX去上班。

哈!說不定大馬城將來也會易名,改叫敦納吉城(Bandar Tun Najib)。假設那時納吉已封敦,那也不足為奇。

這些都在ETP的大藍圖里,由作業神秘的1MDB負責發展。

潘儉偉質問爲什麽沒有經過公開招標就把工程頒給1MDB。

原因很簡單,因為納吉自己就是1MDB顧問局主席。

1MDB預測會有三萬名金融家在TRX上班。

我很懷疑這個數字,KL真的有三萬名金融家這樣多嗎?

就算有,你如何這樣肯定他們都願意搬到TRX去上班,然後又搬到大馬城去住?

再說,很多金融機構早都有它們自己的總行大廈,難道要它們捨棄現有的大廈,到TRX另購地產?

不可能吧!

當然,如果它們貪圖為期10年的100%免稅等等優惠,那又另當別論。

另一點就是如潘儉偉說的,如今金融都靠在綫交易,根本沒有必要把所有金融機構都建在一起。

TRX占地70公頃,發展總值260億,可製造50萬個就業機會。

還是在製造樓市泡沫?

這麼龐大的空間、成本和人力,市場可消化得了?

別忘了還有一個百層高樓計劃,名字也都想好了,叫Warisan Merdeka,還要高過雙峰塔。

不過要等敦馬死後才蓋。

這是敦馬自己說的,因為他不想在國內看到另一座高過雙峰塔的高樓。

我相信敦馬說的是真心話。

Monday, 30 July 2012

廢除車稅減車價 可不可行?


廢除國產稅以降低汽車價格,進而增加家庭收入可不可行?

這是民聯拉菲茲提出來的。

他是根據統計局和國行數據,指國內有72%家庭擁有汽車、53%家庭收入少於3000元、家債將近8000億幾乎是國債的兩倍,占GDP高達76%,所作出的結論。

他說:既要在2020年成為高收入國,有兩個做法,一是增加家庭收入,二是減少支出,而減少支出是比較容易的做法。

減少支出的其中一個做法,便是廢除國產稅以使車價下跌。

但別忘了車價下降,未必會使車債或家債下降,因為這只會鼓勵更多人貸款買車,所以我的預測是車債/家債不降反升。

政府應該做的,是改善國內的交通系統,那才是適當的做法。

否則廢了國產稅降了車價,馬路上的車輛肯定劇增,那只會使交通系統惡化,而非改進。

記得在前首相阿都拉時代,當局在一夜之間讓油價猛漲至歷史記錄嗎?

那時阿都拉說,將把省下來的44億汽油津貼用在提升交通系統上。

但說歸說,直至下臺為止,阿都拉都沒有向人民交待所省下的44億汽油津貼用去了哪裡。

或者拉菲茲應該叫當局先把國內的交通系統搞好,那才是比較實際的做法。

比如說,取消國產稅將使政府減少70-80億的收入,如果政府不亂花錢不亂派錢,要省這筆錢,根本是舉手之勞。

例如首相上星期宣佈派的花紅就要用去了22億元,年初派的一馬援金(BR1M)也用去了24億,慕以丁/蔡細歷上個月還說要派第二輪的援助金。

單單派錢這方面,都幾乎用去了70-80億,更甭說其他種種津貼補助賠償以及超額開銷。

只要看看每年總稽查報告里的超倍費用開銷,可說是叫人歎為觀止。

所謂的超倍,不是超一兩倍而已,而是以超幾百甚至幾千倍的價錢買入,這些都沒有人需要負責,如此年復一年。

因此,如果國產稅都去了這些腐敗開銷和貪官污吏的手裡,那我是贊成乾脆把國產稅廢除,讓百姓們享有較低的車價。

老實說,實施國產稅,原本的意圖,只是爲了保護我們的普騰車,但,這麼多年來,政府把普騰扶起來了嗎?

沒有,無止盡的補貼,國家最後唯有將它“私有化”。

嗚呼,雖已“私有化”,它仍將繼續獲得政府的津貼。

是的,這是個靠補貼而生存的國家,所以我說,所謂的補貼,受益的多是朋黨而不是人民。

消除國產稅,其實還有一個更強的理由,那是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

可能很多人沒有察覺到,各位所還的國產稅總額,其實是多於政府的汽油補貼數額的。

那國家又何必多此一舉?

這豈不等同劫貧濟富?

因此,我寧可政府取消所謂的補貼,但同時也要取消種種無謂的收費/稅款。

就讓這自由市場去自行決定一切的供求價格,無需官方的人為插手與壟斷。

我相信,那樣子做,不管是國家或人民將會更加富有。

曾是國行高官的首相署部長諾莫哈末反對廢除國產稅,但他的理由牽強。

他說那將導致國家稅收減少70億,引發國家經濟不穩定,或造成許多人破產。

雖然我認同取消國產稅的前提是改善國內的交通系統,但我覺得諾的理由很荒謬。

廢除國產稅若能造成車價下降,那肯定會使車輛大賣,刺激國家經濟上揚,怎會反叫經濟不穩定,更多人破產?

諾的理論是毫不邏輯也站不住腳的。

他說廢除國產稅將減少國庫稅收,因此影響國家基設發展。

然後他就拿東馬沙砂兩州來做例子。

拜託,不要再這樣來消費東馬了。

國產稅都未廢除,國庫從這方面每年收取70-80億元稅收,但本州的基設何時獲得提升?對沙巴零度貧窮率的承諾去了哪裡?東馬沒有貧民了嗎?

不止還有,本州貧窮率不降反升,高居全國之冠,如今高達19.7%。

讓我吃驚的是,排名第二的玻璃市只有6%,砂拉越和吉打同占第三,各5.3%。

這些數據,來自國家統計局,不是民聯弄出來的。

這將近四倍的差距,畢竟也太大了吧?

矢言要將本州貧窮率降至0%的高官們,至今一句話都沒吭。

也沒說要如何為本州滅貧。

還說本州是聯邦的定期存款?

這算是抬舉,還是恥辱?

言歸正傳。

每年70-80億的國產稅用去了哪裡?

追根究底,就是國家沒有懂得財政的人才。

納吉在公佈開齋節花紅的時候,還自誇國家理財有道,那可真好笑。

在拉菲茲提出廢除國產稅後,大選在即,首相不得不回應說他認同這提議,但強調那必須是按部就班的逐減法,而非一下就完全廢除掉。

試想想,如果拉菲茲不先提出來,首相會想過這個課題嗎?

所以我時常有個困惑,爲什麽好的頭腦,似乎都在民聯那邊?這不也是另一種“人才外流”嗎?

大選日期,愈來愈屈指可數了。

Friday, 27 July 2012

政府的理財能力,僅在派錢買人心


相信是在看過“帳簿”覺得OK後才宣佈派開齋節花紅給公務員的納吉,昨天自誇說:這證明了政府管理經濟的能力。

納吉是首相兼財長也兼代婦女部長。

開齋節花紅將用去政府22億,第二財長說,國家債務水平仍在控制範圍內,政府仍享有運營盈餘。

這運營盈餘從何來?應該就是副首相日前說的來自KPI爆棚的稅收局。

慕以丁說:今年如去年稅收超過預期。

信不信由你。

依德里斯幾天前推介政府轉型計劃(GTP)2.0時也說:我國債務水平保持在55%以下,不足為慮,人民莫慌。

等債務水平超越55%,恐怕那是為時已晚。

我不懂民聯為何也要跟風,還說要派得比國陣多。

這算什麽競爭?

我不是酸葡萄,也不是嫌錢腥,但看到我國政治只能停留在派錢不然就是性醜聞的階段,你可以想像我國政治人物的素質,能提高到哪裡去?

我國政府的理財能力,也只能停留在派錢買人心的水平。

聽第二財長胡斯尼怎麼說。他說:政府將在未來三年內將國家債務減少3%。

最新的國債數據是4562億,也就是說,平均每年僅減1%等於區區45.61億,三年後,也僅減了136.8億至4425億,根本微不足道。

此外,他說,政府將以價值為基減少不必要的開銷。

看看直到現在政府依然揮霍無度和變本加厲以超級超額超支方式的開銷法,我看不到政府有減少不必要的開銷的意願。

甚麼叫價值觀?

對政府來說,所有的開銷都是有必要而且是有價值的。

要政府在未來三年內減債3%?雖然微不足道,我都覺得很難。

照目前的開銷手法,國債將繼續增加,財赤將居高不下。

政治是群體遊戲,不適合我


說回謙卑慢,看看別人,想想自己,其實人人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傲慢態度,只是平時察覺不出來。

要遇到境界時,考驗來了,那時你才會發現,怎麼人可以這麼可怕?包括自己在內?

難道平時的自己,都是偽裝出來的嗎?

但是,那樣子的偽裝,又偽裝得了多久?

所以最近對「路遙知馬力」這句話有特別的體會。

“人心”不就與“馬力”一樣嗎?必須經過時間的考驗,才可以知道可以“耐”多久。

一個人的真誠與否,日子久了,自然就顯露出來,所以才會有下一句「日久見人心」啊!

這方面,覺得我看人蠻準的。

但我還是緊記師父一句話:“看穿,不要拆穿。”

知道對方的為人,你敬而遠之就好,不需要去拆穿他;日子久了,他就自然自討沒趣。

某天,某位看我不順眼很久的朋友(其實也不知是敵是友)爲了某件事,忽然寄了一封不友善的電郵給我。

那件事其實與我無關,不懂他為何針對我,捉住我來罵,咬住我不放。

我想是他身邊的人提到了我,所以讓他感到憤怒。

感覺上我受騙了,只能怪自己平時沒有與人結好緣。

那可算是一場誤會,不要緊,但他又以為我向人提他的過去。

我說:我不知你有甚麼過去,我也沒有興趣知道。

但他又公私不分,竟然干涉到我的個人生活去。

他斥我修甚麼行,你師父是怎麼教你的,整天都在談政治。

這真叫我哭笑不得,以往,我大概要罵回對方,跟對方大吵一頓了。

哈!可能是我修行到家,還是因為我的「謙卑慢」,我也沒有生氣,耐心的跟他講解事情的來龍去脈,還有我師父的話。

我說師父叫我們“不要參與政治活動和示威遊行”,并沒有叫我們不可談政治啊!

反之,師父還叫我們要關心政治。

爲了證明我沒有亂說,我還給他一個網址叫他去看。

畢竟,政治無時無刻影響著我們的衣食住行,我們怎能視若無睹?(這是我說的。)

是的,因為我關心這個國家,所以我關心政治,我以一名老百姓的身份來關心它,那並不代表我參加政治或參與政黨啊!這點必須分清楚。

這期間,也有朝野的政治朋友邀我加入他們,感謝他們看得起我,我都一一婉拒。

就算師父沒有阻止參與政治活動,我也相信我若加入政黨,身為一名黨員,我的思想就無法獨立。

不是說參政者個個是如此,我是說以我的性格,我是無法參政的。

政治屬於群體遊戲,不合群的我,恐怕無法融入。

這點我有自知之明。

Thursday, 26 July 2012

第八慢:謙卑慢(Humblebrag)


今天在網上學到了一個英文新字,覺得很有趣,在這裡寫出來和大家分享。

這英文字是“Humblebrag”,是將humble和brag兩個字連接在一起,變成了一個新字。

humble是謙虛的意思,brag的意思卻是誇耀、吹牛。

英文好玩的地方,就是時常出現新字。

但humblebrag這個字,又謙虛又吹牛,豈非自相矛盾?

但,世界上不就有這樣的人嗎?

表面謙虛,其實是要突出自己,包括財富、名望、權位和成就。

就是要彰顯自己的重要性,沒有他不行,讓他欲罷不能或勉為其難的樣子。

我們不常遇到這種類型的人嗎?表面謙虛,心裡卻覺得自己高高在上,自覺非凡,甚至看不起身邊比他不如的人。

他可以表現謙虛,但從他不經意的眼神、語調和肢體動作,其實你可以看出他背後隱藏著的囂張。

這不也是一種「慢」嗎?

我想起師父曾經說過,人人都有習氣,習氣就來自我們的心靈五毒。

甚麼是心靈五毒?就是“貪瞋癡慢疑”。

而「慢」,師父說,是最不容易被察覺的習氣。

師父講解「慢」竟然還有七種,分別是: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卑劣慢和邪慢。

現在我發現了原來還有第八種「慢」,就是這humblebrag。

譯成中文,姑且叫它「謙卑慢」吧!

「謙卑慢」不同於「卑劣慢」。

後者有自卑的意思,只是爲了不讓自己的自卑顯露出來而故意表現厲害。

但「謙卑慢」則是故作謙虛來掩飾自己的傲慢,就是假謙卑、虛偽啦!

有沒有這樣的例子呢?

組織里就遇過這樣的事情。

愛抱怨的組長喜歡動不動就說要辭職,說自己不如人,相信必有其他人比他更好、更厲害更能勝任。

這個伎倆其實我也看得多了,想到反正平時他愛用一指功,呼呼喝喝,把人家當工人,這樣的態度很不好,於是,爲了成全他,我便提議既然他肯讓賢,那我們就另外找人。

後來找到人選時,他又找一大堆理由不肯卸任。

唉!這不就是典型的「謙卑慢」嗎?

Wednesday, 25 July 2012

IHH:全球第三大IPO在大馬上市


今天是全球第三大IPO上市,值得一記。

它的名字叫IHH(綜合保健控股),它是繼面子書和FGV(聯土局)上個月上市後,全球有史以來第三大的IPO。

最大的便是家喻戶曉的面子書,它是美國公司。

第二大就是爭議頗大的聯土局子公司FGV。

FGV和IHH都是大馬的GLC。

果然是大馬boleh,兩者在短短一個月內相繼上市,單是這點就能登上不止大馬記錄,也登上了世界記錄。

身為大馬人,怎能不為此自豪?

但,有沒有想過,爲什麽兩家GLC同時趕著上市?

這麼龐大的集資活動,市場可吸收得了?

除了在大馬上市,IHH也在鄰國上市,即是雙邊上市。

爲什麽會選擇雙邊上市?

如果你知道了IHH的背景,那你就不會感到驚奇。

嚴格來說,這並非IHH首次上市。

你聽過好幾年前,有家叫班底(Pantai)的上市公司嗎?

對了,IHH的前身,其實就是當年的班底。

也可以說,IHH是當年的班底借屍還魂。

當年的班底,原屬敦馬兒子所有,金融風暴過後,曾找國庫求售,但受到拒絕。

還記得當年如日中天的凱里嗎?

還記得他曾入股益資利(ECM)的故事嗎?

那時,據說就在凱里的安排下,班底終於找到了買家,那就是新加坡的百匯(Parkway)。

班底擁有政府藥劑計劃的特許經營權,如今賣給了鄰國的百匯,引起國內批評,說是賣國行為。

結果財政部不得不指示國庫向百匯購回班底,代價是800萬元。

百匯卻是以312萬收購班底,也就是說,這樣的一轉手,百匯就淨賺了500萬元!

荒謬的是,買回班底後,國庫又委任百匯管理班底,支付高昂的管理費給百匯。

明顯的,在這宗買賣中,百匯成了大贏家,即有800萬進袋,每月又有管理費可收。

就這樣過了大約5年,國庫再大手筆以新元35億(約馬幣82億)全面收購百匯股權。

國庫以發售回教債券和銀行融資以進行該項收購。

當年我寫了一篇《國家夠錢還是夠笨?》,請參閱05/08/2010博文。

而後,國庫再收購了海內外的醫藥與保健公司,最後成立了IHH集團(Integrated Healthcare Holdings)。

這就是IHH的由來。

而今次上市籌資的9成資金(47億)就是拿來償還IHH的債務。

政府選在今年將兩大GLC掛牌上市,是否與大選有關?

也讓我想起政府今年欲推動的1Care保健計劃,是否也是爲了配合IHH的上市,推高其股值有關呢?

除了榮膺全球第三大IPO,IHH也是全球第二大上市保健集團,最大是美國的HCA控股。這是聯昌CEO納西爾說的。

試想,1Care保健計劃一旦開跑,受益最大的是不是國內規模最大的IHH?

Tuesday, 24 July 2012

Janji Apa Ditetapi?


今年的國慶主題Janji Ditetapi,中文被譯為“一諾千金”,倒也是神來之筆。

但,不覺得這樣的國慶主題很奇怪嗎?

所許的諾言是什麽?如果你問10名百姓,恐怕10名百姓都答不出來。

既然不知承諾了什麽,那當然也不知兌現了什麽。

可以說,這是一個空洞的諾言,不止教國人不知所云,相信連高官們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

提出把這個口號當成國慶主題者,真該打100大板。

與其說它是國慶主題,不如說它像一個政黨的大選口號。

這個政黨,當然就是巫統,或者國陣也是一樣,反正兩者本來就是一體。

這也難怪,因為大選就快到了,推出這樣的口號,國慶大選都適用,不用再另費心機,不就等於一石二鳥?

新聞部長萊士就大方地承認那也是國陣選舉口號。他說:政府利用選舉口號做為國慶主題并沒有錯。更指反對黨也可以那樣做。

你看,國家特有的政治文化,就是常常政黨政府分不清。

對國陣來說,政府就是政黨,政黨就是政府。

當然這個政黨就是巫統本身,其他國陣成員只是附屬品。

倒是不明白,今天讀到新聞,民聯竟限政府要在一周之內撤換主題,否則民聯將自行推出另一個主題。

覺得民聯這樣的反應,又變得很無厘頭。

民聯當然可以有自己的國慶主題,這點何必自訂條件?

別忘了民聯在五個州里是執政黨,不是反對黨,爲什麽不能有自己的國慶主題?

因此,民聯大可以自訂國慶主題,不一定要依據國陣的主題啊!

倒是今年的國慶圖案注明今年是大馬55周年慶。

這也是每年都會有的爭議,究竟大馬的獨立年份是從1957年算起,還是1963年算起?

如果是後者,那大馬至今僅獨立了49年,不是55年。

獨立了55年的是馬來亞,不是馬來西亞。

民聯大可借此機會來抨擊國陣,而不是以推出另一個主題來“威脅”國陣。

尤其是東馬兩州。

其實,砂拉越一直都從1963年開始計算獨立年份,所以在砂拉越,你會看到它慶祝49年不是55年。

倒是沙巴不知為何一反當年常態,如今事事對聯邦唯唯諾諾。

Monday, 23 July 2012

私人退休基金比annuity更不保


政府同时提高私人界退休年齡和推出私人退休基金(PRS),相信兩者必有所關連,只是目前我還看不出來。

私人界退休年齡,從55歲延長到60歲。

如果雇主逼員工提早退休,還會被罰款一萬元。

恕我小人之心,萬一員工不做事又死賴不走,就是偏偏要坐/做到60歲為止,那雇主又該怎麼辦?

那是題外話。

今天要談的是首相上周推出的PRS。

老實說,覺得政府近來插手太多私人界的事情了,在一個民主國家里,這可能不是一件好事。

「官商合作」,為民祉謀利那還好,只怕是「官商勾結」,搜刮的盡是民脂民膏。

從媒體報導的私人退休基金詳情,不覺得它有甚麼特別。

它最大的瑕疵,就是無法擔保回酬率,如此一來,這與一般的投資基金甚至信託基金有什麽分別?

而且它還有個管理費,這更與信託單位無異。

老實說,與其說它是退休基金,不如說它是單位信託投資更適合。

既然叫退休基金,當然就是要讓人民老來有個固定的退休金收入。

沒有固定的回酬,這個退休基金比許多年前推介的年金(annuity)計劃更不保。

是的,大家還記得大概在10年前推出的私人年金計劃嗎?

如果沒錯,由於回酬率偏低和不獲政府擔保而引起爭議,尤其是來自職工會的抗議。

結果,在短短一年內,政府就宣佈凍結此年金計劃。

10年後,政府再此推出私人退休基金計劃,出乎意料之外,此次似乎沒有聽到反對聲音,包括職工會在內。

難道這意味著這計劃比上一回的年金計劃好嗎?

我不認為。

單單在回酬率方面,我就覺得它比年金計劃遜色,原因我已經上面說了。

唯一可取之處,就是它享有3000元的稅務回扣。

我想可能就是它這點吸引力,所以才讓大眾接受吧。

但要注意,就因為它有免稅優惠,你每年可以提款一次,但你就必須根據款額繳稅8%。

Friday, 20 July 2012

慕以丁:我決定!


算不算是凑巧呢?近来談的都與教育課題有關。

因為是教育課題,就免不了和教長慕以丁有關。

昨天是讀到有關關丹獨中面對“技術問題”而副首相在積極處理的報導。

但誰在上個月才誇口說:問題已獲快速處理并將在兩周內獲得批准?

現在已過了一個多月,問題還在處理中。

所以說,沒有把握的承諾不好許得太快,萬一無法兌現,那可有多“瘀”。

這之前,敦馬已大表反對,說獨中阻礙國民團結,政府不該批准。

他甚至直指華社喜歡在大選期間提出訴求來威脅政府,要政府就範。

眾所周知,慕以丁與敦馬是同一陣綫,今次他要“撫順民意”,還是“堅守原則”?

我覺得就算他同意,也會列出一大堆近乎不可能的條件,要申辦者妥協。

其實,慕以丁早就說不可能了,如今要他來個180度的轉變,怎會不面對“技術”上的難題?

今天更讀到一個令人會心一笑的標題:“慕以丁:我決定!”

決定什麽?便是關於學生是否可以攜帶手機上學的問題。

首先,是誰先提出這個建議?

幾年前,不是有人曾提出過相同的建議嗎?

在亞庇,提出建議者還是一家獨中的知名董事長呢!

家長教師紛紛反對,結果還是沒有落實。

沒想到這次輪到了半島那裡,如果沒錯,這次是副教長魏家祥先對媒體透露的。

不止手機,這次還包括了ipad平板電腦。

現在的手機已不止手機這麼簡單,學生只要有一機在手,幾乎什麽東西都可以做出來。

在提出這個建議之前,副教長難道沒有先想過其利弊?

好了,現在慕以丁說,這個問題由他來做決定。

副教長會不會覺得很尷尬?

如果是我,我會。

Thursday, 19 July 2012

EPF可以修改提款法令?


有時候,政府的辦事效率也蠻高蠻快的。

比如說,在提高雇員退休年齡方面就坐言起行,這邊才說要提高,民間還未瞭解到是怎麼一回事,那邊就已經通過了。

我以為在一個先進國,百姓的退休年齡應該日愈減低才是,那才可以早日“安享晚年”啊!

否則,一生人做牛做馬,還未來得及好好休息無常就來叩門,做得那麼辛苦又為何?

我就等著我退休的那天到來,只要孩子讀完書了我的責任也了了,那我就可以堂堂正正的退休,去做我喜歡做的事情。

不是說我不喜歡我現在的工作,而是我可以不再受到時間的限制,逍遙自在那有多好。

爲什麽政府那麼“體恤”百姓,無端端要把退休年齡從55歲提高至60歲?

官方的說法是因為大馬人的壽命愈來愈長,平均74歲。

民間的說法又不一樣:提高退休年齡,是因為要延遲人民向EPF提款。

其實,既然是平均歲數,意即有些人是活不到74歲的。

例如說:女生比男生長命,平均活到77歲,但男生還比女生活少5歲,只有72歲。

爲什麽要人民延遲提款呢?據說就是因為EPF里不夠錢。

真相是不是如此呢?

今天就讀到EPF官員否認,他說雇員們依舊可以在達到55歲時提取全部存款。

他說:目前EPF不會修改1991年雇員公積金局法令。

我覺得他說這句話有兩個破綻。

第一,目前不會,不代表將來不會。

第二,EPF本來就沒有權力修改法令,立法議會才有權力修改。

EPF官員權力難道會大過部長?

所以,他說了上述那段話,并無法overrule前一天副財長林祥才“政府將修改法令以配合60歲才可提完EPF”的說法。

其實,林祥才已經說明了,將有個過渡期,雇員們可在這過渡期間提款。

可見EPF將提款年齡提高至60歲,以配合雇員的退休年齡,只是時間遲早的問題。

這位EPF官員何必作出多此一舉的否認?

畢竟,明明這邊EPF存款已經提光光,那邊老來還要辛辛苦苦的掙血汗錢,那不是很奇怪的現象嗎?

職工會也不同意雇員要到60歲才可提款的建議。

不明白政府立法通過提高退休年齡到60歲的當時,職工會又不表態反對?

其實,EPF里的錢本來就是雇員自己的,我要幾時提款,應該由我本身來決定,爲什麽還要政府為我操心?

據說那是因為很多雇員們把EPF提完出來後,在短短兩三年內就花光光,達不到退休養老的效果,所以才要政府來為他們操心。

或者政府應該做的,是教育雇員們如何理財,那才是治本的方法。

但是我看高官也不見得懂得如何理財,不然國家財務怎會年年赤字、入不敷出、超級超額超支數據一大堆,要不然,怎會盡往百姓們的EPF打主意?

Wednesday, 18 July 2012

看戲記:The Amazing Spiderman


Digi有個客戶優惠,便是到GSC看戲買一送一。

於是,上個星期便和家人去看《神奇蜘蛛俠》。

本來以為它是《蜘蛛俠4》,就是之前《蜘蛛俠》123系列的續集。原來不是。

它又從頭拍起。

說它是蜘蛛俠的前傳又不是,因為它把故事完全改編,從頭講述Peter Parker是如何變成蜘蛛俠。

如果你要把它和原本的三部《蜘蛛俠》系列連貫起來,你就會看得一頭霧水。

最起碼,你會看到蜘蛛俠的女朋友換了人,不再是他的鄰居Mary Jane。

這次換了是他同學Gwen Stacey。

而這位Gwen其實曾出現在《蜘蛛俠3》。得空要找《蜘蛛俠3》的DVD來看一下。

這次的大反派是Dr. Curt Connors;他也像其他蜘蛛俠系列里的大反派一樣,原本都是好人,只是因為實驗失敗才變壞。

這位Connors,其實也曾出現在《蜘蛛俠2》和《蜘蛛俠3》,那時候他是做蜘蛛俠的大學教授,但在這次卻是為一家叫OsCorp Industries(Osborn Corporation)的機構服務。

Osborn這個名字很熟悉,後來才想到原來他就是《蜘蛛俠1》里的綠魔,也就是蜘蛛俠好朋友Harry Osborn的父親。

蜘蛛俠的好朋友Harry沒有在這部戲里出現,他的父親Norman Osborn也沒有在這部戲裡出現,這部戲只用他的名字,他時日無多,Dr Connors要為他研究出長生術(?),讓他長生不死。

不用說Dr Connors當然是失敗了,否則他也不會變成大反派。

這部戲照例大搞特技,但看多了也不覺得怎樣,劇情也熟口熟面。

倒是找到這位新人演蜘蛛俠就比較調皮,之前那個就比較耿直。

演Gwen的就屬於青春派,之前的Mary Jane怎樣看都比蜘蛛俠成熟很多。

這次演Peter Parker叔叔Ben的也很臉熟,後來看字幕才發現他就是Martin Sheen,就是演員Charlie Sheen的父親。

這次的Uncle Ben只叫蜘蛛俠“要做一個不推卸責任的人”,但沒有說出那句名言: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能力愈大、責任愈大)。

沒有名句,聽在觀眾耳里,效果就差了一大截了。

這部戲也沒有如《蜘蛛俠1》開頭Peter Parker自問“我是誰”的長長獨白,卻有最後由課堂里的老師叫學生要知道“我是誰”,似在回應蜘蛛俠在原本《蜘蛛俠1》里的獨白。

說了一大堆,這部戲給我的啓示是什麽?有三。

一就是人性本善。但性相近習相遠。

像Dr Connors和《蜘蛛俠》系列里的其他大反派一樣,他們原本都是好人,因為失敗而變成壞人。

現實里,壞人不都是這樣變來的嗎?

二就是要相信因果報應。

Peter Parker因為不願阻止搶匪的惡行,結果害了Uncle Ben被匪徒射死,叫他後悔一生。

三就是做人要有責任感。

權力(力量)愈大,責任就愈大,做人要有使命感。

這是Uncle Ben給Peter Parker的忠告,因此,Peter Parker才成了蜘蛛俠。

(但不要濫用權力,否則權力腐敗,絕對的權力就絕對的腐敗。)

Tuesday, 17 July 2012

五歲入學V學前教育


不知是不是大選效應在發酵,覺得副首相近來很高調,高調的光芒幾乎蓋過了首相。

像週末時他語出驚人,竟然說大選不好拖到明年,最好是在今年內舉行。

這句話,本來是應該由首相說的。

如今卻出自副首相的口,明明就是說給首相聽的。

何時解散國會以舉行大選,不是首相的權力嗎?幾時輪到副首相來說?

副首相這樣子說,讓人覺得他已等得不耐煩了。

不過,今天不談政治,今天繼續談教育課題。

副首相也是我們的教長。

近來,他也好像在教育課題上特別努力。

比如昨天談到他要檢討學校的道德課內容。

這之前,另一個教育課題,便是要提早學童的入學年齡,從目前的七歲提前至五歲。

如果沒有最後變化,好像在2015年就要落實了。

但,在硬體和教材設施方面,學校準備好了嗎?

還有教師人數夠嗎?

提早學童入學年齡,其實也不是什麽新課題。

如果記憶沒錯,教長在兩年前也提出過同樣的建議,那時人人覺得匪夷所思,五歲讀一年級,怎麼有可能?

之後就沒有了下文。

既然民間不認同,還以為教育部已束之高閣。

沒想到如今舊事重提。

不止舊事重提,連日期都訂好了。

但我感到不解,為何教長要提前孩童的入學年齡?

可能大家沒有想到,提前入學年齡,豈不與羅斯瑪所提倡的“學前教育”對著幹?

除非兩者合作,將“學前教育”併入小學一年級?

但那還能再叫“學前教育”嗎?

總覺得教育課題,應該讓教育專家們去處理就好,政客們不好插手。

好如之前的數理教學就把學校弄得團團轉,結果是把可憐的學生們當成了犧牲品。

今次又來一個要提倡“學前教育”,一個又要孩童“五歲入學”,叫家長和孩子們如何適應?

其實,五歲,應該還是在“玩”的年齡,太早入學,未必對孩子的身心理發展有益。

總覺得這裡的家長似乎都操之過急,怕孩子輸在起跑點。

例如有次和朋友談起“五歲入學”這課題,以為他也會不贊成,沒想到家裡有小孩的他竟然也表示同意。

我覺得,那要看五歲學童在學校里學的是甚麼。

如果五歲就要他們學寫字,那我是反對的。

當年我是把孩子送入住家附近的一家叫Tunasari的幼兒園,一來是貪方便,二來聽說那裡的孩子只是去玩耍,不需學寫字。

我只要我的孩子快樂的成長,覺得在那個年紀,不需要太早學寫字。

後來那裡的園長離開了。

然後學校要我們為孩子買課本。

當時就很奇怪,因為我只要孩子去玩,不是去讀書的。

一問之下,原來是應一些家長的要求,希望學校給孩子“功課”做。

因此,我的孩子也不能倖免。

後來,我將孩子轉去了另一間幼稚園,沒想到也是一樣。

沒有法子之下,我也只好“入鄉隨俗”。

我覺得孩子只有在進了小學後來才學讀書寫字應該不會太遲。

但,如果把孩子的入學年齡提早,那對孩子的身心理發展好不好呢?

我不知道,可能因人而異吧!

像我本身,當時住在鄉下,那裡沒有幼稚園,父母在我五歲的時候就送我進學校去了。

我生日在七月,所以入學的正確年齡只有四歲半。

可能小地方,學校水準也差一點,所以當時只覺得學校很好玩,課本也很好讀,功課也不多,沒有感到絲毫壓力。

但到了我孩子的年代,記得功課好像也特別多,回到家做個不停,不像我那個時代那麼輕鬆。

有時想想,現在的孩子也滿可憐的。

Monday, 16 July 2012

死背的道德課


記得孩子小時候,曾對孩子說,道德課是最容易拿分的科目,因為很多都是common sense的。

只要你有做到,你當然就會知道正確的答案。

但孩子卻不同意。

那是在孩子考SPM的時候,曾聽孩子抱怨說:道德科的試題答案必須根據課本的答案一模一樣,多一個字少一個字都不行。

不止SPM如此,PMR的生活技能(kemahiran)也一樣。

當時聽了還有點半信半疑,因為實在是太荒謬了,這不等於鼓勵孩子讀死書嗎?

今天讀到新聞,身兼教長職的慕以丁也承認有這回事。

原來真有其事。

慕以丁說:道德課要學生死背的做法不恰當,有必要檢討。

我心想,除了道德課,不知其他科目可有同樣的問題?

而且,這個問題,相信存在很久了,至少從我孩子那個時期到現在,都有3、4年了。

難道學校都保持緘默,老師都沒有指出這個問題嗎?

難道學校也認同教育部的做法?

讀死書,難怪我們有些學生都不會獨立思考,也沒有創意。

我們的學生很會背,但都不會活用。

這就是我們要訓練出來的國家未來主人翁嗎?

我就和孩子說:如果很會背,那就像在電腦里save資料一樣,你要懂得運用你所懂得的知識,那才物有所用啊!

否則,你只是一部電腦而已,如果我是老闆,那我不如買部電腦來用,何必請你來做工?

說離題了。

說回學校的道德課。

雖然說是道德課,孩子說,要背的似乎都與道德無關。

比如說,要背國家原則,要背反貪會等部門的功能,要背相關詞句的意思。

要背,就是根據書本里一字不漏不改的寫出來,不能用其他字,就算意思符合也不行。

想想,竟然有這麼離譜的事情。

這樣的事情就應該改,我希望可以改得更好,而不是愈改愈糟糕。

Friday, 13 July 2012

PNSB貸款解決Talam貸款?


蔡智勇繼續“爆料”。

但,他真正瞭解事情真相嗎?還是不求甚解,為“爆料”而“爆料”?

看他相當認真,身邊一大堆的人也在“陪太子讀書”,倒是令人不解。

這次,他指控雪州政府為拯救達南,將其中4.5億資產出售給雪州投資機構(PNSB),導致後者負債。

他指PNSB向馬銀行貸款2.3億元,利息總額高達0.86億元。

PNSB本來就是家投資機構,如果貸款来投資發展,很正常。

他沒有指償還期多少年,假設是10年利息,那平均利息每年860萬元,利率應該不到4%,不貴。

PNSB有沒有償還能力,目前言之過早,但不能因此就斷定PNSB不能償還。

他的第二項指控是,PNSB自2010年買下土地後,至今都沒有任何大型發展計劃。

這點也太武斷。

公司投資土地很正常,前年買下來的地段,至今未有發展也很正常。

還是,GLC的做法是,一有了地就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開發?這我就不懂了。

蔡智勇的第三項問題是:既然沒有發展,爲什麽不把土地賣掉?

覺得蔡的指控都很無厘頭,顯示他對一般發展公司的基本操作與策略一無所知,難怪潘儉偉這次都懶得答他,請他不如來一場辯論,一次過把整件事情厘清楚。

從媒體的報導,如果我的理解正確,事情的來龍去脈如下:

達南是以現金和地產解決所欠下的3.92億債務:

現金:   0.127億
地產:   6.755億
總值:   6.882億
貸款:   2.962億 (1.017億+1.945億)
             3.920億
             =======

蔡智勇指雪州政府在向達南“購買”了6.76億土地後,將其中4.5億賣給PNSB。

如果蔡智勇所指屬實,那雪州政府應該是將達南的2.96億貸款也一併買過來,所以才會有2.3億的馬銀行貸款。

也就是說,在接過達南資產的同時,PNSB也接過了達南的債務,替後者解決了後者的貸款。

若是這樣,雪州政府的做法就不對了。

但若不那樣做,達南的銀行就不會願意將土地持有者從達南轉去給PNSB。

雪州政府應該要求沒有抵押(free of charge)的土地,這樣就不需要尋求銀行貸款來解決達南的貸款。

由於雪州政府沒有針對蔡的最新指控作出解釋,所以這是我根據報導所能做的一個結論。

Thursday, 12 July 2012

馬幣貶至14年新低


在讀到今天財經標題《1新元兌2.517元 貶至14年新低》的當兒,今天的馬幣又貶至2.546。

專家說或會貶至2.55,其實也不遠了。

讓我想起不久前在一個中文論壇讀到一則令人啼笑皆非的留言。

該留言(大意)說他在新加坡打工,存了一筆錢,因為最近馬幣創新高(其實是貶值創新低),使他的存款“增值”,而如果讓民聯上臺,他賺到的錢就會“貶值”等等.....。

從他的留言,就知道他是執政黨的支持者。

我卻感到一陣悲哀,心想,國家不知還有多少像他這樣無知的盲從者?

就是因為無知,明明我們的錢貶值了,他竟然說“增值”。

首先,他似乎忘了,如果馬幣和新元一樣強,也不要說更好,如果他可以在國內找到一樣的工作一樣的待遇,那他還需要到鄰國去討吃嗎?

還有,他有沒有想過,爲什麽三十年前新元馬幣還是一元兌一元,三十年後馬幣卻貶值到如此不堪的一個地步?

一新元可兌2.546馬幣,到過來說,以前每一令吉值得一新元的馬幣,今天僅值得新幣39.28c,連四毛錢都不到呢!

等於說,我們每一元馬幣都要白白虧掉六毛錢。

這六毛錢,就是被我們腐敗的貪官污吏吃掉的。

照這位留言者的邏輯,他是不是希望我國有一天也像津巴布韋那樣,物價都是以億億元來計算的呢?

人民上街買東西,鈔票都是一捆一捆帶著的呢?

想想,那該有多可悲啊!

還是不要說太遠,印尼盾也是萬萬聲的,難道這位留言者也要馬幣“增值”到像印尼盾那樣嗎?

近來印尼也漸漸崛起了,搞不好,反而哪天輪到我們要到印尼去當外勞呢!

就是因為國家有太多愚民,所以才那麼容易受高官們所愚弄。

那是愚民們自己不長進,又能夠怪誰?

其實,我國天然資源無論如何都比鄰國豐富,GDP理應比鄰國多,有甚麼理由我們的馬幣竟然比新元弱?GDP也比不上人?

理由很簡單,就是我們的領袖素質不如人。

不要說新加坡,同樣是產油國的汶萊,我們竟然也比不上。

汶萊政府不向人民抽稅,人民賺的都是淨收入,政府只靠石油來治國。

汽油也賣得比我們便宜一半,反觀我們政府,只會想盡辦法取消補貼。

爲什麽馬幣兌新元貶至新低?

報導說:預計我國政府將在全球經濟放緩時期,通過貨幣政策刺激經濟成長,因此,外資尋求相對安全的資產。

也就是說,外資認為我國未來會採取弱勢馬幣政策來刺激國家經濟。

咦,這不與當年金融風暴期間敦馬所採取的手段一樣嗎?

難道外資認為我國即將重返馬哈迪主義時代,所以才紛紛拋馬幣購新元?

對啊,新元兌2.517馬幣,那正是1998年7月以來的高點,也是金融風暴爆發的那一年。

還記得嗎?當時敦馬還點名索羅斯,說他是導致亞洲金融風暴爆發的罪魁禍首?

多年前,兩人竟然又戲劇性的握手言和?

現在想回頭,那也不令人奇怪。

敦馬當時拒絕了IMF的援助,也未設法讓馬幣回升,反將馬幣固定在3.8元。

若說真的是索羅斯一手將馬幣暴跌,那敦馬是不是應該感謝索羅斯呢?

因為,敦馬自己知道,馬幣已經沒有走強的籌碼了。

報導也說,大馬政府債券收益率比鄰國債券高,但外資仍然選擇購買新元。

這意味著甚麼?就是外資對馬幣的信心不足。

接下來,相信就會讀到我國資金凈外流的報導。

資金外流,就好如人才外流。

就好如那位到鄰國去賺新元的留言者。

Wednesday, 11 July 2012

別再為虎作倀

不理潘儉偉給的答覆,蔡智勇昨天繼續“爆料”。

我佩服蔡智勇這種“鍥而不捨”的精神,但我懷疑他沒有先把功課做好就急著“爆料”。

何以潘儉偉給的解答可以讓人清楚明瞭,令人信服,而蔡智勇所爆的料卻讓人讀得頭昏腦脹?

所以我說“相形見絀”,就是這個意思。

不知是我身為讀者的理解能力有問題,還是蔡智勇的表達能力有問題?

這樣寫好像我對蔡智勇有偏見,但不是要針對個人,我覺得蔡智勇的思考邏輯和認知能力,好像有問題。

如我先前說的,估價師的估價有很多種,包括market value、realisable value和force sale value,需看是什麽情況。

但他只拿銀行拍賣價格(force sale value)來做參考,那是不能完全作準的。

第一次拍賣若不成功,銀行就會把價格調低,例如10%,再賣不出,再往下調。

若是willing buyer和willing seller,那情況就不一樣。

蔡智勇是個專業會計師,應該有碰到過這樣的情況,不可能不懂。

這次,蔡智勇說雪州政府多付了4200萬給達南,昨天又說是5700萬,那加起來是9900萬,或又是double counting了呢?

我也讀糊塗了。

針對蔡智勇第二次的“爆料”,潘儉偉的解答如下:

1. Danau Putra的134.34英畝土地估價8770萬,已經扣除了5150萬元的填土成本(即是說,如果把5150萬也算進去,該批土地估價是1.392億元)。

2. 專業估價師給的估價是9350萬元,其實還比州政府的估價8770萬高了580萬元。

這樣的解釋,不知蔡智勇滿意嗎?

還是,他還會有第三次“爆料”?

從此事件上,至少我們可以看到,民聯政府有認真地處理并解決了達南債務,不像國陣那樣,十有八九是以write off或bail out方式去處理朋黨債務。

Tuesday, 10 July 2012

「一個大馬電郵」以失敗告終?


大家記得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一個大馬電郵計劃」嗎?

那是首相去年公佈經濟轉型計劃(ETP)時所要落實的轉型計劃之一。

它將成為官方的一個電郵媒介,人民也須向它註冊。

老實說,我不很確定此計劃究竟開跑了沒有。

無論如何,當首相宣佈此計劃,即引來惡評如潮,逼得首相漏夜推特澄清它是“私人計劃”,不是“政府計劃”。

話雖如此,PEMANDU卻通過各大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向人民解釋有關計劃。

既是“私人計劃”,依德里斯何須如此大費周章?

最令人不解的是,共有五家公司競標,獲得此電郵計劃的,卻是家陷困的PN17(GN3)公司tcubes。

有份投標的大馬郵政(POS)當時也表達不滿。

難免讓人覺得,這明明就是個bail out計劃。

當時,交易所已經給tcubes最後通牒,必須在年底前進行重組,否則就得停牌甚至除牌。

為何政府寧可將此計劃頒給一個陷困公司,卻不頒給更有資格的大馬郵政?那就不得而知。

但是,「一個大馬電郵計劃」並未能為tcubes解困。

上周,交易所拒絕了tcubes的重組計劃,認為其重組計劃不可行。

交易所拒絕的其中一個原因,就與電郵計劃有關。

它說,“該新業務的執行和推介被不斷的展延,至今仍未開跑,或貢獻不大”。

tcubes將在7月11日,也就是明天,被暫停交易,并在8月7日除牌。

不過,公司還可以在8月2日前提出上訴。

因此,最有可能的是,tcubes將在8月2日前提出上訴或新的重組計劃,以避免被除牌。

原本,tcubes已跌至最低價位2.5分。

今天是最後一個交易日子,照理股友會繼續拋售,股價繼續下跌才對。

但,tcubes今天不跌反升,最高作價4分。

如果你在最低2.5分價位買進,然後在最高4分出場,你的賺幅是驚人的60分。

當然如果你是在最高的4分價位買進,卻未能在停牌前賣掉,你恐怕就要欲哭無淚。

但,事實難料,如果tcubes在8月2日前提出新的重組計劃,或說又獲“貴人”的拔刀相助,其股價會不會又翻轉而上呢?

至今,首相和依德里斯皆對tcubes遭遇未發一言,當初既然“看中”了它,當人民質疑,還為它辯護,如今是否應該向人民作出什麽交待呢?

Monday, 9 July 2012

Talam:讓民聯國陣相形見絀

我曾幾次提到,說國陣里沒有人才,人才似乎都跑到對面去了。

哈!沒想到敦馬在三月間也提出了同樣的看法。

他說:為確保能夠贏下屆大選,國陣應該招攬人才。

他說:因為巫統數十年來的“傳統”是禁止有才華、有能力的人入黨,造成巫統今天面對沒有人才、缺乏領導人的局面。

聽起來,敦馬悔不當初,才會有現在的局面。

那也是他咎由自取。

但現在才來說,會不會太遲?

要國陣選賢與能?恐怕難如登天。

現在根本是朋黨主義在作祟,賢能者欲加入,根本不得其門,反之還會被擠出來。

這或就解開了我當初的疑惑:爲什麽人才都跑到對面去。

這是題外話,不過也與今天要談的課題有關。

談了今天的課題,就可以理解何謂相形見絀。

對了,我要說的就是上周鬧得熱烘烘的達南事件。

這事件,原先看得我一頭霧水,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於是,趁著週末連忙做功課,上網去找資料,包括當年的來龍去脈。

以下是我參考了當年以及最近的相關報導後所做的一個結論,如果有錯尚請指正。

達南是在2006年就陷入財困,而在當年9月1日被交易所列為PN17陷困公司。

當時還是國陣政府,所以達南並非在民聯執政後才陷困的。

當時達南拖欠三家雪州GLC總額3.92億。

三家GLC分別是KHSB(1.15億)、雪州大學(2.55億)和雪州投資公司(0.22億)。

達南之後進行債務重組。

2007年10月25日向證監會提呈重組計劃。

2008年4月29日證監會批准重組計劃。

2009年7月1日依據證監會條件完成重組計劃,但未涉及土地轉讓以償還雪州政府債務。

雪州政府決定由MBI(Menteri Besar Incorporated)公司以債權人身份向達南追討有關債務。

達南分兩次償還債務:

1. 2.414億(現金和地產)。
2. 1.506億(地產)。

第一次2.414億包括現金0.127億、總值0.447億土地和2.857億地產(扣除銀行貸款等於1.84億)。

第二次1.506億是以3.451億值的地產清還,償還銀行1.945億貸款得1.506億。

由此可見,雪州政府并沒有出過一分錢來打救達南,反之還收到現金和地產。

如果是國陣,相信就會出錢來打救,就像出錢打救許多數不盡的朋黨計劃那樣。

因此,說民聯政府以6.76億元收購達南資產以避免後者被除牌,還讓達南獲得2.66億現金,交易總值超過10億的說法不知從何算來?

相信蔡智勇是把6.76億資產和3.92億債務加起來,才會得到超過10億的數字。

那不是變成double counting嗎?

而且,達南是早在2006年就陷困,證監會則在2008年批准其重組計劃,那時民聯都還沒有執政,怎會輪到民聯收購達南資產避免後者被除牌?

若真有其事的話,那也是國陣時期的事啊!

可見蔡智勇沒有把功課做好就貿貿然“爆料”,結果是“瘀”了自己。

除非蔡智勇可以證明,6.76億的資產價值是被高估了。

但根據潘儉偉引述私人估價公司的評估,該批土地市價是6.85億,還比政府的估價高900萬元。

其實,土地估價差距是相當平常的事,有normal value,有force sale value,有realsiable value等等等,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估價。

900萬差距只占6.76億的1.3%,其實也不算什麽。

我倒想起這數十年來,聯邦政府不也有許多拯救計劃。

遠的不說,近的就有馬航這個填不滿的無底洞,還有PKFZ自貿區醜聞又怎樣了?

首相前年成立了以政府首席秘書西迪哈山為首的超級特工隊,至今連一個報告都沒有出來。

如今首席秘書也退休了,跟著又說獲委任為國油主席。

(但在三月間,首相署不是說國油主席三蘇已獲續任兩年了嗎?這樣一來,國油主席豈不鬧雙胞?)

PKFZ超級特工隊群龍無首。

所謂的PKFZ特工隊的調查,相信也只得個“講”字,首相根本就沒有誠意,特工隊也從未做過任何調查。

PKFZ的125億是達南3.92億的32倍。

蔡智勇應該提的,應該是這125億醜聞之母才是啊!

唉,真是自討沒趣,自取其辱!

http://drdzul.com/2012/07/05/talams-debt-recovery-exercise-revisited/

http://thestar.com.my/news/story.asp?file=/2012/7/6/nation/20120706142302&sec=nation

Friday, 6 July 2012

RON95沒有降價


這兩個多月來,國際油價不止跌破了90美元,月底更跌破80美元。

上個月,政府宣佈將RON97調降10分至原本價位2.80元,RON95則原封不動。

這次,政府再度宣佈油價降,但仍然只限RON97,這回跌20分至2.60元。

但,爲什麽RON95仍然無份呢?照RON97兩次的降幅,RON95應該降至1.60元才對。

第二財長阿末胡斯尼僅宣佈RON97是根據國際油價調降,但未解釋爲什麽RON95沒有跟著調降。

記者應該追問才是。

第二財長說:因為RON97不再獲得政府補貼,所以價格是隨國際油價自由浮動。

這我就有點混亂了。

因為上回當人民懷疑:若把補貼取走,RON95成本竟然還貴過RON97時,油價部長伊斯邁沙比里趕快澄清說,RON95并沒有比RON97貴,因為政府其實還有補貼RON97。

至於獲得多少補貼,部長又說不出來。

如今第二財長又說RON97是根據國際油價,沒有獲得補貼。

兩人說詞一正一反,到底誰的話可信?

油價乃由財政部制定,所以我覺得第二財長的話比較可信。

如此一來,兩者數字又出現了矛盾。

如果RON97沒有補貼,而RON95有的話,那RON95的實價,還是比RON97貴。

根據油站打油機貼紙上的數字,政府目前補貼RON95每公升82分。

若RON95售價不變,保持在1.9元的話,取掉82分補貼,那RON95的實價就應該是每公升2.72元。

對比不獲補貼的RON97新價2.60元,RON95是不是還比RON97貴了12分?

可見RON95的補貼,已經被報大數。

你看政府是不是很搵笨?

兩位部長應該雙雙出來澄清,如果不算補貼,爲什麽RON95會比RON97貴。

Thursday, 5 July 2012

人身難得,活著真好


今天是我的生日,總想寫一點什麽來做紀念。

其實,近來很少寫私人的事情了。

以前是為賦新詞強說愁,如今卻道天涼好個秋。

也許,這就是心境的轉變吧。

在面子書收到好多的賀語。

不再是小孩的心情,所以生日,心裡也不感覺到什麽。

師父說:生日是母難日。

是的,要感恩母親在54年前把我生下來。

說到母親,讓我想起小時候體弱多病,那時還住在鄉下,每逢下亞庇,父親或母親必把我帶去看醫生。

我還記得在海傍街的賴醫生。

那時候,亞庇的醫生不多,幾乎每個人都是去看賴醫生。

有一回看了賴醫生,醫生不知和媽媽說了什麽,回到去,媽媽說我如果不怎樣怎樣,我就會活不大。

從此,媽媽幾乎每晚都會煲一壺苦苦的不知什麽藥,苦到我跑得遠遠的。

媽媽就說苦口良藥,苦藥病才會好。

我不想喝,媽媽就在壺里加了糖,然後又放了一粒蛋進去。

其實我還是不喜歡喝,但爲了吃那一粒蛋,只好把藥也勉強喝下。

母親說我活不大,不知不覺我還是活過了半世紀。

現在回顧,這50幾年來的日子,每一天,其實都是生命的bonus。

是的,佛說人身難得,人能夠活著真好,每一天都是一個bonus。

其實,以現代人的生活水準看,54歲還不算老。

可能真的是自己體弱吧,覺得自己已老態龍鍾。

前陣子是腰酸背痛,去年開始又覺得視覺變差了。

原本以為是因為眼睛老花還是近視加深了,後來去檢查的時候,發現原來都不是,而是患了青光眼加白內障。

醫生說,問題不在老花或近視,所以不用換眼鏡。

其實,我還是視覺差了,所以現在駕車或是看東西,都是感觉朦朦的。

現在就每天早晚滴藥水,因為左眼比較嚴重,還要滴多另一種藥水。

也許是滴藥水的緣故,眼睛就很容易累,尤其是看電腦久了就很疲倦,幾乎可以一直睡覺。

有個直覺,就是不知哪一天,我的眼睛會完全看不見。

不知這一天幾時會到來,但我已有心理準備。

所以,我要趁這段時間多看多寫,還是應該多休息呢?

我有點茫然。

也許,我該趁還可以看的當兒,趕快把一些事情寫下來記錄下來。

如果哪天我看不見了,或許我可以用錄音的,然後請人把它寫成文字。

如果說生日要許願,這就是我的願望。

Wednesday, 4 July 2012

一個失序的城市(5):法庭也要拆遷?


去年我就質疑,亞庇圖書館搬遷計劃是否另有乾坤。

(請參考去年8月24日拙作《一個可疑的圖書館拆遷計劃》。)

爲什麽懷疑?因為發現州消費部長阿茲莎頓當時支支吾吾,說不出來。

原本不是說圖書館必須搬遷,因為必須把土地讓出來給毗鄰的法庭擴建嗎?

不顧市民反對,政府執意將圖書館搬至丹容亞路。

(亞庇圖書館搬至丹容亞路,應該改叫丹容亞路圖書館,哪還可叫亞庇圖書館?)

但是,當圖書館搬遷計劃已成定局的時候,州消費部長又改口說:僅一部分將充作法庭擴建用途,另一部分則「另有打算」。

至於是什麽「另有打算」?阿茲莎頓答不出來,僅能說:我們已有計劃,時候到了就會公布。

那是去年8月的事,但是在上個月22日,首長忽然宣佈,州內閣批准司法部門搬遷。

司法部門包括亞庇法庭,一併搬至布乃山。

布乃山在什麽地方?據說是在武吉巴當後山那一帶。有待證實。

那不是重點,重點是,既然拆遷亞庇圖書館是爲了讓亞庇法庭擴建,爲什麽現在圖書館搬了,如今連亞庇法庭也要搬?

而且,新法庭大廈不是在十幾年前剛建好,十幾年後又說要拆遷?

難道政府嫌錢多嗎?

身為亞庇市民之一,我感覺我已受騙了。

騙我的,竟然是我們的州政府。

今天看新聞,果然證實我去年的懷疑,就是圖書館拆遷,如今再加上連亞庇法庭也拆遷,原來真的與多年前政府有意將亞庇市政廳范圍改成商業地段有關。

根據報導,包括圖書館、法庭、公園和DBKK大廈在內的整批地段將發展成為一個商業中心。

天,這個城市還不夠擁擠嗎?政府不是時常說要紓緩市內交通,要往郊區發展嗎?

市外有那麼多空地,爲什麽還是要在亞庇市內發展?

亞庇的城市計劃大藍圖在哪裡?爲什麽所有的發展好像都是很即興式的?

即興也不要緊,但不要唯利是圖,不要雜亂無章好嗎?

我還能怎樣信任你啊,YB?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1/08/blog-post_24.html

Tuesday, 3 July 2012

昨晚,我們一起去聽潘健成演講


昨晚帶家人去聽潘健成的演講。

演講原定在星期天下午,後來延期到第二天晚上。

這正合我意,因為星期天下午有家訪要做,而星期一晚上兒子恰巧沒有補習。

(後來才發現,原來兒子的老師也是來聽演講的。)

在這裡也要贊大眾書局一下。

演講改期,大眾除了在報紙宣佈,也用電郵通知每位讀者。

此外,還一個一個撥電話給每位讀者呢!

(應該是一個一個通知吧,想想要花了多少電話錢!)

這方面,大眾做的很好。給大眾一個讚!

潘健成是誰?相信已經不用刻意介紹了。

他就是PenDrive之父。

但他不喜歡這個稱呼,因為他說PenDrive不是他一個人的,而是經過他們五個好朋友的努力而做出來的,只是其他四人很低調,他比較愛出來講話,所以大家就以為是他個人的功勞。

所以他的公司叫Phison(群聯),是five persons(五個人)的意思。

他好像也有強調他們是“開發”(Develop)PenDrive,不是“發明”(Invent)者。

最引人側目的是,這位PenDrive之父,竟然是大馬人。

噢!這不也是人才外流嗎?

可惜昨晚他沒有提到,他公司將在檳城投資設研發所。

之前有在報紙讀到,他選擇檳城是基於三個原因:豐富的工業歷史和有經驗的人才、供應鏈和會說福建話和華語的檳城社群。

第三個原因,他說是爲了方便來自台灣工程師。

其實我相信還有第四個原因,只是不便說出來。

潘健成告訴大家他是獨中生,他意有所指說,因為進不到國內大學,又沒有錢,所以只能到台灣去。

我心想,幸好有到台灣去,不然怎會有今天的他?

這不就是所謂冥冥中的安排嗎?

所以,不用怨政府,不用恨制度,如潘健成說的,自己的積極心態才最重要。

崇正校長告訴他,有很多本地獨中生高二考了SPM後就沒繼續讀高三。

他對獨中生說,如果人生可以活到80歲,讀多一年高三算甚麼(大意)?

所以,高三無論如何一定要讀完。

聽到這裡我心生歡喜,因為前陣子我也叫獨中生們一定要把高中讀完,不要花錢去讀什麽foundation或diploma,在國外,那是考不好成績才去讀的。

而且,既然讀的是獨中,卻沒有一張獨中文憑,那不是很奇怪嗎?

兒子聽了也很高興,因為之前他還為同學一個一個念完SPM就離校走掉,而抱怨說沒有朋友。

說到朋友,潘健成說,好朋友要在學校(高中或大學)里找,因為只有在學校交到的朋友才是真心的朋友。

出來社會交到的朋友,因為有利益上的衝突,未必都是真心朋友。

群聯里的五位創始人,就是在大學里交到的好朋友。

他自認自己很急很固執,但他講義氣,懂得報恩。

所以他叫老板們對員工要好一點,賺到的錢要分給員工,而不是分給股東們。

因為分給員工,員工才會繼續為你賺更多的錢,分給股東,股東把錢拿走,并不會為公司賺更多的錢。

這個分析聽來果然有理,觀眾熱烈鼓掌回應。

潘健成的演講約在7.45pm開始,9pm就講完了。

可能亞庇觀眾都比較含蓄,Q&A環節沒有人發問。

跟著便是簽書會。

才用了幾年的相機出了問題,原本在潘健成為兒子簽名的時候要拍張合照,上了車才發現照片沒有出來。

兒子對照片沒有出來有點失望,但對書里簽名愛不釋手。

當晚的演講,相信兒子獲益不淺。

Monday, 2 July 2012

州與國之大選博弈


雪州大臣卡立說:不急著宣佈選舉日期。

這才想起,大家都只討論全國大選日期,似乎忘了州選也日愈迫近。

這也難怪,因為一向來,州選舉和全國大選都是同步舉行,大家可能都習以為常。

尤其是半島人民,因為在半島,兩個選舉都是在同日進行的。

其實是不一定的。

各州其實可以自行選舉,不必與全國大選一起。

就好像砂拉越,不是在去年剛舉行州選嗎?

而在沙巴,過去也是有自己的州選日期的,爲了避過神奇的9年鐘擺定律,州國陣政府特意將州選舉拖到2004年,與全國大選同步進行。

此後,本州選舉也改為與全國大選一起舉行。

州國選舉同步舉行,可能是爲了方便兩者都是同一個政府。

但別忘了,308後,半島有五個州由民聯執政,當聯邦國陣政府宣佈解散國會和州議會,這些民聯州并不需要與國陣一同解散州議會。

大家只顧著首相幾時宣佈解散國會,卻忘了各州的五年任期也將近到期了。

卡立說:他不會事先宣佈州選日期。

這些民聯州,會不會先讓國會和國陣州選成績如何再來決定民聯州選日期?

不過,如果卡立有這樣的想法,納吉可能也會有同樣的想法。

納吉可能希望這些民聯州先舉行州選,看成績如何,再來決定國陣的下一步。

如果民聯在州選輸掉,對國陣來說當然是枚強心劑。

反之,如果民聯在州選大勝,那國陣可能就要改變其選舉策略來贏取下屆大選。

如此一來,當下情勢形成了一個有趣的局面。

那便是,雙方都期待對方先宣佈選舉日期。相信這樣的分析應該沒有錯。

既然大家都不願先做公佈,那最有可能的結果便是,大家都等到最後一分鐘,也就是明年三月後才來選舉。

欲知後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