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 April 2025

此时最该出来说话的是安华

印裔回教传教士赞里污蔑兴都教卡瓦迪仪式未被对付,变本加厉指国内兴都庙大都非法建筑,终被警方以“言论威胁公共秩序”逮捕,原本申请延扣2天调查,奇迹性地,当天下午他就获释,还高调地将其获释照片和视频发布到社媒炫耀。

当被问及,玻州警长莫哈末(Muhammad Abdul Halim)不愿证实,叫媒体去问总警长拉扎鲁丁,至目前为止,拉扎鲁丁仍未对此发言。

土团党的巴德鲁(Badrul Hisham)称,赞里获释是因为来自“巨大的公众压力”。咁都得?

一个反死刑于酷刑组织(Madpet)呼吁当局,把其他人也释放吧,反正不会影响警方的调查。

叫我想起法律部长阿莎丽娜说的,根据现有监狱法令,内长有权将任何地方颁布为“监狱”,即“居家服刑”。于是,有人打趣说,那让其他囚犯也在家服刑就好了(请看现有法令允许居家服刑?》20250307)

随着赞里获释,警方调查还会继续吗?看他如此肆无忌惮,不知他接下来还会做些什么?

兴都庙拆迁事件看似圆满落幕,实则不然。

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就拿庙宇事件与隆市政厅执法人员粗暴对待卖气球的无牌小贩事件做对比,质疑当局的办事原则,说明显“非法”的事却得到各种优待和替代方案,街头小贩反遭不人道对待。

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固然该受到谴责,但阿斯里不应从种族角度来比较,他甚至做了非常“racist remark”,我都不想在此写出来,大家可以去找他的视频来看。

受到像赞里等人言论的影响,部分马来族群认为庙宇既然非法,为何还要提供替代土地?华裔传教士黄伟雄还火上加油,说政府给予200万令吉赔偿,首相署直辖区部长扎丽哈否认,指政府从未作任何承诺或批准任何赔偿(请看200万令吉赔偿?》20250327)。

Jakel集团事后声称,曾考虑过要起诉庙方,但被扎丽哈部长阻止,并建议他们会见安华首相。这便是首相插手的原因吧?

安华在动土礼上表示,停滞了10年的计划终于取得了“胜利”,这样的说词听来很刺耳,等于在伤口上撒盐,两边不讨好。

但可以想一想,负责直辖区事务的扎丽哈为何阻止Jakel起诉庙方?因为错是在隆市政厅,不是庙方。

之前提过,该百年古庙在殖民时期就已存在了,也一直受到政府承认,2008年时为配合道路扩建工程,隆市政厅曾要求庙方让出2至3公尺的土地,并批准了庙方的翻新工程。

2012年,庙方依据土地法典条文,申请将该段土地划为非穆宗教场所保留地,隆市政厅未予回应,却在2014年未知会庙方的情形下,将土地卖给了Jakel集团,庙方声称两年后才得知(请看他现在做的,是他在当反对党时会反对的事情20250326)。

这方面,隆市政厅是不是理亏在先?我相信这便是扎丽哈阻止Jakel起诉庙方的原因。

面对种种的误解(包括有者在脸书创建专页用来举报所谓的非法庙宇),兴都教组织将在周末(6/4)举行一场紧急大会,以讨论“违建”的问题。

与此同时,有人在社媒煽动种族仇恨,针对兴都社群,号召重演513。团结部长阿伦要求MCMC介入调查。

何止MCMC应介入调查,该网民也应立即被警方逮捕,杀一儆百,以制止事情恶化。

其实,此时最应出来说话的是首相安华。与其他说是某方的“胜利”,身为全民首相,他应该呼吁各族群之间更多的包容和谅解,并行而为之。

建议上述兴都教组织也像Jakel集团那样,寻求首相的协助,相信首相公正无私,必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其他“违建”的庙宇问题。

Friday, 28 March 2025

赞里指大部分兴都庙非法而被捕

昨天才提到印裔回教传教士赞里发布嘲笑兴都教瓦卡迪仪式的贴文,至今未被对付,今天读到,他因另一则贴文,被警方以“内容威胁公共秩序”,逮捕助查。

他的另一则贴文提到将被拆迁的兴都庙,并指“国内大部分的兴都庙都非法建在他人土地上”。总警长拉扎鲁丁证实,警方在接到投报后即对他采取行动。

赞里的“兴都庙非法”贴文是在一周前发布的,内容有挑衅意味,行动党雷尔当时就提出质疑,为何赞里迟迟仍未被控。

早前,总警长声称接获894宗针对赞里瓦卡迪贴文的投报,并已将调查报告呈给总检察署,至今未见后者做出任何指示。

难怪赞里肆无忌惮,敢敢重贴其被撤下的瓦卡迪贴文,跟着又针对百年兴都庙被迫拆迁事件,指控“兴都庙大都非法”,如此放任,不知他接下来还会说什么?

但就如拉扎鲁丁说的,警方只负责调查,之后将调查结果呈给总检察署,要不要提控,则由总检察署决定。

赞里态度嚣张,在进入法庭前,面对媒体镜头高喊Lawan Tetap Lawan,并有10名律师为他辩护,认真大阵仗。

赞里面对三项指控:蓄意透过语言伤害他们宗教情感(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煽动性言论(煽动法令第4(1)条文及发表意图欺凌威胁或骚扰他人言论(MCMC第233条文)。

还有另一则新闻,未知是否与赞里被捕有关,那便是有个脸书群组发起一个“全国搜寻非法占地兴建宗教场所”活动,MCMC以“煽动民众”传召该群组管理员问话。

华裔回教传教士黄伟雄表示,希望有律师愿意提供法律援助给该名为Tamim的管理员。

根据报道,该群组发起的活动叫“非法宗教场所今天建在哪里?”(Rumah Ibadat Haram Dibina Dimana Hari Ini?),号召成员对各地疑似非法宗教场所采取“适当行动”。

它是一个公开群组,目前有77900名成员。

后记:赞里下午就获释,土团党巴德鲁(Badrul Hisham)称,因为“巨大的公众压力”。咁都得?

Thursday, 27 March 2025

200万令吉赔偿?

兴都庙拆迁事件余波未了。

华裔回教传教士黄伟雄指称,政府为此赔偿200万令吉给庙方。其贴文又在社媒引发不少争议。

首相署直辖区部长扎丽哈驳斥黄伟雄贴文,指其指控并非事实,毫无根据,政府从未承诺或批准任何形式的赔偿。

既然如此,黄伟雄是随口乱翕,唯恐天下不乱,还是有所根据?他应该道出消息来源,否则,这是不是又犯了煽动罪?

我觉得,就算真的有赔偿,作为goodwill,是不是应该来自Jakel集团?当然还有许多疑惑没有解开,例如新地点是Jekel名下的土地还是隆市政厅?拆迁成本由谁负责?庙方不可能同意无偿搬迁,或者,200万便是拆迁成本的预算?

隆市政厅应该公开和解协议内容,那就不会让有心人士乱作不实的猜测。

此前,黄伟雄声称他因质疑该庙是否属于非法建筑,而收到死亡威胁,警方也迅速逮捕了一名男子。

说到黄伟雄,大家记得闹得沸沸扬扬的袜子事件吗?就是他先“告发”的。他说因为有人拍下照片寄给他,他将照片放上网,才广为人知的。

这位仁兄时常发表争议性言论,华人新年期间,他指华人的捞生和舞狮含有迷信(khurafat)元素,违反伊斯兰教义,穆斯林不应参与等等(请看原来团结部就是非穆事务部》20250217)。

去年,他因上传一则如何传授未成年非穆学生改教的视频而被8名家长提告,高庭仅勒令他撤下视频了事。

时隔半年,上星期他提出上诉,寻求撤销庭令,好让他可以重新上传有关视频。

这让我想起印裔传教士赞里事件,他的一则侮辱兴都教贴文虽被撤下,但他几天后重贴,警方说收到894宗针对他的投报,但他至今未被对付(请看《总检察署好不得空》20250317)

纯粹猜测:是不是眼见如此,黄伟雄才会要上诉?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古庙的故事

Wednesday, 26 March 2025

他现在做的,是他在当反对党时会反对的事情

多番转折,峰回路转。

距离动土仪式48小时不到,兴都庙议题突然有了转机,报道称,庙方已经和隆市政厅达成协议,同意搬到邻近的新地点,位在印度回教堂路范围内,也是目前庙宇的附近;庙方说,很适合作为替代地点。

既然庙方都同意了,旁人也不好多说,以免再节外生枝。

前行动党槟城副首长,如今是民共党(URIMAI)主席的拉玛沙米不以为然,说庙方是别无选择,被逼同意的。他质问,搬迁费用该由哪方承担?

他也建议成立一个法定慈善委员会来监督国内庙宇土地、解决争议及管理兴都教事务,并以槟城兴都慈善委员会(PHEB)为例,认为这比成立一个由NGO主导的监管机构更佳。拉玛沙米也是PHEB主席。

首相署法律副部长古拉提议制定一个永久解决方案,防范类似风波重演。

无论如何,庙方虽已同意,在搬迁之前,新清真寺应该不会赶着施工,首相安华仍然执意要在明天(27/3)周四举行“象征式”的动土礼,有那么迫切吗?

安华说,该地的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附近的清真寺已经拥挤不堪,所以需要新的场所。

Hmm,兴都庙搬去现址附近,新清真寺再建在现有的庙址上,不会更拥挤吗?

首相辩称,新清真寺计划早在2019年就获得批准,2020年获得发展准证,2021年拿到建筑图测批准,历经三个首相,现在却说是现任首相的错,公平吗?

那为何它又以“昌明清真寺”命名呢?

安华有个倾向,就是认为自己被victimised,说他只是在收拾前朝留下来的那些烂摊子,为什么被责怪的是他一个人。

他还以纳吉的附加谕令为例,说纳吉被捉、被控和被定罪都是在前朝三任首相时期发生的,但错的是现在的第10任首相。

他的意思是,他认同他们的决定和做法是正确的,所以萧规曹随吗?否则,他大可否决、推翻,和纠正过来啊。

实际上,安华现在在做的,是他在反对党时会反对的事情。

他说拆除宗教场所不应成为课题,因为沙巴拿笃、吉隆坡洗都曾有清真寺不合法被拆除的案例,霹雳一间祈祷室也如此。

安华说该兴都庙是非法建筑,但事实是如此吗?

兴都教组织前主席瓦依迪林甘(A Vaithilingam)澄清,非如外界所说,该有着130年历史的兴都庙自建立以来从未搬迁,一直都座落在那里,在2008年时为配合道路扩建工程,在隆市政厅的要求下,同意让出2至3公尺的土地。

瓦依迪林甘透露,那时就曾提出一个靠近河岸的替代地点,但因那里容易发生水灾而未被接受,最后庙方同意让出部分土地,解决道路扩建的问题,隆市政厅也批准了兴都庙的翻新计划,随后还举行了一项庙宇灌顶仪式(kumbabhishegam),国大党前主席三美威鲁也有出席。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庙方曾在2012年依据《国家土地法典》第14条文,申请将该段土地划为非穆宗教场所保留地,隆市政厅却仍在2014年,在未知会庙方的情形下,悄悄将该土地卖给了Jakel集团,庙方两年后才得知。

隆市政厅此举,已陷庙方于不义;何以在道路要扩建时会知会庙方,让庙方让出部分土地,出卖土地时却不让庙方知道?对庙方将该地段申请为非穆宗教场所保留地一事,市政厅不可能一无所知把?这里边有没有猫腻?这点,隆市政厅难辞其咎。

Tuesday, 25 March 2025

彼得申请司法审核,不是特赦

州议长卡津严正声明,他从未直接或间接说过彼得安东尼已提出特赦申请,他仅收到民谐党的通知,彼得将申请司法审核,但州议会尚未接获其律师团的正式通知,只有经法庭盖章的刑事司法审核申请文件副本,才能作为审议其议员资格的正式依据。

既然如此,14天限期已过,这是否意味着,彼得是否已丧失其州议员资格?卡津没有明确说明。

这是怎么回事?三周前(4/3),彼得在其伪造文书终极上诉案败诉,即日入狱服刑三年及罚款5万令吉(请看邦莫达和沙赫米20250305)。

卡津当时表示,根据州议会条例,彼得须在14天内采取法律行动,否则其州议席将自动悬空。

民谐党随后告知,其主席彼得已在3月14日入禀上诉庭,挑战上诉庭的裁决,即上诉庭没有针对新证据进行适当评估,显示隐瞒关键证据。

《每日快报》却报道,州议长卡津表示已收到有关彼得申请皇家特赦的通知,还说因为罪行发生在布城,所以必须由国家元首御准;并表示卡津是在出席昌明开斋活动时说的。

当时就很纳闷,彼得当时才坐牢10天,这么快就能申请特赦?记得前总检察长汤姆斯在纳吉的SRC案说过,根据联邦宪法,一名囚犯必须服完三分一的刑期才能申请特赦(请看特赦一名kleptocrat20230502)。

以彼得的情况,他至少要服完一年刑期后才有资格申请特赦。

民谐党秘书威利朱达(Willie Jude)随着澄清,彼得只申请司法审核,目前并未进入寻求特赦的阶段。

那么是卡津说错了,还是媒体报错了?所以就有了卡津的严正声明,自己没有说过彼得申请特赦。

不过,无论彼得申请司法审核还是特赦,这段期间,他已经丧失其州议员资格,来届州选他也不能参选。

在上届大选,他便是因为当时已被判罪成而被拒提名,若在州选反而得以上阵,不是前后矛盾吗(请看《为何仅彼得安东尼的竞选资格被取消?》20221107)?

Monday, 24 March 2025

考验安华的公正和智慧

说不巧又很巧,最近发生连串的事件,都与我们的印裔族群有关。

先是当今大马印裔记者南达的索贿案,案件在下月23日过堂;后有恶搞兴都教卡瓦迪仪式的三名DJ(通讯部长法米说他们受够了,首相安华邀请他们当昌明政府的团结大使,结果是他们的电台老板被罚25万令吉);跟着是传教士赞里火上加油,说卡瓦迪仪式如同附身醉酒,脸书撤其贴文他又重贴,印裔人权份子阿伦谴责警方坐视不理,结果阿伦被捕。

今天要记录吉隆坡一座有130年历史的兴都庙要“迁移”,让路建回教堂的课题。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该地段属隆市政厅(DBKL)所有,该庙宇委员会曾在2012年向联邦直辖区土地管理局申请,依据《国家土地法典》第14条文,将该地段划为非穆宗教场所保留地,但文件显示,隆市政厅已在2010年注册成为该地的正式地主,并在2014年将该地段所有权转让给Jakel集团,当时该庙并未被知会,两年后才得知,这点是说不过去的,因隆市政厅曾在2008年批准该庙的翻新计划,何以卖地时却静悄悄?

去年,Jakel集团致函庙宇委员会,告知已获市政厅发出发展准证(development order)和建筑图测批准(building plan approval),并要求庙宇委员会在两个月内腾空土地,但庙宇委员会坚持留在原址。

Jakel集团表示,在该地段建清真寺是要实现公司创办人Jakel Ahmad的愿望,即将清真寺捐赠给当地群体,并在过去10年一直跟庙宇委员会接洽。

该回教堂已命名为“昌明清真寺”,并将在本周四(27/3)由昌明首相安华主持动土礼。不过,该集团表示,那仅是“象征性”的活动,他们不会在未达成一致迁址方案前施工。

之前,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主席再益马力提出质疑,既然庙宇与隆市政厅之间的讨论仍在进行中,首相为何急着要为清真寺主持动土礼?

安华为此大不高兴,不点名斥责一些律师从未参与兴都教事务,突然挺身发表轻率言论,并指该庙非法占用土地。

根据隆市政厅的说明,不会“拆除”该庙,而是将之“迁移”,且已圈定重建地点。

Jakel集团也同样保证,不会强拆百年兴都庙,承诺将妥善搬迁该庙。

倡导护庙组织建议,与其大费周章拆迁兴都庙,不如在附近另择建昌明清真寺地点。

社会主义署理主席阿鲁仄万(Arul Chelvan)和公正党资深议员哈山卡林不约而同建议,该庙原地保留,新清真寺则毗邻而建,皆大欢喜。

哈山也在一封公开信希望首相能够公正及明智处理这个课题。

行动党前中委刘天球也质疑,明知这座百年兴都庙在该路段,Jakel当年仍执意买下该路段兴建回教堂,该公司根本不缺地方兴建回教堂。

通讯部长法米表示,庙方、隆市政厅和Jakel集团三方仍在进行商议,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吁请大家保持耐心,不要采取任何违法行动,或发表不当言论。

补记: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与庙宇代表律师苏仁德兰(N Surendran)要求隆市政厅公开它和Jakel集团间在2014年5月12日签署的土地买卖合同,认为合同提及庙宇权益,因此,公开该份合同,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当前局势,确保政府土地出售给私企的过程,仍有公众问责和透明度。

Friday, 21 March 2025

五年的等待比裁决煎熬

赛沙迪的失信滥用资金洗钱案上诉原定进行两天审讯,诉方于第一天陈词完毕,第二天轮到控方,不巧主控官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副检察司稍后告知喉咙不适,上诉庭将案延至下月17日聆审。

赛沙迪是在2021年被控,在还是土青团长时,从土青团银行户口提取100万令吉(串谋失信)、在第14届大选前提取竞选活动的12万令吉献金(挪用资金),及在第14届大选后2次不当转移资金各5万令吉(洗钱),在2023年11月被高庭判决监禁7年、鞭笞2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请看《没有比较 没有伤害》20231110)。

上诉日第一天,赛沙迪代表律师郑宝德力陈,赛沙迪不曾指示土青团副财政拉菲克从土青银行户头提取100万,声称那是土青团的一个集体决定,因此串谋刑事失信罪名存在缺陷。

郑宝德律师指出,不可采信拉菲克的供词,因他在被反贪会盘问和调查期间遭到施压,才会说出不利于赛沙迪的证词。

拉菲克说100万是用在该年党选时供土青团的活动,赛沙迪说是用在疫情、开斋节及福祉援助上,两人说词矛盾,但控方证实,这笔资金没有进入赛沙迪的个人账号,控方的指控是,提款未经最高理事会批准,而赛沙迪辩称,土青团并无如此规定。

说到拉菲克,他虽被指与赛沙迪“串谋”,但他成为控方证人,没有被控,在那年党选“升级”为副主席,但在上届大选后退党,前年2月重返巫统。

至于12万令吉的指控,赛沙迪另一名律师莫哈末尤索夫(Mohd Yusof Zainal Abiden)表示,这笔钱是赛沙迪在2018年大选期间个人筹募的资金,因此挪用资金罪名不应成立。

郑宝德补充,控方未能证明这12万令吉不属于赛沙迪,因此,赛沙迪面对的2项洗钱罪亦无法成立。

欲知后事如何,就稍待下月17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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