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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8 March 2012

沙巴新土著


「新土著」(New Bumiputera)并不是什麽新字眼,這個名詞在民間流傳已久。

指的就是那些取得大馬卡搖身一變為土著的外來人。

爲了區別他們,所以有了「新土著」的稱號。

但是,州議會卻禁提這個字。

百林說:土著就是土著,沒有什麽所謂的「新土著」。

但是,真的沒有嗎?

兩個星期前,百林也在一個土著大會上強調:外來人不能夠成為土著。

不能歸不能,但是,你不能夠否認他們的存在。

最近,內政部官員來到仙本那等地,說要為州內約4萬名沒有出生紙的沙巴人解決問題。

哪裡跑出這麼多沒有出生紙的沙巴人?

你看,儘管州領袖如東博一直聲稱早在二月頭,聯邦內閣已經批准成立皇委會,以調查外來人取得大馬卡而成為公民的問題,但首相就是不要對外宣佈。

取而代之的,反而是這莫名其妙“為4萬人辦出生紙”的行動。

也有州領袖對此事頗有微詞,但聲音太薄弱。

與其同時,首相在半島宣佈,住在國內的泰裔,由於他們多年來對國家及政府的忠誠,將被列為土著。

相比之下,國內華裔住在國內的時間,會比這些泰裔短嗎?

國內華裔,會比這些泰裔少了一份忠誠嗎?

我不是要挑起種族問題,而是覺得這樣的理論這樣的邏輯是不足以令人信服的。

同時也侮辱那些已經在這個國家住上了幾代的華裔。

問題是,這裡也有州議員有樣學樣,說要將自殖民地以來的阿拉伯人、武吉人和印度人列為沙巴原住民。

若以同樣的邏輯,我的父母也是自殖民地以來就已經住在這裡,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成為沙巴原住民?

如果這些阿拉伯人、武吉人和印度人可以,我爲什麽不可以?

我更是土生土長,我的資格會比他們差嗎?

所以,高官們,如果你可以一邊否認有「新土著」的存在,另一邊卻要讓某些外來人正名為土著或原住民,而在這裡土生土長的華人卻不是土著,這是怎樣的一個三重標準?

Tuesday, 13 March 2012

莎麗扎和查麗娜:兩個女人的故事


忍不住還是要寫這兩個女人的故事。

之前已經寫過她們兩人之間相同之處,也寫過她們兩人不同之處。

而後,她們兩人的境遇還是那麼雷同,卻也有所不同。

上周五,證監會發佈文告,查麗娜將在本月31日任期屆滿後退休。

兩天後,莎麗扎自行宣佈,她將在其上議員任期在4月8日屆滿時辭去部長職,但她會保留巫統婦女組主任職位。

但她堅稱與養牛案無關。

隔天,也就是昨天,她老公就被控上法庭。

說她“辭職”與養牛案無關,那在時間上的一前一後也太巧合了。

當然,說她“辭職”就不恰當,她是因為任期屆滿。

她根本就不用辭職,任期屆滿她本來就應該自動下臺。

如果她真的有誠意的話,她的辭職應該即刻生效,何必等到4月8日?

高官們還說她為「黨」做了很大的犧牲。

為「黨」?這句話很耐人尋味。

事到如今,高官們還不趕快撇開關係,爲什麽還要官官相護?

這點想不明白。

比較起來,查麗娜就低調多了。

她由證監會發佈文告,自己不發一言。

經過證監會的審查,森那美無需全面收購E&O其餘股權。

不像莎麗扎老公被控上庭,查麗娜老公相安無事。

何以如此?

我想,可能是因為查麗娜老公無法從森那美收購E&O事件上受益。

也許當初他收到消息而增購E&O,的確有牟利的動機,但事與願違,證監會并未強制森那美全面獻購,所以他也無法從中暴利。

但這卻引起小股東的不滿,證監會也因而被告。

兩個女人的故事,同樣是爲了老公而“辭”官。

一個是形影孤單靜靜地離開。

另一個帶著高官的祝福離開,不排除他日捲土再來。

Thursday, 16 February 2012

政府注銷達祖丁債務之謎


早在2009年,法庭便已諭令達祖丁必須償還所欠的5.9億債款加每年2%利息,同時也駁回達祖丁索償的139億元反起訴。

既然政府已經贏了官司,爲什麽還會同意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等於把Danaharta的5.9億元完全注銷掉。

這數字,比NFC的2.5億元還多了1.4倍。

政府就是喜歡做這種善事,不是補貼就是賠償,不然就是注銷。

這還不止,去年,納茲里還“勸告”其他GLC也撤銷對達祖丁的索償案,并說那樣做可為布城節省數十億。

納茲里的“勸告”耐人尋味。

不索償,不是等於把債款注銷掉,怎會說為政府省下數十億?

到底是誰欠誰?Danaharta只要求償還剩餘的5.9億,達祖丁憑甚麼反訴政府139億元?

雙方同意庭外和解,原因卻是個謎。

謎底是甚麼?我覺得與達祖丁所提的“國民服務”有很大的關聯。

記得當年國行因炒匯導致虧損300億元的傳言嗎?

當年達祖丁受到“指示”,向政府收購馬航,據說便是爲了協助政府“脫困”。

根據達祖丁的說法,敦馬和達因給了他“免責”承諾(immunity),所以他才願意高價收購馬航股權。

相信達祖丁握有“免責”承諾的證據,所以政府才不得不撤銷所有對他的索償?

是否因為這樣,政府不得不把庭外和解的原因保密?

這樣一個“免責”承諾,若有白紙黑字證明的話,不也等於是一個擔保信嗎?

既然達祖丁指名道姓,敦馬和當時的財長達因,是否應該出來澄清或解釋一下?

在PKFZ,林良實和陳廣才因為“誤導”內閣或“欺騙”敦馬而簽了擔保信,導致政府可能面對高達125億元的虧損。

敦馬和達因的“免責”擔保,是不是也因而導致政府必須撤銷所有對達祖丁的索償行動,而注銷百億元的虧損呢?

Monday, 30 January 2012

可以當伊布拉欣無知


我可以當伊布拉欣無知,但我不能接受出席昨天土權團拜的華裔嘉賓也同樣懵懂。

昨天是年初七,是農曆的人日。

大吉利是,伊布拉欣選擇在這天首次辦團拜。

既要學華人辦團拜,豈有不知不問華人禮節之理?

正中伊布拉欣下懷,現在他可以理直氣壯,反而怪責赴會的華裔,因為他們不僅沒有告訴他華人只有在葬禮才用“白包”,他們還歡歡喜喜地收了下來。

根據報導,土權邀請的對象是樂齡人士。

他們爲了取得區區十元而忍辱。

也許對他們來說,有錢拿就好,管它白包紅包。

從圖片所見,在場還有不少華裔青年和領袖,爲什麽你們也默不作聲呢?

默不作聲也吧,還助紂為虐,為土權說好話,指它不為單一種族鬥爭,而是爲了全民奮鬥,不分種族,說要為國家帶來繁榮與團結。

若說土權是爲了國家團結與繁榮,那我可以說,這麼做乃適得其反,土權實在是在種族間搞分裂。

一般的印象是,土權就是巫統的“外圍組織”,巫統不方便說和做的,就由土權來出面。

那就讓我在此忠告巫統,土權那麼做,其實是在幫倒忙。

伊布拉欣此舉,顯然是惡意的。

說他不知道華人習俗在喜慶節日派紅包,誰相信?

桌布也一律白色,那也是出於無意而非惡意的安排嗎?

就算不知道,那事後總欠一個道歉吧!

敬人者人恒敬之。

這是孟子說的,意思是“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

伊布拉欣應該懂得這做人的基本道理吧!

孟子也說: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意思是:大凡一個人,必定是自己先有輕慢自己的行為,然後別人才會來侮辱;一個家必定是自己先不珍惜、自己先破壞,而後別人才會來破壞;一個國家必定是內部互相爭鬥攻打,然後他國纔會乘機來攻打。《書經‧太甲篇》說:『上天降下的災禍,還可以逃避;自己造成的災禍,那就不能活命了。』

有誰能告訴伊布拉欣這些聖賢語錄呢?

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算了吧!

對數字敏感的我,也不忘為土權算一算當天的“白包”開銷。

報導說出席者共260人,每人獲得10元白包。

當天派發了一萬元現金。

這就奇了,簡單算術,260X10=2,600。

應該只派了2,600元的白包。

那還有剩餘的7,400元去了哪裡呢?

Friday, 27 January 2012

是私有化企業享有補貼,不是人民


林吉祥問得好,如果「養牛中心」和「養牛機構」是兩個不同的單位,那政府所凍結的是哪個的資產?

當首相宣佈凍結NFC資產時,心裡就生起了疑問:既然資產已經被凍結,為什么公司還能“照常營業”?難道銀行戶頭不需凍結?

這不很奇怪嗎?

此外,副首相說要委任一家稽查會計公司來調查,至今也只聞樓梯響。

反而是國家稽查司做了可有可無的“澄清”,對方就“感激不盡”。

其實,總稽查司只是否認用了“一團糟”這字眼,并未說NFC沒問題。

不止有問題,而且還存在著很多弱點。

無怪乎林吉祥說此案不是“一團糟”,而是“非常糟糕”。

如我之前說過,NFC只是眾多受到政府眷顧的其中一個例子。

除了批給公司的2.5億元,農基部還撥了7364萬元作發展營運款項,以及1300萬元作牛棚與道路基建費用。

這算是“小兒科”了吧!

之前提過國能因為虧本而要求政府賠償30億,結果這30億元由政府、國油和國能本身各分擔10億。

過年前讀到一則新聞,貿工部長慕斯達法說:雖然普騰已經私有化,政府仍會給予公司一定的獎掖。

DRB何其有幸,買下了普騰,還可繼續享有政府的獎掖。

這與普騰私有化與否,我看不出有什麽兩樣。

要普騰反虧為盈,恐怕還有一大段的日子好走。

反正虧損的話,政府會繼續給予補貼。

這種官僚的心態不改,我看不出普騰要如何脫胎換骨。

當然貿工部長有一個很好的理由,那便是:普騰說“國家資產”,政府無論如何要保護它。

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要將之私有化呢?

難道是如潘儉偉說的,爲了要把資產轉移出去?

是的,將普騰“私有化”,唯一的分別只是換了“持有權”,官僚作風,我看是改不了了。

這還叫什麽經濟轉型?轉來轉去,還不是轉回給自己人?

今天再讀到一則新聞,便是爲了不提高價格,政府將提高白糖補貼,從每公斤20分增加至54分。

因此,政府今年將花費5.67億元在白糖補貼上,對比去年的2.62億。

為什麽要增加白糖補貼?

因為成本高漲,但大選在即,爲了不增加人民負擔,政府只好提高白糖補貼。

但,白糖不也同樣在去年讓MSM“私有化”了嗎?

公司上市,當時財報實際與預測皆年年盈利。

何況,糖價去年還一口氣連漲了三次,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讓人民叫苦連天。

既有盈利,那又何必政府提供補貼?這不很矛盾嗎?

而其實,當時私有化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逐年減少補貼,現在卻出爾反爾,不減反增。

依德里斯說不減人民補貼的話,國家將在2019年前破產。

其實政府應該減的,是這些私有化后的企業補貼才是。

說什麽ETP(經濟轉型計劃)啊!

政府說與做的,爲什麽總是背道而馳,樣樣事與願違?

Thursday, 26 January 2012

只說有弱點,未指一團糟


在「養牛計劃」的運作和帳目上,總稽查司有沒有“說”它一團糟(in a mess),我想那不是重點。

「養牛計劃」“是否”一團糟?我想那才是人民想要知道的。

好笑的是公司也發文告回應,說對總稽查司的“澄清”表示歡迎。

好像它只在意被指“一團糟”,但那並非問題的重點啊!

我倒覺得奇怪,如果總稽查司沒有使用“一團糟”等字眼,爲什麽當時各媒體的報導都不約而同地說「養牛計劃」一團糟呢?

總稽查司遲了三個月后才作出“澄清”,我想那也是無濟於事的,因為之後被“挖”出來的種種驚人開支,那才叫人“大開眼界”。

那些數據,應該不會騙人吧!

總稽查司說,“總稽查局對那些出現濫用的計劃只提供意見,至於調查行動則由警方和反貪會負責。”

這點總稽查司說得沒錯,他的工作只是提出問題,要不要調查,責任在警方和反貪會。

但,難道只因為總稽查司作出了“澄清”,當事人就不需要為各種不當開支和運作程序作出解釋了嗎?

又指NFC“中心”不同於NFC“機構”。

這根本是企圖轉移焦點,混淆視聽嘛!

對人民來說,那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國家的錢有沒有用得妥當?

更莫名其妙的是,土權竟也在此事插上了一腳,找來了其他11個馬來NGO以壯大聲色,為「養牛計劃」強詞奪理。

根據報導,這些NGO包括大馬企業家理事會、國家馬來記者與作家組織和吉蘭丹子民協會等。

不覺得奇怪嗎,「養牛計劃」與他們何關?

此舉居心何在?為什麽凡有事情,一定要和種族宗教掛鉤,包括「養牛計劃」在內?

這只讓人更加起疑,爲什麽有那麼多人急著為「養牛計劃」辯護?

包括當時正副首相力撐計劃很成功,凱里指買公寓是爲了投資等等。

問題是,這些人只是一味否認和力辯,卻又無法為可疑的開支與數額作出合理解釋。

總稽查司此次的文告,雖然否認用了“一團糟”這字眼,他并未否認「養牛計劃」存有弱點。

總稽查司也再次指出,「養牛計劃」并未達到所訂下的目標。

文告這一段才可圈可點。

“總稽查局以絕對專業和獨立的方式稽查「養牛計劃」,不對任何一方存有偏見。我們對質疑我們廉正與公信力的言論感到遺憾。”

是誰質疑總稽查司的報告?是誰要總稽查司作出“澄清”?

人民自會作出判斷。

Thursday, 19 January 2012

慕以丁解牛

兩個月前我就說了:希望「養牛案」最后不要淪為另外一個PKFZ。

不幸言中。看樣子,「養牛案」愈來愈像PKFZ。

怎麼像法?

PKFZ前前後後經過十方調查,最後首相成立一個超級調查特工隊。

調查結果如何?至今不見有任何報告出來。

只知道總檢察長把兩位前交長告上法庭,一個涉嫌“欺騙敦馬”,一個涉嫌“欺騙內閣”。

「養牛案」首先在總稽查司的報告書里曝光,說這個計劃很糟糕(in a mess)。

然後,公帳會也着手調查,結論是政府財政管理制度(government's fiscal management system)出了問題。

反貪會不愿插手,把球拋了給警方。

在警方進行調查的當兒,反貪會忽又扣留了一名拿督級商人,他涉嫌賄賂三名調查「養牛案」的警官。

他被控欺騙莎麗扎丈夫170萬元。

這170萬元是要用來賄賂三名警官的錢。

看樣子他比較像一個跑腿,一名中間人。

我有點亂了,那他是犯了“欺騙”罪,還是“賄賂”罪呢?

上周,在接受莎麗扎請假三周和宣布凍結NFC資產後,納吉委任副首相慕以丁和農長諾奧馬“尋求解決方案”(to resolve the NFC mess)。

請注意,不是要調查,只是要解決「養牛案」的mess。

連首相都認同「養牛案」很糟糕,in a mess。

諾奧馬是現任農長。但,為什么也包括慕以丁在內?

慕以丁是當時的農長,怎能要他自己查自己?

還是,納吉的意思是:既然當年由你經手,現在你要想辦法去解決它?

古時有「庖丁解牛」,如今大馬有「慕以丁解牛」。

也讓我想起一句成語「亡羊補牢」。

這里應該叫「亡牛補牢」。

這宗「養牛案」真的很棘手,首相事隔三個月後才愿意去正視它,顯然太慢。

「養牛案」還有很多疑點。

例如既然公司資產已經被凍結,為什么還能照常運作?難道銀行戶頭不需凍結?

公司否認先貸款後簽約,說是在2007年簽署貸款協議,2008年首次支出第一批貸款700萬元。

但根據公帳會調查,農業部在2008年和2009年期間發放貸款,合約卻遲至2010年才簽署。

難道公帳會說騙話?不可能吧!

納吉叫慕以丁和諾奧馬為“養牛案”尋求解決方案,昨天慕以丁就宣布了,政府將委任一家會計所稽查NFC,時限是一個月。

國家總稽查司的稽查不是很清楚了嗎?為什么又要花錢叫外邊的稽查師再查一次?

包括稽查會計所在內,「養牛案」將歷經6次的“調查”,且看它會不會破PKFZ的10次記錄!

Tuesday, 17 January 2012

最後還是賣給DRB


經過兜兜轉轉,普騰主席納茲米獻購普騰的消息僅曇花一現,最後的成功買主還是到回多元資源(DRB)。

其實,當納茲米提出獻購時,DRB早已比他捷足先登。

當時就很困惑,何以針對DRB的竟購,媒體完全略過不提,難道已取消不成?

記得媒體曾報導DRB的獻購價是6元,納茲米卻僅以每股5元竟購,當時心想,除非DRB撤出,否則,納茲米哪有成功的機會?

如今結果揭曉,DRB成功得標,價錢卻是5.5元,比納茲米的5元高出50分,卻比先前報導的6元少了50分,怎會這樣?

根據DRB文告,DRB將以同樣價格全面獻購(MGO)普騰其余股權。

普騰凈值高達9.8元,小股東會接受5.5元獻價嗎?

不止小股東,國油和公積金也分別持有7.9%和7.5%股權。

這宗交易,也將影響公積金的收入呢!

當敦馬公開支持DRB獻購普騰時,他曾表示希望DRB將不需要進行MGO。

因此,對DRB提出MGO,而敦馬保持緘默時,讓我感到有點意外。

何以DRB沒有提出豁免MGO的申請?

當然我不是認同豁免MGO的申請。

就像證監會豁免森那美收購E&O的其余股權,引起小股東們的不滿,也立下不好的先例。

畢竟,如果官聯股可以例外,何以一般公司就必須照章行事,難道官聯股享有特權?

我只是對敦馬的沉默感到不解。

是不是因為這5.5元的獻購價格算起來很便宜?

如我說的,普騰凈值高達9.8元。

而其實,福士偉根(VW)在6、7年前曾經向國庫獻購普騰,出價每股10元。

這么好的價格,為什么不賣?

據說就是因為受到敦馬強烈反對而作罷。

敦馬反對的理由很簡單,就是不想賣給外國人。

如今得標者反而僅以每股5.5元購得,幾乎是凈值的一半。

這算不算是內線人交易?

還是朋黨交易?

Monday, 16 January 2012

SARA 1Malaysia:原來是為了AS1M


首相上周推介的SARA 1Malaysia基金,原來不是甚麼新的信托基金,它是一個貸款計劃,以讓貸款者投資在AS1M。

有關這點,如果不是首相的呈現有誤,就是媒體報導錯了。

大家只要看回上周各大報章的報導,再比較SARA 1M網站的詳情,其實出入頗大。

投資者會不會因而在被誤導的情形下做了不當的投資?

根據媒體上周報導,首相在推介禮時指出,月入低於3000元的家庭可以使用本身的5000元申請SARA1M計劃,也可以貸款投資在SARA 1M。

但根據SARA 1Malaysia網站資料,這項計劃是讓民眾向幾家指定銀行申請5000元貸款來投資,并沒有提到投資者可用自己的錢來投資。

投資者每月可獲134元回酬,但84元是拿來償還銀行貸款,另外50元則是換成信托單位。

也就是說,投資者其實也拿不到每個月的50元現金,直到他把信托單位賣掉。

所以上個星期我就質疑,既然這個SARA 1M是由一家特別成立的MDH來管理,為什么當天卻是由PNB來推介這項計劃。

原來,這項SARA 1M是成立來“拯救”PNB前年所推行的AS1M計劃。

記得我說當年推行的AS1M,僅有華裔部分全部售磬,巫印裔部分就很不理想嗎?

原來,推行至今,這發行100億單位的AS1M僅被認購了55%,剩余的45%或45億元仍然“無人問津”。

為了把這剩余的45億單位賣出,政府竟然想出了這樣一個計劃,以貸款和高回酬的方式來吸引低收入戶申請。

如此倒行逆施做法,虧政府還想得出!

這樣一個做法,如我上周說的,不太像老鼠會或金字塔了嗎?

堂堂一個國家政府,竟然以這樣一個方式來吸引人民“入會”?

大家應該知道所謂的「龐氏計劃」(Ponzi Scheme)吧?

美國幾年前爆發的次貸風暴,其中馬多夫便是以高到難以教人置信的回酬率來吸引投資者。

馬多夫是如何欺騙投資者?

長話短說,他以新進投資者所投入的資金來支付前一批投資者的報酬,與投資獲利與否完全無關。

這個「龐氏計劃」,一旦下面沒有新投資者的加入,整個游戲就隨之崩解,玩不下去了。

SARA 1M的操作方式,與「龐氏計劃」不是很相像嗎?

真正的投資,根本無法給予任何報酬的擔保,但SARA 1M卻擔保給予每月134元的回酬,五年內獲利多達8040元,等于高達160.8%回酬率,或每年32.2%。

試問有甚麼投資可以擔保這么高的報酬?

SARA 1M派予投資者的160.8%利潤何來?

報導說,政府已經撥出一億元來支付SARA 1M的利息。

你看,這不與投資獲利與否完全無關嗎?

對投資者來說,貸款投資,其實是最不理智的做法。

何況在這項計劃下,扣除了償還給銀行的84元,投資者只得到50元,但這50元又只能換成信托單位。

如果信托單位價格上升那還好,萬一價格不升反降,那這50元就不值得50元了。

SARA 1M的對象是低收入戶,根據其網站資料,鑒於AS1M的華裔固打已經售磬,理論上SARA 1M僅限於巫印裔的低收入戶才可申請。

林祥才說馬華將協助華裔申請SARA 1M,但,保留给华裔的固打已经满了,身为财政副部长的林祥才岂有不知之理?

还是,政府後來決定再開放給華裔申请,若是如此,SARA 1M網站里的資料顯然并未update。

但,對象既然是低收入戶,政府怎可鼓勵他們冒這樣的一個高風險,借钱来投资?

別忘了AS1M不像其他土著ASN那樣,它不是Capital Guaranteed Fund,它是沒有给予回酬保證的。

當時為何AS1M反應不像其他ASN那么理想,相信也是因為這個原故。

看起來,當局為了要把AS1M賣完,而不得不出此下策,但這樣一個做法,會不會反而害了低收入戶們?

當年的沙巴信托基金事件還不夠教訓嗎?

除了沙巴信托,柔佛信托不也一樣遭遇同樣的命運嗎?

政府還是老老實實的把國家治理好吧,不要再拿人民來做試驗,也不要再打人民血汗錢的主意吧!

http://www.sara1malaysia.com.my/n_index.php

Wednesday, 11 January 2012

2019:我們等着被破產


國債高占國民生產總值(GDP)逾半的新聞,去年就曾報導了。

當時財政副部長林祥才不以為然,說仍處於尚可控制水平,并舉歐盟等國家為例,說那里超過80%更嚴重云云。

好舉不舉,竟舉歐盟做例子,真是無言。

另一財政副部長阿旺阿迪則說:大馬國債不成問題,只要減赤就可減少國債。

這個誰不知?問題是多年來國家都減不了赤,遇上大選年政府恐怕派錢更多,根本沒有意愿要減赤。

請問尊貴的阿旺阿迪副部長,我們也知道減赤就能減國債,但請問政府要如何減赤?

阿旺阿迪還向大家派定心丸,說我國償債記錄良好,所以有許多單位都愿意借貸給我們。

但是只要看看這些年來,國債只有升沒有降,實際情況就是舉新債來還舊債,這樣的債務幾輩子也還不完。

前陣子不是有人算過嗎?

以4560億國債除以2.7千萬人口,每一位大馬公民正在為國家背負16,900元的債務。

國債只升不降,這才是叫人擔憂的事情。

大馬經濟研究院(MIER)就為國家算出來了,如果國債繼續增長下去,到了2019年就會破兆,超越國家GDP。

為什么?就是因為國債增長得還比國民生產能力快。

簡單說來,就是「入不敷出」。

目前的國債對GDP比例是53.1%,到了2019年,這個比例就會沖破100%!

2019年,這個年份聽來好熟悉。

對了,PEMANDU的依德利斯不也警告過人民嗎?

如果再不接受減少或撤除汽油等之補貼,國家就將在2019年破產。

現在看起來,導致國家破產的最大原因,并不是汽油補貼,反像是有增無減的國債呢!

揮霍無度,不懂得撙節,就只好舉債度日。

且看一些數據:國債對GDP比例,2008年是41.1%,到了去年是53.1%。

2007年的國債2660億,到了去年是4560億。

逐年增長率從前年14.6%增至18.3%。

以這個比率,不足五年就增長一倍了。

單看這些數據就夠讓人擔憂了。

占國家行政最大開支的是臃腫不堪的公共服務領域。

MIER指出,這個領域在2007年只占行政開支的23.3%,到了去年增至33.1%。

若果把公務員退休金也算進去,所占的比例是可怕的41.6%。

但,相信政府是不會隨意減少這個領域的開支的。

減少這個領域開支,等於是要裁員。

就是裁公務員。

政府不止不打算裁員,去年不是剛把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延長至60歲嗎?

這叫政府轉型(GTP)或經濟轉型(ETP)嗎?

走筆至此,讓我想到,許子根的KPI部門要開始為各政府部門打分了。

由首相納吉掌管的財政部,不知可得多少KPI?

Tuesday, 10 January 2012

鴻門宴傳奇:一個兩千年來兵家不解之謎


從安華和納吉的對弈,讓我想起幾個星期前看的一部影片,便是《鴻門宴》。

片名《鴻門宴》三字後面其實還有「傳奇」小小兩個字。

影片開始就說要解開“一個兩千年來兵家不解之謎”,要將兩千年前的“鴻門宴”真相還原。

既是“傳奇”,所以未必要根據史實來拍。

所以在戲里,「鴻門宴」不是一場飲酒吃飯的宴會,而是雙方斗智斗殺的一場博弈。

一場博弈,為了要突出棋局,當中出現的「項莊舞劍」情節,隨即就帶過。

稍後回過神來才發現,原來那是「項莊舞劍」。

還有「四面楚歌」,覺得戲里也是輕輕帶過。

這部戲也讓我想起了小時讀過,隱然還記得的一些連環圖故事,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蕭何月下追韓信」、「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江東父老」、「天亡我,非戰之罪也」等等,都是從劉邦項羽來的。

這部《鴻門宴傳奇》拍得還不錯,情節緊湊,磅礴氣派,一氣呵成。

黎明演的劉邦機智深謀,不像一個市井無賴出身。

演項羽的中國演員叫馮紹峰,覺得他霸氣不足,優柔寡斷,尤其是最後的霸王別姬,真是太婆婆媽媽了,哪里像“力拔山兮氣蓋世”的項羽?

以前看過一部呂良偉演的《西楚霸王》,也覺得呂良偉演的項羽不夠粗獷,聲音尖尖細細,不夠宏亮,反而是演劉邦的張豐毅比黎明的版本好。

雖說電影為了迎合觀眾口味,難免會“纂改”歷史,但不記得劉邦曾經喜歡過虞姬。

劉邦是有老婆的,但在這部戲里沒有出現。

此外,開始時項羽要劉邦把虞姬帶走,那也不合常理。

可能導演也無法自圓其說吧,所以借劉邦的口告訴虞姬:如果他真愛你,哪會要你離開他云云。

除了劉邦和項羽的權力對弈,張良和范增之間的棋盤對弈也引人入勝。

尤其是范增臨死前留給張良的贈言“有一種棋局叫「兩敗俱輸」”,不就點出了兩個人的人生對弈,最後兩敗俱傷,那又何必?

是的,人生在世幾十年,我們爭的究竟是甚麼,得到的又是甚麼呢?

得到了後又怎樣?

Monday, 9 January 2012

大馬的性與政治(13):輸不起的政治

早就說這個劇本很爛了,沒想到愈演愈爛,最後只好隨便收場,那也是預料中事。

卡巴星一早就說安華會無罪釋放,他說得那樣胸有成竹,讀報當時我亦有同感,現在講有點像事後孔明,但那的確是事實。

老實說,劇情演到這個地步,破綻百出,根本無法令人信服。

這樣一個劇本,如何還能演下去?只好草草了事。

事到如今,不管安華有罪沒罪,情形其實都對國陣不利。

若判有罪,更加深人民對國陣的反感,民聯反而可能得到更多同情票。

無罪的話,雖然白費心機,但為了damage control,亡羊補牢,至少還有希望嬴回一些「民心」,因此不得不出此“下策”。

如果Sodomy II真的是經過一番精心策劃,此“精心策劃”者其實已把國陣逼到一個死角,作繭自縛,弄巧反拙。

因為,現在的問題不在安華究竟有沒有“做”,人民都不再追究真相,因為大家都選擇相信這是一場政治陰謀,安華才是Sodomy II的“受害者”,不是賽夫。

為什么會如此?因為有太多情節不合常理。可知人民不笨?

比如說,一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竟然敵不過一名60歲老頭?

如果你被人“幹”了一次,為什么你不是在第一時間就去報警,你還若無其事般繼續去上班,還讓對方繼續“幹”,然後在第八次後才去找人投訴嗎?

除非“兩情相悅”,否則我死都不相信。

若是“兩情相悅”,那為什么只是單方面被控,而不是一起?

再來,既然被人“幹”,為什么不是去報警,而是去找日理萬機、根本無暇理你的當時副首相?

去找副首相的目的是甚麼?不止兩邊“口供”不符,前言也不對後語呢!

原先不是說不認識對方的嗎?後來又說去找他是為了要申請獎學金?

要申請獎學金,不是到教育部去的嗎?

原先的醫藥報告出來,也未能證明有被“幹”過的跡象,但化學局卻說在賽夫體內發現精液?

最好笑的是,自己的精液如何跑進自己的肛門里去?

賽夫在是在第八次後,隔了兩天才去報警,但精液有可能留在體內那么久嗎?

在這起事件中,可能不止一人的誠信出了問題,根本毫不足信。

案件演變到後來,幕後的策劃者顯然亂了腳步,所以安華忽然從一個“同性戀者”變成了一名“異性戀”或“雙性戀者”。

那就是當拿督T的性片出爐時。

雖然影片上的男子與安華的確非常相像,但大家仍然選擇不相信,大家仍然相信那是一起政治陰謀。

拿督T的陰謀可說是功虧一簣。

也有人說這次的判決顯示司法公正。

其實未必,因為它也可被視為一項政治干預。

當讀到安華無罪釋放時,我在fb上寫:

that's not the end of the story, it's only the beginning of another chapter.....

故事還未結束,它只是另一篇章的開始....。

果然,報導說,法官做出判決後不久,就傳出了爆炸聲。

不,那之前,安華的保鏢還離奇的被人刺傷中毒,報導說對象可能是旺阿茲莎。

再之前,還有柏特拉忽然接受對安華不利的訪問。

而法庭外三起爆炸事件,讓我想起80年代本州也曾同樣發生過爆炸,還有示威暴動事件,這不都是歷史重演嗎?

這就是我國輸不起的政客所下的手段。

Sodomy II這場戲爛透了,另一場戲將要開演....。

Thursday, 5 January 2012

商業交易疑雲重重


我與一位資深政治領袖,聊到我國的貪污問題。貪污是我國首要難題。若領袖腐敗,就無法推動國家轉型,還會帶給社會錯誤的訊息,讓人以為通過旁門左道賺快錢並沒有錯。這樣下去,「一份耕耘,一份收穫」這推動社會進步的要素,將毀於一旦。

為何內閣得到「新的資料及訊息」後,就把本來交給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CRCC)負責的鐵路雙軌電氣化工程的合約取消了。

這位領袖相信,有人扭曲了事實,篡改了數據及程序,以改變最後的決定。有人委任了一家工程管理顧問公司,請他們做點事,導致中國鐵建在外人眼中大打折扣,並同時讚揚其他競爭者。

以57%溢價收購依恩奧(E&O)房地產,以超低價格讓亞航操控馬航,我們都還不曉得內幕。馬哈迪說要賣普騰國產車,可是心中早已有了買家。這不就像是美國汽車大王福特說的:「只要是黑色的,客人要什麼顏色都可以」?看來,政客全想賺政府的錢。10年來,洗黑錢讓我國流失了超過1兆令吉。有朝一日若揭發錢匯入了誰的戶口,人們會大吃一驚。

土著金融(BMF)醜聞,也是政客打擊對手的手段。土著銀行與所有子公司,都歸副首相掌管的經濟策劃單位(EPU)管理。當時擔任財政部長的拉沙里,花了很多時間、資源證明本身的清白。在控告外國報章企圖指他涉案的案件中,他都勝訴了。可是由於你我都曉得的原因,受控制的大馬媒體並不報導這種新聞。

武裝部隊基金(LTAT)旗下的莫實得海軍船船塢公司(Boustead Naval Shipyard),本來受政府委託以60億令吉建造第二批共六艘的第二代巡邏艦,但價格卻忽然變成90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2004年受委託建造第一批第二代巡邏艦的,是阿明夏的PSC海軍船船塢公司。他們受委建造27艘中的首六艘,應於2007年交貨。本來,27艘總共價格不過是240億。他們在2006年完成了兩艘,但兩艘船卻接獲298項投訴,還各有100項與383項問題沒投訴。本來53億5,000萬的造價,也膨脹至67億5,000萬。

總稽查司發現,在才完成價值28億7,000萬令吉的工程時,當局已付了42億6,000萬。總稽查司還發現,有人發出了14筆的施工進度付款,可是卻完全找不到相關的付款憑證或其他文件,部門該如何解釋?除了拖船與水警的小船,PSC完全沒造船經驗。為何我國總是不願揪出壞蛋?現在要開始建造第二批另外六艘第二代巡邏艦了,好戲正要上演!

東方日報·02/01/2012
Mohd Ariff Sabri Abd Aziz(2004-2008彭亨北根浮羅馬尼區州議員)
sakmongkol.blogspot.com (19/12/2011)

Wednesday, 4 January 2012

民以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平生少讀古文,求學時期沒甚麼讀中文,所以讀起古文時格外吃力。

小時候讀過《孟母三遷》的故事,知道孟子也被稱為亞圣。

最近讀到孟子的「民以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覺得這句說的真好。

也覺得孟子是崇尚民主的。

中國當時是君主制度,孟子的民主主張,不知是否獲得朝廷的認同?

「民以貴」,意思是要把人民放在第一位,就是「以民為本」。

人民是一個國家最重要的元素,有人民才得以立國,沒有人民又何來國家?

「社稷次之」。社稷指的是土地神和谷神,大地生產五谷來養育人民,因此也是國家的代名詞。

一個國家要有制度和憲法,這些是為人民而設的,所以社稷(國家)的地位次於人民。

「君為輕」,意思是君主排在最後。

孟子認為君主應該要以愛護人民為先,為政者應該要保障人民的權利才是。

有人民才有國家,有國家才有君主。這是孟子的政治思想。

現在絕大部分國家只有「政府」,沒有「君主」。

可以說,有人民才有國家,有國家才成政府。

所以高官應該為國家和人民服務,而不是為私利自肥。

反觀首相推行的「以民為本,績效為先」理念,似乎只淪為口號,卻看不到實際的成效。

不要說成效,恐怕連落實的意愿都沒有,叫人如何對這個口號有信心?

如果國家領袖能夠有像巴西女總統那般的改革決心,要那些貪官污吏一個一個辭職下臺,而非不當一回事,避過不談,那我才相信國家有機會轉型,看到國家的未來有希望。

如果國家領袖思想繼續抱殘守缺,甚至同流合污,那就是國家轉型的最大絆腳石。

可惜的是,對這個國家領袖來說,與其說「民以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或者說「君以貴,社稷次之,民為輕」才更貼切。

這不是一種愚忠嗎?

巴西有七位貪官先後下臺

最近時常在國際財經讀到「金磚四國」的報導。

何謂「金磚四國」?

它是指巴西(Brazil)﹑俄羅斯(Russia)﹑印度(India)和中國(China)四個國家。

這四個國家的英文首個字母分別是“BRIC”,由於其發音與英文“磚塊”非常相似,故被稱為“金磚四國”(BRICs)。

根據網上資料,它是2001年由美國高盛首席經濟師Jim O'Neill首次提出的。

他在一份題為“Building Better Global Economic BRICs”(與“金磚四國”一起夢想)的研究報告中預測,到了2050年,世界經濟格局將重新洗牌,“金磚四國”將超越包括英國﹑法國﹑義大利﹑德國在內的西方發達國家,并與美國﹑日本一起躋身全球新的六大經濟體。

果然,2011年圣誕,倫敦智庫CEBR(經濟與商業研究中心)指出,巴西已超越英國躍居全球第六大經濟體。

這之前,中國早已經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僅在美國之後。

日本、德國、法國分別排列第三、四和五。

已經排名第9和第10的俄羅斯和印度,CEBR預測,將在未來十年內超越英國,使英國排名再往後退至第八。

提到巴西,過去給人的印象就是一個「窮」字。

曾經看過一部有關巴西的紀錄片,人民想要有出頭天,有好日子過,就是鼓勵孩子踢足球。

所以提到巴西,就讓人自然而然想到足球和世界杯。

那它如何在近10年內快速成長呢?

報導說是因為它的“豐富天然資源、人力資源與政治穩定”。

天然資源和人力資源一向來就已存在,為什么近年來才看到巴西經濟大躍進?

我覺得國家管理政策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

這點,領導人的改革意愿要很強烈和堅決。

上個月,便有報導說其勞工部長因面對愈來愈多的腐敗指控而辭職下臺。

去年總共有七位部長先後下臺,依次是總統府秘書長、國防部長、農業部長、交通部長、體育部長、旅游部長和勞工部長。

除了防長是因為失言,其余都是因為貪污而下臺。

巴西貪污問題嚴重,在全球貪污指數中排名73。

巴西總統Dilma Rousseff(羅瑟夫)是位女性,她在去年一月上任後即大舉肅貪。

反觀大馬,似乎從未有一位部長級高官需為自己的貪腐行為辭職。

Friday, 30 December 2011

伊斯干達特區的「中間人」


前天提到伊斯干達機構(IIB)一名前高官丈夫被控收取164萬元賄款,原來只是冰山一角。

跟着讀到,原來反貪會這幾天都在忙着捉人,除了上述這位高官丈夫,昨天再有一位前高級副總裁被控并當場認罪,罰款區區2萬元。

預料下周另一位前董事也會被控。

還有一宗涉及20億的采購合約詐騙案,報導說已經逮捕了4人,反貪會也傳召了逾30名包括外國人在內的證人錄供,預料近期也將有嫌犯被控上庭。

反貪會忽然發揮高度效率,當然值得贊嘆表揚一番。

對伊斯干達特區集體貪污現象,只能說“嘆為觀止”。

倒是有些納悶,這麼一個“大件事”,民間好像“冷漠以待”。

難道對反貪會的信心不大?

或這只是大選要來的先兆?

然後虎頭蛇尾,不了了之?

報導指這些人以「中間人」自居,從中獲取費用總額的30%傭金。(還是賄金?)

那位前高官丈夫的“傭金”只是3-4%,已經算很低了。

我還說一般行情是10-12%,看來這點我已經落後了。

倒是有個疑惑,「中間人」這個行業,算是非法行業嗎?

讓我想起前陣子鬧得滿城風雨的Datuk T,他因柔佛的半彎橋工程被斬而失去了2000萬元傭金,他心有不甘而告上了法庭。

如果沒錯,他好像輸了那場官司,跟着就鬧出了安華的“性影片”。

還有鬧出人命的「潛水艇案」呢!

巴金達成立了一家“中間公司”,據說取得傭金高達5.75億馬幣。

所以,如果「中間人」或成立「中間公司」是非法行業,那反貪會是否也要一并調查這些呢?

但,伊斯干達特區的情形似乎有點不一樣。

《星洲》說:IIB這些高官委任外國代理尋找外資,成功後這些代理便能收取“賄款”。

“而且雙方也會簽署合約文件,保障各自的利益。”

這些代理為國家招徠外資,所收到的酬勞算是“賄款”嗎?

我覺得“賄款”一詞在這里用得不恰當,除非另有不為人知的內情。

如果是“賄款”,那應該是IIB里那些高官向這些代理收取“賄款”,而不是倒過來由這些高官把“賄款”付給這些代理們。

還是我解讀錯誤?

Thursday, 29 December 2011

霹靂市政廳西裝合約事件


上周我也曾感到困惑,大家只專注在2.5億元的「養牛案」,至於巡邏艦成本暴漲30億,似乎除了潘儉偉,沒有人覺得這龐大的超支有甚麼不妥。

今天在《東方日報》讀到再益《巡邏艦和養牛醜聞》一文,他也提出了同樣的疑問。

的確,先不說原先的60億是不是高估數額,超支的30億是2.5億「養牛案」的12倍,為什么大家似乎都忽略了這起「巡邏艦案」?

針對潘儉偉和再益的質疑,防長今天作了回應,邀請兩人與他面談,以厘清任何疑問。

既然兩人已經提出了他們的疑問,人民也有知情權,防長公開作答即可,為何還要私下面談?

好啦,前兩天寫的是「每位成功女人背後的男人」的故事,現在要寫回「每個成功男人背後的女人」的故事。

無獨有偶,倪可敏近來也為“妻子公司獲市政廳西裝合約”一事而煩。

讀了這幾天的相關報導,一些facts & figures如下:

1。事件是在2008年民聯當州政府時發生,最近才由一名巫統博客爆料。
2。市政廳的24件西裝合約乃通過公開招標,打破過去直接咨詢合約方式。
3。西裝每件標價600元,過去訂購價格800元,每件可省200元。
4。根據該巫統博客,Ethan & Elton的競標價最高,是650元,而最低競標價來自Goodman每件450元。
5。倪可敏不是招標小組成員,沒有干涉當時的市政廳做決定。
6。倪可敏妻子只是小股東,沒有參與日常營運工作。

事情發生在2008年,為何事隔三年後才被揭發?原因不言而喻。

該博客指E&E競標價650元,比媒體報導的600元高出50元,那還可以接受。

如果Goodman競標價450元屬實的話,那市政廳就需要解釋為何不是“價低者得”?

不過,450元做得到一件大衣嗎?我不知道,我做過的西裝一套是1000大元。

可能也要看布質吧,不可一概而論。

但至少可以肯定,這次是公開招標,比起過去非公開方式的價格800元,還是節省了20%。

倪可敏雖非當時的招標小組成員,那招標小組成員是否知道倪妻是該公司股東,所做的決定有否受到影響?

每件600元的24件大衣合約,總額14,400元。

對比那些百千萬甚至億億聲的報大或超支工程,可說是微不足道。

當然我不是說因為數小而不提,而是要是非輕重分明。

好如2.5億的「養牛案」和超支30億的「巡邏艦」,大家把注意力放在前者的當兒,卻也不可忽視後者的嚴重性,是前者的12倍啊!

為什么沒人把後者當一回事呢?

而且,重復事件年復一年,比比皆是。

哪個領袖沒有問題?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

權力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

這又讓我想起「明福案」,反貪會為了2,400元而斷送了一條人命。

這總額14,400元的西裝合約,又如何比得上被列在總稽查司報告里那些報大數與超支數百甚至數千倍的項目?

而那些百千萬億的涉貪者,更往往得以逍遙法外。

Wednesday, 28 December 2011

每位成功女人背後的男人


現代為人丈夫的到底怎麼啦?

昨天提到國內兩位「女強人」被丈夫不當行為所累,今天又讀到另一則「女強人」丈夫被控涉嫌貪污的新聞。

這次是伊斯干達投資機構一名前高官的丈夫,他被指前後收了總數164萬的賄款,以協助一家土著承包商取得一項總值4845萬元的建筑工程。

這位52歲的丈夫對三項控狀都不認罪。此案將在明年一月27日過堂。

報導未說那位承包商後來有沒有拿到有關工程。

我用計算機算一算,164萬是4845萬元工程的3.4%,比起其他更貪婪的10%或20%,這位丈夫的要求不會很過分吧!

當然我不是贊同這位丈夫的做法,我是說還有比這更嚴重的比比皆是;從頭到腳,從上到下,在在反映我國的貪污程度,已經到了全國皆貪、根深蒂固的程度。

貪污,顯然已經成了我國的文化。

“貪污”兩字并不好聽,高官有個更好聽的形容詞,叫做“金錢政治”。

“金錢政治”僅限於高官的做法,同樣的行為,在民間還是叫貪污。

那位前“女”高官顯然身居高位,老公「夫憑妻貴」,趁機索賄,那也不足為奇。

是否因為老公有此行為導致妻子辭職,那就不得而知了。

外國人說「每位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一位女人」,意思是女人當男人的賢內助,讓男人在外打拼時無後顧之憂。

其實這句話只說對了一半,因為每位失敗的男人,同樣背後也會有一位女人。

所以中國也有句形容詞叫「紅顏禍水」。

不過,現在女強人多,所以我們也可以這麼說:「每位成功的女人背後也有一位男人」。

各當一面那還好,「夫憑妻貴」也無可厚非,但如果這位男人利用妻子的權勢,帶給另一半諸多麻煩,那究竟是好事壞事呢?

Tuesday, 27 December 2011

查麗娜和莎麗扎相似之處


還記得嗎,森那美以60%溢價向E&O大股東收購30%股權,獲得證監會豁免全購(MGO)其余股權?

此事不止引起市場嘩然,也引起小股東們不滿。

上周,一名小股東因而控告證監會。

不明的是,此案先在鄰國The Straits Time見報,隔天才見本地報引述。

那是題外話。

森那美以每股2.3元收購對比當時市價1.45元,卻不要求控制權,此舉難以令人信服。

明知如此,證監會何以還是給予豁免?

我的看法是,證監會當時別無選擇,不得不出此下策。

記得證監會主席老公之前買進了47萬E&O股份而引起內線交易疑云嗎?

有鑒於此,證監會若強制森那美進行全面收購,不就讓查麗娜丈夫從中獲益嗎?

所以當時我也預測證監會不會批準森那美以同樣2.3元收購E&O的其余股權。

但對其他投資者來說,那又不公平了!

證監會當時左右兩難,最後雖然做了決定,不讓森那美全面獻購(這可能也正中森那美下懷),卻未深入調查為何森那美愿意高價購買E&O而不要求控制權。

不止如此,報導說另一賣方在交易宣布前也大手買進公司股權。

就算查麗娜老公是清白的,證監會是否應該也一并調查其中買賣是否涉及內線交易嫌疑呢?

這其中一定有不為人知的內情,證監會如此不了了之,難怪引人詬病。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這位證監會主席情況和莎麗扎有點相似。

兩人都因丈夫“行為”所累。

其實,查麗娜既然身為證監會主席,老公就不應該當上市公司董事。

他還是E&O主席,瓜田李下,是不是更應該謹慎做事?

明知故犯,這其中的利益沖突太明顯了。

夫妻兩人,其中一位應該辭職不幹才恰當。

莎麗扎也是一樣。

可悲的是,當事人都不覺得有甚麼不妥,再有高官的袒護,當事人怎不有恃無恐?

Friday, 23 December 2011

哪個巫統領袖沒有問題?

PEMANDU在其網站堅稱,只要根據ETP的路線圖,國家將在2020年成為高收入國,不會變得更窮。

它顯然是辯駁安華幾天前指ETP將導致人民變得更窮的說法。

可能依德利斯忘了,他自己也曾指國家將在2019年前破產的說法。

但他是指如果不減少各種補貼的話,國家就會破產。

對國家的貪污腐敗現象,他卻一直避談。

http://etpblog.pemandu.gov.my/posts/2011/12/23/debunked-myths-created-about-the-etp/2/

猖獗的營私手法,才會導致國家更快走向滅亡。

國家的貪污腐敗到了何種嚴重的地步?

如莎麗扎漏口說的:有哪個巫統領袖沒有問題?

言下之意是:誰不貪?為何只針對我?

所以林吉祥叫反貪會應該向她追查所有巫統領袖的弊案醜聞。

今天,“基宮”案有了判決,基爾貪污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2個月兼“基宮”被充公。

但上訴後結果怎樣就很難說。

這之前,財政部副部長阿旺阿迪被揭受賄,他先否認後承認,說有關款項是熱心人士給的善款,是充作選區的活動基金。

那為什么是存入其私人戶口?

據指賄款者是一名來自柔佛州的巫統區部領袖,除了阿旺阿迪之外,這名領袖也被指每月把賄款存入正副首相的私人助理戶口,而且還有支票和存款單為證。

阿旺阿迪已經作出“澄清”,但正副首相和他們的助理至今仍未作出任何回應。

那邊「養牛案」鬧得沸沸揚揚,這邊國防部10個月前向BHIC訂購的六艘巡邏艦,成本從60億暴增至90億元,漲幅是驚人的50%。

消息見報後,BHIC股價也跟着漲至新高。

除了潘儉偉,似乎沒有人覺得這超支的30億有甚麼不妥。

原本每艘10億的成本已經偏高,一年不到就超支至15億一艘。

建好的時候,又不知會超支多少?

預計第一艘可在2017年移交,之後每半年移交一艘。

那是6至8年後的事情,敢擔保成本不會再超支嗎?

別忘了這六艘巡邏艦是在敦馬朝代就已經訂購,當時公司還叫PSCI,無法償還政府貸款,政府還將所欠的數億利息勾銷。

當年防長是納吉,現任防長是阿末扎希。

PSCI後來清盤,相信所欠貸款也跟着一筆勾銷。

如今由BHIC接手。

哪個巫統領袖沒有問題?

林吉祥叫反貪會查一查。

唉,查了也未必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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