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1 March 2016

不是26亿是42亿

澳洲ABC电视一连两天踢爆大马世纪丑闻,节目内容也有文字报道,这里不再重述。

从ABC的报道,我们得到证实,流入纳吉在阿马私人户口的汇款至少42亿(10亿美元),而不是之前大家所知道的26亿(7亿美元)。

说“得到证实”,是因为早在去年八月,《砂拉越报告》就曾揭露,除了7亿美元献金,还有两笔为数不明来自沙地和杜拜的献金,纳吉的私人户口曾一度超过10亿美元。

(请参阅旧文《神秘捐款又去了新加坡》2015.08.17)

今年一月,《砂拉越报告》再次提到,涉及款项不是26而是逾40亿。

《华尔街报》则是在本月头第一次曝露纳吉私人户口曾存入逾10亿美元,而这些钱不是来自沙地,大部分其实来自1MDB。

(请参阅旧文《提告《华尔街报》还清白》20160302)

1MDB Scandal - Saudi Letter Document to Najib Razak这次,ABC以文件证明,的确有约42亿流入了纳吉的户口,连一直护著纳吉的MCMC部长沙礼都无法否认,只说ABC的节目证明了汇款来自沙地王子不是1MDB。

真的来自沙地王子吗?事实查无此人,有关信件破绽百出,怀疑假冒。

《砂拉越报告》分析说,都是来自刘特佐。

ABC报道纳吉在阿马户口的资金来源与流向,相信这些资料都来自阿马内部,应该相当可靠。

报道也提到当时阿马曾将一份有关纳吉户口存款的报告呈给国行,但洁蒂将报告原封不动交回给阿马,说她不想这样的一份报告出现在国行办公桌上。

记得去年我曾几次对国行总裁洁蒂拒绝回应1MDB课题表示不明,当时她以国行不评论个别公司为由。直到后来1MDB特工队各单位发生大逮捕大调职大革职行动,洁蒂态度才来个大转变。

据说那时她也差点“被退休”,网上也出现影射她家人贪污的文章。

国行将调查报告两次呈给总检察长,两次被总检察长退回,国行无计可施,改向1MDB要求将以前批准的18.3亿美元汇回来,理由是“用途与申请资料所述不符”,但公司回应说无法将资金汇回国,因为已经耗尽。

最近,洁蒂说她将在退休前向1MDB采取行政行动,像对阿马实施罚款那样。

但我相信1MDB不会睬她,因为财政副部长佐哈里已经代它说话,指罚款数额须由总检察长决定,你觉得阿班迪会做决定吗?

而且,为什么阿马罚款又不需经过总检察长呢?

ABC揭露纳吉户口42.2亿(10.51亿美元)的来源,除了已知的6.81亿美元(26亿)来自Tanore Finance,Aabar的金融公司外,尚有1.7亿美元(6.8亿)来自Blackstone,2亿美元(5000万)来自沙地,2500万美元(1亿)来自SRC。

这42亿元的去处更叹为观止,今天《华尔街报》报道说有超过500项付款,主要如下:

a. 通过Solar Shine应付4400万美元大选开销。

b. 通过胞弟纳西尔付款国阵人物700万美元。这点纳西尔已经亲口承认,但澄清说当时不知道资金来源。

c. 在夏威夷和奥巴马打高尔夫球时在Chanel买手提袋买香水刷卡13万美元。

d. 意大利De Grisogono买珠宝刷卡75万欧元(约400万马币)。

e. 大马Jakel Trading在2011-2014期间买服装用去了1400万美元(5600万马币)。

f. 纳吉儿子Nor Ashman当时也获7万美元。

如果你知道这些挥霍这些奢侈因为有1MDB,而1MDB的钱是政府的钱,政府的钱即是人民的血汗钱,人民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你能不伤心不愤怒吗?

澳洲ANZ银行是阿马银行大股东之一,是澳洲第四大银行,持阿马25%股权。

自ABC节目播出后,ANZ再次表明欲脱售阿马股权。

不过,相信自去年其出任阿马的集团MD Ramamurthy辞职回去澳洲后,ANZ就有意脱售股权了。

ANZ向《The Australian》透露,虽是主要股东,ANZ并未涉及阿马日常运作,也无权对纳吉资金流向采取行动。

面对外媒几乎每天不断轮流的爆料,如果是我,我都不敢出去见人了。

还真佩服两人还可以若无其事。

这个国家,几时才能脱离这样的苦难啊!

最新消息:1MDB总裁阿鲁说他在1MDB的工作已了,打算辞职了。

Wednesday 30 March 2016

SRC借钱未还,KWAP获拨公款

最近新闻很多,层出不穷,写都来不及写。

今天本来要从以下三则新闻选一:

1. 拉菲兹公开武裝部隊基金(LTAT)和1MDB的交易;

(可参阅旧文一塊地可以双重融資20160118)

2. 澳洲电视爆纳吉的阿马汇款至少42亿不是26亿;

(可参阅旧文提告《華爾街報》還清白20160302)

3. 青体部第2宗丑闻:青体副部长种辣椒获青体部拨款1900万。

但看到上星期五提的追加预算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发现里边附录追加两项开销,这两项开销已使追加数字增倍,从33亿增至60亿,所以不得不提。

附录第一项追加额外3.9亿发展开销,第二项是22.9亿担保开销。

单看名目,你可能不明担保开销是什么;拉菲兹透露,这笔开销是给公务员退休金局(KWAP)的拨款。

拉菲兹问,KWAP是不是面对财务困难,所以才需要政府拨款?

他说,KWAP需要政府拨款,通常是因为面对支付公务员退休金资金不足的问题。

写到这里,我就想到下一个要求政府拨款的,不要是近来面对财困问题的朝圣基金。

你一定也会发现,类似这样的政府基金十有八九理财不善,它们的心态是,反正有政府拨款补助,何惧之有?

之前也提过了,KWAP年报迟迟无法出炉。

如朝圣基金的资金原本是供朝圣用途,KWAP则是支付公务员的退休金,但它们也作投资,虽然那不是它们的本行,能不能赚钱,有没有赚钱,那就天知道了。

如果贷款也算是一种投资,几年前KWAP借40亿给SRC,供后者投资一项蒙古煤矿计划,但公司的实际投资只有4785万美元(约马币1.8亿),其余38.2亿(40-1.8)下落不明。

根据SRC的2012年财报,公司将其中20亿投资在一个阿马管理的信托基金。

20亿是向KWAP贷款40亿的一半。

很奇怪是不是?做法又是和1MDB一样,借钱不还然后又将贷款存在回酬不高或没有回酬的投资,叫人想不明白。

但那是2102年的财报,至今还安不安在就不知道。

SRC就是將4200万汇入纳吉在阿马私人户口的公司,经过反贪会调查,总检察长却说无需提告的公司就是它。这里就不赘言。

SRC向KWAP借的40亿几时还?恐怕最后也变成烂账一笔勾销。

这边厢,政府批准追加22.9亿给KWAP。

既然本身资金不足,为何还要借钱给SRC如今又向政府要钱

这些钱来自哪里?还不是来自人民。

或者对KWAP来说,它也不会太担心,因为那40亿元贷款有政府担保。

我怀疑国会通过的22.9亿追加拨款就是政府代SRC偿还KWAP的部分贷款,所以才叫“担保开销”。

Tuesday 29 March 2016

因为他是林冠英

1. 约莫十年前吧,我把旧车卖给了一名年轻医生。

这名医生刚从半岛调过来,需要一部车子代步,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朋友介绍下找到了我。

我的旧车用了五年,性能保养得好,打算以半价(四万)卖给他,对方要求再减五千。

我看他刚毕业,年轻有为,有诚意,心想他才开始做工,经济能力应该不强,加上是朋友介绍,就依他意,以他要的价钱卖了给他。

太太知道后呱呱叫,说为什么不卖她那部,这部再留给她用。

她那部其实更残旧,不要说卖给这位年轻医生,卖给别人恐怕也不容易。

2. 提这陈年旧事,是因为读到了林冠英买到“便宜屋”的事,觉得与我当年便宜卖车有同工异曲之妙。

当然不是要做比较,因为我不是要卖给林冠英,我要卖什么价钱是我的事,也不会有人理,不能理。

我要带出的是,一宗私人买卖,只要是双方同意的价格,若不隐藏其它不寻常动机或损及他人/公共利益,为什么不可以?

我把旧车卖给年轻医生,我有没有从中得到利益?当然没有,不止没有,我还亏了本,还要给太太唠叨,久不久就拿出来抱怨一下。

我没有后悔,我还当做了一件好事,因为将车卖给一位时没有经济基础的年轻人。

3. 绕了一大圈,回来说林冠英买房子的事。

报道说,屋价是根据2012年的价格,因为他是那年租下那间房子。

买卖是双方之间的事,有谁说一定要根据市价来卖?所以法律才有“你情我愿”(willing buyer willing seller)的说法,那不是林冠英自创的名词。

所以,如果卖方以林冠英租了五年做为考量(consideration),以2012年的价格卖给对方,那有什么不可以?

4. 更可笑的是,有亲国阵的NGO份子问了一个笨笨的问题,也足见这些人多么无知。

他们问,卖家房贷每个月还15000,只收租金5000,为何亏本租?

有说租金一定要够还贷款的吗?贷款数额也包括母金在内,而且房子还是在卖方名下,为什么不可以?

田土厅的估值是根据市价,那是为了印花税,并没有说一定要根据田土厅的估值来卖,否则,所有产业和土地交易不是都要经过田土厅批准价格合不合理才能进行买卖?

5. 与其争辩林冠英的屋子是不是买便宜,不如查一查他有没有从中得到利益,存利益交换,或变相贿赂。

目前的“罪状”是,林冠英将山竹园土地便宜卖给方的商业伙伴。

什么样的商业伙伴?只是在别的公司是共同股东。

如此就能证明林冠英买屋子和槟州政府卖地的利益关联吗?

而且,槟政府公开招标售地,价高者得,林冠英不是招标会主席。

6. 有人拿前雪州大臣基尔的“基宫案”相提并论,但两者最大的不同,是基宫的卖主证实他为了取得雪州工程,被逼以半价将“基宫”卖给基尔的,明显有了公私利益上的冲突。

林冠英的卖主并没有被逼,也没有因此得到任何商业利益,她也没有亏本卖。

若说她的商业伙伴从中得到利益,那举报者将需要证明,她的商业伙伴获得利益,是因为她房子卖给林冠英所致。

7. 不明白这班人这些人,对一间280万的房子死缠烂打,却对26亿丑闻不发一言。

只因为他是槟州首林冠英?

写此文也不是要比烂,而是纳闷,我们的道德底线到底在哪里?怎能如此黑白不分,轻重颠倒?此的选择性

我们的原则底线又能低到什么程度,怎会模糊了我们的视线,视若无睹?

难道我们都成了乡愿,成为道德之贼?

若说政治也有道德,我国政治人物目前最缺乏的,就是政治道德。

Monday 28 March 2016

买便宜屋有事,买贵楼没有事?

买便宜屋有事,买贵楼没事?

两星期前和大家谈到高教部也在澳洲买贵楼一事,至今好像还未听到高教部的回应。

除了拉菲兹一个人在嚷,其他人似乎对此事也毫无反应,大概都对政府部门买贵事件麻木了。

大家反而对林冠英买屋事件更有兴趣,个个出来喊打喊杀,是林冠英较好欺负吗?

280万和26亿,哪个数字大?你知道后者是前者的1000倍吗?大家黑白对错轻重不分,还自愿模糊焦点,在那里大力助纣为虐,叫旁观者夫复何言?

原本今天就要谈林冠英的买屋事件,但刚刚读到玛拉澳洲事件有新的发展,就先来谈玛拉澳洲买贵楼事件。

刚读到的新闻是,玛拉买贵的两栋楼如今要在澳洲脱售,但根据当今市价卖出的话,玛拉可能要亏损马币8800万元。

这两栋楼是玛拉在2014年通过收购一家叫Thrushcross Land控股公司的资产与债务,收购价6440万澳元(马币1.93亿)以及2250万澳元(马币6750万)。

公司拥有Dudley和在Swanston Street的Unilodge两栋楼。

国际产业经纪Colliers已将Unilodge推出待售,预料可以3000万澳元(马币9000万)卖出。

Dudley市价也在这个价格。

换言之,两栋楼只可卖得6000万澳元或1.8亿马币,亏损可达30%。

你或会说投资失误不稀奇。

问题在Thrushcross这家公司不是你以为的澳洲公司,它是一家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股东不是别人,而是当时的玛拉机构主席Mohd Lan Alani和CEO Abdul Halim Rahim。

也就是说,拉菲兹在去年所爆的料全部确实不虚,但实际数字还更大,因为还包括了买离岸公司在内。

反贪会已在上周扣留了这两人,还有一名公司董事。

他们的Modus operandi是这样的:

公司以2350澳元(7050万马币)收购Unilodge,以2260澳元(6780万马币)收购Dudley。

卖楼者是Wanissa Properties和PMCD Investment,两家公司也由大马籍人士所拥有。

但在Thrushcross的2013年报,Unilodge价值为4300澳元(1.29亿马币),重估得盈利200万澳元,Dudley则价值2400万澳元,重估得盈利290万澳元。

实际上,Dudley 的原本售价仅1780万澳元,却被蓄意抬高价钱,然后将多出来的475万澳元“回扣”给私人。

Unilodge是否也有“回扣”?那也无需赘言。

另外还有两栋楼在Swanston Street和Exhibition Street,相信迟点也会有这两栋楼的详情。

此外,公司买楼贷款分别是250万澳元及2000万澳元,利率在4.48%至9.03%之间。

上周,玛拉主席安奴亚证实,玛拉將无法在三年内还清上述贷款,因此当局正在设法向本地银行贷款以偿还澳洲的贷款。

Friday 25 March 2016

尽量追加,反正有GST............

昨天提到1MDB卖掉Edra后从中广核获得98.3亿现金。

今天读到《The Edge》报道,1MDB债务减少了7亿元(至413亿)。

什么,比我昨天说的减至370亿还少了一大截?

中广核还的现金至少还有91.3亿(98.3-7=91.3)去了哪里?公司总要交代一下吧,免得让像生性多疑的我费疑猜。

因为数字方面相差太远了,所以公司有必要向人民交代清楚。

今天主要是要谈国会刚通过的33亿追加预算案。

你一定会很困扰,政府不是说要撙节开销吗,为何还会超支要追加回来?

其实,这已经成了惯性了,撙节措施?那多是说而不行,说给人民高兴一下而已。

是的,以前就说过了,政府习惯每上下半年追加两次预算,今年亦不例外,赶在三月的第四个星期,为去年开销追加33亿。

去年三月追加数额是22亿,前年三月24亿。也就是说,今年不跌还起,怎么搞?

今次追加总值33亿,主要批给国会、首相署(每年追加必少不了它)、外交部、交通部、房地部、教育部和法定统一基金(Kumpulan Wang Terkanun)。

占追加预算最大的是上述基金,达23亿,占近7成。

它是什么东东?就是供给州政府的行政开销(2亿)和发展拨款(21亿)。

找不到各州或是哪些州要求追加拨款,所发展的是哪些项目,故无可评论。

这次获追加最多的不再是首相署,反而是房地部,达5.7亿,用以支付供七个州的固体废料管理清理费。

房地部长达兰,是纳吉首相耿耿的忠臣。

下来是外交部,获1.3亿,填补马币贬值导致外国大马使馆营运开销的增加,以及去年成为东盟轮值主席国和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额外开销。

教育部追加1.25亿供学校维修。

(怎么没有追加非国民学校的拨款?去年,原本供非国民学校的拨款被挪去做赈灾用途,不是也应该追加回来吗?)

交通部获5824万,支付马航MH370的搜寻和调查开销。

首相署5035万,以承担从内政部移至首相署掌管的民防局经费。

国会获4100万,用在国会议员薪水津贴等的调整。(既要撙节,国会议员为何还通过本身薪水津贴的调整?)

拉菲兹对政府每年惯性的要求追加预算不满,说要提呈个人议员法案,以“杜绝”这种“先斩后奏”的歪风。

就像几年前世行经济学家桑德(Frederico Gil Sander)在批评我国的追加预算案时说,那表示你原先的预算案做得不好,才要一直追加。

的确,如果你先斩后奏,钱财都已经花出去了,国会能不批准吗?不批准又能怎样?难道要有关官员把钱吐出来?

还是从下一年的预算扣除当惩罚,这样就不敢再明知故犯。

另外是不是说,只要预算案已经通过,相关部门就可以随意花费,只要不超过预算就可以接受?

有时会听到各部门要在年终前把预算拨款用完,而且,如青体部贪污丑闻显示,当局都是先拨款后采购/计划/活动,所以才能让该官员有机可乘,拿到款项后却没有进行采购或最后称活动取消。

于是,活动有没有办,究竟有没有采购或采购价钱合不合理,活动或计划取消拨款有没有退回来,就没有人去追究去追踪了。

这些高官到底有没有好好运用人民钱?还是带着任取不嬲的心态,反正过后可以追加,反正有GST............。

这等于要靠人民来养,这些人难道不会内疚,不会不好意思吗?

Thursday 24 March 2016

洁蒂最后一击

昨天又有两则有关1MDB的报道。

一则是公司宣布以高达98.3亿完成脱售Edra能源给中广核,激励马币飙至3.95水平,是八个月来新高。

报道说中广核以现金支付,但公司的420亿是不是也跟着减少这个数字呢?我想未必。

别忘了还有后来举的债,包括阿南达的20亿和政府的10亿,以及汇差和贷款利息,这点有待公司报告最新数据。

我自己大略算来,可能也只能减至370亿。

这离减债至零的目标还很远呢。

二则是国行总裁洁蒂表示1MDB无法在限期内针对其海外资金给予合理解释,国行因此决定采取行政行动(administrative action)对付1MDB。就像去年以罚款对付阿马银行那样。

时间上也太巧合了吧!1MDB刚从中广核获得98.3亿现金,这边就要应付国行罚款,但也应该绰绰有余。

未知国行将罚1MDB多少。

去年底,阿马被罚5370万,再加一亿(每年2500万共四年)提升银行系统和培训开支,共1亿5370万元。

1MDB无法交代18.3亿美元(约73亿马币)去处,相信罚款必不会少。

公司说18.3亿美元已经耗尽,国行要求文件证明,但公司无法提供任何文件,这方面公司就理亏了,被罚也应该。

洁蒂还说,她要在她任期届满前(30/4)终结1MDB调查,不要留手尾给她的接班人。

谈到接班人,目前还未有任何消息。

不过,已知其中一位署理总裁Dr. Sukudhew Singh的任期已刚更新另三年至2019年,因此相信他不在人选名单内。

另两名国行推荐的人选,就剩下伊布拉欣和诺姗西亚(Nor Shamsiah)。

但诺姗西亚曾被怀疑是国行的“泄密者”,因此获升的机会不大。

看来来自国行最有可能的人选是伊布拉欣。

但如果纳吉要放他的心腹在国行的话,便是财政部秘书长伊万。

市场都不认同这位充满争议性的人选,万一真的是他受委,股汇恐怕又来一轮剧跌。

(请参阅《此人当国行总裁?不适合》20160314)

当然纳吉不会理这些,他要的是耿耿的忠心者而不是有才干者。

Wednesday 23 March 2016

这一亿哪能追得上?

凯里在推特里解释,其官员涉贪一亿不是一次过,而是每次以小数额申请拨款,所以一直未被发现。

这样说并不完全对。

根据报道,这位部门秘书是在六年前开始欺骗,平均每年虚报2000万元开销,每个月呈报约150万,这每月上百万元的数字不能算小,而且都是来自同一个部门秘书,难道上头都不会起疑吗?这点就难辞其咎了。

凯里说本身不知情是因为部门放款程序是无需经过部长和部门秘书长(Secretary General)批准的。

政府首席秘书(Chief Secretary)阿里韩沙(Ali Hamsa)却说,秘书长就像该部门的财务总监(Financial Controller ),任何放款都必须经过秘书长批准才可以通过。

如此说来,该部门的秘书长就该负责了。而且,为什么六年来都未被发现?是该秘书长没有做工吗,还是“同谋”?

这位56岁的秘书是在1988年成为公务员,在2008年升任青体部的部门秘书,意即他在青体部第三年就开始涉贪,竟然也进行了六年。

凯里是在505后受委青体部长,那是三年前,之前的青体部长是阿末沙比里(Ahmad Shabery),就是现在的农业部长。可见在他的任期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

不过,青体部发生舞弊丑闻,这并不是头一遭。

大家记得多年前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多宗“买贵了”的事件,包括以数十至百多倍的价钱购买螺丝起子、起重器、花盆、各种文具等吗?

你猜对了,那是青体部青年技术中心干的好事,吃掉总额7.6亿元,比现在这单还超出七倍,但好像没有官员受到对付。

那时的青体部长是现在的国会事务部长阿莎丽娜。

之后就换了刚才说的阿末沙比里。

青体部在2012年国家青年日请来了三个韩国流行音乐偶像团来马演出,演出费160万,结果造成预算超支。那时的部长就是沙比里。

不确定是不是同一位秘书所为。

可见部长来来去去,只是一个挂名,未必知道其部门官员在干什么,那你就可以原谅凯里说他不知情。

一旦东窗事发,涉案官员最多也只被调职,仍然有官职可做。

就像这位涉案秘书,昨天凯里还说他只是暂时请假,不会被停职,今天改说已经被调往其他部门了。

我觉得他至少应该停职接受调查,而不是调职了事。

你确定他不会在别的部门重施故技?

一个人如果做错事被发现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他自然会继续做下去,就算换了一个部门,也无济于事。

国家缺乏的是一个问责制,常常对错不分,赏罚不明。如果行政机制不换,官员心态不改,上头没有一个好榜样,下头当然也跟着烂得不亦乐乎。

这才是国家现在面对的最大问题。

凯里说他会为此事负责,不懂他所谓的负责是如何负责?难道是鞠躬下台,还是来个内阁重组?

但问题不会因此解决啊!

最讽刺的是,首相说要严正看待此事,政府绝不容许任何私用公帑之举,將严惩涉案者bla bla bla。

他懂自己在说什么吗?

和26亿相比,这一亿哪里能够追得上?

Tuesday 22 March 2016

大有大吃 小有小偷

国家贪官污吏新闻之多,早已屡见不鲜,但这位官吏的贪污手法更上一层楼,叫人叹为观止。

标准的贪污方法多是“超支了、买贵了”,这位仁兄却是以「不存在的计划/活动」来claim钱,就是在根本没有举办任何活动或进行任何计划下取得拨款。

报道说,他的modus operandi是与商家勾结,在取得拨款后取消计划/活动,过去六年来屡试不爽,前后诈得政府逾亿拨款,他则从中获取至少2000万贿金。

说的就是青体部那位目前名字尚未曝光的部门秘书(division secretary)。

身为青体部长的凯里却对这位仁兄的行径表示不知情,因为“这类拨款无需经过部长或秘书长签名批准”。

看来政府部门的采购机制和放款批准程序很有问题,如果下属可以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取得无中生有的拨款,你可以想象各部门的“吃钱”程度有多猖獗了。

如果一个区区青体部的区组秘书都可以做到,那其他区组其他部门肯定也可以做到,尤其是坐秘书职位的,拿着鸡毛当令箭,不要说在官门,在公司里我们也见多了。

当然不是说凡当秘书者都如是,但因为职位所致,很容易让他们有机可乘。

大有大吃,小有小偷,这点就不需画公仔画出肠了。

说到政府部门秘书贪污受到反贪会调查的,我可以想到较“著名”的至少有两宗。

一宗发生在2010年,当时是首相署EPU部长的诺耶谷(Nor Mohamed Yakcop))的政治秘书哈斯比(Hasbie Satar)因涉嫌接受贿赂,反贪会在其住家搜出超过200万元现钞,充公其四部豪华汽车和四所房子。

另一宗则在2013年被揭发,便是妇女部的政治秘书苏海米(Suhaimi Ibrahim)涉嫌挪用1AZAM除贫计划的拨款,导致有关13.5亿元计划还超支1亿。

当时莎丽扎本身也因2.5亿的「养牛案」而暂时卸下妇女部长职位,你如何期望她的下属清廉?

上述两宗调查结果如何?至今也没有下文。

而且我相信以上这些也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多少未被揭发的?那只有天知道。

既然无法杀一儆百,类似贪污舞弊滥权事件层出不穷,那也见怪不怪了。

这些案件都涉及政府部门秘书,可见政府部门的拨款程序出现漏洞,例如部长怎会对发放款项不知情?难道秘书是唯一至高的授权者?那秘书的权力也实在太大了。

这些贪腐滥权个案比比皆是,但和26亿元相比,那就显得小巫见大巫了。

Monday 21 March 2016

De facto议长阿莎丽娜

还是在26亿课题上。

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说,因为律师公会已入禀法庭申请检讨总检察长阿班迪不提控纳吉决定,所以国会不可再辩论26亿捐款课题。

国会议长班迪卡回应,有这样的事?到底谁是议长?

阿莎丽娜是负责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不是议长,她有权力决定国会可以讨论或辩论的课题吗?

这也是班迪卡感到不满的地方。

大家记得去年,忽然传出班迪卡辞去议长职的事件吗?

当时传言甚嚣尘上,班迪卡原先否认,后来被逼改口承认,因为敦马证实说,班迪卡曾私下见他,确认辞职一事;因此班迪卡不得不承认。

不过,班迪卡说他因为不满他的办公室太小,厕所也长久未修,所以才会生气嚷著要辞职。但是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所以辞职问题不再存在。

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对首相署里有个管理国会事务的部长感到不满,认为国会议长管的就是国会事务,为什么还会有一个国会事务部长。

说的也是,看来应该厘清这位首相署国会事务部长的职权才是,以免与议长的职权重叠或越权。

去年,刚在内阁重组受委国会事务部长的阿莎丽娜就因指反对党不能在国会提呈不信任动议而让班迪卡大动肝火,说除了议长本身,没有人,包括首相在内,可以在动议未被带上国会之前就被否决掉。

这次,阿莎丽娜再次“越权”,指国会不可再辩论26亿捐款课题,再次引起班迪卡不满。

的确,如果不可辩论26亿捐款课题,那连公帐会将提呈给国会的1MDB报告也不可辩论吗?相信里边也会提到26亿捐款和SRC。

这里主要要带出的是,阿莎丽娜的职务,根本是多余的。

她俨然成了班迪卡议长的“上司”,难怪班迪卡会“发烂渣”。

最近,她更成了纳吉首相的国会代言人。

纳吉几乎绝迹国会,凡与财政部有关的提问,都以书面报告,由第二财长或副财长代答,包括1MDB和SRC课题等。

有关首相署或纳吉个人的问题,则由阿莎丽娜代答。

哥宾星也对阿莎丽娜的“越权”表示不满,说她不可擅做决定,议会民主已遭到干扰,国会独立性受侵犯云云。

何况,纳吉是26亿捐款的受益人,他应该亲自出席国会回应相关问题。

当然你我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Friday 18 March 2016

等到真相大白的一天

投资基金单位(units)却没有经过基金管理(fund manager)?这我还是头一次听到。

唉,这个1MDB,还要欺骗人民多久呢?

记得公司在开曼群岛的23亿美元资金吗?

去年,公司CEO阿鲁说12亿已经赎回国,其余11亿则存在新加坡BSI银行。

(根据去年中总稽查司呈给公帐会的初期报告,存入BSI的的存款是13.8亿元。)。

后来发现,BSI银行根本没有这笔现金,纳吉改口说是一些“纸面资产”,第二财长胡斯尼却说是一些“单位”。

当时我就怀疑赎回国的12亿资金根本就不存在,否则为何没有被拿来还债?

如今我怀疑11亿值的“单位”也不存在,否则为什么竟然没有交予一个基金管理去管理?

这是财政部周二以书面答复潘俭伟提问时露出的马脚。

也证明之前说的都是连篇的废话跟谎言。

废话跟谎言说的多,尤其是人多说法各异,最后一定会被人发现破绽,不如快点从实招来。

既然公司将资金换成了基金单位,必定要通过一个基金管理才有可能办到,否则,这11亿美元值的单位要如何买卖啊?

说到据说存在邻国BSI的11亿美元,纳吉当时解释说不赎回国是为了避免寻求国行的批准。

那笔钱本来就是公司当初投资在沙地石油的部分资金,为什么怕向国行曝光?

身为国家首相又是财长,这样说很有问题。难道那笔钱见不得光?间接承认洗黑钱?

这与我几天前提到财政部成立PFI以取得“预算以外的贷款,以避开国会的审核”,是基于同样不正确的原理。括弧内是公帐会调查PFI报告里这么写的。

到底有没有这11亿美元或整个23亿美元的存在?

我认为它们就藏在阿鲁所显示420亿贷款流向的图表里,分别是存在Aabar的42亿马币(11亿美元)和不知存在哪里可能还在开曼群岛也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的1MDB GIL基金51亿马币(12亿美元)。

既然是让联营伙伴Aabar保管(11亿美元),当然就不再需要经过专业的基金管理人士来管理了。

为什么会变成了所谓的“单位”?我猜是因为它已不值23亿美元,把它说成是单位,那以后就可以说是因为所投资的单位价格剧跌所致。

以上的推理对不对?一旦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就可以知道了。

Thursday 17 March 2016

FGV高价展宏图

很久没有写FGV了。

今天决定写它,是因为看到它最近又在进行争议性的收购,心里就很好奇,这家亏损的GLC,本身都捉襟见肘,怎么还有和哪来的资金收购其他公司呢?

当年,纳吉首相千方百计将它搞上市,说它将如何如何为国家和垦殖民带来庞大的利益,并将涉及“金钱政治”曾被巫统冻结党籍的伊沙找回来当FGV主席。

结果是,FGV从IPO价格4.45元和最高价5.55元,如今仅是凄凄惨惨的1.47元。

不懂那些向银行贷款认购的垦殖民,要如何还可能是他们平生的第一笔债,还是另有安排?

FGV上市后的表现糟糕,它也是表现最差的种植股。当年上市,它还矢言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种植股,结果在去年被交易所从综指股里除掉。

上市这几年,虽然财务表现差劲,公司还是很积极地到处包括邻国去收购种植公司,除此以外,也在英国购置产业当投资。

如之前说的,不知其资金何来?

说到去海外购买产业,难免令人想到近来曝光的朝圣基金、玛拉和刚刚被揭发的高教部买楼事件,它们都不约而同的“买贵了”,你认为那都是巧合吗?

你会发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在“买贵了”的背后,有人从中赚取可观的回扣,这都是向谁学的呢?大家心知肚明,不用明说了。

这里谈谈公司最近两桩收购事件,一桩是印尼的Eagle High,一桩是中国公司中羚控股(Zhong Ling Nutri-Oil Holdings Ltd)。

根据报道,FGV欲以6.8亿美金,比市场贵三倍的价格(每股775对目前市价270印尼盾),通过30%现金7%发股方式收购Eagle High的37%股权,抵押金10亿元马币,等于收购价约40%,高得不寻常。

(纯属巧合:6.8亿美元恰巧也是纳吉收到的政治捐款数额。)

所幸国行已拒绝了FGV的收购建议。

但公司表示还会继续探讨其他可行方式来投资Eagle High,目前仍在洽谈中,如收购不超过其10%股权,其余由Felda投资(FIC)购入等等。

《砂拉越报告》说,Eagle High的老板Peter Sondakh与纳吉是好友。

至于中羚,却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中国公司。

提到开曼群岛,你我就会想到1MDB。我也是因为1MDB而知道有这样一个开曼群岛。

你一定也像我一样感到奇怪,为什么一家中国公司要跑到老远的离岸去注册?

众所周知,它是全球著名的洗黑钱和逃税天堂。

也许它有本身单纯的原因,就像最近几年,不也有很多中国公司跑来我国上市么?这样想,你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至于它们的表现,股价方面与当初上市的价格比较就相差太远了。

但中羚不同,公司管理层说,看中它的原因是它占据了中国20%的食油市场,它也是全球十大食油生产商之一,在中国赚幅达20%,收购原因是为了开发下游业务,以达业务平衡等等等。

中羚55%股权收购价是马币9.76亿元。

但,潘检伟说,这家公司两年没有公布财报,难道FGV只是根据陈年财报或估计来估值?

交易所已就此向FGV抛出15道问题,包括中羚的盈利保证(Profit Guarantee)等详情。

一些公司资料:公司净利从2011年13.3亿元骤减至去年1.12亿元。

截至去年财政年第三季,公司总现金21亿,总贷款51亿, 净负债33%。

Wednesday 16 March 2016

高教部也在澳洲买贵楼

去年六月,澳洲媒体揭露,在2013年,我国玛拉(Majlis Amanah Rakyat)在澳洲投资1780万澳元产业,却要求对方将价钱提高至2250万澳元,对方再回扣470万澳元给相关人士。

报导说,因为这些外人的不诚实行为,捣乱了澳洲产业价格。

据说涉及人物是三名大马商人和一名前高级部长。这名前高级部长后来证实是前乡村部长安奴亚慕沙(Annuar Musa),505后,他改受委为玛拉主席。

玛拉是乡村部的一家GLC,成立目的为“训练、协助及提升土著在工商业的教育和知识水平“。

其实,安奴亚的任期已在去年七月届满,玛拉主席位子悬空了好几个月,到了年底,他又悄悄被重新委任当主席,人民也逐渐淡忘了玛拉买贵楼丑闻。

受争议的贵楼叫Dudley House,据说是买来给玛拉在澳洲墨尔本100多位学生住的。

此外,玛拉也以高价购买另外三所在Swanston、Queen Street和Exhibition Street的楼房,总值约8000万澳元。

纳吉曾下令各执法机构进行调查,公帐会反贪会和警方皆异口同声说跟进调查,但也止于雷声大雨点小,因当时大家都忙着查1MDB,因此玛拉案也慢慢不了了之。

安奴亚当时曾经回应说,玛拉的所有投资都必须通过乡村部呈给财政部的经济理事会批准,而纳吉首相是经济理事会的主席。

意思是玛拉在澳洲的投资预先经过首相批准。

可见纳吉对买楼事件是知情的,那为什么还要下令调查?

我想这与他下令调查1MDB的心态是一样的。

昨天,拉菲兹爆料,我国高教部也涉嫌在2013年尾以高价在澳洲柏斯买贵楼。

拉菲兹说,高教部以1027万澳元(约马币3000万)向Miletech收购,而对方在九个月前向Jalwest收购的价格仅650万澳元,意即对方在短短九个月内就赚了377万澳元,利润高达58%。

目前还未读到高教部长伊德里斯祖索(Idris Jusoh)的回应。

这位高教部长,一直大言不惭声称我国拥有全世界最高的教育水平,可以比美牛津和剑桥。

这种话,如果不是事实,最好不要乱讲,以免贻笑大方。

说回高教部在澳洲买贵楼。

有没有注意到,很多事情似乎都是在2013年发生,包括玛拉和高教部在澳洲买楼事件?

而它们的收购手法都如出一辙,便是有人从中赚取相当可观的“回扣”。

高教部买楼原因,也是买来给大马学生住的宿舍(Malaysian Hall)。如同英国伦敦的Malaysian Hall,也是给大马学生聚集的地方。

我不认同政府部门以买楼方式到海外当投资,变得好像在做生意,但里边的官员可有做生意的料,投资的本领?

此举只让有心人士从中牟利,我想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每年总稽查司揭发各部门没完没了的买贵事件,不就是因此而来的吗?

拉菲兹宣称他掌握从中牟利者的身份。

其实总括一句,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吧了!

Monday 14 March 2016

此人當國行總裁?不適合

上個月中,國行總裁潔蒂兩次高調談論未來總裁人選課題。

第一次在2月16日。她說,為捍衛國家金融與經濟穩定,下任總裁人選不應帶有政治背景,也不應受到任何政治干擾。

第二次在2月23日。當時她再次強調,國行一向獨立運作,從未有政治人物擔任總裁職位。

她還提到1MDB,說希望1MDB的調查能夠在她任期內完成,為“她的接班人留下清白的記錄”。

她透露,國行有個監督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已經根據現有機制推薦最適當的人選。

從她上述說話,可以推斷,國行根據現有機制所推薦的人選不具有任何政治背景,這個人選來自國行內部,如果沒錯,應該就是最具資格的國行副總裁莫哈末伊布拉欣(Muhammad bin Ibrahim)。

但也覺得,潔蒂會發表上述說話,是因為她已知道她的接班人是誰,而這位人物不是國行所推薦的人選,也非來自國行內部,而是一位政治背景濃厚也深具爭論性的人選。

週末的時候,《華爾街報》預先爆料,指潔蒂的接班人叫伊萬(Mohd Irwan Serigar Abdullah)。

我在博里第一次提到他是在去年寫《PFI:第二個1MDB等著爆發!》的時候(29/5)。

PFI也是財政部的一家GLC,裡邊問題重重,也像1MDB一樣虧損連連,可能缺乏報導,因此未受民眾廣泛注意。

公帳會曾在去年調查PFI,結論財政部成立PFI是爲了“讓政府獲取預算以外(off budget)的貸款,以避開國會的審核”。

公帳會的PFI報告不痛不癢,似乎沒有點出財政部成立公司的可疑處,例如為何要將政府土地交給PFI,然後又向PFI租回土地?這不也是“洗黑錢”的一種手法嗎?

這樣的“洗錢”手法將繼續進行到2027年,租價總額292億,即是說,292億的人民錢就將這樣白白流進這家公司。

此外,PFI也向EPF借貸280億。據說前年還有一筆195億貸款,不知這筆貸款有沒有貸成,若有的話,EPF給PFI的貸款總額就高達475億,比1MDB的貸款還高!

(請參閱《政府成立PFI取得不在帳簿的貸款》20150617)

伊萬便是這家PFI的主席。

伊萬的官方身份是財政部秘書長,此外,他還是至少25家GLC和政府基金的主席或董事成員,包括:

1.1MDB顧問董事;

2.內陸稅收局(LHDN)主席;

3.公務員退休金局(KWAP)董事兼投資小組(Investment Panel)主席;

4.公積金局(EPF)董事;

5.朝聖基金局(Tabuing Haji)董事;

6.證監會(Securities Commission)董事。

他是以財政部秘書長身份兼任包括上述GLC和政府基金的主席或董事,還是因為他是納吉的親信?

無論如何,他若從潔蒂接過國行總裁棒子,他是不是應該同時卸下所有25個GLC/基金官位,才不會在利益上出現衝突?

走筆至此,離題一下。

上回提到總檢察長阿班迪受委朝聖基金董事,是因為他將在2月卸任總檢察長職。

如今已經3月了,阿班迪仍然是國家總檢察長,這樣的安排是否恰當?

拉菲茲就提到問題,如果朝聖基金犯法,身為總檢察長又是朝聖基金董事的阿班迪提不提控該基金?

難道阿班迪看不到這個問題?

《華爾街報》預先爆料,目前未聞國行財政部或伊萬本身作出否認。

如果總警長卡立說要抓爆料者/吹哨者,那就意味著《華爾街報》的報導為真。

誰會是爆料者?《華爾街報》說它是引述一名內閣部長和一名資深銀行家。

說伊萬是個爭論性人物,除了他作為主席的PFI運作不明還虧損連連,以他為主席或董事的GLC/政府基金與1MDB課題的糾纏不清,單單這點,就讓人認為此人不適合當國行總裁。

我可以預測,一旦他當上了國行總裁,他可能就會還1MDB清白,立刻批准1MDB之前的所有可疑交易。

相信這就是潔蒂卸任後最不想看到發生的進展。

情況就如阿班迪擔任總檢察長後即“裁決”納吉清白一樣。

提到利益衝突,伊萬身兼KWAP、EPF、朝聖基金等投資基金董事,同時也是1MDB顧問董事,這些基金卻投資/認購1MDB債券/土地,而且以高於市價購買土地,這不是很明顯的利益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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