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0 September 2013

州宗教司要將州土著「馬來人化」


來自沙巴的州宗教司週末在布城一個主題為「馬來領袖危機」(Malay Leadership Crisis)的論壇上,呼籲當局落實一項名為「馬來人化」(meMelayukan)的計劃,以將州內的土著回教徒改稱為「馬來人」。

這名州宗教司叫Bungsu @ Aziz Jaafar。

他在論壇上說,雖然這些土著已經皈依回教,但他們不願放棄祖籍,也拒絕自稱為「馬來人」。

你看,州宗教司也和敦馬一樣,把祖籍和民族混為一談。

幾年前,敦馬不是叫半島的印裔放棄祖籍,當馬來人嗎?

難怪安華會說,有個秘密特工隊至今還在進行著相關的活動。

這名州宗教司指的是州內那些改信回教的杜順和巫律等土著群。

他甚至直認不諱,還引以為傲,說在70年代的時候,當局“成功”在本州大規模進行的“回教化運動”(Islamisation movement),回教因而成為州官方宗教。

最後馬來族群也從少數民族一躍成為州內最大族群。

我想,「M計劃」不就是這“回教化運動”的演進版本嗎?

如今,他們已經公開提議要進行「馬來人化」計劃了。

大家記得嗎?在當年制訂的《20條款》第一條,原本注明沙巴將不制定擁有任何官方宗教的,但,當時的首長馬士達華卻在1973年修憲,將回教列為州官方宗教。

(同樣,《20條款》第二條原本注明沙砂兩州的官方語言是英語,可在州級或聯邦用途上無時限使用。但也同樣在馬士達華時代,馬來語被列為州官方語言。)

那時民智未開,很多原本信奉基督教天主教的土著便在利誘威迫的情形下改了教。

不止土著,也有不少華裔也在那時改信回教,這在當時都是公開的秘密。

我二嫂的父親也在那時被逼改教,我的二哥因不願跟從,最後移民海外。

上星期,拉沙里呼籲政府重新檢討東馬兩州的權益。

我覺得,聯邦若真有誠意,應該為當年的舉措向州民致歉,然後要認真檢視這《20條款》里,有多少已被剝奪。

州宗教司的政治意圖是非常明顯的。他說,需要落實「馬來人化」計劃,因為在上屆大選,如果不把沙砂選票算進去,我們已經換掉政府了。

一名宗教司,提議政府將州民「馬來人化」以鞏固政權,恰當嗎?

新任的兵南邦國會議員德勒雷京(Darrel Leiking)對州宗教司的論點也感到不爽。

(德勒雷京的父親Marcel Leiking,在人民黨時代當過州部長。)

他說,沙巴當年同意成立大馬,是爲了要獲得治安保障、經濟繁榮和更好的教育和醫療,不是要成為一個馬來人占大多數的州屬。

他直指這名宗教司的思想很狹隘。

他說,這裡的民族,雖然他們信奉回教,但他們的語言和傳統習俗和半島的馬來人並不相同,要將這個民族「馬來人化」是否符合情理?

其實,這名宗教司也太多顧慮了,他應該有聽過敦馬對「馬來人」的定義,那便是:只要他是回教徒,會講馬來話,那他就可以當「馬來人」。

本州很多鄰國湧入的移民,不就是因為如此而輕而易舉取得身份證并搖身一變而成為「馬來人」嗎?

是的,對敦馬來說,只要是回教徒,就可稱為土著。

但在東馬兩州,原本占較大多數的土著族群,未必都是回教徒。

也因為這樣,當年外來移民從鄰國大量湧入,不止如此,在非法移民皇委會的聽證會上,我們也得知,遠自印度巴基斯坦的移民來到這裡,也可成為大馬公民。

如今,非回教徒土著已不再是州內的最大族群。

這人口結構的改變,若非背後有股龐大的政治力量在推動,根本是不可能成形的。

那時候,州土著還曾被列為沙巴「原住民」(Pribumi),引起州土著的普遍不滿,認為在地位上,他們被當成二等土著,地位低於半島的馬來土著。

直到團結黨上臺,「原住民」這個名詞才被刪除。

團結黨主席百林是嘉達山籍,信奉基督教,是「非回教徒土著」。

敦馬恨百林入骨,可能就是基於這個原故吧!

再說回州宗教司出席的Facing Foreign Agenda(MEGA)論壇,它是由幾個馬來NGO聯盟所舉辦。

論壇也列舉五項馬來回教徒所面對的威脅(threats),分別是:

1. the teachings of the Shiah school of Islam,
2. an alleged “invasion” of the Chinese,
3. free trade agreements including the high-profil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A),
4. Americanisation, and
5. Christianisation.

這些算是威脅嗎?太杯弓蛇影了吧!

有看到第二項嗎?華人竟被指為是馬來回教徒的“侵略”者(an alleged “invasion” of the Chinese)。

說這的是一名叫扎哈拉蘇萊曼(Zaharah Sulaiman)的歷史學家。

她說華人掠奪了早期馬來人的財富和知識,導致馬來人的後代如今比其他種族落後。

這位歷史學家的言論夠煽動性嗎?她還是一個「大馬考古協會」(Malaysia Archaeology Association)的成員呢!

這種狹隘的種族主義言論,難道不該受到譴責嗎?

爲什麽華裔領袖們對此噤若寒蟬?

我想,就是因為一個種族的嚴重自卑,他們才會有那麼多的假想敵,國家因而面對今天這樣的局面。

而華裔領袖的阿諛態度,正造就了大家的一個共業。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citing-unity-mufti-wants-sabahs-bumiputera-muslims-made-malay

Thursday 26 September 2013

拉沙里欲語還休

馬吉干日前透露,當年《20條款》里唯一被拒絕的,是在國家成立十年後,允許北婆羅州透過全民公投,讓州民決定是否要繼續留在大馬。

當年反對最激烈的就是李光耀。

可能就是後來為何會有“沙砂兩州不可脫離聯邦”的第七條款。

但是,昨天在一個吉隆坡舉辦也是配合「大馬成立50周年」的論壇上,拉沙里表示,在大馬成立十年後,也就是1973年,聯邦政府確曾設立一個委員會以“檢討沙砂兩州所獲得的保障”。

問題是,這個委員會從未召開。

因為當時擔任該委員會主席的副首相伊斯邁忙著草擬石油法令,無暇召開會議。後來伊斯邁不幸因病逝世,而當時首相敦拉薩也在1976年去世,該委員會也不了了之。

拉沙里說,現在是時候重拾40年前擱置的任務,重新檢視東馬兩州在大馬成立後的地位,所獲得的保障是否猶在。

他說,雖然拖延了40年,但仍是需要的。

至於應該檢視哪些所謂的保障,拉沙里沒有舉例,也沒有進一步說明,相信應該就從《20條款》開始吧!

拉沙里數次提及東馬與聯邦的關係,卻總是欲語還休,不願透露太多。相信他知道很多不為人知的真相,未知何事讓他無法暢所欲言。

他是國油首任主席,當時代表聯邦與各州簽訂石油條約。

他在六六空難事件中因改乘另一架飛機而大難不死,可說是當天事件的關鍵人物之一。

但他對當天事件守口如瓶。

有關當年為沙砂兩州設立委員會以進行十年檢討一事,拉沙里認為在保障兩州權益方面,聯邦已顯示誠意。

我卻不那麼認為。

我覺得在某些論點上,拉沙里欲語還休。

《20條款》第七條“脫離權利”(Right to Secession)原本是允許沙砂兩州十年後進行公投以決定去留,卻因新加坡的反對而改為“沙砂兩州無權脫離聯邦”。

因此,聯邦為何還會在十年後主動成立委員會以檢討東馬兩州的地位?顯得有點前後矛盾。

記得唐納史蒂文是因為被李光耀說服而同意參與建國嗎?

新加坡後來在1965年退出大馬時,那時唐納已向東姑要求重新檢討沙巴參組大馬的協議,但被東姑拒絕。

唐納的聯邦部長職不但因而被革除,還被調到澳洲當大使。

羅思仁後,輪到馬士達華當首長,他野心勃勃,不止不接受聯邦開出的石油開採條約,據說還策劃脫離大馬當沙巴蘇丹。

那時唐納史蒂文已經改信回教,改名法史蒂文,就是後來的敦法,并擔任州元首。

爲了遏止馬士達華的野心,在聯邦的祝福下,敦法不再當有名無實的州元首,與哈里士還有張天文等人成立了人民黨。

那時是1975年,在隔年4月的州大選,人民黨一舉打敗了馬士達華的沙統,接過州政權,身為人民黨主席的敦法重作馮婦當首長。

可惜好景不長,因在那年六月六發生的空難事件,敦法連同其他正副部長機上共11人全部罹難。

那時拉沙里過來,就是爲了談論與制訂石油開採條約。

據說敦法等人並不接受建議中的5%石油稅。

至於真相如何,作為當時的當事人,相信拉沙里是知道的。

如果聯邦都不同意提高沙砂兩州的石油稅,拉沙里如何能夠說服兩州百姓,聯邦有誠意保障兩州的權益呢?

Wednesday 25 September 2013

一個孰不可忍的大馬

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公正黨的蘇仁德蘭今天在國會怒斥首相是“有史以來最會說謊的首相”(the most lying PM)。

他說,撤除內安法令後,納吉承諾不會執行與內安法令相似的扣留令,但在今天提呈的《防範罪案(修正與擴充)法案》,仍然允許當局未審先扣兩年,屆滿後再延扣兩年。

蘇仁德蘭說:我敢這麼說,就讓他來控告我吧!

好如我國信評遭外資降級,首相回應說將在明年預算案推出應對措施,包括減赤等。

言猶在耳,財政部已提呈高達141億的追加預算,意即今年上半年的預算已經超支141億元。

如我也曾說過的,沒有實際的措施與行動,我看不到首相減赤的意願在哪裡。

好如油價調漲20分,說是爲了減赤,卻又將所謂省下來的補貼拿去派一馬援金。

叫人如何相信政府真的要減赤?

還是,財政部根本就沒有理財能力?

還有高官說這是上蒼的旨意。

又有高官辯說政府不是調漲油價,而是減少補貼,因為油價是由業者調漲的。

夠強詞奪理嗎?若是由業者制訂油價,何須勞煩首相親自公佈啊!

還有,如我昨天說的,政府不是減少燃油補貼,因為補貼數額早在預算案里,而是將補貼挪去派援助金了。

再看我國是如何的浪費與奢侈吧!

1. 首相在開齋節的門戶開放活動花掉了288萬。

2. 旅遊部贊助陳志遠的Cardiff球隊,費用1500萬。

3. 教育部耗费2057萬元,外聘一家諮詢管理McKinsey & Co草擬《教育大藍圖》。教育部沒有人才嗎?國家教育,卻讓外國人來制定?竟要動用到這麼多錢?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今年的國家總稽查報告,何以遲遲還未出爐?

難道要像去年那樣,一次比一次延遲曝光?

不過我想,有沒有國家總稽查報告,亦無甚分別,因為報告歸報告,每年仍是有無數的部門機構超支買貴貪污濫權。

身為百姓的我們,眼巴巴看著他們濫用公款,我們奈得何他們嗎?

首相還在美國大言不慚說,大馬將告別貪污。

嗚!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Tuesday 24 September 2013

預算年年超支,如何減赤?

新一季國會議會第一天,就提呈2013年附加供應法案,那也太快了吧!

2013年還未結束,就要追加141億元額外開銷和特殊用途撥款。

不過,如果想到今年是大選年,即興與額外撥款派得特別多,那也不足為奇了。

根據近幾年來的慣例,每年必會有兩次的追加預算。

是的,好像今年七月剛提呈一次追加預算案呢!

我上網去搜索,那是第二次追加2012年的超支預算,達122億元,第一次則是153億元,意即去年財政預算超支275億。

2012年預算案總開銷原本1816億元,超支15%。

2013年預算2516億元,比去年預算高出700億,是近四成的漲幅。

明年的預算案會不會又破往年記錄?

首相說要減赤減開銷,但2013年未過,就已超支141億元。

那還是上半年,相信明年還會提呈今年下半年的追加預算。

如此年年有增無減的預算再加附加超支預算,兼任財長的首相口口聲聲說要減赤,但這減赤的決心叫人懷疑。他的願望是否能夠兌現?在在叫人擔心。

這已是我國連續16年的赤字預算,今年若進入第17年,那也不會令人太感意外。

當油價在國慶期間調漲20分的時候,首相說將節省33億元汽油補貼。

其實,33億元仍是個未知數,首相是預測接下來四個月(9-12)將節省11億,因此整年就能節省33億元。

但,那是假設國際油價將保持不變,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國際油價每天都在波動,你如何那麼肯定整年能夠節省33億元?

然後一方面說這是減赤措施,另一方面卻說這筆錢將用在BR1M上。

告訴我,你如何兩者兼得?

單單在這方面,你就可以看到政府有多愚民了。

說到愚民,財政副部長阿末瑪斯蘭在國會上說,141億的其中90億是用在燃油補貼上。

這點我又不相信了。

因為,補貼項目早已包含在每年的預算案中,今年上半年國際油價並沒有突然的飆升,除非財政部的預算差勁,否則,燃油補貼怎會要增加近倍?

關於這點,去年我就寫了一篇《燃油補貼挪去派BR1M》,提到原本的燃油補貼已被拿去派錢。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2/03/br1m.html

我相信今年政府再照辦煮碗,所以燃油補貼才會不夠用。

這還是上半年的追加數額呢!國際油價近來升漲,我敢預測,在第二次的追加預算中,政府必會再追加燃油補貼這一項目。

Monday 23 September 2013

916 · 陳平 · Jalan Utusan

50年,是知天命之年。

50年,橫跨半世紀的歷史。

50年,是個重要的里程碑,具有特別的紀念意義。

我國剛在916日慶祝建國50周年。

建國50周年,是個值得全國上下普天同慶的日子。

美中不足的是,在916那一天,只有東馬兩州大事慶祝,這全國性的日子,似與西馬11個州還有聯邦直轄區扯不上關係。

916被訂為大馬日,過去僅在東馬是公共假期,但那也因為是州元首的華誕日,直到三年前才被列為全國假期,州元首華誕也因此改去十月的第一個星期六,以免兩者撞期。

大馬日,今年恰逢50周年,卻未聞半島哪一州有進行任何的慶典活動,包括首都吉隆坡在內。

在那天,那裡完全感受不到舉國歡騰的氣氛,正副首相反而特別飛來東馬,僅與兩州州民慶祝。

感覺上總是有點奇怪是不是?

這也反映出,對半島人民來說,831仍是他們的國慶日,而且是從1957年開始,大馬成立至今不是50年而是56年。

半島人民完全無法體會916的重大意義。對他們來說,831的意義更大,因為馬來半島是在那天取得獨立,而916只是東馬兩州“加入”的日子,那只是另一個公共假期而已。

若從1957年算起,半島人民早在2007那年就已慶祝50周年了。

不禁讓我想起一個問題,到了明年的今天,我們是否慶祝我們的「51周年」,還是倒回跟隨半島,改為慶祝「57周年」?

這數字上的模糊認知,可真讓人民尤其是東馬州民混淆呢!

今年,為紀念這難得的金禧50周年,州政府早在四月就開始籌備,并將慶祝主題訂為「沙巴在大馬繁榮進步50年」(50 Tahun Sabah Maju Jaya Dalam Malaysia)。

但是,大家如果有注意到,到了後來,不管是官方或媒體的報導,不再突出「沙巴50年」這部份,重點改為放在「大馬成立50年」,「50 Tahun Sabah 」這部份,卻被有意無意間刻意地被略過不提了。

之前「沙巴50周年慶」這口號宣傳,卻淪為雷聲大雨點小,與最後的慶典內容似乎走了樣。

看來,官方仍是不太注重916,對聯邦來說,831才是重要的日子。

但,隨著陳平在916這天去世,大家想不在每年的916這一天被提醒都不行了。

看看半島那些對陳平的骨灰杯弓蛇影的官民,他們的反應就像患了歇斯底里症一般,你不覺得很滑稽嗎?

週末的時候,更讀到一則可笑的報導,《前鋒報》引述消息說,陳平其實在前一天就去世了,其家屬故意選在916當天才公佈死訊。

這也太小人之心了吧!

還有更滑稽的事,便是首相在大馬日的前三天為《前鋒報》大廈主持開幕時,心血來潮就將該地的馬路命名為Jalan Utusan,還誇《前鋒報》是“國家重要的資產”,并呼籲政府部門和官聯機構多在該報打廣告。

眾所周知,《前鋒報》是巫統的喉舌,以發表種族主義言論為本事,身為巫統主席的首相還是要誇獎它一番,怎不令人愕然。

那也難怪首相,大會在即,爲了“劇情需要”,首相還推出了《土著經濟議程》,土權的伊布拉欣也趁勢要求政府撥出1.4兆元給土著們,說這樣就可以推高國家的GDP。

天,GDP是這樣得來的嗎?連基本的經濟原理都不懂。

這個國家如何能夠在2020年晉身高收入先進國?請告訴我。

Friday 20 September 2013

有個「身份證計劃」秘密特工隊

已經在三月延長六個月至本星期六(21日)的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今再延長三個月至12月21日。

皇委會是在去年9月21日正式成立,要在六個月內完成調查沙巴非法移民氾濫問題。

這半年時間原在3月21日到期,但聽證會遲至今年1月14日才開始,三個月很快過去,再遇上當時發生拿篤事件,皇委會因而獲准延長半年至9月21日。

隨著兩位重量級證人(敦馬和安華)先後供證,原以為聽證會可以在本月如期結束,如今再延長三個月,或還需傳召重要證人,或需時準備總結報告吧。

此皇委會的調查時限從原本六個月延長至一年三個月,想必比林甘或趙明福調查皇委會的期限都長。

昨天(19日)是安華的供證。

安華的證詞(我認為)重點如下:

1. 之前他對「身份證計劃」不太知悉,但知道有個針對沙巴非法移民的身份證秘密特工隊。

2. 特工隊早在敦拉薩時期就存在,那時是爲了處理菲南難民問題。

3. 後來身份證被濫發,直到現在。

4. 此事從未在內閣提出或討論,是國安問題,由內長掌權。

5. 安華從未受邀出席任何國安理事會會議。

安華只說他對「身份證計劃」不太知悉,言下之意,他是知情的,因他知道有個秘密特工隊早在敦拉薩時代就已進行著了。

那時還是小規模式的進行,對象只是菲南難民。

相信是在1985年當團結黨成為執政黨後,有關計劃便開始大規模地進行,以將州政權從團結黨奪回來。

人口普查顯示,州人口在那段時期開始增長最快。

巫統也在那時得以成功東渡。

這個秘密特工隊,當時進行著的就是「身份證計劃」,也被稱為「M計劃」,原因明顯不過。

既然是個秘密的特工隊,做的是“不合法”的工作,自然不能在內閣提出或討論,也不能讓太多人知道,包括內閣成員們。

讓我有個想法,敦馬是不是爲了方便行事,因此當時兼任內長?

至於現在是否還在進行著?

讓我想起去年,內政部不是來到本州仙本那等地,說要為州內大約四萬名沒有出生紙的沙巴人解決問題嗎?

當時就有嘉籍領袖提出質疑,沒有出生紙的州民多在交通不便的內陸區內,怎會在仙本那等市區?

其實,大家都知道,仙本那等地外來移民氾濫,內政部官員去那裡幹什麼?

報紙還提到「新土著」(New Bumiputera),指的就是那些取得大馬卡搖身一變為土著的外來人。

這些,都已經是你知我知的公開秘密。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2/03/blog-post_7140.html

Thursday 19 September 2013

人生只有幾十年

年紀愈大,愈感覺到時間易過。

小時候,因為有許多盼望和期待,總覺得日子怎麼過得那麼慢;長大後,卻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才發現時間永遠不夠用。

因為時間不夠用,在做事的時候,輕重緩急先後,必須有所抉擇。

其實,時間的速度,只在那一念上的感覺而已,它並沒有所謂的快慢,它一直是一分一秒滴答滴答地過。

你的日子不會過得比我多,我的日子也不會過得比你快。

回頭看,人生其實也不長。

現在的人,能夠活到80歲的,已經可以說是很長命了。

人生七十古來稀,就當一般年齡是到六十歲吧!

這六十年里,你是如何利用你的人生呢?

會不會有“如果可以從頭來過,那我就可以好好規劃我的人生”的感歎?

但人生只有一次,錯失的不能重來。

家里有小孩子的,相信體會最深吧!

想一想,其實,孩子能夠真正陪你的日子并不多,通常在讀完高中後,他們就必須離家繼續他們的學業,回來後,他們已經是大人。

當然他們可能也不再回來,或不再和父母同住;然後再過幾年,他們可能已經有自己的家庭。

生命就是這樣的輪回,不是嗎?

總之,那時候,情景已經不再一樣了。

因此,一家人最珍貴的日子,是在孩子還小的那十幾年。

其實,夫妻間也是一樣。

算一算,夫妻間的緣分也不久長,尤其是如今的離婚率那麼高,誰敢說白頭偕老?

就算能夠恩愛到老吧,假設你在30歲結婚,活到六十歲,你的婚姻,也只有那三十年而已。

三十年轉眼間過;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就看你這段婚姻美滿不美滿。

人生苦短,凡事總會來到最後。

我覺得,只要此生無憾,這趟人生就沒有白來了。

Wednesday 18 September 2013

統制價格是反競爭行為

馬航亞航因換股而被罰款,讓大馬競爭委員會提高了知名度。

最近因燃油漲價影響其他物價跟著上漲,引起民眾亦向競委會投訴。

針對民眾投訴,競委會回應說:“物價上漲與反競爭行為無關,因此不在其所管制的範圍內。”

它特別澄清:如果物價上漲不是源自於特定商家、供應商、生產商或組織共謀,我們就不能監督有關物價。

它還特別警告商家們,不得因為汽油漲價而勾結起價。

不覺得它前言不對後語嗎?既然物價上漲非關反競爭行為,也不在它的管制範圍內,那商家們豈會將它的警告聽進耳里?

說到這,我也感到很困惑,何為反競爭行為?不就是壟斷嗎?

這裡指的壟斷,不止是獨家壟斷,也包括結盟(cartel)和公會協議式的壟斷。

放眼看,國內的壟斷行業何其多,商家組織公會以制訂價格,不是屬於反競爭行為嗎?

此外,有些產品價格則受到政府控制,就是所謂的統制品。

這些統制品,因為價格受到控制,不得隨意調整,算不算也是反競爭行為呢?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國內油價。

有時我在想,如果沒有所謂的統制價格,在自由市場的競爭下,我們的油價會不會來得比有“補貼”的油價便宜呢?

同樣,其他產品如白糖白米水電等,如果不是被壟斷,在一個開放市場里,這些產品是不是會來得更便宜呢?

如果你對我的假設懷疑,那就不妨看看馬航的例子吧!

以前沒有廉價航空,馬航壟斷了國內航綫,機票高昂不說,還說國內航綫虧損,必須靠國際航綫才賺錢。

但隨著亞航進來,馬航所提供的國內航綫,票價不也變得與亞航相差無幾了嗎?

Tuesday 17 September 2013

土著議程50年不變,「一個大馬」名存實亡

前陣子,納吉提出「無限可能」(Endless Possibilities)這個新口號,并預告說將在大馬日隔天(今天)正式推出。

上週末,卻在《大馬局內人》讀到,原來這個口號早在去年二月就被蒙古用了!

由於「蒙古」二字敏感,因此,原本打算在今天推介的「無限可能」口號,如今已被「無限」期展延。

提到這,讓我想起小時候聽老一輩常說的,“冥冥中自有安排”。

這種冥冥中的巧合,好像命中註定如此,不由你不信。

就好如大馬政府不讓陳平回國,連骨灰都“別想”,但這些領袖能在今後每年的大馬日不想起陳平這個人嗎?

每年的大馬日,也成了陳平的忌日。你說這不是冥冥中的安排是什麽?

哈!外國人也有一句話: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

業力,就像陰魂不散!

除了蒙古用「無限可能」做推動旅遊的口號,原來以色列旅遊部也曾在今年四月用過它做口號。

針對這,我國旅遊部辯說我國更早,除了在今年一月的世界經濟論壇用過,去年10月就在杜拜舉辦推介禮了。

但,還是不比蒙古早啊!

其實,「無限可能」這個口號平淡無奇,不管是中英文,叫起來又拗口,不覺得它有什麽特別,不懂為何首相會看中它?

這個口號原本要用在哪裡?

首相當時說,它是國家品牌的一部份,它不是要取代「一個大馬」,而是要輔助與讚美「一個大馬」。

隨著發現蒙古和以色列兩國的旅遊部都先後用過「無限可能」這個口號,原本訂在今天的推介禮也已無限期展延,相信我國也不會再要用它。

反而在大馬成立50周年前夕,首相又給人民帶來了一個大禮,那便是推介國語被稱為MAJLIS PEMERKASAAN EKONOMI BUMIPUTERA(MEB)的「強化土著經濟議程」。

看到是項報導,我心想,原本要推介的「無限可能」根本就是要取代「一個大馬」,落實「強化土著經濟議程」,「一個大馬」理念早已蕩然無存。

不過,心裡也沒有太大的訝異,記得四年前推動的「新經濟模式」(NEM)
嗎?NEM原本是要替代「新經濟政策」(NEP),以「一個大馬」精神照顧國內所有族群的計劃,卻因為受到土權等組織的強烈反對,後來推出NEM下半部,稱為「新經濟模式總結篇」(NEM Conclusion Part),內容從上半部的“全民扶弱政策”,又倒回與NEP無異的“土著扶弱政策”。

因此,如今推出「強化土著經濟議程」,對我來說,也不過是NEM下半部的延續篇吧了!

眾所周知,納吉喜歡名相與稱號,所推介的名稱五花八門,多得教人眼花繚亂,至於有多實惠,或會不會有成果,那又是另一回事。

從一開始的納吉經濟學,到1Malaysia、PEMANDU、PERMATA、KPI、GTP、ETP、EPP、NKRA、NKEA、NEM、1MDB、BR1M、PR1MA,再到現在這個「強化土著經濟議程」和胎死腹中的「無限可能」等等等,可說是多不勝數。

還有很多委員會或特委會,但往往都是虎頭蛇尾或沒有了下文,無法讓人知道調查的結果。

那這所謂的「強化土著經濟議程」,是不是取代四年前「新經濟模式」的下半部呢?

說穿了,那也不過是當年NEP的新瓶舊酒。

還說什麽ETP,經濟轉什麽型呀?

這個國家,50年不變,還說要在2020年成為一個高收入先進國?

跳不出種族的狹隘框框,我覺得好難啊!

Friday 13 September 2013

當年本要成立「婆羅洲」國,不是「馬來西亞」

配合沙巴50周年大馬日慶典,沙巴學會(Sabah Society)週三(911)舉辦了一個叫“Formation of Malaysia–Sabah's Untold Story”的論壇,請來四位60-70年代的政壇元老,包括兩位前首長羅思仁與哈里士;另外兩位是甘尼基隆和馬吉干。

羅思仁是本州第二位首長,在沙巴成立初期當過兩年“過渡”首長(1965-1967)。

哈里士是人民黨時期(1976-1985)的首長,在1985的州大選那年敗給了百林的團結黨(1985-1994)。

甘尼基隆在沙統時代當過聯邦部長(1968-1978)。

馬吉干在60年代當過唐納史蒂文(敦法前名)的特別助理,在人民黨時代則是多家州GLC的董事主席或成員。

在論壇上,哈里士提到當年的《20條款》的第七條。

他說,他對該第七條闡明“沙砂兩州沒有脫離聯邦的權利”感到費解,為何兩州要自我局限,他認為那應該是來自聯邦的要求。

關於這點,我在去年拙文《沙巴《20條款》失效?》也有提到,并指那是對東馬兩州的一個限制,不是權益。當年的沙砂代議士為何會同意放進條款里呢?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5/20.html

針對這,馬吉干透露,那原來是新加坡的主意。他說,李光耀是反對讓州有權退出聯邦的領袖。

矛盾的是,新加坡在兩年後卻退出了馬來西亞聯邦。

有關這,我也在去年寫了一篇《新加坡改寫東馬歷史》。

因為原本沙巴、砂拉越、新加坡和馬來亞應該是四個地位平等的“立國夥伴”,隨著新加坡的退出,等同三缺一。

從某個角度看,缺乏了新加坡政治權力上的制衡,在半島領袖的眼中,沙砂兩州的政治權力已被大幅削弱。

沙巴砂拉越和半島的關係,亦逐漸演變成“主僕關係”。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8/blog-post_29.html

所以我說,新加坡改寫東馬歷史。

而事實可能還不止於此。

馬吉干說,唐納史蒂文當時對成立大馬的概念深感懷疑,是李光耀成功說服了他。

否則,當年不是成立「馬來西亞」,而是一個「婆羅洲」國!

原來,當時還是北婆羅州的沙巴,連同砂拉越及汶萊領袖正在協商成立一個「婆羅洲」聯盟。

李光耀後來成功說服唐納史蒂文,砂拉越亦同意共組馬來西亞。

但汶萊拒絕參與,據說因為自知油藏量豐富,而汶萊蘇丹亦不願放棄擁有實權的君主制。

否則,馬來西亞當年可是由五個邦國所組成的呢!

其實,大家如果還有當年英殖民地的紙鈔的話,就可以在紙鈔後面看到五個徽章,分別屬於北婆羅州、砂拉越、汶萊、新加坡和馬來亞。

紙鈔上還注明由BOARD OF COMMISSIONERS OF CURRENCY MALAYA AND BRITISH BORNEO發行。

在當時的英殖民地政府眼中,馬來亞和英屬婆羅洲的地位,可說是平起平坐的。

想必當年英國政府的意願亦如此,最後將這五個邦屬組成一個新國家。

可惜事與願違,汶萊拒絕參與,新加坡後來退出。

從這個角度看,當初的意圖就是共組一個新國家,而不是如現在大家所誤解的,說是沙砂加入馬來西亞。

半島這麼說也算了,但東馬人民怎可把這有意無意的誤會,也被繼續地誤導下去?

而當馬來西亞在1963年成立後(記住,距今是50年不是56年),英殖民紙幣仍與大馬新鈔通用,一直到1968年。

英殖民紙幣就是印著英女王肖像的紙幣。

但在那一年,英鎊忽然貶值15%,大馬政府也宣佈讓英殖民紙幣也貶值15%,等於說,人民手上的每一元舊鈔,只能換得85分的新錢。

記得當時民怨四起。

那時父親在小鎮開雜貨店,因為不忍村民埋怨叫苦,最後仍然接受舊鈔當一元值用。

走筆至此,腦海浮起一個念頭,不知沙巴學會能不能再來一個學術上的探討。

那便是,如果本州早在50-60年代就發現油田,它還會同意與其他邦屬組成馬來西亞嗎?

否則,它會不會如汶萊那樣,國民不僅無需還所得稅,還享有低油價,和免費醫療教育等多種福利?

當年馬幣與新幣汶幣同值,一元兌一元,50年下來,馬幣已跌至面目全非,目前一兌2.62。

人家的一元紙幣,可換我國馬幣2.62元。換句話說,我們的一元馬幣,只能換到人家三毛八!

汶萊當年的選擇,新加坡後來的決定,如今看回頭,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反把我國遠遠的拋在後頭。

請告訴我,我國的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

http://malaysianbanknotes.blogspot.com/search/label/Malaya%20And%20British%20Borneo%20Banknote

Thursday 12 September 2013

敦馬IQ高,怎會不知情?

今天本地報皆在頭版圖文大事報導敦馬出席皇委會之聽證會。

敦馬說對「M計劃」不知情,那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當時他身兼首相內長兩職,副內長及其政治秘書做什麽事,豈敢不向他報告?

敦馬聰明過人,以他的超高IQ,他會完全一無所知?

就算不知情,他也要為他屬下的行為負責啊!可以說,身為首相和內長的他,已經在此事件上嚴重失職了。

再說,沒有他的指示,他們敢去做這等欺君叛國的事情嗎?

說白了,就是敦馬不否定有濫發身份證事件發生,但他聲明與他無關。

聽得出他話中玄機嗎?他說,他向來依法行事,從未指示他人做違法事,是官員們錯解了他的意思。

既是他的官員錯解他的意思而濫發身份證,那當然與他無關,所以他就無需負責任。

就算屬下官員錯解而做“壞事”,在他們向他報告進展的當兒,難道他也沒有發現他們錯解他的意思而違法了嗎?

但是,他又認同讓這些外來人成為我國公民。

他說,就算是非法入境,因為“他們已在我國定居了很久”,而且“他們可以說本地語言,視自己為大馬人”。

他又補充,“在沙巴海域巡邏是件很艱難的任務”。

問他在團結黨時代,百林身為當時首長,為何被他撤除州安全理事會主席一職?

他說國家和州治安是聯邦事務,因為百林不受他信任,所以不能參與有關治安事項。

他說,當年團結黨是反對黨,他當然要不惜一切從反對黨取回政權。

雖然敦馬有沒有親自參與「M計劃」,但他有沒有指示他人進行該計劃?就由皇委會判定吧!

敦馬可以置身事外,但說他對副內長和本身政治秘書的所作所為毫不知情,或說他們誤解了他的指示,他是在說實話嗎?

Wednesday 11 September 2013

敦馬否認「M計劃」

之前極力反對成立皇委會調查沙巴非法移民問題的敦馬,今天願意出席聽證會,叫人相當意外。

話雖如此,你知道他會選擇性的失憶,或凡對他不利的證詞,他必定會否認到底。

果然不出所料,在聽證會上,他說他是最近才聽說有個又稱「身份證計劃」的「M計劃」。

但他否認對此計劃知情,說是別人用他的名義行事。

他把責任推給當年的副內長梅格朱尼,說他無需對當年的副手的所作所為負責。

之前提過,在那段時期,敦馬兼任內長職,當時的副內長是梅格朱尼。

敦馬沒有提他當時的政治秘書阿茲三蘇丁,後者亦被指涉及「M計劃」。

(阿茲三蘇丁後來當鄉村部長。)

但話鋒一轉,他改口說,只要他們符合條件,本州這些非法移民可以取得大馬公民權。

什麽條件?之前他也說過數次了,只要是回教徒、會說馬來話,行馬來習俗,就有資格當馬來人。

因此,就算他們是外來人難民或非法移民,只要他們符合上述條件,他們就可以當馬來人,那他們就可以理所當然的成為大馬公民。

實際上,他們只要符合第一項條件就可以了。

在聽證會上,我們也聽過有些證人雖然不符合第一項條件,他們只要改教也行得通。

不管敦馬如何否認有「M計劃」的存在,或指有人利用他的名字行事,但他認同或默許「M計劃」的進行,那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不止是「M計劃」本身,在之前的聽證會上,他的名字也不斷被提起,矛頭都指向他,說他最近才聽聞有個「M計劃」,那真叫人難以置信。

許多證詞,若非當事人親口證實,你真難相信有這些事,而且已在州內進行了那麼久。

說當局毫不知情,叫人如何相信?

在週一的聽證會上,兩名證人先後透露,除了大馬卡,他們還有各式各樣的證卡,叫人歎為觀止,連皇委會主席沈立強也大呼荒謬。

這些外來人除了取得大馬卡,以及先前提過的「鳥卡」(Kad Burung),另外還有警方發給他們的「警察卡」(Kad Polis)、一個國民登記局發出不知是什麽的「Kad Expo」、首長署發出的「普查卡」,以及「IMM13」難民證。

多不勝數。

報紙還提到一個不知所云的「燕卡」(Kad Layang Layang)。

證人還說,在不同的場合出示不同的卡,卡卡通行無阻,不會受到取締。

還需要多說甚麼嗎?

走筆至此,我都在質問自己,有必要再寫下去嗎?

http://borneoinsider.com/2013/09/11/mahathir-denies-knowledge-of-project-ic/

Tuesday 10 September 2013

馬航亞航換股被罰,那合併行不行?

大馬競爭委員會(MyCC)指馬航亞航“互換股份”乃違反市場利益,各被罰款1000萬元。

老實說,我對MyCC此舉的背後動機充滿懷疑。

最大的疑問是,MyCC這個舉動來得太兀然了,為何當初不立刻給予指正,而是等到一年半後才來“宣判”,就算要調查,需要一年半的時間嗎?

所以,MyCC此舉帶來疑雲重重:

1. 時間上隔得太久,太古怪。

2. 罰款總額2000萬,太重了!

更諷刺的是,當時馬航亞航的合作還是由首相納吉親自撮成的,那首相本身是否無需負上任何責任呢?

而且,因為受到馬航工會的抗議,最後合作也告吹,那MyCC又從何罰起呢?

大家不覺得整個事件發生得太莫名其妙了嗎?

生性多疑的我,相信背後必有不為人知的原因,只是目前還無法知道為何MyCC要那麼做。

也許許多人對競委會還不太瞭解,它的全名是Malaysia Competition Commission,在2011年由貿消部成立,成員除了來自貿消部和貿工部,也包括來自總檢察署和首相署經濟策劃單位(EPU)的代表。

因此,如果抵觸相關法令的話,爲什麽首相署的EPU單位未事先讓首相知道呢?

是不是很奇怪?

我不是認同馬航亞航應該合作,而是覺得一年後忽然殺出一個MyCC,幕後肯定不簡單。

在進行合作前,難道兩個航空都未尋求法律諮詢嗎?首相本身、國行、國庫、東尼或首相顧問難道都不知“違法”嗎?

MyCC此舉,豈非摑了很多人狠狠的一巴掌,包括首相本身?

當時還高調進行了一項簽約儀式,各媒體亦給予頭條報導。

分析家也說是一項雙贏策略,根本沒有人提出可能抵觸競爭法令。如今卻是前後完全變了樣。

MyCC是根據馬航亞航從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四個月期間的東西馬航線的收入來算出罰款數額,還說那只是兩家航空在那段期間全球營業的10%收入。意即各罰1000萬不過分。

MyCC主席諾瑪耶谷說:“當商家們同意共享市場,意味著他們同意停止競爭,進而犧牲消費人的利益。”

從她這段話,讓我想起國內壟斷和Cartel行業何其多,這些行業也犧牲了消費人的利益,不見得MyCC有對這些業者採取行動。

(想不出Cartel這字中文該如何叫才貼切。)

燃油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嗎?此外,白糖、大道、能源等,這些不都是壟斷及Cartel行業嗎?

如果馬航亞航“互換股份”違反市場利益及抵觸相關法令,那國內銀行進行一輪又一輪的倂購活動,客戶對銀行的選擇少了,銀行的服務水準跌了,那也算不算違反市場利益呢?

爲什麽MyCC沒有對付這些銀行倂購活動呢?

還有近來官聯機構不斷倂購私人企業,減少市場競爭,不也違反市場利益嗎?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1MDB在過去一年里一口氣收購了國內至少四家IPP電力集團,目的是什麽?

此外,朋黨集團沒有經過競標就獲頒政府工程,不也抵觸了競爭法令嗎?

同樣,如果馬航亞航不是“互換股權”,而是進行合併,就像銀行倂購那樣,而那樣行不行?

如果銀行可以那麼做,爲什麽航空業不能?

總之類似事件比比皆是,何以MyCC只針對最後也已告吹的馬航亞航換股事件?

其實,互換股權的並非馬航和亞航本身,而是它們的各自股東,分別是國庫和Tune Air。

所以,MyCC是不是罰錯對象了呢?應該被罰的是國庫和Tune Air才對啊!

Monday 9 September 2013

1MDB延後上市

上個月提到1MDB向馬銀行借貸的61.7億元,償還期獲得延長六個月。

當時的媒體報導是,1MDB將透過電力資產上市籌資以償還這筆貸款。

最新的媒體報導卻是,由於償還期獲得延長,1MDB的電力上市計劃將會延後。

但是,上市的目的不就是要償還馬銀行這筆債嗎?難道要等到六個月後貸款再到期後,才來重啟上市計劃?

原來,鑒於當前市況不佳,唯恐反應不好,1MDB只好將上市計劃押後。

六個月時間易過,到時市況未必轉好,那時又該怎麼做呢?

也從報導知悉,去年當阿南達將丹絨電力以85億元賣給1MDB的時候,其中61.7億元融資便是來自馬銀行。

《The Edge》說,1MDB還欠阿南達20億,原本是要透過上市,將那20億元轉換成股份給阿南達的。

如今上市計劃遙遙無期,1MDB考慮將餘款直接繳付給阿南達。

如何將這20億直接繳付給阿南達?另外再籌資?

以當下1MDB超高的gearing,它還可以再貸多少款售多少債券?

當然如果有政府的擔保那又另當別論。

但我國的信評不是被降級了嗎?

別忘了拖欠馬銀行的61.7億很快又在半年後到期,難道要等到那時候再來決定要不要上市?

一葉可以知秋。從上述事件發展,可知1MDB在沒有財績卻只有籌資與開銷的情形下,已經面對財務上的重重問題,只能等著政府來搭救。

幾天前,張念群還質問政府每年通過1MDB頒給獨中生的50份獎學金是否已經喊停,因為自2010年開始,政府都在國慶期間頒發這項獎學金,今年卻遲遲沒有下文。

如果沒錯,1MDB今年不止未頒發獨中獎學金,頒給國中的獎學金也未進行。

其實,從一開始,我就不認為這1MDB獎學金能夠持續下去,1MDB不是慈善機構,它沒有義務每年這樣固定頒發獎學金,它只是個政治把戲。

何況政府根本就不承認獨中,它卻通過1MDB頒發獎學金給獨中生,如張念群說的,那不過是買華社的心。如今大選已過,這場政治把戲也可以中止了。

所以我常說,不管做什麽,我都看不到首相的誠意,1MDB獎學金亦不例外。

真有誠意的話,那就承認獨中,那不更乾脆俐落嗎?

Friday 6 September 2013

沙巴不再享有較低油價

本來不想再寫油價課題了,但今天讀到杰菲里吉丁岸的相關言論,忍不住在此補充幾句。

州民對杰菲里應該不會陌生,他是沙巴立新黨主席,也是百林胞弟。

當團結黨在80-90年代做政府的時候,百林是理所當然的州首長,委杰菲里當沙巴基金局主席。

杰菲里在當年可說是呼風喚雨。

但是,首相敦馬視兩兄弟為眼中釘,千方百計要團結黨垮臺,就在那時展開了「M計劃」。

杰菲里也在那時被指欲搞“沙巴獨立”,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三年多;據說後來是在“有條件下”才被釋放出來。

再出來,已時不我與。

兩兄弟,如今一個在野、一個在朝。

後來的發展,也不在此贅述了。

杰菲里說,沙巴是主要的產油州,貢獻95%石油稅給聯邦政府,油價本該比半島低,因此本州油價應該豁免調漲;而且州民的生活費一向比半島高,如今還要承受物價再次高漲的負擔,那是不合理的。

這點昨天我就提了,聯邦政府不止沒有實踐承諾將東西馬物價統一,第一件做的,卻是將東馬油價提高與半島平齊!

換句話說,作為產油州,沙砂兩州從此不再享有較低的油價。

(納吉去年成立為期半年的石油稅檢討特委會,如今已經一年多已經過去,怎麼沒有下文了?)

杰菲里如今人微言輕,聯邦領袖當然不會聽到他的聲音,更甭說接受他的提議。

至於州在朝領袖,更不會附和他的言論,他們都不約而同的認同首相做法,並警告商家不可以此為由而提高物價。

這不等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

問題是,商家睬你都傻,你如何阻止商家起價?

不懂一位分析家是怎麼算出來的,說油價給其他物價帶來的影響只是0.5%。

你相信嗎?原本一碗麵五塊錢,漲價一元,漲幅是20%。若漲0.5%,應該只漲2.5分至5.025元。

但現在哪還有商家一分半分的起價?這位專家不會是算錯了吧?

其實,在油價猛漲的那個阿都拉時代,物價早已跟著大幅調漲了,之後在油價逐步回跌的時候,物價並沒有隨之滑落啊!

如今油價調漲20分,是當年80分的四分一,爲什麽物價還要繼續上漲?

不僅如此,在那段油價低落期間,物價還是悄悄地上漲,如今又以油價為由,州民一口氣如何喘過來?

Thursday 5 September 2013

RON97不漲不行

RON95和柴油才在本月2日(星期一)調漲20分,三天後,輪到RON97也漲價15分。

RON95和柴油漲價由首相納吉親自公佈,RON97漲價,卻是由大馬油站業者協會主席哈欣公佈。

報導說,那是因為RON97沒有獲得政府津貼,而是根據市場調整價格,就是所謂的「自由浮動機制」。

所以大家在過去三年看到RON97油價的起落變化比較多,而RON95則如如不動,直到三天前。

RON95過去三年如如不動,一直保持在1.90元,那是因為當國際油價下滑的時候,政府并沒有將RON95油價下調。

等於說,那段期間,政府的RON95補貼少了,因為國際油價雖然下滑,RON95並沒有降價。

也許許多人會有個疑問,既然油價都漲了,為何RON97要比RON95和柴油遲三天?

我想除了上述原因外,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如網友在臉書質疑的:RON95品質比RON97差,若取掉政府補貼,爲什麽RON95的成本還比RON97來得貴?

如果我的推測沒錯,相信在當局也發現這個矛盾後,才叫業者將RON97提高吧!

這個不合理不合邏輯的現象,其實我在兩年前就曾提出過了,請參閱我的舊博:

1. 《RON95還比RON97貴3分,可能嗎?》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4/ron95ron973.html

2. 《RON95沒有降價》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7/ron95.html

讓我在此重述一遍:

調漲油價前,當局聲稱RON95的補貼每公升83分,在調升20分後,RON95補貼是63分。

取走這補貼,意即如果沒有補貼的話,RON95的價格應該是每公升2.73元(2.10+0.63)。

但是,未漲價前的RON97油價卻是每公升2.70元。

等於說,RON95的實價2.73,其實還比RON97的2.70貴3分!有可能嗎?

因此,若要避免讓明眼人質疑,RON97不漲不行,否則就露出馬腳:RON95不包括補貼的實價,竟然比RON97高!

高官或業者,該作何解釋?

業者不得不將RON97起價15分至2.85元,這樣它就比RON95高出12分,比較合理。

但是,你真的相信所謂的燃油價格和補貼數額嗎?

Wednesday 4 September 2013

油價不是萬靈丹

一個多月前,惠譽(Fitch)調低我國信評展望,從“穩定”降至“負面”,並將國家財務列為主要弱點。

股匯兩市應聲滑跌,熊影從此現形,至今揮之不去。

針對我國信評遭惠譽調降,首相當時回應說,將在明年預算案推出應對措施。

言猶在耳,首相先在本月起調漲油價,“重啟津貼合理化措施,以改善國家財務”。

讀到這段報導,腦海浮起一個問號:單憑漲油價,就足以改善國家財務?

難道油價調漲是萬靈丹?有這個想法也太天真了吧!

果然,在另一則報導,就讀到惠譽的回應,說削減汽油津貼20分,“仍不足以扭轉大馬的負面展望”。

惠譽還補加一句:持續改革配合結構措施將可擴大政府收入,但,急速的改革行動也可能影響經濟成長。

言下之意,經濟改革應該是持久性的,急速的行動反而將弄巧反拙。

不是說過,首相喜歡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嗎?

而且,我可以看見首相在改善國家財務方面的誠意不足。

這方面調漲油價,說可以節省燃油津貼一年達33億,另一方面,卻說將把省下來的燃油津貼用在增加明年一馬援金(BR1M)的數額上。

BR1M已被列為一項長久計劃,不止如此,政府還打算將金額提高至1200元。

過去兩次的500元援助金已耗去了政府45億,若提高至1200元,就需至少54億元。

如此此消彼長,漲油價的用意為何?此舉又如何改善國家財務狀況?

首相的解釋是:燃油補貼讓富人也受益,而BR1M則是補助低收入者。

只怕高油價引發高通膨效應,BR1M可足以彌補低收入者所面對的漲價潮?

讓我想起當年阿都拉時代,油價也在一夜之間突漲82分,阿都拉的解釋是,所省下的44億元燃油補貼,將用在提升公共交通系統上。

是哪個公共交通系統?至於what when where why how?則一律欠奉。

上回我就說:沒有生產性的一馬援金要叫停。

我依然保持這個想法,因為我看到它並沒有真正幫到低收入者,反之被人濫用。

大選前,副首相慕以丁說國家稅收足以派發更高的BR1M,為何現在說法卻不一樣,反要靠削減津貼來派錢?

我不相信阿都拉所省下來的44億元真的用在了提升國內交通系統上,同樣,我也不相信這次所將省下的33億元會用在增加BR1M金額上。

就好像人民並沒有從所謂的ETP轉型計劃受惠,人民真的能從BR1M受惠嗎?

剛剛在《婆羅洲郵報》讀到依德里斯寫的《在艱難時刻轉型》(Transforming in tough times)。

依德里斯說當下數據依然良好,對國家前景仍然保持樂觀。

真是不知民間疾苦。

http://www.theborneopost.com/2013/09/04/transforming-in-tough-times/

Tuesday 3 September 2013

好一個國慶大禮:新油價RM2.10

昨晚回家途中,看到油站擠滿車輛,長龍排到馬路上,而且不止一家油站如此,路過每家油站情景皆一樣。

心想,難道汽油起價了嗎?

回到家上網查新聞,果然給我猜中。

從午夜開始,RON95和柴油各調漲20分,RON95從1.90漲至2.10元,柴油從1.8漲至兩元。

但,政府以往不是都選在月底調價的嗎?這次選在月初,真教人民措手不及。

這也不奇怪,因為31日那天是公共假期,隔天是星期日,首相是不是要等到星期一才能夠向人民公佈?

也就是說,內部官員早在上個月底就應該知道油價要漲了。

但,為何選在國慶日這天?難道說,首相故意選擇在這一天,給人民一個驚喜?

這可說是首相帶給人民一個最好的國慶日禮物。首相也太幽默了吧!

從這也可看到,調漲油價,已經是件迫不及待的事情。

上一回RON95調漲,是在2010年12月,顧慮到大選將屆,之後油價一直未再調漲。

如今大選已過,納吉做回首相,不再有大選因素的考量,所以說,油價調漲,只是遲早的問題。

問題是,自2011年4月以來,國際油價一直在下跌,直至最近埃及敘利亞內亂惡化後才回漲。

在那兩年期間,爲什麽國內汽油卻未調低?

國內油價向來易漲難跌,對人民來說,是不是不公平?

何況我國也是一個產油國,國際油價上漲必然利及我國,何以反添人民負擔?

其實在七月間,當國際油價衝破100美元大關,筆者就預算首相會在該月底調漲油價,結果首相遲至九月二日才做出宣佈。

是不是因為如此,首相才一口氣將油價調漲20分,以彌補未漲前的“損失”?

我覺得20分是太多了,除了阿都拉時代那空前絕後的80分漲幅,之前都是5分一毛調漲的。

不懂首相現在是否還有個智囊團?是首相自己做的決定,還是由誰給首相這方面的忠告?

希望納吉不要步阿都拉後塵。

也在面書看到書友留言,說這就是投國陣一票的結果。

大家如果記得,在大選前,安華曾經許諾,說如果民聯勝出,隔天就宣佈降油價。

當時筆者也說過,身為一個產油國,國家可以負擔得起更低的油價,只要政府除掉無數超支超額奢華浪費的貪腐工程與開銷。

可惜事與願違,505後,國陣繼續執政,因此我們也無法見證,安華是否能夠兌現他的諾言。

對東馬人民來說,聯邦還欠州民一個公平與公道。

記得幾年前,政府不是說要實行東西馬物價統一嗎?

五年過去了,有多少物價已經兩岸統一了呢?

只有一個,便是油價。

以往,鑒於東馬油產量最多,因此,東馬油價都比半島低兩分。

但在提出東西馬物價統一後,第一個統一的物價,竟然就是油價。

當局是如何統一法?就是將東馬油價提高至與西馬一樣。

這叫東西馬物價統一嗎?原本是要將東馬物價降低至與半島一樣,結果卻是將東馬油價提高至與半島平行,這明明是搵笨嘛!怎不叫東馬人民哭笑不得?

這就是為何東西馬油價不再有兩分之差的由來。

Monday 2 September 2013

50年後,我們還是一塊殖民地

50年來,我們還是一塊殖民地,與50年前沒有兩樣。

是的,這是我這三天來讀本地報時所得到的一個感想。

怎麼說呢?

這幾年來,州民不是一直在爭取聯邦政府承認國家獨立年份是從1963年算起,不是1957年嗎?

1957年,只有馬來亞聯邦,那時候沒有馬來西亞,馬來西亞國是在1963年才成立的。

這項歷史事實,完全不容置疑。

因此,若從1963年算起,馬來西亞只成立了50年,不是56年。

這連小學生都會算,會有那麼艱難嗎?

1957年,對沙砂州民來說,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那,為何今年還會有「本州慶祝大馬56周年國慶」的媒體報導呢?

(中華大會堂還加多一年,說今年是57周年。)

不止如此,明明民間已經給予“糾正”,官方也已經“默認”,沙巴不是“加入”馬來西亞,而是與砂拉越和馬來亞共同“成立”馬來西亞,但,還是有本地媒體報導如下:

1. 本州特別事務部與亞庇中華工商總會聯合主辦的沙巴加入馬來西亞繁榮進步五十周年國慶日燈籠設計比賽及遊行已經在國慶日前夕(8月30日)假城市廣場圓滿順利舉行。

2. 學生觀賞影片,以瞭解“沙巴州如何加入成立馬來西亞”。

如果連我們自己對國家成立的年份與過程都搞不清楚,如果連我們自己都沒有讓歷史還原的意願,甚至還在學校繼續“誤導”學生,那我們如何能夠怪半島高官不願正視這項史實呢!

的而且確,我們已經成了一些政治領袖的殖民地。

在過去50年來,州人口以驚人的倍數成長,從70萬增至目前的300萬人,這樣快速的繁殖率,不也是一種殖民政策嗎?

我們沒有人好怪,因為我們本就有被殖民的心態,是我們自願被人奴化矮化被邊緣化啊!

之前我說州政府今年將大事慶祝「沙巴獨立50周年」慶典,以紀念50年前本州從英國殖民政府取得了獨立,慶祝主題就叫「沙巴在大馬繁榮進步50年」(50 Tahun Sabah Maju Jaya Dalam Malaysia)。

原本希望,州政府會在831這天突出這個主題,讓每一位州民都知道,前名為北婆羅州的沙巴是在那一天取得獨立,距今恰好50年。

但是,在831那天,也根據隔天媒體報導,幾乎沒有一段文字提到「沙巴獨立50周年」,本地媒體仍與半島媒體報導那樣,說這是大馬獨立56周年的國慶。

令人不解的是,雖然官方報導之前提及今年“沙巴將大事慶祝馬來西亞成立50週年慶”,當晚的高官演說也完全沒有提及這點,根本就好似沒有此事一般,真叫好事如我者納悶不已。

沙巴本來就在50年前的831這天從「北婆羅州」正式易名叫「沙巴」,并成立自治政府。

當天萬眾騰歡、普天同慶,新的沙巴州旗亦在當天首次在藍空下隨風飄揚。

我們原可像砂州那樣,重演當年政權移交之儀式,可惜我們都錯過了。

是的,砂州今年光明正大的隆重慶祝其50周年「獨立日」,爲什麽本州不敢這麼做?

我們顧忌什麽?

為什麽我們不敢將歷史還原呢?爲什麽我們要像半島的高官們將錯就錯,不敢正視事實呢?

難道我們就要如此模棱兩可地永遠錯下去嗎?

更可悲的是,連學校也把這個錯誤的觀念灌輸給我們的下一代。

雖然官方的國慶主題叫「沙巴在大馬繁榮進步50年」(50 Tahun Sabah Maju Jaya Dalam Malaysia),慶典內容實在有名無實。

告示牌和布條上注明日期是916,高官也說壓軸活動在這一天,那我們就拭目以待,我們會在916如何來慶祝這50周年而不是56周年吧!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the-malaysia-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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